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休闲农业的成功经验及其对大陆的启示

2019-09-10 07:22彭锁
台湾农业探索 2019年4期
关键词:发展特点台湾休闲农业

彭锁

摘 要:【目的/意义】台湾的休闲农业经过长期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大陆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转型的大背景下,借鉴台湾休闲农业的成功经验,为实现大陆休闲农业的规范、可持续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转型提供借鉴。【方法/过程】运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梳理台湾休闲农业的主要发展阶段的特征,归纳台湾休闲农业的类型,总结其主要的运营和发展模式,从政府规划、规模建设、特色保持、民间组织等方面分析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特点。【结果/结论】大陆在发展休闲农业的同时,应从加强休闲农业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建立健全法制规范、鼓励民间组织参与、扩展休闲农业产业链、打造品牌优势等方面,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和优势,实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台湾;休闲农业;发展特点;启示

中图分类号:F3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37-5617(2019)04-0001-04

Abstract: 【Objective/Meaning】Taiwan’s leisure agriculture has achieved certain results through longterm explor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strategy of vigorously promo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realizing agricultural transformation in mainland China,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Taiwan’s leisure agriculture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alizing the standardized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mainland China and driv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 structure. 【Methods/Procedures】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case analysis were used to sort ou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in development stages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Taiwan and sum up the types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Taiwan. Then, the main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s were summarized, and th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Taiwan were analyzed from the aspects of government planning, scale construction, characteristic maintenance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Results/Conclusions】While developing the leisure agriculture in mainland China,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specific situation and advantages,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leisure agriculture in mainland China should be realized by strengthening the overall planning and layout of leisure agriculture, 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the legal system, encouraging the participation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expanding the industrial chain of leisure agriculture and building the brand advantages.

Key words: Taiwan; leisure agricultur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enlightenment

1 臺湾休闲农业政策的发展

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与台湾相关的休闲农业政策的颁布实施密不可分。1980年台北市出台的“木栈观光茶园计划”成为中国台湾休闲农业的起点,1989年台湾“农委会”联合几所高校举行“发展休闲农业研讨会”,研究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政策,同年农业管理部门在有关地区推广休闲农业的理念。1992年台湾当局出台“休闲农业区设置管理办法”,成为指导休闲农业的第一部正式文件规定。1996年台湾改“休闲农业设置管理办法”为“休闲农业辅助办法”,但由于与其他规定无法有效衔接,且具有一定的局限性;1999年对其进行修订,以规范休闲农业的标准和管理。2000年台湾对“休闲农业辅助办法”进行再次修订,强化行政部门对休闲农业的管理与责任,将修订后的文件重新命名为“休闲农业辅助管理办法”,同年成立“农业政策联盟”,引导农业组织成立相关发展联盟[1]。此后,该管理办法不断修正和完善,截至2016年共修改11次[1]。2001年台湾“农委会”开始推行“一乡一休闲区”计划,推动农业区的整体布局,集中力量发展农业园区[2]。2002年“台湾观光局”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将民宿纳入休闲农业的管理范围。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台湾休闲农业进入实质性的发展阶段,各地的休闲区主题丰富,形成完备的“登记-评鉴”体系,形成台湾休闲农业“合法化”的运行机制。为提升园区服务质量,2010年台湾又实行“休闲农业服务品质认证标准”,并根据实际运行的情况,于2013年和2015年对其进行修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台湾休闲农业政策逐渐成熟和完善。

2 台湾休闲农业的运营和发展模式

当前,台湾已经规划的休闲农业区达21个,保持从事农业旅游经营达过1年以上的经营者有2414家,非台旅游人数超过100万人,为台湾创造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收益[3],成为台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独特的名片。台湾休闲农场私人性质居多,其在行政管理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下,结合当地自然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各地农业的条件,已逐渐形成类型多样、主题丰富、特色鲜明的差异化的休闲农业运营和发展模式。根据休闲农业的经营项目,主要可分为教育农园、民宿、市民农园和观光农业等类型(表1)。

3 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特点

3.1 政策引导,注重规划

台湾对休闲农业的发展注重前期规划和布局,对开发标准、项目设置、经济效益等制定了一系列规划,如“休闲农业设置管理办法”“发展观光农业示范计划”“休闲农场建筑物设计规范”等,对休闲农业建设过程中具体涉及到的住宿、公共卫生、餐饮、农产品加工等细节都有具体的规定[4],税收、观光、环境保护等部门也有相应的规定补充[1],有效避免了各地的无序开发,保障了发展的合理有效运行,实现了长远发展。针对缺乏统一规划出现的恶性竞争,2001年台湾相关部门开始推广“一乡一休闲园区”计划,以实现不同区域间的农业资源整合,推动休闲农业整体发展和繁荣。

