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

2019-08-30 09:57陈聪
知识文库 2019年15期
关键词:培育法治法律

陈聪

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高职学生存在法律知识基础薄弱、法律运用能力较低、法律信仰不坚定、与时俱进法律精神缺乏的问题,可见高职学生法律素养较低,社会、国家、学校、高职生都应该致力于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以提升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

儒家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几乎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儒家治国思想主张“德治”“礼治”,即“人治”,“其人存则政举,其人亡则政息”。但在新时期下,依法治国是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也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高职院校的学生应该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之一,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培育,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文明的进步。同时,高职教育本身侧重于职业技术培训,加强法律素养培育,有利于增强其文明素养,利于培养建设社会主义的综合型人才。

1 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内涵

根据前人的研究总结,法律素养是指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能力的运用和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知识掌握是指能够了解、解读、掌握具体法律规范的内容,是法律素养的知识基础。“法律能力是指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在长期的法律知识积累以及法律实践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法律素养中较高层次的内容。”“法律意识是指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在运用法律实践的过程中将自身的认识内化与升华,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法律观念、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是法律素养中最高层次的内容。”从法律素养的界定可以看出,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内涵是指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在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意识方面的掌握、运用和形成情况。

2 高職学生法律素养较低的表现

在来源上,普通高校学生是经过高中教育,完成高考以后进入高等院校的,而高职学生有一部分学生是初中毕业进入中专,后又升入大专,没有经历高中教育,所以在知识基础、学习能力、思想素质、自我约束能力等方面整体上比普通高校学生较低。在培养方式上,普通高校既有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专业,也有培养意识型人才的专业,形成技能和思想并重的培养模式。而高职院校,属于专业技能型院校,以技能培训为教学重心,轻思想意识教育,重技能培训是高职院校的普遍状态。所以,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比普通高校学生要低。

2.1法律知识基础薄弱

法律知识是法律素养的基础。中小学阶段只有政治课程中会涉及到法律条例、犯罪界定等等法律基础知识,高职学生中学阶段对基础知识掌握情况较差,还有一部分没有接受过高中教育,所以高职学生入学前法律知识就较为缺乏。步入大学后,高职学生系统接触法律知识的媒介只有《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但高职院校的这门课程大多是形同虚设,起不到宣传法律知识的作用。再加之家庭和社会法律教育的缺乏,导致高职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几乎只能通过网络法律事件。但是网络法律事件中也有很多法律素养较低的网民的评论,所以网络事件对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因此,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基础较为薄弱。

2.2法律运用能力较低

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是灵活运用法律解决问题,参与法律实践的前提。很多学生由于不知法而低估法律的强制性,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比如敲诈勒索、偷盗抢劫,很多学生是因为不懂法而误入歧途。而且当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他们也缺乏寻求法律帮助的勇气和途径,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校的餐厅、小卖部或者线上的购物网站侵犯了学生的消费者权益,很多学生不自知。即使有些同学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由于没有经过具体的法律运用实践,也很难准确合理的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最后只能忍气吞声。

2.3法律信仰不坚定

虽然我国已经推行依法治国多年,但受传统“人治”思想或社会消极法律事件的影响,很多学生并不信任法治,法律信仰不坚定,会认为 “权利”“金钱”或“人情”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在解读自身或他人事件时就会从“权利”“金钱”“人情”出发。他们法制观念淡薄,忽视法律的重要性,甚至漠视法律的强制性,这是高职学生法律素养较低的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也是最深层次的原因。

2.4缺乏与时俱进的法律精神

时代在不断进步,我国的法治环境也在不断改善。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法治领域,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条例颁布后,少数学生会通过网络掌握新的法律知识,但有些学生并不关注。学生在校接触的教材有较为严重的滞后性,如若教师在课堂上没有增加新的法律知识,学生就会出现法律盲区。比如,很多学生参与网络非法赌博,从事网络非法兼职等,就是因为没有认识到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新形式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高职学生比较缺乏与时俱进的法律精神。

3 培育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

培育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不仅关系到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也关系着高职院校的管理工作,甚至关系着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

3.1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在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之前,在国家层面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样才能形成全社会的“法治”理念,才会给学生营造良好的依法治国的氛围,培育他们的法律素养。前些年由于网络立法滞后,导致很多网络事件无法可依;有些地方执法机关执法存在包庇现象;或是对司法过程存在错误解读等,一旦经过网络发酵就会给民众造成很大的法律信仰伤害,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的高职学生也必然会遭受影响。因此,国家层面既要加强法治建设,也要加强网络法律事件传播的导向监管,避免或减少错误解读法律事件的言论的传播,以减少民众遭受不实消息的侵扰,进而增强他们对法治的信心。

3.2丰富高职法治教育形式

学校是高职学生系统接受法律知识的最佳场合。首先,学校和教师要高度重视《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提升它在公共基础课中的地位,上课真正涉及法律知识内容,考查形式多样化和严格化,以此督促学生也重视这门课程。其次,教师应该用丰富多样的形式使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有趣,更容易让理论课基础薄弱的高职学生接受。比如,课堂上教师应多使用案例教学法,多使用校园内发生的法律事件或网络上的热点案件举例等等,从而把法律的知识性和实践性结合起来。再次,学校应该支持鼓励学生成立或举办与法律相关的学生组织或交流会,加强法治实践活动。比如,学校团委可以帮助学生成立校园法律协会、创办模拟法庭、开展热点法律事件辩论会等等。

3.3加强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自我培育

法律是现代社会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任何人都应该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年龄尚小,世界观尚未健全的高职学生更应该树立坚定的法律信仰,相信依法治校、依法治国,以“法治”作为自己的行事准则。所以,在高职院校,学生应该积极认真的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律实践活动。而且高职学生的与时俱进精神也要用在培育法律素养上,通过课堂或网络的形式及时了解新的法律条文,法律解释等内容,更新法律知识库。同时也要在知法的情况下,提高自身自律能力,不违法,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高职学生自身也要有培育法律素养的自主性。

加强高职学生法律素养,是适应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也是培养综合性职业技术人才的必然要求,因此国家、社会、学校以及学生自己都应该积极努力以丰富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运用能力,强化法律信仰和增强法律意识,从而提高高职学生的法律素养。

(作者单位: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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