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信息异化下青少年罪错问题防治

2019-09-09 05:52何雪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4期
关键词:青少年

摘 要 青少年罪错问题一直是我国始终关注的社会问题,如何防治青少年罪错行为一直是社会各界都在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在信息异化的情况下,防止青少年罪错行为成为了信息时代下必须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 信息异化 青少年 罪错问题

基金项目:本文为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2019年度高教科研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课题名称:新媒体信息异化下青少年罪錯问题防治研究,课题编号:JGJX2019D6。

作者简介:何雪,吉林工程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301

一、正确认识信息异化

信息异化产生于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期,在信息生产、传播以及运用的过程中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让信息变成干扰甚至是支配人类行为的力量。人类生产了信息,通过信息技术打造了信息高速运行时代,人民对于信息技术的认可和依赖也超出想象,在不知不觉当中,人们陷入了信息漩涡当中,甚至有时候,人们被信息所控制。

信息异化实际是人和信息之间出现了关系的倒置,信息本应是服务于人,被人所使用。但是人们一旦在海量信息面前不知如何处理,不能对信息进行分辨,最终必然会被信息所影响,从而失去对信息的主体地位。在信息异化下人会被信息所同化。网络发达的今天,人们通过网络来使用数字化的信息,逐渐却失去了对感性信息的认知能力,这就是被信息同化的表现。在信息时代下,人们更容易突破道德和人文观念的约束,而通过网络做出现实不会做出的行为,甚至会产生人格的变化,形成信息异化的结果。

二、我国青少年罪错问题的特点

当前我国正处于信息技术发展时期,我国经济体制还在完善的过程当中,制度体系还存在不健全的情况。特别是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生活方式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对青少年的心理自然而然就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在信息异化下青少年罪错问题出现了新的特点。

首先,当前我国青少年罪错问题出现了盲目性和模仿性的特点。青少年处于敏感的年龄,具有较强的情绪化倾向,一点点小事就可能让青少年发脾气。青少年阅历少,心理和情绪比较复杂,同时又有着充沛的精力和很强的好胜心。所以很多青少年罪错问题都是因为冲动而引起。在信息异化的环境下青少年更容易被网络不良信息所误导,从而表现了这一阶段的盲目性,而模仿性表现在很多青少年的行为和问题都是通过发达的传媒效仿而来。

其次,青少年罪错问题还呈现了低龄化和多样化的特点。我国14至16岁青少年罪错行为愈加突出,并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发展,在校学生成为了青少年罪错问题的主要构成,打架斗殴、沉迷电子游戏以及无故旷课逃学成为最为突出的罪错问题。一些青少年过早辍学流浪街头;还有的青少年模仿影视片中的情节,拉帮结伙成立帮派;有的青少年为了享受物质,想要不劳而获。种种原因影响了青少年的思想,不顾后果犯下罪错问题。

最后,青少年罪错问题的主要诱因是社会环境。信息社会下充斥着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资源可以为人们的生活产生极大的便捷,同时也会对人的思想产生不良的影响。一些青少年因为盲目模仿影视作品的镜头而做出罪错行为。青少年有着很强的模仿力,但是面对外来信息的辨别能力还有待提高,外界信息会对青少年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信息异化,粗暴语言、暴力行为加上学习压力,使得青少年将网络虚拟世界或其他娱乐场所当作一种发泄的途径。同时,一些媒体为了商业利益无视对青少年的影响,强加广告和各种名人绯闻,在这些信息当中,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被污染,丢掉了应有的乐观和天真,而是变成了所谓的“成熟”。

三、防治青少年罪错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相关法规的完善

青少年法制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中小学教材当中也加入法制教育的内容。除此之外,学校和政府应该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深入开展青少年禁毒、防火、防溺等自护教育活动。学校、社会以及家庭都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的组成部分。其中,媒体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充分发挥信息传播的能力,传播正能量,抵制低俗信息和虚假信息,为青少年提供良好的信息传播氛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确立分工,加强对信息传播的督导工作,切实做好反映和预防工作,在基层各项工作措施应该实现全面落实。政府对于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应予以关注,对于重点青少年群体要准确地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和利益诉求,思考当前的社会形式对他们会带来的影响,从而及时地采取措施,来帮助他们。对于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关注和帮助工作,应该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各种危害青少年成长的行为要及时预防和打击。对于青少年罪错问题应该建立针对青少年矫治的司法机制。当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刑审体系还处于完善阶段,在一般的刑事审判过程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法庭要带着手铐并面对严肃的司法人员,容易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带来恐慌、紧张的情绪,这并不利于实现教育效果。所以,应该对形式司法制度进行完善,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来建立针对青少年的审判模式,对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审判要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作为方针。笔者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审判形式可以用“圆桌式”的审判形式,体现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与未成年人平等坐在圆桌中,可以更容易地进入到未成年人的内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这种圆桌形式的审判形式来实现对青少年的教化作用,让青少年更容易感受到司法人员所传递的教育信息。另外,要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力度,对申请程序进行完善。笔者认为可以网络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体系,提升办案效率,让更多的律师加入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当中。

