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供需均衡分析

2019-08-12 05:45陈军
银行家 2019年8期
关键词:和小微信贷小微

陈军

导读: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问题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而摸清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供需匹配问题是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基础和前提。

“民营经济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题”“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民营和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经济增长、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仍然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融资难、融资贵反映尤为突出。我国民营和小微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融资难度较大,民间融资参与度较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问题,而非正规金融则在收集关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方面更具有优势 。从小微企业信贷市场情况看,贷款利率匹配度较高,但存在期限错配和信贷挤出效应。从原因上分析,资信不足引发银行的信贷配给行为,同时,资信优良的大型国有企业拥有超额信贷配给。从企业自身分析,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管理体制不健全、缺乏科学规范的财务制度、因缺乏抵押物造成抵押担保能力不足、企业信用观念淡薄、贷款信誉度差等问题。信贷市场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以及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不足导致企业陷入融资困境。对如何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提出用“三支箭”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需要从政府、银行、企业三个方面共同发力,才能有效破解融资难题。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集中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张家界市范围内民营和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开展了专题调查。样本涵盖张家界市各区县内的法人民营和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及金融行业类别。回收有效问卷252份,其中,221家是民营企业、183家是小微企业。实地访谈28家民营和小微企业,组织10家银行机构、2家担保公司、36家民营和小微企业代表座谈,全面掌握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情况。抽样民营占总体工商企业的比例为1.48%,小微企业占比为1.23%。

样本企业信贷需求情况

样本企业信贷需求旺盛,有贷款意愿的占比超七成

调查企业问卷显示:调查企业目前没有贷款意愿的仅占27.38%,还有贷款意愿的占比高达72.62%,期望贷款金额平均为362万元,其中,小微企业为136万元。调查企业从成立之日起到获得银行机构首笔贷款的平均时间是5.13年,68.09%的获得贷款的企业渡过了初创期。调查企业获得过贷款的家数为81家, 占比32.14%。最近一次贷款完全能够满足现阶段资金需求的占比仅为27.16%,大致满足的占比为44.44%,不能满足的占比为28.4%。有效需求的样本企业自成立以来共申请贷款781次,平均每家企业申请3.1次;申请成功的贷款笔数为693笔,总体成功率为88.73%(此处贷款申请成功率是指提交贷款申请资料以后成功获得贷款的比例)。(见表1)

调查企业能接受的从申请到放款的最长时间的选择最多的是二十天至三十天,占比43.97%,能接受十天至二十天的占比为24.14%,能接受十天以内的占比为18.97%,能接受三十天以上的占比12.93%。

采用抵押贷款的传统模式占比最高,间接融资是主要筹资渠道

现有企业贷款方式主要有信用、担保、抵质押三种模式。部分企业采取了2种及以上担保方式,少部分企业采用担保方式的同时,也采用了抵质押的方式。获得贷款企业采取信用贷款的方式占比为25.93%,采用担保的企业占比为31.63%, 采用抵质押方式的占比为49.21%,5.98%的调查企业同时采用了担保和抵质押方式。企业贷款用途主要是弥补资金流动性不足(72.83%)、投资固定资产(29.35%)、租赁厂房(4.35%),购买生产资料、技术改造等用途的占比5.43%。从企业获取资金的渠道来看,银行贷款、民间借贷、股东筹集、其它方面分别占比为67.39%、20.65%、28.26%、2.17%,银行贷款是筹资的主要来源。(见表2)

调查企业希望的贷款期限以中长期为主,能接受的利率为6%左右。

民营和小微企业希望的贷款期限以中长期为主,期望贷款期限1年以内,1~3年(含1年)、3年以上(含)分别占比为5.16%、60.71%、34.13%,1年期以上的占比达94.84%。能接受的最高贷款年利率分布为6%~8%占43.97%、6%以下占37.07%、8%~10%占16.38%、10%~15%占2.59%,沒有企业能够接受15%以上的年利率水平,大部分企业能接受的利率水平与市场利率接近。企业最喜欢的贷款还款方式呈现多样化。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月还息到期一次还本、按月等额还本付息、随借随还四种方式占比分别为15.08%、48.41%、10.71%、25.79%。

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市场供需均衡分析

信贷市场体现了资源配置效率,市场出清占近两成

张家界市全部企业法人得到贷款的为4512家,覆盖率为30.26%。截至2019年3月末,该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725.8 亿元,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07.5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9.7 亿元。在此次调查中,将不需要贷款的调查企业界定为无需求企业;将有融资需求,但因为企业管理不规范、无持续经营能力, 达不到银行机构贷款准入门槛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贷款需求界定为无效需求;将因缺乏抵押担保信贷需求、银行产品与自身需求不匹配、信用评级较低、利息费用较高、缺乏第三方提供的保证等因素贷款得不到满足或暂时不愿贷款的需求界定为信贷配给;将获得贷款金额占申请金额90%以上的信贷需求界定为信贷市场需求出清。

从有贷款需求的调查企业来看,无效需求、信贷配给、需求出清占全部调查企业的比例分别为26.19%、28.17%、18.25%。截至2019年3月末,样本企业贷款余额3.13亿元,单户企业平均贷款386万元。(见表3)

