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报道如何做到“硬气”?

2019-09-09 07:21李钧德
中国记者 2019年8期
关键词:硬气

□ 文 /刘 江 李钧德

你有代表作吗?

刘 江:我知道你可以坦然、自信地面对这个问题:你有代表作吗?

李钧德:作为一名职业记者,我当然有自己比较满意的代表作。而且,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代表作。从业初期,我努力写好每一条消息,既使是一些重要的报道,也力争用简洁明快的消息来表达;2000年以后,我加大了对舆论监督和调查性报道的探索和实践,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则主要是一些调查性报道。

我觉得,由我率先独家采访并连续追踪报道、最终使一名被超期羁押10多年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怀亮重获自由的调查性报道《“死刑保证书”保证了什么?——河南新版“赵作海案”考问维稳之惑》(刊登在《半月谈内部版》2012年第6期),可以算我在调查性报道方面的一篇代表作。

2001年8月2日晚,河南叶县湾李村女孩郭霞(未成年人,化名)在村北沙河堤上摸“爬叉”(知了的幼虫,可以卖钱)时遇害,并被抛尸入河。在排查时,同村村民李怀亮因当晚也在现场附近摸过“爬叉”而被公安机关带走,随后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此后,李怀亮案历经七次审理三次判决,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李怀亮也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超过10年。

在此期间,被害人和被告人两个家庭,一个为了讨说法,一个为了求清白,在上访路上苦苦奔波,双双陷入10多年的苦难深渊。公检法三家机关,苦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又碍于缠诉缠访者的过激行为而对悬案打起了太极。作为该案主审法院的平顶山中院,为了阻止被害人父母上访,甚至不惜触碰司法公正的底线,与被害人父母签订了荒唐的“死刑保证书”,答应被害人父母只要不上访,尽量判被告人死刑。

因为这一案件涉及强奸、故意杀人、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上访、维稳等诸多敏感词,成了省市县相关领导都知道、却没人敢拍板的“烫手山芋”,媒体记者也大都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涉足此案。围绕这一案件,我从2011年开始进行独家调查,先是通过参考报道向高层反映了此事,引起多位中央领导同志重视,后又在《半月谈内部版》主编周清印的支持下,公开向社会披露了此事。

因为此案涉及严重超期羁押,“死刑保证书”又触碰了公众关于司法公正的敏感神经,我采写的这篇调查报道一经刊发,马上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很多读者认为,李怀亮案之所以出现法院和被害人家属签订“死刑保证书”的荒唐情节,是当前我国司法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双重压力下的结果,是现行信访体制之困以及“一票否决”式政绩考核异化之弊。

案件还引起了很多司法界著名学者、律师乃至高官的关注和反思。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南省高院院长等人都公开发表文章,对此案进行讨论和反思。此案甚至成为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热门话题,全国各地报刊、网络、微博上关于此案的讨论文章也以数十万计。

2013年4月25日,在舆论关注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平顶山市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李怀亮案。经过一天的审理,25日18时,平顶山中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庭释放。此时,距2001年8月7日李怀亮因此案被刑事拘留,已过去近12年距我第一次到李怀亮家采访,也已过去近3年。

有评论指出,关于李怀亮案的这篇报道,不仅直接推动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怀亮在没有“真凶落网”“亡者归来”的情况下、极其罕见地被以“无罪推定”原则宣告无罪,而且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对公众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让关心此案的公众明白了什么叫“无罪推定”,什么叫“疑罪从无”。从这一角度讲,它还是对2012年3月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最好宣传。

发现力、判断力、同情心……一篇报道改变全国性政策和60个农民命运,到底啥是关键词?

刘 江:作为新华社著名的舆论监督报道记者,从业20多年,你写了大量尖锐、有影响力的报道。后来担任新华社河南分社副总编辑,你依然坚持在一线采访、写作。最近的得意之作是什么?