在资金支持方面,台湾相关部门为推动休闲农业发展建立了专门机构制定金融计划,台湾农业信用保证基金会、土地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了专门的放贷业务,为政策的实行提供了资金支持。在技术支持方面,在计划发展休闲农业的地区,当地政府聘请了专家协助设计和规划,成立了休闲农业政策咨询小组,在景观、园林、环境、农建和园艺等方面提供相关专家的咨询和建议,指导经营主体运用正确的方法发展。在经验交流方面,通过举办讲习探讨会进行交流学习,探讨会由行政部门、专家、各经营主体组成,就休闲农业的规划、景观、政策等进行沟通,以提升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形成多方共识。

3.2 集聚发展,规模开发

相对于农业发展,台湾早期的休闲农业模式比较单一,规模相对较小,易出现同质化的恶性竞争现象,且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缺乏农业环保意识,导致有效资源利用率不高。针对这些情况,台湾行政管理部门将分散的休闲农场统一规划和调控,通过整合资源,区域性布局,形成资源的优势互补,使经营者由竞争关系转化为互补的合作关系。对休闲区的公共区域,当地政府及时分配和维护,均衡公共与私人之间的资源,通过集约化的发展,成功实现不同规模的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如香格里拉观光农场实现了多功能全方位的发展,兼有休闲、采摘、加工、教育、度假等多种功能,划分有农业体验区、住宿休闲区、森林游乐区、乡土餐饮区和自然教室等功能区;如以冬山河休闲农区各经营主体在区域内差异化发展,农区集中了餐饮、民宿、观光区、工艺品等30多家的经营体,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带动的产业集群,再加上政府提供的公共设施服务,极大地满足了多样化的游客需求,提高了农业资源的开发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改善了农业生产的生态环境。

总之,相较于欧美国家大规模的农业经营策略,台湾大多以家庭式的农业经营形态为主,其地少人多的特點,容易造成单一运营模式下的同行竞争,不利于休闲农业的长期有序发展,但台湾根据实际开展“休闲农业区”规划,将一定范围内的农区进行有序规划,根据现有的基础设施条件,整合不同的可利用的资源,逐渐形成“点-线-面”的休闲农业空间开发格局,极大地推动了个体间和区域间的协调良性发展。

3.3 注重创新,保持特色

休闲农业只有具备一定特色、蕴含文化特质,才能有竞争优势。但如果没有统一协调,一些农区经营主体在利益的驱使下,容易形成一样的经营模式。因此,台湾在划定休闲农业区时将“具有农业特色”作为必备的条件之一,也是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的条件之一。休闲农业区不仅应提供多样的物质实体,还应带来独特的文化体验。在具体实践中,注重开发新的农产品和文创,农区加工企业首先应建立品牌意识,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和创意包装,融合该区的经营策略,增强产品的艺术性和竞争力。台湾已划定了78个休闲农业区,并在同一休闲农业区建立农区协会,以达成一致的生产标准,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实现统一的市场营销和推广。并且,各区之间特色鲜明,开发的餐饮、观光区、住宿、文创等都互不相同,具体体现在每个产品的细节设计方面,将休闲农业规划理念的精准定位发挥得淋漓尽致,如飞牛牧场以奶牛为主题,蝴蝶兰农园以兰花为主题等,在建筑设计、节日举办、文创开发上都强调鲜明的特色,以形成品牌效应;香格里拉观光农场以稻草文化为代表的农业文化,以及每年举办的风筝节都吸引了大批游客,增强了游客的体验感和参与性。

在农区特色活动的设计方面,台湾休闲农业强调活动的创新性,注重观光者的互动和深度参与,强调农业资源的体验,如举办各种趣味比赛和农业的生态教育活动,开发结合自然环境的活动内容,并且不断吸收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如制定不同年龄和层次的赛制等,鼓励推出具有创新性的产品[5]。以休闲农业发展协会等组织举办的“台北花博农业市集”“农村好赞”等活动为例,其在增加乐趣的同时,也全方位地对休闲农业进行了推广和宣传,使各具特色的活动成为台湾休闲农业的品牌之一。文化活动需要科技的支撑,台湾也非常注重农业的科技创新,保证财政的持续投入,设立农业的试验园区,并从农村青年入手,鼓励年轻的高素质人才从事休闲农业,发挥人才的积极性[3]。

3.4 民间参与,共同建设

台湾在总体规划休闲农业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和建设,为此设立专门的推广和管理部门作为辅助和管理休闲农业的重要组织,并出台相应的“农会组织法”,规定农会享有一定的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使台湾农会在推动休闲农业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功能完备、体系健全、运行有序的格局。农民通过借助农会的力量,保障了休闲农业参与和经营的多元化、各方主体多样化的发展,从而形成台湾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的结构。

