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孝”

2019-08-30 08:22李璐瑶
时代人物 2019年9期
关键词:孝经孝子言行

李璐瑶

《论语》中反复提到孝,认为“孝”是“仁”之本,并将“孝”作为弟子言行之始。可见,“孝”在儒家伦理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孝”是子女对于父母深厚的情感。这其中,一方面包含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源自血脉的爱;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子女对于父母发自内心的敬。《孝经》中也提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本文希望从“爱”和“敬”两个面向出发,对于《论语》中的“孝”进行浅析。

《论语》的“孝”中“爱”面向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源自血脉,切近于根本的生命感受。而这样的感情,在现实生活中是自然而然地展开,并贯穿于整个生命。

在“孝”当中,“爱”的情感是来源于生命中最切身的感受,《论语·为政》篇中提到,“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对于我们的关爱之情,无所不至,唯恐我们有疾病,因此时常担忧。孝子能以父母之心为心,能够谨守其身。在《论语·里仁》中,“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孔子认为,子女应道知道父母的年岁,一方面为父母的长寿而喜悦,;另一方面又因为父母的衰老而担忧。对于疾病和寿命的关怀,是人最为切身的感受,而孝子对于父母的“爱”也是从最切身的感受中展开。这样的情感是最为原初的,不带有任何杂念的,由内心生发的自然的关怀。虽然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其实是复杂的,但不得不承认,这种切近生命关乎痛痒的情感相对于其他,比如说父母对于子女成才的希望等感情,更为切近子女与父母情感的本质。在这样“爱”的情感当中,人拨开了自我私欲的迷雾,见到了他人。

当然,子女对于父母的爱,不仅是形而上的存在,更是在日常的生活中有切實的展开。《论语·里仁》中提到: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倘若父母在世,则不能离父母远去而日久,因为这样不仅无法向父母的晨省昏定,而且致使自己思念父母,父母也思念自己。即使是离开父母远去,那一定要告知所去的地方,从而免去父母的担忧,而且如果有事可以他们能及时召自己归来。子女对于父母的爱,是最为亲近的,这样的亲近不仅仅体现在心意上的牵挂,更体现在日常的生活实践中,希望能够与父母每日亲近地相处。因此,父母与子女居住在一起,子女每日早晚需向父母问候。这样的相处,并非出于父母对于子女抚育和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的责任与义务,而是在道德约束和功利目的之先,是有更为本质的出发点,那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

子女对于父母的“爱”,并非一时之行,而是贯穿于整个生命。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慎终”,是对父母离去的悲痛而愈加谨慎的对待父母之丧;“追远”,是在父母离去之后仍然追思不尽,而诚心祭祀。子女对于父母的“爱”,并非因父母的离去而消散或者有所懈怠,而是贯穿于整个生命,自一而终。在《礼记·内则》中,对此有很好的解读,“曾子曰:‘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子女不因父母不能够知觉,而停止对于父母的亲近与追思,而这样的追思,甚至并非源于对于世俗礼法的遵守,而是先于礼法,顺于子女的自然之情,是世俗礼法产生的根源。以“孝”中“爱”的面向作为出发点,子女对于父母的孝,是一个连续的过程,而非在某一个特定的时点的展开,立足于子女的生命,能够在子女的整个生命中延续和展开。

《论语》的“孝”中“敬”的面向

《论语》中的“孝”除了体现为对于父母的“爱”,还体现为对于父母的“敬”。这种“敬”,一方面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对于父母发自内心的尊敬而谨守礼法,以及对于父母言行出于尊敬的劝谏。更重要的是对于父母遗志的继承,在修正维护基础上的发扬。

在《孝经》中提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这里对于庶人“孝”的要求,是能够奉养即可。而《论语》作为一部君子之书,孔子对于“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里,孔子强调子女对于父母的“敬”的重要性,如果没有“敬”,则子女对于父母的奉养与对于犬马的豢养无所差别。这种尊敬并非阳奉阴违,而是表里如一。“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朱子对此的解读是“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2年第2版,第56页]而要做到这一点,子女只有诚于内心的对于父母的“敬”,才能够时时表现出对于父母的态度的和悦。这也是孔子认为最为难能之处。除此之外,子女对于父母的尊敬,还应当符合礼的要求。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如果子女对于父母的孝敬只是出于私意,由于人性之差异,难免有或过或不及之处,很难达到中庸。因此,需要以圣王所作之礼作为行事的方法。最后,在发自内心的“敬”与形于外的对于礼的遵循当中,如果在外界条件受限的情况下,仍然以心意为主。“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便是表达了这样的思想。

