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情况的研究

2019-09-10 21:17李玉葵彭慧伦
锦绣·上旬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矫正司法

李玉葵 彭慧伦

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罪犯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简单地说,就是让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区服刑。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解民间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通过假期在兰山司法所实习,我发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一系列困境和问题:司法所资源人才匮乏;社会参与力量发育不成熟;监管手段陈旧,效率不高,教育矫正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应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扩大经费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矫正模式,完善矫正功能。

一、基本情况

兰山司法所位于临沂市中心城区,辖区面积57.9平方公里,辖47个村社区,常住人口20万,流动人口50万,现有工作人员9名,独立办公面积400多平方米。兰山司法所作为兰山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兰山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政法干警2名,街道配备工作人员2名,社工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其中两名驻派兰山法庭。目前兰山司法所共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230人,是全省服刑人员最多的司法所。主要设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兰山司法所办公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矛盾调处办公室、调解庭、宣告室、心理咨询室、社区矫正接收大厅。

二、社区矫正主要工作

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有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

1、监督管理。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2、教育矫正。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劳动观念、传统文化、心理健康等教育,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帮困扶助。协调相关部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社会适应能力,促其顺利回归社会。

三、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目前主要是依靠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但当前出现工作人员少,社区矫正对象逐步增加的趋势,社区矫正专业工作人员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一个工作人员同时兼职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信访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学科背景单一,缺乏一只专业队伍来专门实施此项刑法执行工作。

2、社会参与力量发展不成熟,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区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3、与外地有关部门协调难、外地法院收监裁定执行难。在具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所谓的社区矫正机构往往只有司法所在做此项工作,其他的成员单位根本不管,形成不了合力。目前,还未出台社区矫正工作立法,各项制度还不完善,实际工作中市司法局与外地法院或监狱管理局协调难。

4、矫正流于形式,无法实现矫正教育和监管。现行的矫正制度包括了电话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学习培训、公益劳动、请销假制度等,基本涵盖了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但在具体实施中却受到各种因素制约。由于社区矫正无经费、人力资源严重缺乏,社区矫正仅仅是做到基本的浮在面上的“监控”,部分矫正对象无法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性劳动,司法所又不能跟踪实施矫正,根本的是缺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制约机制,以及矫正对象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的所在地和矫正对象的原籍地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等系列问题。

5、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严重不足。我区人口众多,社区服刑人员越来越多,工作任务重、压力越来越大。目前,开展业务培训、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等等,都需要大量的经费支出。经费短缺,保障不足,制约社区矫正发展。

6、社区服刑人员意识淡薄。对于矫正对象而言,让他们服从社区组织管理、按时报到、按时交思想汇报、按时去社区劳动,有些矫正对象能够接受,有些矫正对象不能接受。他们认为自己不违法犯罪就可以了,凭什么要到社区组织去报到、去接受管理,少部分的矫正对象认识不够强烈。

四、方法对策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2、扩大经费投入。政府相关部门应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统筹谋划、适当倾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司法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经费投入,为其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保证;

3、充实工作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力度,建立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从事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是代表国家实施刑罚,社区矫正第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必须得到切实保证。建立司法局培訓制度,分期分批培训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参与帮教的工作人员也要进行必要的培训,使之不断更新知识,熟练正确地运用矫正工作方法和技巧,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的工作需要。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不能单靠司法行政机关的力量。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鼎立协作、互帮互助,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5、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很多人还不了解社区矫正,甚至都没听说过社区矫正,对社区矫正的认识程度不足。要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了解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猜你喜欢
服刑人员矫正司法
论行为主义视野下幼儿学习行为的矫正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忠实履职
网络司法拍卖如何更具公信力
服刑人员离监探亲逐步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社区矫正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监狱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循证矫正研究
大选登记
英国司法周开幕 系中国法院首次举行国别司法周活动
“三释课堂”为新入监服刑人员上好“第一课”
矫正牙齿,现在开始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