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法创作形式与方法研究

2019-09-10 00:49杨明辩
新教育论坛 2019年22期
关键词:书法家形式书法

摘要:在当代书法的创作过程中,创作和思维结构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本文主要是当代社会因素对现阶段书法创作形式的影响进行分析,并且也讨论了当代书法创作的主流以及创作形式的问题。

关键词:当代书法;创作形式

从当代的书法创作来看,其具有着十分显著的成果,并且也得到了发展以及丰富了书法传统的艺术形式,也更好的将书法的创作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上。本文主要是对书法的创作形式进行阐述。

第一、当代书法的创作方式

在书法的创作过程中,其思维的形式是十分复杂的,就要有着形象的,同时还要有着抽象的。既要有着再现的,同时还要有着发散的。并且,在开始一直到结尾的过程中都是伴随着批判性不同的思维方式,同时也是用来指导着自身的艺术实践,从而能够达到深度以及广度。关于再现的思维即是要有着求同思维,对于这种思维主体就是对一定量的书法信息材料来进行不断的加工整理,并且在经过了主观选择之后在给予再现的思维现象,同时也是以后总比较低级的思想活动,有着单项的继承性。在书法的概念中,再现思维的智力基础能够更好的将其进行丰富,然而,书法概念的形成却是长期的书法实践过程中经过不断的深入研究而来,却并不是经过对前人书法领会,同时也不能够建立起丰富的书法概念,因此也没有鲜明的思维表象。

在抽象思维中,具有着理性的特点,并且也带有着一种审视的目光,但是,在新的思潮冷静方面却显得不足,并且更多的是对前人经验的利用,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利用前人的经验模式在一定的程度上进行相应的揣度和衡量,并且新时期书法运用比较多的就是形象思维,例如:一些书法家在一定程度上认为无定的效果视为任何定形效果更高、更美并且更具有一定的意义。针对他们的作品而言,具有一定的新意和活力,但是在一般情况下也会裹挟着一些急躁粗糙的理解,这类书法家能够在在一定程度呈现出幅幅泉涌般的创作,积极不断的思考,焦灼的实践,不断的寻求艺术风格以及一是形式,但是也会苦于不能够巩固和理出其中的规律,一定要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创作方法,如果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抽象思维书法家,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其方法是比较固定的,并且还缺乏一些新的尝试,但是针对这类的书法家而言,对抽象思维是不太注意的,所以就会导致创作过程中思维概念比较盲从或者出现偏于一端的现象。在新时期之初,书法在创造的过程中,在一定的程度上不仅受到了西式艺术创作思维的影响,还受到不同艺术流派创作理论以及创作方法的影响。

因为书法家多数都存在着一些客觀的制约,同时也受到了非线性因果的约束,这样就造成了在认识的方面或者是层次的明晰度方面存在着不同。在有些书法家中,因为出现了一部代表性的作品之后,其以后的创作水平逐渐的下降,同时再也不能够得到提高,有些书法家虽然在创作的时候能够穿做出一些水平比较平稳的作品,又因为由于创作水平的不高而很难使作品进行升华等等,通常情况下会认为是临写不利等原因,对于这种现象,并不是根本原因所在,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于形式思维以及抽象思维的结合以及提高,通过艺术思维的新结构能力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创作水平,在古往今来很多的艺术家主要就是依靠着思维结构不断的变化来提高自身的创作水平,其艺术的思维能够直接的影响到艺术的创作的理念、情绪以及意识等。

第二、当代书法创作形式和书法家的主体意识的关系

在我国的当代书法中,其仅仅是重视和其他学科之间的渗透,应该将注意力转向心里、情绪以及风格等方面进行对比研究,同时还要注重培养以及调节自己的思维能力,不可以在计较于技巧方面。从而能够更好的显示出这样一种当代书法论坛主流显示出这样一种审美的倾向以及深厚的传统功力等创作的观念,已经是成为了当代书法创作过程中的主流思维,作为导向,同时也给予了当代书法论坛以重要的启示人们的审美导向。但是,不能缺少其中任何的一个方向应该是这些书法家们应该具有的综合素质特点。

对于一些训练有素以及抽象思维能力比较高的书法家,在对书法创作过程中,其不仅仅具有着十分热情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创作经营,所创作出来的作品也是具有着扩大较大的作品,在这些作品中,并不是没有目的的随兴之作,然而是不露痕迹的将目的贯穿到作品的主线上。在创作的过程中,对于此类书法家能够更好的接触到书法的领域中,同时还能够冷静的鉴赏自己的作品,进而更好的显示出了学者般的造诣以及智慧,因为具有着一定的创作经验,因此能够更好的在书论上指责论证的得失,但是,在创作的过程中,仅仅只是追求只言片语的见解,却透视出了更为深刻的抽象思维能力,并且也引起了书坛的不断讨论。

从目前阶段的书法创作来看,其创作的形式以及材料应用方面还是一种自法自在的情况,同时,在当代书法创作的过程中还应该具有着当代的创作思维好转换的机制。在当代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其创作的资源比较丰富,不仅仅具有着创作的个性,同时还具有着创作的规律。不可以将古人的作品进行重复的创作,同时还要避免没有思想以及品味的作品出现,这也是当代书法未来需要值得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祝帅,胡泊,李慧斌,赵彦国,梅江.当代书法创作的专业化倾向[J].美术观察.2011,12(24):102-106

[2]李杰. 论当代书法创作的思维结构[J].宿州学院学报.2005,12(24):127-130

[3]韩邦山,范宇悉,耿云云,刘洋.中国当前书法创作形式特点[J].青年文学家.2013,12(24):115-119

作者简介:杨明辩(1990.11.20-),女,汉族,籍贯:河南省开封人,信阳学院,16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美术,研究方向: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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