孔子在《论语》中也提到了孝子对于父亲的尊奉所遇到的道德困境。在“父母有过”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还应当顺从父母的意见?答案是否定的。《孝经·谏诤章第十五》提到:“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并非愚昧地顺从,这样反而会使得父母陷于不义之地。“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这里,孔子提出了对于父母之过的劝谏。《礼记·内则》对此有进一步的阐释:“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对于父母的行为,孝子之心,如果认为其有不妥之处,不应当盲目尊奉,而是及时劝谏。如果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仍然遵从父母的想法。等到父母态度和悦之时,再次劝谏。不愿让父母在邻里乡党中陷于不义之地,哪怕让自己更加辛劳或者是因劝谏受到父母责罚,也仍然没有怨言。这里的“孝”,既不是愚昧地遵从,也并非自以为是,而是出于对父亲尊敬的修正之维护。《论语》也有具体的事例。“

对于父母的“敬”除了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发自内心的真正的尊敬,更重要的是能够继承父母的遗志。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孔子认为,在一个人父亲在世的时候,要顺从父亲的意志,因此,可以看他的志向;在他父亲去世后,可以看他的行动;如果父亲去世三年内,能够不改变父亲之道,可以说是孝了。前者说的,即是对于父亲志向的遵从,而后者,在《论语》后面章节中又有两次提及,体现了对于父亲遗志的继承。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里仁》)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论语·子张》)孔子反复提及对于父亲遗志的继承,可见其重视。这里,一方面体现在,父亲去世,子要为其服三年丧,服丧期间,有子不忍改父之道的缘由。更重要的是,孝子之心,希望父亲的遗志能够发扬,而不愿改。道,犹路也,对于到达一个目的地,可能有多种路径或者方式。《论语》所说的对于“父之道”的改与不改,是这个层面上讲的。孝子之心,哪怕以为自己的路更为便捷,处于对父亲的尊敬,仍然不愿在父亲去世之后,立即改变,而是等到三年之后。有人批评,父亲的道可能会有种种問题,应当及时给予修正。然而,这里的“道”并不是形而下的方法手段之意,更重要的是有其超越性的含义。孝子对于父亲的“道”的继承,并非对于父亲做法的原样照搬,而是对于父亲根本性的意志的遵从。当然,“父之道”在具体行事的方法手段上可能会存在问题,然而事死如事生,虽然我们已然无法像父亲生前一样对其劝谏,仍然应当对于“父之道”不改初衷地修正之维护。

“孝”者在“爱”与“敬”中实现自我生命的成全

在《孝经》中提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子女对于父母的孝并非是对自身的压迫,而是能够让自己在“孝”当中,更好地成为人。其终点,是回到自身,实现自我生命的成全。在此的基础上,行道扬名,能够彰显父母,这也是对于父母最好的孝。

《论语》中,认为“孝弟”,是仁道之本和弟子言行之始。“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如果一个人能够做到孝弟,那么他内心将和顺,少有好犯上的,更不会好作乱。君子用力于根本之事,根本既立,道将自然而然地产生。因此说,“孝弟”,是仁道的根本。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弟子在家要孝顺父母,出门要尊敬兄长,做人言行要谨慎讲话要讲究信用,广泛地与众人友爱,亲近有仁德的人,这样做了还有余力,就用来学习诗书六艺之文。这里,孔子也把孝弟作为弟子言行之始。

在这个基础上,“孝”的两个面向,“爱”和“敬”都是可以生发的。“亲亲”“尊尊”是中国古代社会中两个基本的原则。而“孝”中的“爱”与“敬”是“亲亲”“尊尊”的源头。其中“亲亲”是以“爱”为基础,而“尊尊”则是以“敬”为基础。《孝经》中提到:“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因此,可以说,“孝”的重要地位,在于能够培养人的“爱”与“敬”之心,而“爱”与“敬”又是能够由近及远推扩出去,而这样的推扩,又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即所谓“本立而道生”。因此,“孝”能够成为行仁道之本和弟子言行之始,这也是人生命的自我成全的第一步。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人的生命的成全,不仅仅包括自明其明德的部分,更有推己及人,使人人得以自新。由己及人,这可以说是广义的为政。因此,当有人问孔子,你为什么不为政,孔子会回答“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论语·为政》)我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并让周围的人也能够拥有这样的情感,这就是为政啊。从自我出发,到对于他者关怀和影响。于此,人实现了生命的自我成全的第二步。

因此可以说,孝子能够在从对于父母的“爱”和“敬”出发,首先“本立而道生”得以立身,然后能够推己及人,得以行道。从而实现生命的自我成全,以及对于父母至高的孝。

参考文献:

[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2.

[2]孔颖达.礼记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邢昺.孝经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4]郭晓东. 亲亲与尊尊:先秦儒家对父母服三年之丧礼意解读的再检讨[J].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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