李钧德:就是2018年在《新华每日电讯》首发的关于“农机套补诈骗案”的报道。我说这篇报道比较得意,是因为它推动了全国性惠民政策的完善,让农机补贴的手续大大简化了。

因为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手续太繁琐、时间太长,购买农机的农民和销售农机的经销商都苦不堪言。在河南开封,为方便农民购机,不少农机经销商采取借身份证等违规办法,帮助购机户“代办”“包办”补贴手续。其中,两名“代办”手续的农机经销商和60多名出借身份证的农民,被以诈骗罪判了刑。

我们的报道发表后,央视焦点访谈、澎湃等媒体和节目不断跟进、联动,关注此事的人越来越多,中央和省市相关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整改。央视《焦点访谈》的记者干脆直接把农业部农机司的司长请到镜头前,直接表态整改。此外,开封中院作出裁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把案件发回重审。过了一段时间,农业部针对性地推出了新的补贴政策,简化了补贴审核的程序。

刘 江:当初你怎么想到去做这个报道?

李钧德:我在微信群里发现了这条线索。有人转发了一位律师的微博。

我想,现在国家一直强调“放管服”,但是这些农民为了领取应得的补贴,居然需要弄虚作假,最后还付出坐牢的代价,很不合理吧?这不是通常那种一些惠民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的弊病,例如晚几天或者设置种种门槛耽误老百姓的时间、精力,这是直接付出自由的代价。

刘 江:这个稿子不是一般性的法治报道,事实上是颠覆法院审判结果的。假如我是记者,分析这条线索会感到面临两个难点:第一,此案涉及公检法部门,涉案人数较多,明显比较敏感;第二,这个案子并不是那种徇私枉法、办案不公的类型,有比较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据,这个案件本质是质疑国家层面的政策。对于多数记者来说,这个“硬骨头”难以下嘴啊。你当时怎么考虑的?

李钧德:这样的担忧我也有。不过,这位律师的微博让我觉得质疑、改变这件事情是有一定可能性的。

律师在微博中提到:因为获得补贴的程序比较复杂,曾出现过河南、河北等地农民借用山西农民身份证,到山西省购买农机具,并在山西省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的情况。所以,当时的农业部专门给各省发过一个通知,认为这种行为虽有不合理因素,但从根本上讲,农机具还是在农民手中,还是用于农业生产,补贴实惠最终也落到了农民手中,符合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达到了政策实施的目的,不宜简单视为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宜将此认定为给国家造成资金损失。

刘 江:舆论监督报道的重要原则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在这个报道里,你如何把握这个原则?

李钧德:我觉得一些记者在做法治报道时有个悖论:如果案件正在一审,就说最终什么结果还不知道,担心背负“舆论”审判的责任,不敢发声;等到终审结果出来,又会说,案件都终审判决了,是最后的结论,媒体更不能碰了。我觉得,这是一种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借口。

具体到开封这个案件,人民群众的痛点是很明确的,重要的是寻找正确的官方立场。我判断:第一,农业部之前发的通知,至少说明农业主管部门对这种情况有不同看法;第二,这些农民出借身份证帮助别人领取补贴的行为肯定是错误的,也违反国家规定,但是,无论怎样说,国家的补贴还是补给了农机购买者,这些出借身份证的人并没有得到国家的补贴,也没有给国家资金造成损失,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把他们定为诈骗犯啊。从这一点上说,至少还是处罚过度了。

刘 江:作为一个已经宣判的案件,很多人都被关起来了,这就意味着找不到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如何展开调查?

2016年8月9日,李钧德在河南濮阳市一个扶贫车间采访调研。

李钧德:律师给了我们比较大的帮助。当时,好多当事人都被关进看守所里见不到,但我们根据卷宗了解到很多情况。但是,调查报道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多信源交叉验证,提供情况的人有可能也是利益相关方,会从有利于他的角度提供信息。所以,我们还要进一步核实关键事实。在郑州采访结束后,我和记者孙清清又专门跑到开封,去采访那些还被关在看守所的农民的亲属,还有一些农民被判了缓刑,可以见到本人。另外,被判刑的两个农机经销商的家属都采访到了。我跟他们说,能不能找一些借给你们身份证的人聊聊?加起来前后一共采访了20多个人。

刘 江:采访完这些当事人,按照程序就要采访政府方面了,很多情况下,面对记者的追问,地方政府官员往往都会躲起来避而不见,很多记者也由此铩羽而归,你是怎么说服官员接受采访的呢?

