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老子与奥古斯丁的音乐美学

2019-07-16 07:50王恩博
北方音乐 2019年6期
关键词:音乐美学美学思想老子

【摘要】从出现音乐以来,就有音乐美学思想的出现,刚开始对音乐美学是简单且模糊的。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时代的不断进步,音乐在每个时间段都有不同的发展主流,人们对音乐的观点也是随之变化的,音乐美学在每个发展阶段,存在着特有的内容和形式,而且对于每个阶段的美学,不仅有着继承和发展,也是对过去时代观点的扬弃,或是在过去观点的基础上做出成就,现代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对过去美学思想的很好的继承。本文通过比较学的方法,从老子的音乐美学观点和奥古斯丁的音乐美学观点进行分析,同时也反映了中西方音乐美学的差异。

【关键词】老子;奥古斯丁;音乐美学;美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序言

老子是道家的代表人物,他所著的古代哲学著作——《老子》。他在《老子》中提到:世间所有的事物都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两者之间都是相互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而奥古斯丁的观点是代表西方的美学思想,他的观点主要是受到基督教、柏拉图思想、毕达哥拉斯等观点的影响,形成了他丰富的音乐美学思想。老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奥古斯丁是西方文化的美学代表,通过对他们思想和观点进行分析,从中找到对美学观点的相同和不同的地方,也是中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的对比。

一、老子的音乐美学

老子“道”的思想与艺术相融合,使中国古代艺术体现着特有的韵意,也体现了对艺术尽善尽美的追求。这对于当今的艺术审美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老子在《道德经》第三章里,提出了他的“无为”思想。全书一共 有81个章节,其中涉及到音乐方面的只有四个章节,共有20个字。分别是:第二章的“音声相和”,第十二章的“五音令人耳聋”,第三十五章“乐与饵,过客止”,四十一章的“大音希声”,是当时较为先进的思想之一。老子以道家思想、玄学人本精神和佛学为依托,是对儒家美学思想的超越。《老子》中所涉及音乐虽然只有四句,但却体现了“道”中音乐的审美特征,“音声相和”是老子对音乐审美的标准,“五音令人耳聋”是老子对音乐批判的准则,“乐与饵,过客止”是老子对音乐审美的追求观,“大音希声”是老子对音乐审美的最高境界。

(一)“音声相和”

《老子》中的“音声相和” 是音乐美学思想的重要观点,指的是由五声调和八音组成的和谐音乐。从中不难看出古人对“音声”是有一定认识的,他们认为“音声”是有五调的,如果是只有一个音调的叫做“声”,要是由五种不同音调相互配合形成的旋律就叫“音”。老子将“音”和“声”分为两个不同的概念,把它们看成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老子强调的是“音”与“声”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存在关系。[1]不仅体现了老子的辩证法的思想,从中也可以看出老子对音乐的思考,他强调音乐是以不同音调为基础的,是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声音要素的包容。“和”是中国美学的重要范畴,它倡导人们要追求天人合一、人人和同的目标追求。“和”在作为一种音乐理论时,不仅是老子提出的重要观点,也是被许多古代学者所认同的思想,“以和为美”的音乐美学观点是符合远古时期人们的审美理想的。

(二)“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

从表面上来看,老子是在否定音乐,但实际并不是完全的否定,反映的是他对艺术方式存在的音乐更是重视,是一种高于形式的内在美。他认为人追求的应该是安饱,而不是声色所带来的娱乐,更是要拒绝私心和欲望。在内心和外表下都要持有相同的单纯质朴的品质,只吸收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老子在音乐的思想方面,对音乐的审美和思想并没有完全的否定,只是要求人们在追求审美和艺术的时候,要用淳朴的品质来接受音乐,不应该造成令人目盲、令人耳聋的后果。[2]他所反对的是那些只追求感官的刺激和享受的思想,在他的思想里推崇的是自然美和朴素美,是对自然纯朴的崇尚表现,这种淳朴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思想,同时体现出老子对音乐美学的观点。

(三)“乐与饵,过客止”

“乐与饵,过客止”从表面上看是说音乐与美食能使路上的行人停下脚步,老子认为音乐是动听的,但它只是在声音上对人们感官上的冲击和享受,这种给人外在的感受是浮浅的美,对人的身心健康是没有好处的。“道”的思想是“淡乎其无味”的,“乐与饵”与“道”结合就体现了天地自然和“淡”而“无味”的标准,而“乐与饵”能使“过客止”说明这并不是“无味”的,无味中有味,其味无穷。老子虽然反对当时音乐在形式上的浮华和肤浅,但是老子獨特的审美标准影响了几千年中华艺术的审美。

