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责问题定位研究

2019-08-29 02:57严丹凤黄孝军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3期
关键词:律师

严丹凤 黄孝军

关键词 律师 职责问题 律师角色

作者简介:严丹凤、黄孝军,浙江东创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168

一、律师对于当事人所需承担的责任:当事人合法的权益需要被保护

律师和当事人关系的实质是一种代理和被代理的关系,即当事人作为委托人而律师作为代理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当律师和当事人产生合作关系时,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他在代理的过程中的最大的责任和任务是其一定要自始至终的从当事人的利益角度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最终完成代理的任务。将实现当事人最大合法的利益作为自己代理的目标。律师应该时刻站在当事人的出发点去维护其利益的实现,以自己所能的最大能力去争取被代理人的最大利益来结束作为代理人的使命,同样这也是对当事人的完全负责。当被代理人将自己聘请的律师作为自己合法的委托代理人时,代理人首先应该让当事人了解其目前所处的状态在法律上规定上相应的可以享受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作为律师,最基本的就是要有自己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业务必须过硬,这是代理人运用法律行为来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这同样也是律师的在其位的基本职责之一。林达有篇著名的《历史深处的忧虑》,他在其中谈到了关于律师对于当事人所需承担的职责的一些观点:“律师是有他的职责的,他的职责就是不论他的顾客是什么人,在收取顾客费用的同时,就提供尽善尽美的法律服务,使他的顾客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 律师对于当事人的首要职责就是要在合法的情况下,对于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应该尽全力的维护,以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作为最大的目标,这也是律师所必须完成的使命。律师之所以能实现其职责,主要是因为被代理人对其充分的授权,依据被代理人合法的权限范围,律师对当事人提供所需的相关法律服务。律师应当与当事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以法律来保障双方的权益 。依据合同,律师需要切实的履行自己签订的合同义务,全新全意的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作为自己的职业目标。

当律师作为被代理人的合法委托代理人时,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合法的权利与义务不会有充分的了解和认知,此时律师的职责是向当事人详细的讲解其在法律规定中所拥有权利与义务的实际含义,辩护律师应当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积极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同样也被授予谈判者的职能,其必须满足在遵守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下,积极的寻求对当事人发展有利的结果。律师在对当事人的法律事务后进行评估后,律师必须站在法律的角度如实地将事件报道给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者,这也是遵守其职业道德的体现。

从律师对于当事人的职责问题可以看出,律师需要努力的保证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收侵犯,对于侵犯当事人合法正当权益的行为要勇于反抗。当然,这些行为实施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也有权利监督律师的各种行为。法律事务主要分为民事事务、行政诉讼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律师被作为某诉讼案件的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一般在合法的情况下,根据当事人给予代理人的权限,代理人应当绝对尊重委托人的个人利益意愿,依据被代理人的利益需求,努力的维护其权益不受侵害。在处理委托人涉及的案件时,对于案件的实时进展情况,律师需要及时的和被代理人进行沟通并参考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律师在处理刑事诉讼案件时,当委托人选择某律师作为他的刑事辩护人时,律师首先需要了解该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并且将该案件所牵涉的法律列举出来,站在公正争议的立场上为当事人辩护,根据事实依据提交案件相关的材料,其目的是免除或者减轻被告人的罪责。律师的职责是让没有罪的免除刑事的追究,已经从事犯罪活动的人不受过当的处罚,律师必须站在公正、正义的角度,使其受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被公平、公正的处理对待,站在法律的观点,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都要保护,既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轻饶,也不能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才是对法律权威的维护。律师维护案件牵涉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使其法律所保护的权益不受到别人侵犯,并且需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解决委托人所提的要求以及最大程度使案件向公平正义方发展。律师还需要维护当事人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其它权利。

作为律师,必须正确认识关于律师保守当事人秘密问题的必要性、正当性以及严重性。之前说过,律师作为当事人某一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律师使用合法的权利是基于当事人给其的授权 ,在代理活动进行中,律师的主要目标是维护案件牵涉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此,我们需要保证诉讼结果的公正性,因此在案件中,当事人所牵涉案件的所有有关信息都需要代理人保证不被泄露,甚至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必要利益可以直接拒绝一切对被代理不利的举证。只有保守职业秘密,律师和当事人才能进行充分交流,也是他们之间能够取得相互信任的必要条件,但是总有一些特殊事件,比如,为了保证当事人因为案件需要而告知代理人的信息安全,而对司法机关的取证造成影响,使案件不能正常的走司法程序,最终影响该诉讼案件的公平与公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文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有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依照这个法律规定,律师应当遵守此规定将所知道的案件真实情况告知司法机关,但是《我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又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职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对律师而言,这两项规定在针对国家司法公平公正与律师维护代理人权益方面发生了矛盾。对于我个人而言,我们必须坚持法律的公平公正作为原则,对于《我国律师法》的保密原则必须要在维持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作为原则下才能实行,并且要找出维护这两条法律规定的平衡点。