李钧德:此时,我心里基本上有谱了,决定回避案件本身,把重点聚焦在繁琐复杂的农机购置补贴申领程序上。采访农机局不太顺利,他们不愿意见。我知道,这种事情如果按程序先找宣传部,根本就不知道要联系到什么时候,所以干脆直接堵上门,拿出记者证说我要采访这个事。

只要到了现场就会有收获,这需要把握每个场景、每个接触的人物。工作人员说,专门有一个领导管农机这块儿,我说那你帮我联系他吧。在联系领导的过程中,我就跟这位工作人员闲聊,但事实上,从这一刻,采访已经开始了。我得到了稿子里面那句十分关键的话:“领补贴的这些手续,连我们都觉得麻烦。”就是这句话,充分说明制度设置很不合理,连管理者也承认有问题。

此外,还需要耐心、韧性,能洞察对方心理。领导开始不想见,说下乡了。但我们坐着不走,说你下乡也得回来啊,我们可以等。他还是迟迟不归。我就进一步讲道理:我们现在是给你说话的权利,你如果不说,等稿子发出去了,你就彻底没有机会说了,到时候上级追究起来可能反倒不利。

看他们犹豫,我就继续给他们分析:这事也不是哪个领导个人贪污、受贿,我们就是想了解全面的情况,听点儿真话。然后又跟上一句,领导既然下乡,具体在哪里?我们可以到现场去找他。被逼到这个份儿上,这名领导终于答应马上赶回来。

事实上,采访有时候有点儿像谈判,你要想说服对方接受你的采访,就要从他的立场考虑。其实,除了突发事件中官方有责任必须披露真实信息,没有任何人有义务一定要接受记者的采访。一名好记者要人情练达,洞悉对方的心理,懂得换位思考。

刘 江:我很好奇,作为一名地方分社副总编辑,发表一篇批评当地政府的报道,肯定会面对压力。你不是总社记者,写完就能离开,今后还需要继续跟地方打交道,包括做正面宣传。你如何处理这样一种矛盾的关系?

李钧德:我们的稿件发表当天,省政府就安排相关部门派人连夜到开封,了解核实情况。一开始他们不知道我是谁,后来一打听,知道是新华社河南分社的记者,态度还是很尊重的。但肯定也不愉快啊,便托朋友找我沟通,诉说他们的委屈。

我问他们几个问题:报道反映的是不是事实?细节上有没有不准确的地方?他们说都没问题。我给他们做工作:既然稿子没问题,你们觉得是执行层面、规定不合理,有委屈可以跟上面反映,完善政策。我们做这个报道不是为了追究谁的责任,而是想把事情做得更好,让老百姓更方便地得到国家政策的实惠。他们说“对对”,后来专门写了个材料,反映整改情况。

刘 江:你认为成为一名优秀记者的关键是什么?理性思维?知识积累?阅历丰富?还是其他?

李钧德:从操作层面可以说判断和积累都很重要。但我认为,推动一个新闻记者做成功报道,最终的动力还是内心深处的情感。在做这个报道过程中,我始终被一种强烈的愤懑、不满所驱动:这些农民确实有错,但错误不至于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外,我深感这个补贴政策的申领程序太复杂了,复杂到让农民宁愿跨省跨区购机、千方百计“搞变通”。

刘 江:刚才我们前面讲的都是逻辑、理性,但是谈到这里,居然还是落到感情。

李钧德:记者这个职业当然极其需要理性,但新闻的发端往往是触动情感。60多个农民因为出借身份证,帮助别人获取本来应该得到的利益,竟然被以诈骗罪判刑,在我的心里这事说不过去。我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对他们当然有天然的同情,觉得他们跟我有关系。

刘 江:现在有人不愿意做记者,钱不多、压力大、劳动强度高,你觉得这个职业最吸引你的是什么?

