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视域下高职学生法治观培育研究

2019-09-10 07:22王苗
新教育论坛 2019年18期
关键词:培育思政

摘要: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高校不良网络借贷屡禁不止,花样层出不穷,部分学生因此陷入消费陷阱,在高利率循环中无法自拔。校园贷问题频发折射出了当前高职学生法治知识欠缺、法治意识薄弱等问题。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入手,探讨如何从优化法治观培育的社会氛围、发挥高职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增加法治观教育形式的多样性、引导学生将法治观念身体力行这些方面加强高职学生的法治观念培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思政;法治观;培育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将业务拓展至高校,由于放贷门槛低、审核程序简单、放款快,部分学生借此陷入消费陷阱,在高利率循环中无法自拔。欠债压力大、非法逼债等导致的“校园贷”负面事件频频成为校园和社会舆论关注的话题之一。尽管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测预警,校园贷事件仍层出不穷。因此,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入手探究校园贷的主体,即学生的法治观念如何培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职学生法治观培育的内涵及现状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稳步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习近平书记讲,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作为“拔节孕穗期”的青年学生,更应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問题的意识。然而,与此对应的是,尽管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对高职学生的法治观培育,当前高职学生法治观的培育仍然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一)法治观培育的内涵界定

法治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人类文明发展不断进步的重要成果。当前,学界对于法治观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毋庸置疑的是,法治观是一种价值观念,是人们对于法治知识的内化和积淀。法治观是“公民在参与法律实践过程中对法治认识的内化和积淀,是以公民的法律认识、法律感情和法律意识为基础的一系列观念集合。”

法治观培育是国家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学生的职业定位是高素质劳动者,他们是国家制造业发展的人才保障。与“手中有艺”相对应的是,大部分高职学生理论学习能力较弱,因此加强高职学生群体法治观培育十分重要。一般来说,高职学生的法治观培育主要是指高职教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根据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对高职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知识教育、法治意识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帮助高职学生树立法治信仰,培养法治行为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从“校园贷”看高职学生法治观培育现状

校园贷以便捷、短期限、高利率为主要特点,在校学生通过网上提交材料、通过审核、支付一定手续费,就能申请到的一种信用贷款。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分期购物平台,如分期乐等;二是P2P贷款平台;三是传统的电商平台提供的借贷服务,如蚂蚁花呗等。

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高校不良网络借贷屡禁不止,花样层出不穷。各种网络贷款平台利用学生旺盛的消费需求和前卫的消费观念,通过虚假宣传、降低贷款条件、隐瞒贷款利率等方式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设置高额利息和罚息。高职学生一般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一旦失控,就很可能陷入连环债务中,因无力还债引发的逃课打工、失联甚至极端行为屡屡发生。在教育部与统计部门联合发布的调查中,高等教育在校生中有4.41%的学生通过各类贷款软件进行金额不等的贷款行为,约为163万余人。数字背后,隐藏着诸多由于法治观念弱导致的法律问题和安全问题。

与学生借贷如影随形的是,第一,高职学生个人隐私安全存在隐患。大多数申请贷款过程中,网贷平台需要学生提交个人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父母或者老师联系电话,更有甚者需要提交裸照等,这些个人隐私一旦泄露会对学生本人及家庭带来极大的困扰。第二,借贷学生具有的违约风险。校园网贷平台往往不能实现信息互通,因此存在同一借款人在多个平台重复借款的情况。高职学生大多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无力还贷的情况比比皆是。第三,网贷衍生的法律风险。在校园内,一些已经产生借贷关系的同学向周围的人进行借贷推广,以赚取提成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这也是法治观念不到位衍生的法律风险 。

二、思政视域下高职学生法治观培育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党和国家为大学生法治观培育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高职院校也根据自身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治观教育活动,高职学生对法治知识的了解程度有所提升,认同程度较高,能够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但是,“校园贷”引发的种种事件折射出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高职学生对法治的认识更多的停留在表层,法治意识和思维方式较弱。由于缺乏深刻的理解与实践,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真实问题时很难自觉应用。

(一)文化熏陶,法治培育环境待完善

学生的法治观念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从传统文化到现代传媒,无一不发挥着影响作用。

第一,从社会层面看,我国历史上重人治、轻法治。学生的人文历史学习中,注重人治、德治的历史故事比较多,强调法治的较少。当前,随着大众传媒的不断普及,思想观念多元化影响到在校学生。一些网络上不利于法治社会建设的言论得到一定程度的传播,影响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

第二,从学校层面看,当前高职院校规章制度相对比较健全。但在学生管理与服务上,有时也存在力度不够等情况。

第三,从教师层面看,不同教师法治素养不一。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师学科背景较多,一些教师自身缺乏法治知识及素养,难以有效开展学生法治观培育。

(二)被动学习,法治知识体系不健全

当前,高职高专学校越来越重视对于学生的法治观念培育,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但是,学生的被动学习较多,法治知识不健全。

首先,受到社会观念的影响,部分高职高专学生功利心较重,只愿学习专业技能等“有用”的知识,对于法律法规等“无用”的知识得过且过,能应付考试就可以了。这种被动学习的心态,直接影响到高校法治教育的成果,需要进一步内化形成的法治思维更难以形成。

其次,高职高专的学生一般动手实践能力强、理论学习能力弱。他们的法治知识来源局限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上的法律知识接受。在课堂之外,很少主动的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法治观培育相关内容有待完善,法律知识体系的不健全,导致学生的法治思维弱化。

上述因素的影响,导致了一些进行校园借贷的学生在面对高额债务无力偿还时,大多会选择继续向其他借贷平台贷款来偿还债务或者让父母偿还。在面对非法侵害时,不能本能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三)实效不强,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单一

