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2019-09-10 07:22赵颖文李晓彭迎
中国食物与营养 2019年2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美国启示

赵颖文 李晓 彭迎

摘要:家庭农场是推动农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的重要路径。作为美国生产经营的主体和现代农业的基本载体,美国家庭农场发展具有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科技化导向、现代化装备和多元化补贴等显著特点,使美国家庭农场能够表现出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和抗风险能力。通过总结美国家庭农场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农业发展情况,从经营模式、社会化服务、风险防范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对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美国;家庭农场;发展经验;启示

家庭农场是美国农业生产经营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单位,是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载体,迄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围绕家庭农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社会化服务以及协会组织也相伴而生,同时,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政策也随着家庭农场的发展处于不断演进调整之中[1]。

1 美国家庭农场发展特点

1.1 农场规模化经营程度不断提升

1950年,美国农场数量总数565万个,到2015年农场总数降至206.7万个,农场数量降幅63.42%,但单个农场的平均规模却扩大了1倍多。这一过程并不是均衡发展的,农場数量减少的速度逐步放慢,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场总数已逐渐趋于稳定。据美国农业部公布数据,2015年,美国共有206万个农场,其中接近99%是家庭农场(表1)。同时,鉴于美国农业劳动力价格增势明显高于土地、机械等要素价格的上涨速度,因此,美国农业具有节约劳动力使用、降低劳动力对农业生产贡献率的趋势,促使家庭农场不断通过科技与机械投入扩大规模,农业人口的减少也不会对农业生产造成障碍,反而促使美国单位农场规模化经营程度不断提升。中点面积1是反映农场规模化趋势的重要指标。1982年,美国农场的中点面积仅为243hm2,2012年,该指标达到了486hm2,表明农场规模扩大趋势十分显著。

1.2 大规模农场占据明显主导地位

美国大规模家庭农场占据着全国农业生产的主导地位,并呈现出规模越大、机械化水平越高,区域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特征。由表2可见,美国小规模家庭农场数量接近9成,但其经营的土地面积还不足半成,为48%,其创造的农产品产值比重也仅占24%。而大规模农场尽管只占农场总数的2.9%,却是全美农产品市场的主要提供者,占据着23%的土地经营面积,农产品供应量占据42%的市场份额2。可见,经营的规模化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机械化,促进农业产值提升。受市场竞争驱动和政府鼓励农地规模经营的系列优惠政策影响,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主通过租赁土地扩大农场规模或吞并邻近规模较小、经济效益较差的小农场,导致小型家庭农场的数量在持续减少,大中型家庭农场的数量相对固定但规模不断扩大,相应的农场平均用地规模也在不断扩大[2]。

1.3 大农场的规模竞争优势较明显

首先,从财务情况来看,农场大规模化生产有利于农业收益的提升,通常表现为农场规模越大,农场的财务绩效越佳。以玉米、大豆、小麦农场为例,将其种植规模划分为40hm2以下、40~101hm2、101~202hm2、202~405hm2、405~809hm2和809hm2以上3。从表3中可以发现,家庭农场的规模越大,其净收益率越高,小规模家庭农场的净收益率较低甚至是负值。由此反映出,美国农场的规模经济效应十分明显,大规模农场促成了较低的生产成本和较高的利润回报率。另外,每公顷收获面积上的劳动投入和资本(设备)的使用量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呈现出明显的递减趋势,可见,随着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农场越来越表现出高度机械化和集约化特征。

其次,从农场经营风险比较来看,大规模农场相对于小规模农场而言,经营风险相对较小。美国大规模农场通过不断地整合、兼并小型农场,逐步凸显与其他分散经营的小规模主体的比较优势,将劳动力和资本更加集中,能够将组织、谈判、契约成本降到最低,极大提高了运营效率和降低了市场营销风险。据美国农业部研究类数据,2015年,大约37%的中等规模家庭农场和41%~50%的大规模农场的经营利润率高于25%,且大多数中等规模和大规模家庭农场的经营风险相对较低。

1.4 农场专业化程度及产值日趋提升

美国政府基于区域资源禀赋差异和农作物生长特性,将全美划分了10个农业产业带,产业集聚效应十分显著。每个产业带专业化种植1~2种农产品,以便充分利用该区域自然条件、大规模应用农业机械设备,促成美国农业生产的高度区域化和产品专业化。在此基础上,不同区域内的家庭农场相应地也只生产1~2种农产品,借助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和商品化。同时,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的主体联盟积极与各类农业服务组织通过契约形式相连接,家庭农场主只承担某种产品部分环节的生产活动,其余诸多职能都移交给农业专门服务机构,从而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联合体。农场专业化水平的提升有效推高了农业产值水平,1970年,农场产值为484美元/hm2,2005年,农业产值升至3 732美元/hm2,到了2015年,该产值提升至7 464美元/hm2。正是这样高度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模式,促使美国农业长期在世界上保持着高竞争力的地位。