李钧德:成就感,能改变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我们分社有个记者叫史林静,她刚毕业参加工作不久就关注到郑州地铁卡充值居然还有最低消费,一次必须充值50元或者50元的整倍数,且充值网点太少,消费者很不方便,于是写了一篇批评报道。稿子一发,地铁公司马上改进,最低消费取消了,充值网点也从原来的十几个变成几十个。我在业务例会上说,哪怕只是一点点改变,这就是媒体的价值所在。一个不断进步、变革的社会,需要新闻记者。

数十名“濮阳假劳模”是如何“现形”的?

刘 江:你写的那个“濮阳假劳模”的报道特牛,几十名领导干部隐瞒自己的真实职务,以工人、农民或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参评劳模,而你通过快速、精准的调查,让他们一个个现了“原形”,不但劳模没当成,还挨了处分。你是怎么发现线索的?

李钧德:有一次跟朋友聊天,听说濮阳市为庆祝建市20周年,计划表彰一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有些领导干部为参评劳模,把自己的身份改成工人、农民。其中一名县公安局长,当地很多人都知道他的名字和职务,但是在当地媒体公示的名单里,他却变成了某派出所民警。当地群众对此议论纷纷,有的甚至把这当笑话讲,说某某局长被“降职”成工人了,某某行长“下岗”去柜台当储蓄员了。我想这件事情太恶劣了,就想报道。

刘 江:据说当时报纸公示了300名候选人名单,哪些是隐瞒了真实职务的领导干部,哪些是真正的一线职工,你并不清楚。你设计了怎样的调查路径,去核实这些人的身份?

李钧德:到濮阳后,我先找了一位熟悉当地情况的官场朋友说明来意,这位朋友一听,声音都变了调:这要得罪多少人啊!尽管我再三强调没事,这位朋友仍然不愿意为我提供一点儿帮助,甚至连和我一起吃顿饭也不敢了。他说,这件事牵涉的全是地方上有头有脸的实权人物,要让他们知道事前我和你一块儿吃过饭,以后我就别想在濮阳混了!

刘 江:寻找知情人是记者通常运用的采访方式,这条路不通,你想到采取哪些其他办法了?

李钧德:我经常在基层跑,明白这些领导干部虽然多是乡科级干部,行政级别不算高,但在基层,已经算是“大领导”了,一定会经常参加各种政务活动,不可能不在网上留下蛛丝马迹。

刘 江:这篇报道是2003年写的,距离现在16年了,那个时候你已经注意到网络会留下人的行为轨迹了?

李钧德:可不是嘛。这份劳模名单有300人,我打开电脑,只用了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时间,就把这些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摸了个遍。后来事实证明,我的判断都是准确的。比方说名单里有个叫张三的,说是某个派出所的民警,我就到当地政府官网上,先输入他的名字,再加个濮阳这两个字,马上就跳出一条某县公安局局长张三指挥破案的消息,那么这个人参评劳模的身份百分之百是编造的。此外,还有我实在判断不准的,就打电话给他们单位的办公室,问你们的局长是不是那个谁啊?他说是,而公示名单中这个人是地税局的会计。还有一个组织部的常务副部长,身份编得更离奇,是化肥厂工人。我就问县委机关的人,你们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是那个谁吧?他说“对”。我问他现在还在组织部吗?“在啊”。通过这些你就能判断出这个人也有问题,目标又缩小了。

在随后的现场采访中,我按照从网上查出来的线索,通过找A问B、找B问C的办法,不仅很快把大部分弄虚作假者的真实身份了解得一清二楚,还顺便向一名当事人要了一本当地有关部门编印的领导干部通讯录,通过电话预约或直接堵门的办法,采访到了十几名当事人,以及这次劳模评选的组织者、材料审核把关者,把这些参评者的心态以及制度漏洞也摸了个一清二楚。

说实话,做调查报道一直很难,不但采访难,发稿也难。对方摆不平你,可以摆平其他人甚至你的领导,所以,采访要快,发稿也要快。还不能“动作”太大,过早打草惊蛇,最好是等对方反应过来时,稿子已经发出来了。在“濮阳假劳模”这个报道中,我不但采访快,事实也弄得很准。发稿时,我甚至把这些领导的参评身份和真实身份一并发到了新华网上。

有的记者铩羽而归,有的迅速找到核心人物,差异何在?

