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2019-09-10 07:22周恒新
群众 2019年23期
关键词:村民社区农村

周恒新

农村社区是农村社会治理服务的基本单元。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配套工程,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聚焦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创新,在“政社互动”、“减负增效”、“三社联动”等方面成效显著,形成了“江苏名片”,在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在农村社区治理方面,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把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和城市社区治理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取得一定成效。我省社区治理创新做法连续三届蝉联“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榜首,先后获评12个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16个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5个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3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作出了重要部署,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满足廣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握治理重点,持续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优化农村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政府为主导,村民委员会为基础,村民为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驻村单位、农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的村级治理架构,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引导农村社区治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农村社区治理“五优五实+”理念。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地探索“五优五实+特色产业发展”“五优五实+脱贫攻坚”“五优五实+文化引领”“五优五实+三治融合”“五优五实+互助合作”等治理模式,不断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建强网格化治理机制,打造“全要素”网格,推进农村社区治理精细化、精准化。结合社区挂牌、社区“万能章”、示范创建等清理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政社互动”、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推动社区逐步回归自治服务本位。

共建美好家园

完善农村社区服务功能。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大力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国家新标准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苏北农房集中建设重点工作,在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按要求同步规划建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各级民政部门主动对接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全面推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全科社工”。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超市、电信、邮政、金融等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农村社区服务站(点),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生产生活需求。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深入应用为重点,全面推广运行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形成先进、高效、智能的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广虚拟养老院等“O2O”服务模式,着力做强做实线下服务,依靠信息化平台,把线上的信息导流转变为线下的专业服务,双向打通,多维互动。借鉴“互联网+”思维,打造“社区+”平台,整合救助、养老、防灾减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各项民政业务,提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水平。

提升村民自治水平。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以促进小微权力透明运行、有效监督为重心,以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引导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配合组织部门研究制定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程序,推进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修订提炼传统文化、现代文明相融合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建立乡贤议事会、乡贤理事会、乡贤调解会等志愿服务组织,探索推行“院落自治”“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村民自治”等“微自治”形式,推进村民自治向农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

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文化。健全农村社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辟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增强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实效。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家风,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移风易俗,形成健康向上、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社会风尚。积极发掘新乡贤文化、民俗文化、地名文化、诚信文化等乡土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文化活动,形成农村社区文化认同。培养农村社区文化活动带头人,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活跃农村居民业余文化生活。

强化农村社区治理保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城乡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在农村社区治理服务中的牵头职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制度设计、体系支撑、政策制定、机制建设,大力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智慧化、精准化水平。建立政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农村社区基本运转经费。建立城乡社区建设引导资金逐年增长机制,用好引导资金、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等经费。鼓励通过社会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农村社区治理服务领域。加强农村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推行农村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分类定级、薪酬动态调整、绩效考核、奖惩晋升退出等管理机制。

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研究。结合苏北农房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推进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工作意见,指导各地大力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研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水平。大力开展乡镇服务能力试点,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评价体系作为标准化课题研制,以标准化推动乡镇服务能力的提升完善。

(作者系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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