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清时期“青天”式官员群体的变迁

2019-08-18 15:23扈光云
北方文学 2019年21期
关键词:明清

扈光云

摘要:“某青天”是我国古代民众对断案官员的称呼,这些官员都具有秉公执法、断案入神、为民伸冤、清正廉洁的特点。用“青天”一词称呼断案官员始见于元杂剧中,明清时期,更多的现世官员被冠以“青天”名号。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青天”式官员的评断标准显见张弛,但是不管这种标准怎样变化,归根结底都是民众内心对社会公平秩序的渴望。

关键词:青天;明清;官员群体;

“天”是人类脱离蒙昧之后首先关注物之一。在古代,由于其神秘性和伴随的不可预测的自然现象,使人民对其又敬又怕,所以人们时常祭祀,希望得到天的庇护。但是这种庇护,总是以某种现世报形式出现,而执行这种现世报的群体,常常就是封建秩序的维持者——古代封建官员群体,百姓对这种为民请命、惩恶扬善的官员称之为“青天”。不同时期百姓对青天式官员的评判标准不尽相同,通过浅析明清时期青天式官员群体的变迁,我们得以从不同的角度窥见明清社会环境的变化。

一、“青天”一词的起源

对“天”的研究是个缠绵千年的课题,一直牵引着中华民族走在探索的路上。早在原始社会晚期就有了记载,最熟知的当属神话女娲补天,此外《尚书·尧典》中还有尧帝“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的记载。到秦汉时期天升华为自然与意志的结合物,最为经典的当属西汉大儒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和天人感应理论。东汉许慎在其所著《说文解字》中给天的的解释是“天者,至高无上也”。宋代理学发展,天逐渐演化为不可僭越的天道法则。

“在中国民间,上天是作为万民精神层面的终级依靠而存在的,一旦遇到非人力所能解决的困苦,人们都寄望于上天的庇护,渴望得到上天的保护,此时的上天就是万民最终的精神家园和精神支撑。”所以才有老天保佑、苍天可见、对天发誓之类的词语。如果人们一旦遇到不公之事,又会寄希望于老天有眼,苍天在上,善恶自有公道。此时的天就是正义、公理和善良的化身,他主持着大千世界的善恶,惩罚假恶丑,伸张真善美。

青是我国传统五色之一,青天一词原是对天空的描述,这方面崇尚自然的道家有诸多论述,如《庄子·田子方》:“夫至人者,上闚青天,下潜黄泉,挥斥八极,神气不变。”随着时光流转,朝代更迭,青天的词义得到不断地扩充。常见的有:“平步上青天”形容人仕途顺遂,很快得到较大的权位。“青天白日”与“朗朗乾坤”一起用时,表示光明正大,用以震慑魑魅魍魉、淫邪污秽、作奸犯科等。“拨开云雾睹青天”多指拨开纷扰,得见事物本来的样子,后用于沉冤得雪的事例中。而青天指代伸张正义、为民洗冤的官员则是大约出现出在元朝。就笔者所见,元曲四大家之一的关汉卿在《窦娥冤》张驴儿贿赂知府时说:请青天老爷做主!明日杀了窦娥,才与小人的老子报的冤,这第一次用青天一词指代为民伸冤的判官,其后用这种比作方式,散见于其它元杂剧当中。用“青天”一词称呼判官,是希望判官像青天一样震慑邪恶污秽,对社会不平秩序进行安抚。

二、明代“青天”式官员研究

明初,太祖严法治天下,先后颁布《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及《大诰武臣》组成《御制大诰》,以案例的形式讲述严法酷刑,以震慑作奸犯科。虽然洪武之后,《御制大诰》基本不在续用,但是其影响力依然存在。在此背景下,人们耕稼、纺织,发展生产,社会比较安定。明中后期,皇帝倦怠朝政,内阁倾轧,党争不断;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流动增长,商业化刺激文学作品不断世俗化,在此背景下,公案小说崛起,并蔚然成风。公案小说以断案如神,为民伸冤的判官为主角,讲述形形色色的冤假错案,而在这些公案小说中,这些为民伸冤的判官都被冠以“青天”之名。例如《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中的包公就被称为包青天,三言二拍系类中,断案人员都被喊冤之人称之为“青天大老爷”。

明代史料中,少见直接用“青天”一词称呼官员,多为间接使用。《明孝宗实录(弘治)》赞扬南京兵部右侍郎黎福“群人有黎青天之谣”。《明神宗实录(万历)》有记,原任四川右布政使方攸绩、成都府知府顾褒被革职查看,巡抚刘斯洁参二臣贪污,吏部批复言“绩前任有冰檗之稱、褒到任有青天之颂,今臧否悬殊、必体勘明实方服其心从之”。

明朝最为传颂的“青天”式人物是历经明武宗、明世宗、明穆宗、明神宗的四朝元老——海瑞。海瑞出身贫寒,其凭借直言进谏、惩恶扬善著称,被当时的人们称之为“海青天”,也有“南包公”的美名,其伟名至今流传。

