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学视角下户籍制度改革研究

2019-08-06 02:42乔显喆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9年15期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乔显喆

[提要] 户籍制度是我国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也是国家人口管理的重要工具。现代户籍制度不仅包括人口基本信息管理,也与公民在就业、教育与享受社会福利方面紧紧捆绑,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我国逐渐开始建立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模式。本文从发展社会学视角出发,分析户籍制度改革在促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优势与弊端,挖掘户籍制度改革的动力,尝试将其内生动力转化为推动我国城乡共同发展的“助力器”。

关键词:发展社会学;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5月5日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断提高,切实有效的户籍制度改革成为国家制度建设进步和发展的关键。2014年我国部分城市因地制宜,逐步开展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模式改革。在传统二元户籍体制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到城市居民以及迁移人口的切身利益,更加影响城乡的政治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均衡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重要步骤。

一、传统——现代的转变

我国旧的户籍制度确立于1958年,在社会变迁和发展要求中,户籍制度不断修改完善和改革,在长期的转型过程中,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但需要注意的是,户籍制度改革始终建立在户籍基础之上,没有取消户籍制度,并且增加了居住证制度,两者均与地方性社会福利的享受资格相联系。

发展社会学中的现代化理论,首先认为所有国家的发展道路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发展速度的快慢而已,所有社会的发展都是相似的单一渐进式的发展;其次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走过的历史是其他后发展国家的必经之路。对应至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或欧洲福利国家等,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散播,福利国家进入了全面紧缩的时代,发达国家开始尝试解除管制和开放市场,平衡家庭、市场与政府福利之间的关系。但当建立在社会管制论之上的社会管理在介入至中国体制时,会根据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而发生变化。建国后,中国共产党通过实行城市的单位体制、户籍制度,农村的人民公社体制,逐步确立国家主导的一元化社会管理体制,达到有效控制和规范的目的。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单位体制逐渐放松,政府对城市管理的约束逐渐减弱,同时在市场经济中减少干预,这便使得社会事务管理的底线降低,处于政府职能的边缘地带。但在这种市场化改革中,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传统户籍制度控制下的外地居民无法享受同等的社会福利,农村人口在社会保障程度和保障项目上远远不及城镇人口,而问题的解决方法则依旧在不断的探索之中。这种现实与现代化理论则背道而驰,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之路并非像理论所希望的那样顺畅。因此,在现代化理论基础上,如果发展中国家走发达国家的老路,就需要拥有与其相应的物质基础,反观我国现有户籍制度改革虽逐渐打开了对于地域的桎梏,但对于如何应对改革后巨大变化还在进一步摸索。

二、世界体系理论下的相互促进

自改革开放以来,实现小康是国家经济建设的主要目的,十九大报告中更是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终目标。如今,小康社会建设步入攻坚克难阶段,振兴乡村经济,推进乡村城镇化成为攻坚的关键点。《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到的发展目标是“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在政策内容规定得更加明确、细致,比如明确规定落户条件中社会保险参加年限等,这为农民工等城乡迁移人群提供了落户基础。能够看出,户籍制度改革的大方向是为了缩减城乡差距,为目前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甚至“黑户”的流动人口以及他们家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或享受福利权利都提供了条件。除此之外,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必定会促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和發展,推动农民工子女教育、减少留守儿童数量等等,都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化。

在发展社会学的学术研究中,乡村是否会消失或是一直存在是学者们讨论的焦点。但笔者认为,即使户籍制度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的身份,但城乡两域完全统一环境下,各类产业如农业、商业中心区域应如何分割都是这过程中的难题。世界体系理论认为各个国家的关系是相互依赖性的而不是单一依附性的,除此之外,中心-半边缘-边缘是流动的动态体系,可双向流动,也可顺势改变,这与依附理论中一旦依附形成就不再变动的僵化观点并不相符。因此,笔者认为在户籍改革制度不断推进和政策的不断完善之中,应推动生产力存在差异的乡村与城市的经济形成互助互利新局面。城乡发展显著的异质性,决定了乡村的崛起并不能照搬城市发展的模式,这便要求政府在开放户籍制度,解开乡村居民身份束缚的同时,还应采取适合农村因地制宜发展的切实举措,如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普及和创新、引导农村居民参与义务职业教育、利用“互联网+”等网络途径销售农产品、鼓励大学生下基层、丰富乡村文化建设项目等,帮助完善乡村居住环境,振兴乡村经济发展。

另外,依附理论中的“外因决定论”和把“发达”和“欠发达”看成两种静止的状态,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状态并不是静止的。改革开放初期,面对长期割裂的城乡关系,将城乡一体化作为发展目标彰显了当时的社会期盼,进入新时代,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城镇化发展进入新阶段,给城乡平等的发展权,发挥政府和市场积极性,推动城乡互动融合加速前进,是促进城乡发展的重要路径。在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乡村区域作为城市辐射边缘区域,人口流动限制减弱,便于进行自我城镇化建设,在城市经济文化的辐射和带动下,乡村发展也能够达到“发达”,因此“发达”与“欠发达”的状态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城乡一体化的未来展望中,城乡经济可分别在不同的生产和运作方式中高速发展。

三、以户籍改革为契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议

(一)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提高户籍管理及使用效率。独立的户籍管理法律可以对公民的身份进行重新定义,恢复其人口登记、信息管理的功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因此,对于户籍管理内容的改革可加入取消农业、非农业的分类方式,将户籍管理模式由静态变为动态,更加适合当今社会人口增速流动的现状。另外,也可建立独立的户籍管理部门,建设全国性的人口信息库,简约化和专业化户籍登记手续流程,以便提高户籍管理效率,促进人口信息共享,为公民提供户籍“一站式”服务。

(二)户籍制度与福利制度相分离,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改革户籍制度的进程中,只要攻破依附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社会福利体系,合理分配与其相关联的社会公共服务,就能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首先,保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合理分配;其次,建立多元化的医疗保障体制;最后,完善儿童受教育权,放宽高等教育考试资格范围,切除受教育权与户籍要求的联系等,重新建立城乡居民均等化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三)创新优化城市管理模式,推动城市文化建设。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城市化发展程度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单一的城市管理模式难以满足城市的需求。通过改善城市布局,推进大中小城市统一平衡发展;强化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掘文化宝藏,提高城市公民文化素质教育。

总之,本文通过发展社会学的视角对我国户籍制度的建立和改革以及对城乡一体化的作用进行分析,发现户籍制度改革虽然改变了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带来的社会问题,但离完全解决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且成功的户籍体制改革对促进城乡一体化意义重大。笔者认为,国家政府还应从立法层面加大保障,使各项改革有法可依,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各项社会福利,规范和完善城市管理,户籍體制改革任重道远。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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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亚辉,冷启迪.“居住证新政”背景下中山户籍制度改革研究[N].中山日报,2017.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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