(四)“大音希声”

“大音希声”是老子在哲学中的抽象美学,是指人内心感觉的本质,也是对 “道”的无声之乐的标准描述,在老子的音乐美学中具有重要的审美意义,是以“道”自然朴素的标准对音乐的追求和界定。[3]老子主张无为就是自然,朴素就是虚静,没有声音就是音乐,而好的音乐就应该是无声的,这些都是需要人内心感受的东西。老子的观点往往是对人自身否定的观点,正因为在这种否定观的思想下,所以老子对音乐也持有否定的态度,提出“大音希声”的观点实质是从一方面来否定音乐,但是这里所要表达是音乐的另一种境界,主要体现“道”的思想特性,是从具体音乐延伸到音乐教育的目的,体现的是符合“道”的特性的音乐,应该是一种尽善尽美的“无声之乐”的精神。[2]

二、奥古斯丁的音乐美学

奥古斯丁在早斯就全面而系统的学习和吸收古希腊—罗马文化的成果。修辞学是当时最完善的人文学科的汇集,他曾专门学习修辞学,并做过修辞学教师,他思想中,特别是早期思想,受古典文化影响非常明显,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有柏拉图、毕达歌拉斯、新柏拉图主义。[3]奥古斯丁的美学思想既丰富又复杂。奥古斯丁的美学思想丰富,是因为他学习并继承着希腊古典美学多种派别的思想,并把所学的都融合到他以神学为核心的体系当中,奥古斯丁美学思想的复杂性,因为在他的美学中存在各种思想成份,而且在他的各种论述和著作中也可以发现。奥古斯丁认为,对于有事物的美有很多种,形体的美,灵魂的美,感性的美以及理智的美等,认为世界上的美是千姿百态、五光十色的,但这些所有的美都来自于上帝的创造。

(一)精神高于物质

在奥古斯丁生活的时代,艺术是为教会服务的。在教会中,把人文学科和自然学科进行划分,称为七门文艺,其中,在人文学科中有文法、修词、逻辑三门,自然学科中有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等四门文艺。音乐是为教会的利益、信仰、宣扬教义服务的,只有神学是至高无上的,音乐原本是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由艺术,后来成为了教会的奴仆,当时的哲学也是为神学服务的。音乐的形式是以宗教仪式中的赞美歌和圣咏的体裁形式来歌颂上帝,但是音乐都是由人来表现的活动,所以作為人的艺术活动难免会投入个人的情感色彩和个人意志等心理因素。在奥古斯丁看来,精神之美是存在于物质美之上的。人类的歌声总是比鸟儿的歌唱更完美,因为人在歌唱的时候,除了有音调之外还表达了精神上的内容。基督和使徒的美首先也在于他们的精神之美,与精神的美对比来说,物质的美是相对而短暂的。而至高无上的美是上帝,上帝就是“美本身”。[1]上帝的美并不是世界所呈现出来的外在形象,它是超越人的感官的,也是超越任何具体形象的。对于神性的美,不是任凭感觉就能体会到的,这种神性的美是永恒的、绝对的,奥古斯丁认为这种神性的美只有圣徒们才能真正的领会到,因为必须有真挚的感情和纯真的灵魂才能体会。

(二)新柏拉图主义

奥古斯丁一生中有过多次“转变”,而且都与柏拉图主义有关。基督宗教和柏拉图主义中有许多共同的地方,基督教和柏拉图主义相互作用的转变,对于两者促进不同的思想都有着互相吸取的资源。在柏拉图的“理念”中认为美是客观属性,美独立于人理念的美是非尘世的,非人间的,它是不以人对它的态度而转移的,它是永恒的,绝对不变的。奥古斯丁吸收了这种观点后把柏拉图美的概念与基督教神学结合在一起,最高的美是上帝——美本身,神的美是感觉所无法达到的,只有心灵才能领悟它。这是奥古斯丁美学理论中的终极物,是它的核心。奥古斯丁的音乐观也由此而建立起来,这一理论首先由奥古斯丁确立起来,在中世纪进一步发展,并把音乐进行了分类,第一等级是宇宙音乐,是精神的、无形的、抽象的音乐,第二等级的音乐是人的音乐,它是对第一等级的模仿,是它的影子。[1]第三等级的音乐是世俗的音乐,它直接涉及人的感觉,而与精神无涉,甚至还扰乱心灵。

