舞蹈创作“哑剧化”之思

2019-07-16 07:50马琼
北方音乐 2019年6期
关键词:舞蹈创作

【摘要】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舞蹈作为艺术的一种,是对生活的提炼和再现,是一种以身体语言为主的特殊表现形式。近些年,舞蹈创作出现一个让人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即舞蹈发展趋向哑剧化。本文就舞蹈哑剧化趋势提出舞蹈创作中虚实关系处理的思考,具体从感性的创作冲动需要理性的梳理与舞蹈形象语汇和作品风格性语汇相结合、生活化动作的处理三方面入手分析,深入探析舞蹈创作中遇到的虚实处理不当的问题。

【关键词】舞蹈;“哑剧化”;创作

【中图分类号】J712 【文献标识码】A

一、舞蹈创作中的“哑剧化”趋势

舞蹈编导的创作介于理性和感性之间。它常常会因为一个自然景观、一个突发的事件或是一些人生的经历等而产生灵感,从而激起舞蹈编导的创作欲望。在创作的过程中,舞蹈编导可以选择不同的舞种、不同的题材、不同的表现形式,来表达自己想要表现的内容。因此,舞蹈编导创作的主观性比较大,所以,在编导的创作欲望达到了兴奋点时,常常会是感性思维多于理性思维,也正因为如此,舞蹈编导在创作的过程中常常容易将生活化的动作搬上舞台,忽略舞蹈的虚实比重问题,造成舞蹈的“哑剧化”。

舞蹈是一门善于抒情而琢于叙事的艺术。虽然如此,可情节舞是舞蹈的种类之一,虽然它在小型的舞蹈作品中很少被舞蹈编导所采用,但是,在大型的舞蹈作品以及舞剧中的运用却较为广泛。情节舞的创作是具有一定的难度的。舞蹈编导在创作情节舞的舞蹈作品用身体将感性思维表达之后没有进行理性的梳理,很容易因为太过于注重故事情节的表达和情绪的渲染,在不知不觉中,过多地借鉴了哑剧的表现方式,忽略舞蹈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肢体语言,从而使整个舞蹈作品变得戏剧化,让人觉得像是一部情景哑剧。这是目前许多舞蹈作品存在的问题。

二、溯源“虚”“实”之说

在舞蹈创作过程中,需要重视虚实比重问题,而在中华文化中关于虚实一说由来已久。

“虚实相生”是中国画的传统技法,也是诗词重要的表现手法。诗词中的“虚”,是指作者通过感觉、联想或想象而虚拟出来的,眼前看不见、摸不着,而又从字里行间能体味出空灵境界中的虚象、虚物、虚景、虚境,也即心中之景、想象之景;诗词中的“实”,是指作者描写客观世界中实实在在存在的实象、实物、实景、实境,也即眼前之景、可观之景。虚实相生在诗词中的运用,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的方式,虚实相生运用得好,可以使作品结构更为紧凑,形象更加鲜明。“虚实相生”是国画的传统技法,因为这种技法运用得好,常常传达出淡远的神韵。但是“虚实相生”也是古诗词的重要表现手法。诗词中的“虚”,指诗人通过感觉、联想或想象而虚拟出的,看不见、摸不着,却又能在字里行间体味出那些虚像和空灵境界,也即心中之景、可想之景;“实”,是指诗人描写的客观世界中存在的实像、实事、实境,也即眼前之景、可观之景。虚与实往往是相对的,虚实相生可以使作品结构更为紧凑、形象更加鲜明。

“虚实相生,物我合一”是舞蹈意境的审美特征之一,舞蹈作品的意境是由实境和虚境两个部分构成,虚实相生,乃成意境。所谓实境,就是舞蹈家在作品里具体描绘、直接表现的那些实在的、可视的、有限的“象”,这个“象”,即“象外之象”的第一个“象”,是舞蹈家殚精竭虑、反复锤炼,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没有这第一个“象”,就引发不出第二个“象”,就无所谓意境。但如果只有这前一个“象”,或者说这一个“象”不精彩、平淡无奇,不能引起观众的艺术想象,也不能产生意境。舞蹈家精心营造、观众产生想象之后形成的第二个“象”就是虚境。我们说一部作品有境界,就是说它既有实境又有虚境,一部作品要有境界,要达到虚实相生、虚实结合,实境需要创作出广阔的空间,虚境能引发观众丰富的想象;在舞蹈作品中,实境靠动态构建,虚境靠情态引导。