二、律师对于司法的职责问题: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需要被坚持

身为律师,首先要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其次还需要保证国家法律法规能正常的实施,最后还要促使社会向公平、正义的方向前进。律师作为司法的辅助人,这也是他们值得骄傲的地方。法律必须要在一定的规范下才能实施,在社会生活中最终得到实现,法律只有通过被实施,那么已颁布的法律才能将自身的价值真正实现。现实社会中,只有懂法律、知法律的专业人才才能真正的正确实施法规,并且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毫无疑问,律师属于明白法律并且知道怎么用法律的一类人才,他们通过大学的学习以及毕业后在工作中对法律的钻研,他们懂得了许多的法律知识,这也促使了其在解决社会生活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以法律的角度去判别任何案件。“实现法律的目的,光靠裁判所的努力,显然是不够的。无论如何,它是需要律师协助的,特别在诉讼外的事件中,有助于实现法律目的的法律工作者,只能是律师。律师的使命,绝不是为了实现法律。它在法律不完备或者法律内容上存在不利于国民的时候,律师还应该要求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特别是对于违反宪法的法律,律师应当提出该法无效的主张” 。根据其提出的思想得知,律师还有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使得相关的法律更加地趋于完善,并且法律在执行时显得更加地正义和科学。法律对于律师而言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在其行使自己职责的过程中,律师就是法律的实施者。律师通过行使辩护权和代理权,将法律当做武器,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指出人民法院在已经适用的法律上现在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这是因为律师是在社会中解决实际问题的人,他对于社会存在案例的了解更深刻,理解更透明,能够真正的剖析到事情发生的真实情况。并且律师的业务范围基本包括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能够更加精准的探测到法律需要调整的领域。对于在现实生活中不同阶层人们的真实需求同样也能准确地把握,这些与社会深层次的接触机会给了律师无可比拟的优势。他们融入社会,又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也是其能准确把握法律根本的原因之一。因为律师的存在,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人民的权益更容易被保障,正确的实施法律才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并且,无论是法律或者律师,他们的存在给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提供了保障,律师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他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责无旁贷。

三、律师对于政治的职责问题:国家的民主政治需要被建设

律师的职业方向一般为从事职业律师或者从事国家政治建设,对于律师而言,这两种选择,他们都能在自己所选择职业道路中为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出自己的一份力。在发达的西方国家,众多出名的政治家和领导人几乎以律师作为自己的职业。如美国,美国的政治发展水平在现在已经到了一个较高的高度,其国家的法律条款比较完善,之所以会有如此的发展,肯定离不开杰斐逊、汉密尔顿等一批优秀律师对国家的辛勤付出。自美国建国后的历任国家领导人有接近一半以上都曾担任过律师。律师行业在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中起着无可比拟的作用。在民主政治较为发达的国家,在他们的政治结构中,律师也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律师对于一个国家提高依法治国的理念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的法制与民主政治发展越成熟,那么对律师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当国家发展到一定层面,律师对国家的政治变革就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和法制的建设需要律师作为其有力的推动力量,以律师推动民主法治,国家的法制建设就会事半功倍。所以律师能作为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动力。律师崇尚法律、精通法律并且以法律为武器达到维护民主政治的目的,因此律师在参与国家政治建设时,其拥有别人没有的先天性优势。律师在从业过程中,因其职业特点,所解决的事情一般具有不确定性、挑战性等特点,律师在促进社会关系平稳以及提高人民追求民主法治的思想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这些都表明了律师具有积极参与政治的动机和能力。律师所从事的活动是针对各个阶层的,他深刻的明白各个阶层的对利益的追求需求,这些职业的特点也让律师在政治活动便于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基于此,我认为给予律师参政的机会,让其展示他在政治上的优势对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律师具有先天的从政优势,其次国家好的政治制度的发展以及法治建设需要大量的政治人才,所以,律师参与民主政治建设是符合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律师主要是以下面三种方式参与国家民主政治建设。

第一,律师参与国家立法活动。前面讲过,律师因其从事行业的特点以及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他能够更加深入地融进社会的各个阶层中,挖掘出各阶层所追求的利益趋向,通过自身较高的素质发掘出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真正的需求以及人民真实的意愿。律师具有较为广泛的知识以及丰富的经验,在与人民接触的过程中,最能了解人民群众对于现有法律的真实感受,通过与人民群众的接触,意识到法律本身存在的问题,对社会发展提出更加深层次的建议,鉴于此,我认为律师参与国家政治建设不仅只是提高了我国的立法水平,也同样满足了广大人民的真正需求,人民也获得了实实切切的利益。

第二,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律师是国家培养的懂法、用法的专业人才,他们根据国家需要进入各级人大、政协,通过对人民实际生活的考察,反映出人民的真實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议案并且可以监督行政行为等来参与政府管理。上述是让律师直接参与政治事务。律师也可以以一种间接的形式参与政治。律师也可以针对政府的某一些决策提供一些法律咨询的意见和建议。如担任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这就保障了政府机关职能部门能够依法行政,使得政府部门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同样也体现政府对法律建设的重视程度,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也利于律师更好的维护每一个公民作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在各个地方政府都有信访工作,律师在信访工作中将自己擅长的法律知识给予帮助普通人民群众更多的帮助,让他们也懂法律、知用法。通过律师分析给指出正确的维权方法,杜绝现有的一些不好现象的发生,如对于群众信访工作采取“踢皮球”式对待,盲目的协调群众矛盾,如不利用正确的法律方法进行劝导,可能会造成更加严重矛盾,甚至有可能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第三,将律师制度与我国的司法制度相结合。司法领域所涉及的知识储备正是律师所擅长的,律师进入司法系统能够协助司法机关全方位的了解事情的法律联系,更好的保证当事人的权益不被侵犯,对真正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四、总结

律师的发展在国家法治建设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律师行业经过不断地发展和成长,律师在维持社会和平和建立法制社会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律师既是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也是司法机关的司法辅助人,更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守护者。

注释:

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

白化秋,梅奕敏.律师制度价值论[J].法制与经济,2009(1):102-103+106.

谢佑平,闫自明.律师角色的理论定位与实证分析[J].中国司法,2004(10):40-44.

沈敏.司法公正和律师自由若干问题探讨[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55-59.

佚名.刑事诉讼法学[J].刊授党校,2006(Z1).

林广华.我国律师社会角色的重新定位[J].中国发展观察,2008(9):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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