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产品成本分配及获利能力分析方法探索研究

2019-09-10 07:22李伟李小刚
石油研究 2019年9期

李伟 李小刚

摘要:近几年,受页岩气技术革命、美国取消石油出口禁令、及美国单边贸易保护主义主导的世界经济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断崖式下跌,从最高138美元/桶,跌至最低28美元/桶左右。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油气需求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产能过剩、资源过剩和产销矛盾日益突出,其中:国内炼油规模超8亿吨,市场容量只有5亿多吨,近30%产能过剩。

本文通过对炼油产品成本和获利能力进行研究,对产品结构优化方案进行比对和测算,为炼油业务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工作提供支持。在成品油完全市场化的背景下,更需要我们据实对成品油生产的成本进行准确计算,明确其价值补偿的尺度及此产品的获利能力,为优化炼油生产提供决策支持。

关键词:产品优化;原油分析;工艺简介;成本分配;

引言:成本是指为达到特定目的而发生或应发生的价值牺牲。成本核算主要作用一是反映企業生产耗费的分配情况,二是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竞争根本的层面是成本竞争,企业经营决策核心之一是基于成本的经营决策。

石油炼制将原油通过蒸馏、催化重整等加工手段进行处理,得到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等炼油产品,由于产品均以原油为原料,原油成本如何进行科学合理分配,准确计算各产品的获利能力,是目前制约炼油行业的难题。本次研究以某国内企业炼油业务目前实行的技术系数法为出发点,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数据,提出了产品成本分配方法—质量品质分配法。详见下文。

一、目前炼油业务成本分配方法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炼油业务核算是根据产品多工序连续式生产的特点,以各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以装置为核算单元,生产工艺流程为作业链,分别归集各作业单元的成本费用,按炼油业务实际作业链逐步结转计算各种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成本。对耗用同一种或多种原料生产出两种以上联产品(包括分类产品)分别列为成本核算对象,按照技术系数法分配成本(技术系数按照当时产品售价确定);对副产品,采用按可变现净值定价,在成本中直接扣除,不单独列为成本核算对象。

我们以某石化企业2017年某月实际成本核算为例:

1、蒸馏装置

成本核算范围包括电脱盐、常压蒸馏、减压蒸馏、加热炉等生产单元,不包括轻烃回收单元。

2、催化裂化装置

成本核算范围包括反应再生单元、吸收稳定单元、产品精制单元,不包括气体分馏单元。

3、连续重整装置

成本核算范围包括预分馏、预加氢、催化重整、芳烃抽提等生产单元。

4、延迟焦化装置

成本核算范围包括焦化分馏、吸收稳定和脱硫单元。

按照当前的技术系数测算,炼油主要产品石蜡产品毛利最高,其次是汽油、柴油、液化气,芳烃产品微利,润滑油、化工轻油、航煤亏损严重,按此结论,炼厂要提高效益就应该多产石蜡、汽油等厚利产品,少产芳烃,不产煤油。

芳烃是由于制定技术系数时,价格较高,相应分摊成本就较高,目前芳烃价格下跌幅度大于汽柴油,但技术系数没有调整,导致芳烃分摊成本较大,只有微利。航煤、润滑油也是同样原因出现亏损。

实际生产过程中,企业经营者对此结果并不认同,也很少根据财务核算的各产品利润进行优化排产。

产品成本分配的技术系数以产品价格确定,是将两个没有直接关系的概念联系起来,额外赋予产品价格以成本分配的职能,在逻辑上是本末倒置这样计算出来的成本是不真实的。因此如何将产品成本核算清楚,使成本真正发挥优化产品结构的作用,对增加炼厂效益至关重要。

二、国外使用的成本分配及效益测算方法

国外炼油行业通常用总炼油利润和净炼油利润来评估炼厂运行情况。总利润是产品销售总收入减去原油成本。根据总利润计算每桶原油利润。不足之处是无法准确、合理的核算出每种产品的成本和盈利情况,产品效益不直观、不清晰,无法满足精细化管理要求。

近年,国内企业也引入了一些优化系统软件。如美国霍尼韦尔公司开发的炼化物料优化与排产系统(简称APS),主要用于计划排产、计划优化、原油选购、效益测算等领域。该系统是基于线性方程对现有资源进行运筹规划以达到最佳利用效果的软件。

根据设定的约束条件,用全产出扣减全投入得到总收益是APS效益测算和计划优化的基本原理。APS系统重计算结果,轻运算过程,因受制于其运算过程复杂且无法进行直观解读,无论是APS系统使用者还是企业经营管理者,均无法解释APS系统优选的方案为什么最优,优在哪里。

因此,由于APS的过程是对炼厂全投入、全产出计算的一个总的结果,运算数据不可拆解,不能解决各产品成本分配问题,无法获得各产品成本及盈利能力。

三、炼油产品成本分配方法探析和研究

与其他产品类似,炼油产品成本由原料成本、加工成本等构成,与产品价格或收入没有绝对关联。全部收入减去全部成本虽可核算会计期间总利润,但各产品成本及盈利状况是模糊的,各装置半成品数量可以计量,但成本无法核定。

根据原油特质及加工流程,我们研究了以下方法分配产品和半成品。

方法一:

成本的分配理念:原油是一种混合物,在国内一般以质量进行计量,原油中各组分应该按其质量均摊原油成本,即技术系数均为1;各装置加工费应该以各产品在加工过程的获益程度,按配比原则分配加工成本。同时为简化核算,规定干气、油浆、石油焦等副产品参考其热值和市场价,在成本中定价扣除,其中干气按照1000元/吨、油浆500元/吨、石油焦930元/吨(下同)。

按此方法,对比目前核算办法,芳烃毛利大幅上升,航煤由亏转盈,汽油毛利降低,润滑油亏损大幅降低,液化气由盈利变为亏损。

方法二:

品质分配法:根据原油品质及价格相关性分析的结果,原油价格主要跟API度、硫含量、酸含量及组分中的轻组分、重组分的含量相关。原油越重,则价格越低,且轻、重原油品质差与价格差相对比较稳定。据此我们认为:原油价格高主要是因为轻组分含量高,因此在成本分配中轻组分应该承担的成本应该高于重组分。

我们参照上述原油品质差的比例系数,拟定轻组分(主要是汽油组分)系数为1.1,中间柴油、蜡油组分为1.05,重的渣油组分系数为0.93。干气、油浆、石油焦等副产品成本中定价扣除。核算结果如下:

按品质差异调整后测算,石蜡成本上升,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成本变化不大,芳烃成本上升,液化气成本下降。各产品盈利水平与方法一相比变化不大。但从成本分配的逻辑性和配比性内涵上来说,方法二应该更加准确地反映了产品成本以及产品实际的盈利能力。

结束语:本次炼油产品成本分配方法的研究和探析,是从产品成本要素的源头入手,彻底抛弃了以价格反推成本这一违反逻辑的成本分配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了炼油行业长时期没有公允的成本分配方法的难题。当然本次研究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影响成本的因素没有充分考虑,有待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成本管理会计》/孟焰、刘俊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5

[2]《成本会计学》/欧阳清、杨雄胜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11

[3]《石油化工产品大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生产部编,中国石化出版社,1994.1

[4]《石油炼制技术与经济》/【美】J.H.Gary 著,孙丽丽等译,中国石化出版社,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