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以地养老”模式的探索

2019-08-06 07:23楼紫微陈钺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1期
关键词:以房养老模式探索

楼紫微 陈钺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为了缓解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压力,国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以房养老”的发展解决了部分城镇居民的养老问题,本文借鉴“以房养老”的发展模式,提出“以地养老”模式,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增加一种方式,并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广西土地流转情况、财务以及风险方面分析在广西农村实行“以地养老”的可行性。同时也对农村“以地养老”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发展广西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等三点建议。

关键词:广西;以房养老;以地养老;模式;探索

一、农村养老现状

(一)我国农村养老现状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2015年我国乡村人口60346万人,占年末总人口的43.9%;65岁及其以上的老年人占年末总人口的10.5%,老年抚养比在14.3%左右;全国年末乡村人口比重占43.9%;而人口平均寿命为76.34,趋势在不断上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末参保人数为50472.2万人,同比上一年增加了364.7万人,人们的保险意识在不断上升。

(二)广西农村养老现状

由中国统计年鉴(2016)可知,2015年广西农村人口2539万人,占广西2015年年末总人口的52.94%,与全国平均比重高出9.04个百分点,广西农村人口数量比城镇人口多,相应的农村老年人口相对于城镇较多。2016年年末,广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523.94万人,比上一年年末增加了205.8万人,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1772.03万人,比上一年年末增加了30.52万人。

二、农村“以地养老”的定义与模式分析

(一)农村“以地养老”的定义

“以地养老”大致有两种定义:一是农民承包土地后,从事农业生产,把土地的直接收入作为养老的保障,二是国家基于公共建设的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政府给农民发放养老保障资金。而本文所说的“以地养老”将定义为老年人(即65岁及其以上的老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放到市场上让其实现增值,从而获得保险公司的养老保险金。

(二)农村“以地养老”的模式

本文研究农村“以地养老”的模式主要是土地反向抵押贷款模式。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原理相似,把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农村土地进行综合评估之后,将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价值转让给其他同村规模经营土地的农民进行经营或者让土地承包商承包以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产业,保险公司则按月对土地反向抵押贷款的农民进行现金给付。而保险公司在与农民签订“以地养老”合同时,要对农民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把每年所获得的收入估算出来,然后平均下来按月支付农民的养老保险金。这一模式为农民的养老进行补充。

三、广西农村“以地养老”的可行性分析

(一)政策环境分析

为应对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业的供给,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即保险公司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提供商业服务和支持;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优势。而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就提出要因地制宜并且突出重点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以地养老”符合了农村老年人口数量与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的发展,能充分利用发挥农村的现有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养老服务优势,这有利于“以地养老”模式的发展。

(二)广西农村土地流转分析

2016年年末,广西农村承包土地的流转面积达57.3公顷,占农户承包总面积25%以上。广西耕地集中度较低,不利于农民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增加了种植难度,降低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再加上农村里多数是小孩和老人,生产能力不高,降低了土地的使用频率和流转率,浪费了土地资源。同时农民缺乏完整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自然灾害使得农民的产业效益下降,或者農民追求高收入而大面积种植的农作物因受到某个因素影响造成市场价格降低,都会使得农民的土地收益下降更甚是血本无归。

(三)财务分析

借鉴以房养老的原理来分析:假设一位老人一年的养老保险金的总支付为C(其中C/12最少要满足老人的正常生活需要);参照当地农民每亩土地的年平均收入,以参加“以地养老”时所签订合同的土地的多少按比每年支付老人的养老保险金B;保险公司每年把当地的土地种植生产所获得的加工利润P的5%分给老人;其中m表示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结束的月份;则

再假设未来人均寿命为85岁,当地每亩土地的年平均收入为1500元,平均每人承包5亩地,保险公司在每年当地的土地所获得的加工利润为20000元,则每个农民每年能获得11500元养老保险金,平均每月获得958.33元。

(四)风险分析

对农村老人而言:广西朴素之风盛行,而农村的老人更加朴实,思想观念相对传统,保险观念相对不强,因此可能会有不法分子用“以地养老”来欺骗老人并使其受到损失。

对保险公司而言:农业生产可能会受到天灾影响从而减产,这使得保险公司的养老金支出增加,收入减少。

四、结言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以地养老”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补充与完善,对缓解我国老龄化压力、稳定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基于政策环境、市场环境以及广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财务和风险的分析,在广西农村对“以地养老”有着潜在的需要,“以地养老”的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也需要政府和各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配合才能使该模式长期健康稳定地发展。目前“以地养老”模式只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不具备普遍性,还应当继续积极探索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地养老发展模式与道路。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黄滨.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问题与对策——以广西为例[J]. 南方金融,2016,(11):80-85.

[2]杨晓雪. 农村“以地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基于河北省西多村的实证调查[J]. 法制博览,2016,(07):44-46.

[3]王晓慧. 多地农村尝试以地养老[J]. 农家顾问,2015,(15):5-6.

[4]计宏跃,向燕,郑一心,王诗雨. 农村实行“以地养老”的可行性分析[J]. 才智,2016,(31):237.

猜你喜欢
以房养老模式探索
“以房养老”:现状、问题与路径选择
房市平稳是“以房养老”的前提
永续债券探析
社会转型期行政权控制的路径探索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研究述评
房地产项目策划课程案例教学探索与实施
中学数学创造性教学的模式与策略研究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实验教学改革探索
“以房养老”的生机与冷遇
中国开展“以房养老”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