(三)毕达歌拉斯学派

在奥古斯丁那里,关于音乐的理论并不仅仅体现于音乐方面,而更是关于宇宙谐合的理论。这就要提到毕达哥拉斯对他的重要影响。毕达哥拉斯学派的观点是,认为事物的美是由“数”来决定的,是事物与事物之间,或是事物中的部分与部分之间的比例、尺度和搭配的结果。对于音乐这种艺术形式来说,它也是一种数学的关系,是将复杂归于统一、将不协调变为协调的一种和谐的关系。奥古斯丁把音乐做为各类艺术之冠,因为它体现了数和秩序的完美结合,奥古斯丁不仅仅有许多十分丰富的关于音乐方面的思想,而且常常沉漫在音乐的力量中。在毕达哥拉斯学派那里,音乐的目的不是迎合感官的愉悦,而是塑造人的灵魂或性格。通过音乐这艺术形式,人的灵魂可以摆脱肉体的羁绊到净化,而奥古斯丁也对毕达哥拉斯给予了充的肯定。

三、老子与奥古斯丁音乐美学的比较

(一)不同点

与西方文明相比,中国的文化基因中在古代的社会中是没有信仰的宗教的,是思想的存在来表达对事物的看法,老子倡导的是道家思想,而奥古斯丁信仰的是基督教。当时的西方音乐作为教会的奴仆,是为教会服务的,当时的音乐是祭坛音乐也是西方中世纪的音乐,也是在宗教的领域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从神学上来看,老子崇尚的是“无为”的思想,主张的是朴素自然的观点,推崇顺其自然的规律,他否定有神论。而奥古斯丁认为上帝是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美也是至高无上的美,美的本身就是上帝,他对上帝是怀抱着感激之情,感谢上帝创造这世上所有的事物,人类之所以能看到、感受到这世间的万物也是上帝所赐予的。

(二)相同点

在“和”字上,老子倡导人们追求天人合一、人人和同,又是农业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普遍的心理追求。奥古斯丁认为音乐这种数的和谐与组成人灵魂的数的和谐之间具有同构性,因此,音乐能够感染人的灵魂,借助于音乐的和谐之声,人能够净化其灵魂。在音乐上都是赞同和谐的观点。都拒绝世俗的音乐,直接涉及人的感觉,拒绝与精神无涉,甚至还扰乱心灵的音乐。都主张的观点是人只求于安饱而不追求声色娱乐,减少个人的私心欲望,都在追求自然朴素的音乐,要求内心和外表一样质朴,只吸收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三、结语

音乐美学是理论性的学科,是从音乐总体的艺术高度来研究音乐本质的学科,与其他学科也有着紧密的联系,如美学、音乐理论、音乐史学等都是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随着时代的不同、民族不同,以及文化艺术、音乐生活的变迁等都会影响对音乐美学的观点。人们的认识在音乐美学中都持有不同的观点,都是相对的、暂时的,也就因为这样,不管是在哪个年代,或者是任何某个人的音乐美学思想,以及对音乐美学的研究,都不可能是永久存在的真理,它都是在与时代相关联,在无限延续的思维活动中得到实现。老子是中国“道”家的创始人,也是中国美学的重要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是古典时期美学界的代表,通过对老子和奥古斯丁音乐美学的异同进行比较研究,对研究当代音乐美学体系起到一定的作用。用比较的方法对老子和奥迪斯丁美学的分析,同样也是对中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的一种比较,从个体到整体的思考才能更深刻、更具体地理解不同的特点,为建立新的美学体系而努力。

参考文献

[1]李晓冬.奥古斯丁音乐美学思想浅析[J].艺圃,1994(4).

[2]柏峻霄.万物的美是他们赞美上帝的声音——奥古斯丁的音乐美学思想[J].外国美学,2012.

[3]蔡德予.论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J].中国音学,2000(4).

[4]王玫,汤静.论老子音乐美学[J].音乐创作,2010(4).

[5]修子建.欧洲中世纪早期的音乐美学思想(节选)[J].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7(4).

[6]庄怡红.道为乐魂——《老子》音乐美学思想新论[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7]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146.

[8]陈詠贤.老子音乐美学思想研究[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6).

[9]汪聂才.新柏拉图主义对奥古斯丁灵魂思想的影响[J].现代哲学,2011(4).

作者简介:王恩博(1994—),女,江苏省徐州市,在校研究生,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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