刘 江:你写过很多原创性舆论监督报道,在这些报道中表现了十分突出的突破能力,你的秘诀是什么?

李钧德:其实我觉得很多选题的突破没有那么难,现在好多记者在报道社会热点时总是做不成,让他去核实,总是说宣传部还没给我回复,或者就仅仅拿着宣传部给的稿子写。

刘 江:我在编辑部也遇到相同的问题,全社会都在聚焦一个热点,我一问,个别记者对我说,政府还没有出调查结果。我说那你的调查呢?他却反问我:我怎么调查?

李钧德:这种现象的确比较荒唐。当然,地方宣传部门肯定是媒体报道必须依据的重要信源,但这并不意味着,记者除此之外等靠要就可以了。所谓突破能力,首先是得愿意去做这件事,然后才会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另外,现在有些记者太“老实”。比方说刚才讲的去农机局采访,现在有些记者就习惯性地等着宣传部的通报。推来推去,往往一天两天见不到人。我就直接闯,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所谓突破能力,其实就是一定要想办法找到跟事件有关或者知情的人。

刘 江:很多情况下,在现场的记者也无法获取有推进性的新信息。但有些媒体、有些记者,总是能出其不意地找到核心人物。你认为这里边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李钧德:首先是观念误区。有些记者觉得只有地方宣传部是最权威的,别的信源都是歪门邪道。其次,不同媒体对记者压力不同。压力大的媒体会倒逼记者千方百计解决采访中遇到的问题。比如,《新京报》记者来河南,很多时候都是先找当地的记者问情况、找线人。

很多事情关键是要努力去做,在办公室里觉得不可能做成的题目,也许到了现场就做得特别好。我觉得大多数采访其实没有多复杂,路径对了很快就能完成,一些真正特别难了解的事情,可能你永远都了解不到。有些记者接到报道地方问题的任务,就只想着找当地宣传部、纪委或者地方政府领导。他们也不想想,出了问题,这些单位和领导可能都是有责任的,有的还有保密规定,他们想瞒还瞒不过来,怎么会轻而易举地告诉你实情呢?你必须想办法找涉事的利益受损方,才能拿到猛料。

刘 江:关于现场,我也很有感触。现在网络发达,媒体高热,但是现场却特别受冷落。我们“新华视点”最近做“水滴筹”被质疑的报道,事先想着其他部分都采访了,采访涉事方可能难度很大。没想到记者去了后,对方特别高兴,说外边消息铺天盖地,但很少有记者直接找他们提问。舆论的漩涡不仅平静甚至成为空白,很多人肆意发挥,导致很多焦点事件不断发生反转。

李钧德: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在某些时候甚至成了常态。2017年发生的河南西华县留守女童被两名教师“强奸”的网络爆料事件,网上舆情汹涌,相关网页及评论达数十万,西华县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告诉前去采访该事件的新华社河南分社记者,报道或转发过该事件报道的媒体和网站近千家,真正到事发地现场采访的记者,不超过6人。很多记者都是随便打两个电话,有的甚至连电话都不打,就直接写稿、评论。

做批评报道的记者应如何面对职业风险和压力?

刘 江:你做调查记者没怕过吗?比如,揭露“濮阳假劳模”和机关盖大楼干部住别墅的报道,受处分的干部人数都以百计,很多人仕途、命运被改变,有的人甚至遭遇牢狱之灾,你没有怕过吗?这种压力也是让好多记者不愿意去做调查报道的原因。

李钧德:说老实话,我做记者多年,曝光过的事情很多,受到处理的人也有很多,但是我从来不认为自己得罪过哪一个具体的人。我做所有报道,都是对事不对人。当记者,特别是当调查记者,可能会改变一些事情,但是你千万不要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也不要觉得自己就是在替天行道,你的报道之所以有影响,受社会关注、领导重视,肯定是因为当事人违反了某项制度或法律,做错了某个事情,收拾他的是制度,是法律,而不是某个记者。其次,采写稿件是我的工作,我只不过对工作认真些而已,我和采访对象无冤无仇。

刘 江:你做了在濮阳那么有影响的两个批评报道,得罪的是几百个公务员,他们封杀你了吧?