第一,高职高专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传统的授课方式是对法律法规的简单罗列,往往是教师讲、学生听。虽然课堂传授的形式逐渐多样化,但是仍然与学生的实际生活有一定的距离,学生对法治授课不感兴趣。课堂传授的知识侧重于基本法治知识的传播,针对性不强,与学生紧密相关的创业、就业、借贷等法律知识传授不足。而且,有的学生在学习法治知识的过程中,偏重学习何为违法,对如何维护法治不够重视。

第二,与本科相比,高职高专院校一般没有开设法律相关专业。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做支撑,学生在课余时间开展的社团活动、志愿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基本上难与法治相关。另外,学校组织开展的校外讲座侧重于行业、企业的优秀人才,很少有邀请专业的法律从业者。有关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渠道单一,趣味性、实效性较弱。法治教育实践的缺失,使大学生对法治没有切身的体会,法律意识不敏感,身体力行的法治实践更是几近阙无,严重削弱了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效果。

第三,课程内容的传授效果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授课教师。教师对于法治的理解程度直接决定了学生的学习实效。如果授课教师对法治知识的学习仅仅局限于表面文字,缺乏深入的思考和体会,就难以吸引学生兴趣,影响教育实效。

(四)知行不一,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脱节

高职高专学生的法治行为习慣尚未养成。现阶段,通过各界大力宣传教育,大多数学生对法律法规有了基本的认识,但往往不善于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当中去。遇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现象,基本上会选择自认倒霉,甚至采用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此,一些陷入连环借贷的学生,尽管意识到自己被高额利率套路,仍然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一部分高职高专学生虽然接受了一定的法治知识,但是忽视了法治能力的培养。一些情况下,学生能够意识到采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由于对法治知识一知半解、缺乏经验这些原因,简单尝试后便选择放弃。对于如何寻求专业的司法帮助一无所知。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的脱节,进一步阻碍了陷入校园借贷的学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思政视域下高职学生法治观培育的对策研究

近年来,类似“校园贷”等引发的事件时有发生,折射出了一些高职高专学生法治素养的缺失。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提高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是紧迫且重要的任务。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在教育目的上殊途同归,探究思政视域下高职学生法治观培育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优化法治观培育的社会氛围

高职高专学生法治观培育不仅需要有针对性的课堂教育教学,更需要日常生活中法治观念的浸润。

从社会层面来说,我国传统文化中“人治”、“德治”多于法治。当前的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一些违背法治精神的现象通过大众传媒得到传播,对学生的法治观念带来一定的冲击。因此,在社会层面上,要正视网络传播力量,积极推进法治社会进程,营造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社会氛围。

从学校层面来说,高校应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依法治校。高校要坚持立德树人,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倡导公正、平等的校园氛围。在与学生紧密相关的奖助学金、处分申诉等事件上要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使学生内心认同法治、尊重法治。

从教师层面来说,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高职高专学生法治观培育过程中,教师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发挥组织优势,通过各级各类培训确保全体教师都能接受系统的法治观教育,确保教师能在实践中学法守法用法,提升教师的依法执教能力。

(二)发挥高职学生学习的主体性

高职学生的法治观培育成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学生的影响,仅凭教师一厢情愿的传授法治知识效果非常有限。因此,激发高职学生的法治热情,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助于学生将法治精神内化到思想和行为中。

第一,高职学生处于成年早期,已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在其法治观培育过程中,学生是主动行为和认真思考的主体。因此,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治,端正学习态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让学生认识到掌握系统的法治知识对自身、家庭、社会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要坚持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

第二,高职学生只有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法治习惯,才能够主动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在生活中要自觉养成法治习惯,注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在学校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学习法治知识,提升自身法治素质,实现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三)增加法治观教育形式的多样性

首先,增强法治观培育的针对性。侧重与学生相关的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的培育,如个人信贷、创新创业等。每个年级的学生有不同的阶段发展特点,每个学生因为个体成长环境、生活经历的不同,导致了学生的个体诉求有所差异,要根据学生个体情况的差异,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

其次,将法治观培育从教室延伸出去。应围绕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教育,提高学生法治学习的兴趣和热情,使法治教育取得的良好的效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进律师、法官等具有较高法治水平的专业人才到学校开展讲座,提升法治教育的实效性。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指导“第二课堂”多种活动的开展。除常规的普法教育之外,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容易参与的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治知识,形成正确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

再次,对于高职高专院校来说,寻求社会群体、本科院校相关资源的支持必不可少。让了解法律知识、具备法治观念的人走进来。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积累经验,成长为具有较高法治行为能力,能够主动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

(四)引导学生将法治观念身体力行

强化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是基础,践行法治观念更是重中之重。因此,对于高职高专学生来说,学懂是基础,弄通是条件,践行是结果。

第一,要引导高职学生将法治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去,在遇到问题后学会冷静的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学会自觉的用法治思维评价自身的行为及外界行为。遇到权益受侵害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寻求帮助,用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对社会上的热点事件,不盲目从众。要根据法治精神,客观、公正的看待问题,经过客观考证及分析形成自己的观点。同时,要学会在尊重法治的前提下求同存异。

总之,高职学生的法治观念培育受多重因素影响。针对当前法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整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从营造社会氛围、完善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践行法治观念各方面共同努力必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法治能力,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参考文献:

[1]韩震,严育.法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2]孙树文.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社会认同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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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邓映婕.依法治国背景下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构建.[J].华东政法大学,2016.

[5]刘畅,思想政治教育维度下的大学生法治教育对策研究.[D].西安科技大学,2017.

作者简介:王苗(1989-),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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