1.5 家庭农场能够实现较高收入水平

美国家庭农场的收入水平普遍较高,2000年以来的美国家庭农场收入已明显超过城乡居民家庭的年均收入水平,且二者收入差距处于持续扩大态势。据美国农业部统计资料显示,仅有31%的家庭农场农户收入低于美国家庭平均收入,2000年,美国家庭农场户均收入是美国家庭平均收入的1.09倍,到2015年,该数值提升至1.51倍(表4)。另一方面,美国家庭农场主收入渠道多元化,分为农事收入与非农收入。通常情况下,家庭农场规模越大,其农事收入比重越高。而农场主的非农收入又包括了来自非农自主创业或者工资之类的收入;或者利息、股息、社会保障、政府项目、赡养费、养老金、不动产或信托纯收入以及个人退休金等,进而有效保障了美国家庭农场主较高的收入水平。

3 1英畝≈0.404 6公顷,即分别对应:100英亩以下、100~250英亩、250~500英亩、500~1 000英亩、1 000~2 000英亩和2 000英亩以上。

2 美国家庭农场经验做法

美国家庭农场规模化发展促使劳动力和资本更加集中,运营管理朝着更加专业化、低成本化发展,有效降低了市场营销风险和实现了规模经济效应。在农场规模化进程中,政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职能作用。

2.1 稳定清晰的土地产权

政府通过法律和制度规范建立了稳定、清晰的农地产权,既有利于降低家庭农场主及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又能以规模化生产经营为目的,鼓励农场主在政策许可范围之内进行土地自由买卖、转让、租赁或抵押,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改变生产与经营管理方式,引导分散农户向家庭农场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美国土地市场体制机制完善健全,为农村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为了防止土地无序开垦和盲目扩张,政府通过设立法律将重点放在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上,严禁农用地向非农土地流转。这些法律政策对家庭农场主的经营和投资行为产生了强烈的正向引导和激励作用,极大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

2.2 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美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伴随着美国商品农业的发展而形成,目前已经十分完善。通过立法,美国逐步组建了涵盖农业教育、科研及技术推广等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主要包括“公司+农场”模式、“公司+农户”模式以及合作供销模式[3]。美国政府为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门制定了各种补贴政策,包含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2014年之后,美国新农业法(2014—2018年)对支持政策进行了调整,取消了直接补贴项目,强化了对农业保险等间接补贴项目的补贴力度,侧重于对农场主遭受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损失后的及时补偿。随着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美国逐步形成了农业经营主体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合理分工的局面,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了种养殖业经营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相关服务,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美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专业化和规模化[4]。同时,一些州政府也会推出支持家庭农场的政策或项目,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以促进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另外,由农场主们自发组建的农场协会,亦可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经营、信贷等服务,并向政府积极游说争取权益。

2.3 政府补贴政策类多面广

美国政府类多面广的补贴政策是促进家庭农场快速、规模化的助推器。在美国,纳入补贴范围的农产品几乎涵盖了全部大宗农产品。由于补贴与农作物的面积和产量相挂钩,因此,主要农产品和大农场主是农业补贴政策的最大受益者,9成以上的农业补贴集中在小麦、大豆、玉米、大麦、棉花这5种作物上。1994—2004年,美国农产品补贴额1 430亿美元,其中72%补贴给10%的大农场[5]。美国对农产品补贴实行全程环节补贴,一是通过休耕补贴对休耕造成的损失进行补贴;二是通过生产补贴对农作物面积和产量进行补贴;三是通过储备补贴对为支持生产供需平衡而储存部分谷物的农场主进行补贴;四是通过出口补贴以提升其拓展海外市场的能力。2014年美国取消了农业直接补贴项目,扩大了农作物保险项目的覆盖范围和补贴额度。2015年美国全国农场的1/6加入了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大约有2/3的中等规模家庭农场和3/4的大规模家庭农场加入了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受保险的农作物面积从1989年的0.41亿hm2增至2015年的1.2亿hm2,其中政府补贴额度达6成以上。

2.4 重视农业科技研发推广

美国农场科技水平较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机械化水平高。2008年,美国每千名农业劳动力拥有的拖拉机数量为1 644.34 台,是我国的476倍,世界平均水平的75倍。二是现代科技手段广泛运用在农业生产中。现代生物技术、信息化技术已被广泛应用于美国农业生产中。生物技术的运用有效改良了动植物品种,大幅提高了动植物产品品质、产量和抗性。同时,信息化技术已经深入美国农业的方方面面,更是带动了美国乃至全球“精确农业”的兴起,对于病虫害防治、家禽疾病控制、农业资源和灾害监测等意义重大[6]。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极大地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三是集农业科研、教育及技术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发展完善,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农场的大规模化生产。可以说,美国家庭农场的成功,主要在于科技引导下的高度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

