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的影响与意义

2019-08-22 04:30周润泽
消费导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

周润泽

摘要:在通向总体和细分的税制改革之路上,中国在2018年迈出了关键一步。通过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在个人所得税的制度框架下,增加一个全面的制度安排,它包括提高社会各阶层普遍关注的税收门槛,以及多年来受关注的专项扣除额。将2018个税起征点作为切入点,探究此次个税改革的具体政策,对人民生活水平的影响及个税改革的深远意义。

关键词:个税起征点 政治经济学 个税改革 西方经济学

一、引言

税制改革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到“应提高起征点,增加教育,医疗等特殊扣除额,减轻负担。”那么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什么时候上调?这是1980年个税法出台后的第七次重大修订,也将带来根本性的变革。那么,这些调整的具体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昵?

2018年9月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10月1日,以后获得的工资、薪金,费用减免将按每月5000元计算。

本次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具体的政策如何?对全国人民的日常生活究竟有什么影响?特别是对居民的消费有什么影响?以及本次个税改革的意义,是机会与挑战并存吗?下面将对这几方面详细论述。

二、本次个税改革简述

随着2018年10月金秋的脚步,国家将正式启动将个税税收门槛提高到5000元的减税措施,中国人的税负将普遍得到缓解。而这只是这次税制改革释放的第一波惠民益处。“一次修法,两步到位”时间表,2019年实施的更多改革已进入倒计时。

与前六次修订相比,本次税改的最大突破是,它不再局限于税收门槛的小修,而是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如实施年度综合征收劳务所得税,中低档税率级距的扩大,相应的附加税减免等特殊追加扣除等。所有这些举措都标志着中国征税多年来的税收制度,不仅庞大,且有不少缺点。本次多管齐下的改革,不仅能使人民获得前所未有的免税收入,而且还为税收制度的公平,人性化和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有两种主要情况:第一,纳税人工资收入的计算方法先从月薪中扣除5000元,根据新税率,转换后,取得应纳税额,不扣除额外费用;第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以及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按新税率表计算,然后缴纳税款。

两个部门的“通知”对5000元“起征点”的实施作了具体规定。对于2018年10月1日以后纳税人的工资,扣除费用为5000元,月,应纳税金额按新税率表计算。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实际赚取的工资收入,扣除费用应当依照修改前法律法规执行。

怎样理解这个规定?

该政策的关键点在于:一、原来月扣除标准从3500元,增加到每月5000元:二、新的税率表适用。应用新的税率表后,税率可能会降低。这两项政策通过增加扣除额和降低税率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三、个税改革对消费的影响

纳税者的减少是起征点提高的直接反应,但是不会对国家财政产生恶劣影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减少大众的负担是根本,尽管纳税人减少了,但只要对高收入群体加强监管,财政收入便可以处于稳定。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能够提高居民消费能力,扩大内需,进而经济能得到快速的发展,印证了小平同志说的“发展才是硬道理”。

现阶段,对居民消费产生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梳理:

第一,物价。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观点,价格与需求量成反比,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需求曲线。根据一次函数的性质,当价格下降时,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与价格成反比的需求量将会增加。当消费品价格下将更多时,人们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会更大。但是,物价和需求量也不是永远成反比关系,虽然价格表现为沿着需求曲线的变动,但同时还有其他影响因素,其实当某种商品价格下降时,相关物品的价格和消费者的预期会导致需求曲线的移动。首先,相关物品的价格:替代品的需求量下降,进而引起替代品价格下降,最终导致替代品的需求量反弹上升,间接影响到本商品的需求。其次,消费者会有很多预期:如果消费者预期自己将会有更多收入,他将会增大对商品的购买量,如果对自己的收入预期并不抱有理想的态度,购买量也会随之减少:中国有句老话“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过分地降低价格有可能适得其反,给人一种大甩卖的感觉,即使价格下降很多,销量也不一定能上升,因此,抓住消费者的预期和心理也是各商家的重中之重。

