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思考

2019-09-10 10:13梁晖
学习与科普 2019年22期

梁晖

摘 要: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增长,我国的城市化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对土地的开发与利用也在逐渐的增多。土地开发的招标和拍卖关系到我国对土地的使用和合理的开发,同时也关系着我国对土地资源的规划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本篇文章主要针对当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所出现的管理问题和规划的现状进行综合的分析,并结合当前国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相关的规定和政策进行阐述,并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当中的规划管理工作的加强措施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划管理工作  强化思考

我国的国土面积十分广阔,但由于人口基数的逐渐增多土地资源的利用就显得十分重要。我国针对土地的使用建立了极其严格的有偿使用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的土地使用情况做出了科学的完善。土地使用制度以及项目建设的审批工作也随之进行了合理的改革和优化更新,并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制度也进行了深度的分析和研究。

一、当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当中所出现的规划管理难题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初期计划制定问题

当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整个过程需要所有涉及的有关单位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的科学制定,并在其土地使用的监督计划中予以明确的体现,经由上级相关领导的审批之后方可以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使用权计划的详细制定,再通过上级组织的审察监督小组进行评定之后在下发到各地区管理部门。其整个土地使用申请审批过程当中,土地规划管理单位并没有体现出其具体的职能和作用,这也就导致了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与开发之间出现了失衡的状态,无法做到有效的衔接,也为土地规划管理的实施和计划的制定造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1]。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主体的地块确定问题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整体计划经由地区管理部门进行下达之后需要进行实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主体进行确定时首先要对其进行全方面的控制因素进行明确,相关绿化、交通规划、道路红线、河道蓝线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土地主体都需要进行明确的列举和明确展示,其主要是为了方便城市规划部门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核和核查。但在其实际的实施过程当中必须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去进行符合材料的传递和报送。且为明确城市控制因素以及相关规划的地形图纸对交通规划要做出明确的标识,这也就要求城市规划相关部门必须要能够针对土地主体地块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良好的掌握。而实际上其掌握程度和其它因素的情况却很难做到全面的掌控,这也是无法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地块进行精准掌握和定位的困难所在。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的相关管理法规问题

当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管理的实际过程当中,基于国家相关管理法规的不完善和无法进行标准上的统一而导致其实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流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情况。很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其规划的参数数据常会出现难以确定核对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常常需要进行方案的论证和反复的审核和确认,并且其具体的操作过程也需要进行仔细的分析,否则就会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过程出现多方的矛盾,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实施[2]。

二、如何促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规划管理质量和效果的建议

(一)着重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程序的优化

按照正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相关工作的标准,在进行招标、拍卖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的遵循。而要想切实的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管理就必须要对其审批程序进行科学的优化和改善[3]。结合国家有关城市规范的法律法规进行谢姐,并将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内容增设到审批的程序当中,展开来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使用权的过程通过合同所述进行出让后,土地受让单位允许直接向城市规划相关单位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事宜。

(二)科学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的规划管理会涉及到多个部门之间的配合,同时也必须要与规划部门和土地资源管理相关单位进行协调,以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方式上的制定。土地资源的使用必须要慎重,特别是在人口高度密集的城市中土地资源的紧缺也决定了土地的使用价值极高。所以首先要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计划设计能够符合城市土地规划的要求和标准,实现两者之间的紧密衔接;其二是要确保土地管理单位对土地的使用价值和使用信息做到完全的掌握和及时的了解,并为下一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方案的预测以及方案的制定提供详细并具有科学根据的参考内容[4]。城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房地资源局在获得先关的建议和详细的说明后再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共同的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计划并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主要方式,使土地资源的使用价值达到最佳的利用率。

(三)增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管理过程当中需要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和配合,包括交通单位、卫生监督单位、消防部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城市市政规划部门、建设工程部门和规划设计单位等,其必须要与相关部门进行紧密的沟通与协调合作,结合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的检测和审核,并结合规划设计的要求和标准以及土地使用建设方案进行更加深化的分析和研讨,并将其内容进行明确的精细化。此外还要加大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的力度,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管理过程和操作的程序得到明确和完善并且实现顺利的开展与实施[5]。

(四)准确的进行规划分区和规划管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过程当中要想实现规划管理的增强还需要进行分区规划的制定并结合详细的土地使用计划进行有效的结合和衔接,按照相关的实施进度对分区规划所涉及的土地范围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计划的制定,如此是为了切实的增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工作的提升并为其提供有力的基础依据[6]。此外还必须要对其所具备的审批方式和详细的规划细则进行有效的补充和调整,加大其实际的可实现性和操作性,并使其能够对规划管理进行高水平的指导以及控制作用的实现和完全的功能发挥。

结束语:

结合以上内容的综合阐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所进行的规划管理分析与深入的研究以及强化能够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整个过程更加的规范和合理。此外其相关的规划管理单位也必须要切实加强与其他关联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协作,并且制度出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及明确的管理规划和分区管理,如此才能够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规划管理得到更加高质量的执行,以提高土地使用权的合理分配和土地资源的最大化价值的体现。

参考文献:

[1]朱姜. 基于模糊评价的房地产土地竞标方案博弈分析[D].揚州大学,2018.

[2]杨雪.促进土地收购储备规范化管理的措施分析[J].中国高新区,2018(10):259.

[3]姜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加强规划管理的研究[J].科技风,2017(07):268.

[4]张亚明.浅谈土地资源管理中的超规划开发问题[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11):150.

[5]高燃. 中国土地拍卖策略及成交价格影响因素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5.

[6] 檀萍,杨春.健全完善土地出让决策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决防止以权谋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的通知》的解读[J].青海国土经略,2015,01:35-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