总体上看,信贷市场供需匹配情况与企业经营状况基本一致,获得贷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财务状况总体上优于未获得贷款的企业,信贷市场体现了资源配置效率。需求出清和信贷配给民营和小微企业毛利率各盈利水平段0至10%(含)、10%至20%(含)、20%至30%(含)、30%至40%(含)占比分别为9.88%、34.57%、23.46%、14.81%,比有贷款意愿而未获得贷款的企业分别高出2.57%、18.37、11.96%、9.82%。

担保抵押物缺乏仍是出现信贷配给的主要因素

调查企业中有71家存在信贷配给现象,占有效信贷需求样本企业的比例为38.8%,占全部信贷市场的28.17%。从形成信贷配给现象的原因来看,担保抵押物缺乏仍然是首要的制约因素。银行机构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只能保守选择要求具备充足的抵押物和担保。43户企业因担保抵押物缺乏产生信贷配给,比例达到60.56%;信用评级较低、利息费用较高、缺乏第三方提供的保证分别占比19.72%、14.08%、25.35%;22.54%的企业是因为银行产品与自身需求不匹配,说明银行提供的信贷产品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见表4)

贷款利率匹配度较高,存在期限错配现象

在仅考虑贷款利率、不考虑其他贷款成本的情况下,调查民营和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在能够接受的贷款利率的范围之内的比例达到了62.93%。

调查企业愿意的贷款期限绝大多数为中长期(含一年期), 占比达到了94.84%,而实际贷款期限与此差异较大。2019年3月末,样本企业当年获得银行贷款72笔,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比例为54.17%,一年期以上贷款比例比期望的低了40.67个百分点。新增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处于下降趋势,同比下降了9.32个百分点。超过七成贷款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周转,不到三成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大量贷款民营和小微企业存在短贷长用问题,一旦企业出现经营风险或银行信贷政策变化, 将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存在潜在的金融风险。

潜在信贷需求占比近三成,存在逆向选择和挤出效应

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市场运行状况是市场机制与政策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民营和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的不规范,大部分民营和小微企业存续时间较短,客观上决定了无效需求的存在。此外,信息不对称的经济运行情况也决定了信贷配给的问题。存在信贷配给民营和小微企业构成了主要的潜在信贷需求群体。调查民营企业信贷总需求为3.96亿元,潜在需求為0.89亿元。根据抽样比例推算,张家界市全部民营企业信贷需求为267.7亿元,未获得贷款的潜在需求为60.2亿元,占全部法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的29%,仅占该市各项贷款余额的8.3%。调查小微企业信贷总需求为2.87亿元,潜在需求为0.54亿元。根据抽样比例推算,张家界市全部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为233.3亿元,未获得贷款的潜在需求为43.6亿元,占全部法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23%,仅占该市各项贷款余额的6%。

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资源配置效率, 但也还存在着逆向选择和挤出效应。在较为优惠的金融政策环境下,相关部门期望扩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事实上,宽松的信贷政策导致了部分经营情况不好、风险较大的民营和小微企业占用了信贷资源,经营情况好的企业反而不愿意贷款,呈现出了柠檬市场特征。无需求企业贷款毛利率各盈利水平段企业占比接近出清企业,明显高于无效需求企业。另一方面,具有国资背景的小微企业享有政府信用,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该类型小微企业有贷款的比例高达72.22%,比平均贷款覆盖率高近42个百分点。实际上,该类贷款很多转化为政府的投资行为,对民营小微企业投资即贷款需求具有明显的挤出效应。

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供给的措施

完善金融政策措施,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有效信贷需求。进一步完善“几家抬”工作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加大配套支持,协调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对金融机构的奖励中向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贡献大的银行倾斜。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组织召开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银企对接会,搭建合作平台。每年初地方政府确定当年重建设点项目名录后,及时通报金融机构, 以便金融部门提前介入,帮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包装,完善信贷申报要素。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加大考评力度,提高小微金融服务在各类评估、评级中的权重占比,并与宏观审慎评估、政策工具运用、发行债券、新设机构、监管评级等更加紧密结合。

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多样性需求。银行机构组建专门的营销队,单列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计划,单独核算和考核。银行机构始终坚持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战略定位, 培育发展客户,积极增设小微支行,实现发展共赢。开办知识产权、收费权等无形资产质押业务,推行以现金流、税收等为依据的信用贷款,为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设计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解决抵押品不足、期限错配的问题。积极开展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商标权、仓单、存货、机器设备、林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大型农机具等抵质押融资业务。每家银行机构明确3~5款主打产品,加大推动力度。

完善风险缓释措施,形成有效的市场正向激励机制。在产业引导基金或信用保证金中专门安排一部分资金作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资金,增强政策性担保基金功能。综合运用贷款风险补偿、贴息、投放奖励、担保费用补贴等方式,为银行机构投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保障和激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银行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总部机构在内部风险评估中,因地制宜,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在银担合作中逐步取消反担保要求。加强民间金融管理,加大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净化民间金融市场。

健全信用基础设施,实现信息甄别和风险过滤功能。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配给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完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健全民营和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与应用机制。不断提升信用体系信息的作用,推动强化对税务、环保、法院、工商等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开发利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 建立应收账款融资需求企业名录,并指导其在服务平台上注册和发送融资需求信息,并指导企业将融资需求与试点银行对接。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金融债权维权力度,大力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行为。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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