李钧德:不但没有封杀我,反而更客气、更尊重。当年我做那个《贫困县刮起奢侈风——河南濮阳机关盖大楼干部住豪宅》报道,濮阳县被包括中纪委在内的中央七部委全国通报,问责、处分了一大堆人。当地一名曾找我“灭火”的领导事后告诉我,濮阳县的事情,去采访过的记者,没有100人也有80人,但都被他们摆平了,只有你没有被摆平,看来还是新华社记者作风过得硬。后来,我们还成了朋友。前几年,他在另外一个地方当领导时受了冤屈,还托家人来找我反映情况。

刘 江:你做的不少报道都产生了强烈反响,地方不少公务员都因此被问责,你作为“始作俑者”,是否会感到惴惴不安?

李钧德:这些人被问责,是因为他们的确做错了,应该受到处理。我做报道对事不对人,目的不是整人,而是推动问题的解决,问心无愧。对我来说,揭示真相、纠正偏差、推动进步才是最重要的。总之,我做记者就尽本分,认真履行一名新华社记者的职责使命,最终处理了什么人,只是报道的副产品。

刘 江:调查记者要特别警惕批评对象挖的“坑”吧?

李钧德:整个过程都要谨慎。发稿前,为了让内容保持平衡,一定要采访双方当事人,还要经受住诱惑的考验,比如吃饭、送钱啊;稿子发出来后,有一点点瑕疵就会被找上门来,有的甚至诬告你拿了黑钱、被人利用什么的。这样的事情我都经历过。

有一次,南阳唐河县有一个乡镇,在说情被我拒绝后,竟以盖有镇党委政府大红公章的红头文件形式,给中央写告状信,说什么“新华社权威记者偏听偏信,乡镇党委万般无奈上书中央”。一位中央领导同志做了批示,一时间弄得满城风雨。但是,假的终究是假的,有关部门的调查,最终还是证明了我的报道是准确的、客观的,不存在偏听偏信。

刘 江:过程中的煎熬与压力,会不会让你觉得调查记者的职业风险太大?

李钧德:我觉得所有优秀的职业人士都要面临压力和风险,新闻记者因为从事的工作比较特殊,涉及公共利益,或许这种风险更容易引发关注。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数时候面对的威胁可能就是宣泄一下不满情绪。规避风险的唯一原则,就是要客观真实。《新华每日电讯》原总编辑解国记曾经在河南分社工作多年,他经常写舆论监督报道。他曾经说过,做批评报道尤其不要自鸣得意,要谨记你的报道可能会砸了别人的饭碗,拿不准的时候一定不要写,写的时候一定对事不对人。

刘 江:你在新华社地方分社多年,人脉与人情交织,做批评报道很容易波及熟人,如何面对?

李钧德:我这人心大,发生啥事也能睡着觉,所以人也胖。当记者的,突破不了采访对象或者稿子被毙掉,都是正常的事情,不要动不动就灰心。首先要把稿子做好,努力争取发,实在发不了也别太在意。

刘 江:业界有些记者吐槽,写舆论监督报道都是一手采访,没有现成的材料,付出的劳动很多,跟一些写正面报道的相比,考核不合算。

李钧德:这种想法是人之常情。但说老实话,现在有的记者发的稿子,不少都是新闻垃圾。有人说,网络时代,恰恰是真相稀缺的时代。现在新闻界开会,经常会听到有人批评调查性报道数量少、不专业,说明在此问题上大家还是有共识的。在创造有利于生产高质量调查报道的环境上,新华社作为新闻报道国家队,体现了政治担当,这也是我们的职责和本分。

大家常说,在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作为职业的新闻工作者,我认为我们现在有些记者对自己要求太低了,工作质量太差。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实际上对职业记者的工作要求更高,对媒体的舆论引导水平要求也更高。总不能职业记者干的活儿,还不如普通网民,不如自媒体吧?那样岂不让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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