三、针对舞蹈创作中“虚实”处理不当问题提出的思考

(一)感性的情感迸发需要理性的梳理

对于掌握一部舞蹈作品命脉的舞蹈编导来说,感性的创作冲动和理性的实际创作操作缺一不可。舞蹈编导通过感觉系统收集来的信息激发创作冲动,在将感觉之物外化成舞蹈形象和舞蹈語言的过程中需要理性思维参与重构,理性思维用合适恰当的方式对感性之思进行梳理、塑造之后所呈现的作品才能最大程度地表达感性之思。所以,在创作过程中,不可缺少理性思维的参与,如果说感性的创作冲动是一把生锈的铁剑,那么理性梳理即是这把铁剑的磨刀石,只有经过重重打磨才能焕发光彩。由此可见,舞蹈编导在编创一部作品时要擅于将感性的创作冲动梳理、细化,将心中所想借由舞蹈的形式表达出来,避免舞蹈在创作过程中走向哑剧。

(二)舞蹈形象语汇与作品风格性语汇相结合

任何一部舞蹈作品都要考虑在风格和人物形象上区别或突出于其他作品。所以,舞蹈编导在编创时经常会面临怎样突出舞蹈风格和塑造舞蹈中人物形象的思考。其实,舞蹈作品的风格和人物形象便是一部作品需要表达的“实”,“实”需要有特点、有风格。但是这个“实”也需要借由舞蹈肢体语言的“虚”来进行表达。“实”可以穿插在整部舞蹈作品中,成为舞蹈的特征,间断点题,但大部分的情感表达还是需要“虚”来完成。在舞蹈创作尤其是民族民间舞蹈创作中,舞蹈形象语汇作为舞蹈的标志特征在舞蹈段落首、尾及段落接口处出现,而舞蹈风格性语汇作为体现舞蹈风格的主体分布于形象语汇之间,这种编创方式可以兼顾舞蹈风格和舞蹈形象。

(三)“实”的生活化动作再处理与再调整

舞蹈“哑剧化”趋势体现在两个方面;一、舞蹈动作生活化越来越明显。二、舞蹈生活化动作在舞蹈作品中占比逐渐增加。针对这两种现象提出在舞蹈创作中的解决方式。一、生活化动作再处理。二、舞蹈作品中虚实比重再调整。

首先,生活化动作再处理过程中需要针对从生活中提炼而来的动作进行艺术化处理。针对舞蹈表意需求运用多种手段放大生活化动作中的某一特征,使其艺术化,区别于之前的生活化动作。达到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理想境界。在舞蹈《中国妈妈》中,编导王舸巧妙的对农村妇人在田间劳作的动作进行处理,那一个个低俯的腰背,一步步扎实的踏步,一滴滴流淌的热汗,一声声清脆的童谣生动的体现了农村老妈妈的辛劳,带给观众强烈的震撼。所以,每一个生活化动作的舞蹈化都离不开精心细致的打磨。舞蹈作品中的“实”其实也是“虚”,艺术是生活的再现和提纯,舞蹈是将生活再现到舞台上,所以我们看到的舞蹈中的生活化动作都是经过加工提炼才搬到舞台上的。

其次,舞蹈作品趋向“哑剧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一部舞蹈作品中存在大篇幅的生活化动作,过于写实的动作的大量堆积使得舞蹈整体更像是一部哑剧那么,为避免此种情况在舞蹈创作中必须考虑舞蹈作品中生活化动作占比的问题。舞蹈中可以有生活化动作,但是不宜过多,可以穿插于整部舞蹈作品,作为“点睛之笔”或叙事之用,舞蹈内容表达和情感宣泄还是由舞蹈化的艺术动作来实现,这样的舞蹈作品才能避免枯燥,赢得更多人的欢迎。在第九届荷花奖舞蹈现代舞金奖作品《夫妻哨》中,巧妙的对生活化动作进行了运用,妻子向丈夫“敬礼”,丈夫帮其纠正姿势这一动作体现出千万的边防夫妻对这份职业的尊重和对祖国的爱意。

综上所述,在舞蹈创作中可以运用生活化动作,但是需要依据不同的作品创作需求对生活化动作进行处理,这里并不是说在舞蹈创作中不可以使用完全的未经修改的生活化动作,一切修改均以作品需要为前提。

四、结语

舞蹈创作是一个需要灵感冲动、也需要理性思考的过程,在创作表意过程中需要最大可能发挥舞蹈的肢体魅力,合理运用生活化动作,处理舞蹈“虚实”问题,避免趋同于其他艺术形式,这是每一位舞蹈工作者需要认真考虑并践行的。

作者简介:马琼(1993—),女,山西忻州,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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