第二,税收。赋税会造成无谓损失,税收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通俗地讲,就是消费者手中的钱的多少。税收一直是一个国家、一个政权所绕不开的事情,中国有记载的税收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历代王朝可谓“成也赋税,败也赋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延长了大明的国祚:雍正帝的“摊丁入亩”,使得“康乾盛世”达到了顶峰:反观,唐末黄巢起义,明末李自成起义,无一例外是因为税收负担极重,导致老百姓不堪重负,民不聊生,进而加剧了王朝的灭亡。因此,税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根据西方经济学的观点,税收具有替代效应,政府对某种商品征税,会提高该种商品的物价,进而会降低该种商品的需求量。消费者则会减少对高税率商品的购买,反而将更多目光集中于低税率商品,甚至是免税的商品。因此,弹性大的商品,消费会随着税收增加、物价上涨而下降:弹性小的商品,消费基本不受税收是否增加、物价是否上涨的影响。根据恩格尔系数,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其用以食物消费的钱占比会越多。因此,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主要用于维持基本生活,征税以后,本来就不多的可支配收入会再次下降,直接影响其消费的减少:反觀税收负担一般不会影响到高收入群体,通常只有其实际储蓄会减少,所以,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将会受到税收增加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大致看来,在所有税种当中,个税是对居民消费有重要影响的税种。本次个税起征点的再次上调,主要缓解低收入群体的压力,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转变成非纳税者,税收的负担逐步向上转移,虽然不明显,但高收入群体承担纳税的义务确实是加重了。人们的心理预期方面,也因为起征点的提高,产生了影响。餐饮旅游等等相关产业,则因此受到了积极正面的影响。进一步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一系列举措的落地实施,对于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大有益处,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生活幸福感,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而有力的一步。

四、个税改革的意义

个税改革一直是社会和人民关注的焦点。每年,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员到普通老百姓,从财政部、央行,到各地县市的财政,税务等部门,以及各种媒体,他们都提出了建议。税制改革的重点是提高税收门槛,明确传达中低收入者的声音。在GDP和GNP逐年增加的情况下,提高税收门槛是必须的。

即使有部分专家认为,起征点越高并不能越好,因为调高起征点对较高收入者有利。但是,应该指出的是,与少数高收入群体相比,个人所得税门槛提高了,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人群仍然是最大的受益者。因此,个人税制改革必然具有调节收入的作用,但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调整应通过健全的法律税收制度加以调整。如果让税收作为收入监管者,收入监管功能可能并不明显。

税制改革首先是公平,人们要能切身地体会到公平。因此,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需要平衡和精算,特别是在收入等级和税率设计方面。但是,人们并不太关注复杂的扣减和税率计算,只关心自己能减免多少肉眼看见的负担。纵观历次税制改革,本次减税幅度还是挺大的。此外,5000元的门槛还包含其他丰富的信息,例如相当多的工薪阶层人士免税,能够低于缴税门槛。

个人所得税能够“调节高收入”,是税法的进步。目前,收入分配的表现是不平衡的。换言之,某些极高的“灰色收入”不为人所见。随着资本,技术和管理等收入的份额不断增加,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灰色收入”需要国家一方面加强反腐,“老虎苍蝇”都不能放过,一方面又要加强对非官员的监督,特別是娱乐圈的监管。这要求个人税收的调整应侧重于规范收入的不公平分配,增加收入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正如小平同志所说“先富带动后富”,高收入者需通过税收回馈社会,是缩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方法。

从长远看,本轮个税改革并非终点,更加公平的改革思路,例如进一步扩大综合征税的范围,增加特殊的专项扣除额等。或将纳入未来的改革选项。改革不仅需要推进制度,还需要积沙成塔的坚持不懈。如果这轮税制改革能够抓住机遇,它将为未来的改革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为公共治理提供极好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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