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者”胡乱造谣也好,无中生有也罢,针对的都是被举报者的“死穴”,这些死穴能不能被抓痛,关键是个人自身“硬不硬”。
王溱专栏作家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不再是新话题,为受诬陷的干部正名也越来越常态化。
最近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纪委监委对该区新任规划建设局局长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公开澄清:两次招标均无违规行为,信访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去年长沙曾通报了7起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典型案例,其中有长沙晚报社党委书记、社长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不实举报;雨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勾结商人私分火灾赔偿款的不实举报;长沙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不认真履职、调查结果不准确的不实举报;望城区月亮岛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阻止信访人维权的不实举报;浏阳市永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在任官桥镇党委副书记期间强占村民土地和山林问题的不实举报;芙蓉区城管执法大队东屯渡中队中队长野蛮执法的不实举报;天心区法院非诉执行局局长以权谋私、用不正当手段拍卖当事人房产的不实举报。这7起通报所涉部门、人员、事由,几乎包含了社会上所谓“公认”的一些权力部门,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社会缩影。令人宽慰和振奋的是,举报失事,当事人行得正,走得直。
试想,如果有关部门不为这些干部撑腰,不去做细致的调查、澄清,这些干部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和状态?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还能扑下身子,撸起袖子大胆去工作吗?
信访举报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这种变相的“监督”形式,对反腐倡廉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许多有问题的人就是通过“举报”被发现,从而落马的。然而,这种打个电话、写封信就可以让一个干部“麻烦”缠身的形式,也常常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过去说“八分钱”邮票让纪检、干部部门忙半年,现在是一个举报如同一个“绊子”,让人走路都担心。特别在换届考察前夕,或者在“利益分配”的关键时刻,故意制造“黑料”、歪曲事实、无中生有、造谣中伤、罗织罪名、诬告陷害的勾当便会接踵而来,层出不穷。这种“阴沟里翻船”的歪风邪气,直接伤害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党的组织和纪律原则的正常运行,从另一种角度审视,实际上在与法纪“叫板”。
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反腐败斗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界群众热烈响应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举措,依法开展监督,积极提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有目共睹的,也是不法分子为之胆颤的。然而,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耽误。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难免触碰一些人的既得利益,部分心怀叵测者“告黑状”,会影响整个社会干事创业的氛围。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向社会澄清事实、为受到诬告者“洗清冤屈”,帮助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理直气壮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让流汗者不流泪、担当者没有后顾之忧;同时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亮明了态度,信访举报绝不是打压能者的报复手段,谁搞诬告陷害,谁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非常有必要,非常得“人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等于给干部增添“护身符”。去年五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并实施《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旨在从制度安排上保护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这等于告诉广大干部:放开胆子,心无旁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举报者”胡乱造谣也好,无中生有也罢,针对的都是被举报者的“死穴”,这些死穴能不能被抓痛,关键是个人自身“硬不硬”。只要硬,说破天也不怕。即使纪检监察部门核查起来也“理直气壮”,更不要说为之正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