为了帮助罪错未成年人能够尽快地融入社会,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十分重要。面向罪错未成年人的技术教育应该具有针对性,要适合罪错未成年人的特点来制定。对待未成年犯要鼓励继续教育,通过教育的方式开拓未成年人的事业,将试工和试学作为未成年人改造的制度。为了更好地让罪错未成年人有一个更好的未来,在改造的后期,根据罪錯未成年人的表现可以由家属或社区担保,释放罪错未成年人回到当地社区从事技能实习活动,通过实习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另外,教育部门要动员社会力量针对管教所,开办中等或中等以上的教育,做好职业教育,让罪错未成年人能够有学习的去处,特别要做好思想教育的工作,根据情况来发展,做到因人而异实现特色发展。不仅让罪错未成年人有一技之长,还能够满足社会的就业需求。教育应该具有针对性,能够结合未成年人的文化水平和自身兴趣,建立可行的教育系统来提升未成年人的能力和素养。帮助未成年犯掌握实用技术,做好在管教所的改造工作,制定改造计划,让他们回到社会后可以自食其力。

(二)网络环境控制

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异化难以避免。信息异化对未成年人的心智会产生影响,因此,要想方设法降低信息异化的不良影响。

首先,是提升网民法律意识,加强行为制约。网络为人类提供了一个虚拟的、匿名的射界,人们在网络上少了现实社会的束缚,所以虚假信息、攻击性信息等不良信息会在网络传播。所以,我国应该继续健全法律法规并对网络信息加强过滤机制力度,提升网络信息的监管,让网民意识到在网络环境传播信息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互联网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规净化网络环境,打击散布虚假信息的网站和个人。当前国际环球网联合会要求各国要推进网络监控软件的发展,对信息标记必须进行审查。我国在开发和升级监控软件方面取得一定成果,需要再接再厉,借鉴国外优秀经验,打造我国网络的新环境,净化网络世界,为网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信息环境,从而降低信息异化对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影响。政府应打造网络的主流信息,当前我国政府在这一方面已经有了可喜的成果,人民日报、共青团中央等都在多个网络平台设立了官方账号,宣传了大量健康有价值的内容,我国政府需要进一步提升信息传播的力度,打造绿色积极的网络信息环境。另外,笔者认为可以借鉴韩国网络实名制的做法,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建设力度,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管非法信息的源头,从根源打击实现根治。

同时,民众应该提升自己的信息素养,信息素养包括了信息意识、信息能力以及信息道德。信息意识是指人对于信息的自然反映和敏感程度,同时也是人对信息质量的评价和评判;信息能力是指人对信息的处理能力,通过利用信息资源,人们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信息道德是指人在获取、传播信息过程中所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例如不传播制造网络病毒、不传播反动信息,遵守法律法规等。

当前,网络技术将信息传播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网络上有大量网民参与其中,所以提升网民的社会责任感及其重要,虽然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是却反映了现实社会的信息和内容。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所以网民的道德意识相对淡薄,在网络信息传播中会降低自己的道德意识,导致垃圾信息大量产生,也促使信息异化更为严重,对青少年产生的影响更大。通过提升网民的道德素养可以有效地控制这种情况,树立道德意识,提升社会责任感可以让网民个体面对垃圾信息时产生更为负责的决策态度。同时,人们在网络上道德感的强弱和自身的教育以及实践经历相关,当前我国网络使用率极高,其中青少年是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家庭以及整个社会都应该关注青少年的信息意识、观念和信息道德素养,提升青少年辨别信息的能力,防止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荼毒。信息素养越高,对于信息异化的抗性就越强。对于个人而言,不制造、不发布垃圾信息,为当前的信息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对于人类个体而言,面对信息时选择趋同性是个体的本能反应,因此,减弱这种反应是防止信息狭隘化的途径,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开放的、无拘无束的虚拟世界,可是由于个人的喜好和观念导致信息狭窄化。作为个体,不应该仅仅用自己的价值观和思想来看待这个世界,还应该尝试用非自我的角度来看待这个世界,学会换角度看问题,对于不同的观点要有选择地吸取,将不同的观点纳入自己的信息接受范围之内,扩大自己的信息接收广度,让自身的视野更加广阔,将自己从信息窄化的局限下挣脱出来。政府要充分发挥宣传的力量,通过宣传、教育的力量实现将个体转变为普遍的认知观念的目标。在网络发达的今天,信息传媒不仅仅承担信息传递的任务,还具有输送文化、监督信息环境的作用。传媒应该实现信息多元化,对网络舆论予以监督,避免信息窄化,同时更多地传播积极文化,塑造良好的信息环境。另外,通过多元的信息传输,培养青少年的信息素养,提升青少年分辨信息的能力,提升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抵御能力,避免信息异化带来的不良影响。信息窄化会引起信息的同质化,特别是在相对封闭的小型网络社区会造成信息民主的降低。一些专家学者在通过网络发布的言论有一定的权威性,容易引起民众的从众心理,因此,可以培养网络群体当中的核心人物,从而实现对舆论的导向作用。

参考文献:

[1]龙丽达.青少年罪错行为分析与矫治对策探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1.

[2]张璇.中国少年司法制度建构的相关问题探讨[D].中国政法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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