三、清代“青天”式官员研究

清朝是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社会环境较之前几个王朝比较复杂。清前期统治者文治武功,社会环境还算稳定,被百姓评定为“青天”的官员,多清正廉洁,善于断案并有所惠政。例如,被康熙皇帝评价为“今时清官第一”的于成龙,在任黄州府时善于治盗,常常乔转打扮混迹民间收集情报,并抽丝剥茧,断案公允,平反了许多冤假错案,被当地百姓称之为“于青天”,受到时人和后世敬仰。蒲松龄在《聊斋志异》的《于中丞》记载了于成龙治盗的两则故事,一是破获“巨绅嫁女,妆奁失窃”案,二是“强寇抢劫富室,伙同妓女转移财产”案。蒲松龄心高气傲,以“写鬼写妖”、“刺贪刺虐”著称,在书中赞扬于成龙治盗的事迹,可见其对于成龙的钦佩之情。

再如,帮助康熙收复台湾的靖海侯施琅之子——施世纶,康熙皇帝表彰“清白自持,始终如一”,被时人称之为“施青天”。《泉州府志》颂之:“性警敏,勤于莅事,听断讼狱,摘发如神。他郡有疑案不决者,辄移鞠之。”(1)后世根据其原型,编写了《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等公案小说,统称为《施公案》。

清代中后期,社会环境较为复杂,吏治混乱,人口增多,自然灾害频发,流民流窜,社会治安混乱,暴动频发。于是青天式官员不在囿于清正廉洁,断案伸冤,而是扩展到抗击匪徒,保境安民的官员身上。这个时期比较著名的“青天”有屡征匪有功的刘清,治尚教化的李文耕。据《清史稿》记载刘清“官声甚好,每率众御敌,贼以其廉吏,往往退避引去。”(2)并招抚川楚白莲教首领——王三槐,被川民称之为“青天”。后刘清因失降职为热河新设理刑司员,因“断狱平允”被“蒙民亦以青天呼之”。《啸亭续录》则记录了一些与以往“青天”不一样的特质,“性粗率,喜嗜樗蒲,于文吏坐使酒骂座,喜与士卒共饮谑,初乏方面之威仪。又以挥霍贫乏故,颇有簠簋不饰之举”。(3)可见此时暴匪横行的时候,民众对“青天”式官员的评定增加了加了许多包容性。

李青天的启用,也是因山东“教匪起”的缘故,“寿张令以文耕娴武事,招助城守,训练、防御皆有法,贼不敢窥境。”“在邹平五年,治尚教化。听讼无株累,久之,讼者日稀。善捕盗,……盗风屏息。民呼李教官,又呼为李青天”。可见李文耕被尊称为“青天”也与他的军功不无关系。

乾隆晚年西方资本主义快速发展,英国用鸦片打开了清帝国的大门,中华民族面临着几千年未有之变局,风雨飘摇。此时民众急需要包拯、狄仁杰、海瑞式的人物带他们走出苦难,因此他们对“青天”式官员的标准扩大为凡是有利于国,有利于民之官员。晚清名将冯子材善于统兵,恩威并著,三次出关讨平越乱,解民众于法匪游勇之害,“军民闻其至若得慈母称为冯青天”。(4)甲午战争期间,在辽阳编团数万人力抗日军的“辽阳州知州徐庆璋,因此而有“徐青天”之称”。(5)湘军名将王錱,以儒家经典治军,军麾所至,均以忠义风感动当地民众,剿匪期间屡建奇功,被“江西抚建各属士民,称为恩人,呼为青天。”(6)此时的“青天”早已不再囿于最初的断案职能,而更多地包含了对是对社会大环境公平秩序的匡正的文臣武将。

四、结  论

“天”是自然和思想的结合物,“青”是我国传统五色之一,“青天”一词原是对自然界天空的描述,随着时代变迁,社会环境的变化,“青天”一次次被赋予新的含义,词域不断扩大。

宋代文化下移,由世族垄断的文化向庶族士人、市民文化活跃,宋代的“话本”、“说话”以及元代的“散曲”都是这一代表。明中期公案小说的崛起,使得“青天”代指“为民伸冤,公正司法”的含义广为人知,一些有此方面作为的官员,更是被冠以“青天”之名,如包青天,狄青天,施青天等。清朝是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经历了先前历代王朝未有之变局,社会环境不断变化,使得“青天”式官员由为民伸冤的断案人员扩展到抗击暴匪、保家卫国的文臣武将身上。不断变化的词义,反映了生民对时世官员的期盼,对社会公平秩序的渴望。

注释:

《泉州府志》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三十七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7

昭梿.啸亭续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葛士濬.皇朝經世文续编[M]上海书局,1898.

刘体智著.异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8.10

葛存虚.清代名人轶事.山西: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07.

参考文献:

[1]王世舜,王翠叶译注.尚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2.

[2](汉)许慎著.说文解字[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

[3]白玮.中国美食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18.

[4]方勇译注.庄子[M].北京:中华书局,2010.

[5](元)关汉卿.窦娥冤[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6](清)昭梿.啸亭续录[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7](清)葛士濬.皇朝经世文续编[M].上海书局,清光绪24年(1898).

[8]刘体智著.异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8.

[9]葛存虚.清代名人轶事.山西: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

[10]赵尔巽等撰.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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