2.5 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高度发达的农场经济与政府对涉农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与支持密不可分。美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一是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先后修建了大量的灌溉水库、防洪堤坝、排灌渠系,并大力推广滴灌节水技术,极大地提升了全国水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大力发展与农业规模化经营配套的土地整治、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政府积极出资建立与农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加工、贮运、销售网点,配备农业生产机械设备,广布农业气象服务站点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促成农业行业内的分工越来越细,并加速了不同分工环节与家庭农场主之间的联合与重组,要素资源不断优化调整,促使农业经营管理在“强强联合”的基础上实现了更大规模化[7]。

2.6 更加注重人力资本投资

美国农场主素质普遍较高,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比重接近3成(表5)。在美国,除政府机构和大学、研究院所外,很多私人企业也积极参与农业研究,致力于分析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全美现有农技推广机构3 300多个,农技推广人员1.7万余名,可有效对农场主开展各类技术培训,保障科研技术成果推广的普及性和及时性。同时,美国农业的信息化程度已经超出工业水平,农场主可根据市场信息独立作出生产和销售决策能够将最新的科研成果很好地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中,促使农业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3 美國家庭农场发展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结合我国农业高成本、低效率的现实农情,借鉴美国经验,我们认为,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工业化、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需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3.1 加强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

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工作中,我国关于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登记管理与支持路径均存在较多分歧,甚至很多地方将家庭农场的数量发展纳入政绩考核机制,导致家庭农场数量与质量发展严重失衡[8],因地制宜、因境施策的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较为滞后。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主体合规性、管理规范程度、生产标准化以及经营市场化等方面,实践中不难发现,我国家庭农场注册规定的缺失、土地流转的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资金周转的困难等,均成为阻滞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的关键问题。鉴于此,首先,家庭农场自身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坚持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及时调整新品种和新技术,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其次,政府对于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应立足于不同地域农业特点,要体现更多地方特色;同时,各职能部门也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加大对农场种养殖技术、农机化作业、农场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推动家庭农场发展成为新型农业市场主体的生力军。

3.2 稳步推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发展

就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农情而言,家庭农场实现了土地集中,扩大了土地规模,是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可以合理控制生产品种和数量,有利于农业市场的稳定性和降低经营风险[9]。土地流转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不到位、权能不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不健全、流转信息不畅通;工商资本盲目下乡租地,推动租金过快上涨,都使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面临不少困难。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会逐步扩大,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注定是大规模小农户和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并存的局面,同时还要统筹协调好家庭农场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家庭农场的发展必然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10]。因此,需在持续稳定小农生产的基础上,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和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发展,坚决制止拔苗助长、一哄而上的现象,稳步推进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发展。

3.3 有效提高农业社会化的服务水平

美国家庭农场的经营经验表明,社会化服务是农业土地集聚、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的需要,经营者采纳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规避财务风险、提高生产效率。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与农业经营主体需求尚有较大差距,在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进程中,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仍是趋势。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多形式、多层次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做好产前的农资供应、市场信息服务,产中的农业技术指导、农机协作服务,产后的贮藏、加工、物流和销售服务等,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保障[11]。

3.4 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从美国农场发展特征来看,农场规模越大,经营风险反而相对越小,其财务绩效表现得越好。而在我国,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过度规模化、生产成本高、市场价格波动大、资金链易断、自然灾害等诸多风险,因此,政府有必要多重举措提高家庭农场生产效率和抗风险能力。面对家庭农场生产成本上涨的压力,政府应通过引导农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土地适度规模集聚,避免地块过于分散,并通过构建农地产权交易平台降低农地交易费用。对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政府要发挥“托底”功能,采取分阶段、动态式补贴,补贴对象侧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资金要向家庭农场这类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倾斜[12]。对于农产品市场风险,政府可以指导建设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与预测平台,帮助农户对农产品价格趋势做出理性预判,从而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对于自然风险,政府可通过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效分担,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农民损失[13]。在面对资金短缺风险的时候,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提供“一揽子服务”,涉及推行面向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创新家庭农场贷款担保方式,协助农场财务管理以及提供农场风险补偿等服务。

3.5 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主的培训力度

目前,我国大多数家庭农场发源于传统的承包农户,农场经营者文化素质水平总体较低,缺乏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因此,政府层面要统一思想和转变观念,注重农业职业教育,强化对家庭农场主的技术培训,同时还要尽可能提升家庭农场主的文化素质、商品意识、信息意识和市场意识,着力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为村干部、农民企业家和种养殖大户这类潜在农场主提供转型发展平台,并通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务工返乡人员以及那些立志从事农业创业的骨干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切实加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4 结论

随着社会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红利已释放殆尽,农业生产的个体经营逐渐表现出对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等现代农业形式发展的阻滞性。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生产关系,修正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弊端,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集中和社会化生产,推动了小农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适应了当前生产力的发展需求,成为一种重要的现代农业微观经济组织形式,是家庭经营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但中国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壮大之路依然任重道远,需集政府及社会各界力量多措并举,合力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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