台湾农会在推动休闲农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台湾农会在省、县、乡镇各层级设立组织,同一层级的农会在各自开展业务的同时,也与其他层级的农会开展各种合作,如为农民提供种植技术、信息辅助、产品推广、科技运用、农业资金的无担保贷款等服务,还会定期开展技能培训、业务教育等课程。特别是农会在产品经销方面形成了独具优势的平台,如农会的产销班,专注于拓展市场空间,形成农产品的收购和运销的专业化运作体系,在提高休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种市场化的经营体系,使台湾休闲农业由传统的小规模农业经济逐渐转变为现代化的休闲农业。

4 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对大陆的启示

4.1 注重整体规划和布局

大陆的休闲农业的开发形式多样,但有些缺乏一套目标统一、科学规划、系统有效的规划和管理体系,特别是个体农户承办的农家乐,在前期规划和评估不足的情况下易导致项目未能有效运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相关法律进行规范,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为休闲农业提供可持续的发展空间,项目的规划主要包括市场和主题的定位、项目设计、开发原则和收益评估等。在休闲农业整体规划方面,应着力改变目前休闲农业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的情况,大力推进西部休闲农业的发展,在充分利用西部农业自然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拓展区域性的休闲农业开发,注重差异化的发展模式,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

4.2 建立健全法制规范

台湾休闲农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台湾行政部门完备的制度保障,“农委会”和各地行政部门都建立了休闲农业相应的管理和指导机构,以保证休闲农业有序稳定地开展。现阶段大陆应加大对休闲农业的管理和支持力度,结合各地自然资源的优势,健全休闲农业的法律法规,在环保、土地等方面形成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支持体系。休闲农业作为农业发展新的产业模式,政府应对休闲农业形成指导性作用,完善相应的休闲农业的建设、开发、评估的发展政策,根据地区发展水平,制定一系列鼓励和优惠措施,实现休闲农业的深度发展。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投入力度,在土地、税收、融资等方面形成保障机制,如借鉴台湾土地银行的措施,提高信贷额度。增加社会资本的投入主体,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到现代休闲农业的建设中,逐渐建立一套运行规范、适用性强的资金支持配套体系。

4.3 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

台湾休闲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民间力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如台湾的农会组织在帮助政府推广、管理休闲农业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多元和开放的协调平台。同时,一些经营业主组成的“台湾休闲农业学会”“休闲农业发展协会”等协会组织在完善行业自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大陆在发展休闲农业时,也应积极引导各种农业民间力量,发挥民间组织在政府和农民间的桥梁作用,目前大陆的农业协会主要是全国乡村旅游协会,其已经在各地推行休闲农业的试点工作,但在税收、融资、政策、科技等方面,政府应提供帮助,推动其在协作沟通、产品经销、技术推广、监督管理等方面发挥独特的职能。在政府的引导下,完善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扩大农民组织规模,组织休闲农业的专家学者、专业院校和机构在技术提高、理论创新等方面开展研究,为休闲农业提供技术支持,逐渐形成多元参与、有序完善的乡村振兴的新格局。

4.4 扩展休闲农业产业链,形成品牌优势

传统的农业不会产生土地的利润附加值,休闲农业可以通过有效延伸农业产业链的方式增加利润,具体实践中逐渐形成以特色农产品为主,集旅游、采摘、住宿餐饮等为一体的综合产业,并逐渐向第三产业扩展延伸,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态链。休闲农业的综合转型发展中创造的就业岗位十分可观,是传统农业生产无法达到的[6]。因此,大陆在发展休闲农业时,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特色,完善休闲农业的产业层次,丰富休闲农业的多样性,构建农业相关领域的行业融合体系,在种植、加工、农宿、文创、观光等产业综合发展和深度融合方面,提高参与性和体验性。休闲农业的高层次发展对环境和人文具有较高的要求,其层次的发展水平是决定休闲农业成功的关键因素[3],因此应注重休闲农业产业链的建设和品牌塑造。在拓展大陆休闲农业产业链的同时,应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品牌效应。特色突出、主题鲜明是休闲农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开发和规划之前,应充分调查区域现有的特色,避免出现雷同,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的特色和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品牌效应的休闲农业产业,对现有不具有竞争力的休闲农业,采取措施,优化项目,提供政策支持。在文创和活动的规划中,融入契合的主题理念,强调高参与性和体验性,积极搭建有效的宣传平台,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金渝琳. 中国台湾地区休闲农业发展研究[J]. 世界农业,2017(5):194-200.

[2]杜兴军,陈曦. 台湾地区休闲农业发展的经验及对大陆的启示[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34(2):198-201.

[3]王正環,陆怡蕙. 台湾休闲农业效益的影响因素研究[J]. 亚太经济,2019(1):140-145.

[4]肖如斐,李碧珍. 台湾休闲农业发展对福建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启示[J]. 台湾农业探索,2019(1):1-5.

[5]许标文,张伟利,刘宇峰. 台湾乡村性空间演变与休闲农业发展的关系[J]. 台湾农业探索,2015(6):1-6.

[6]黄安余. 论台湾休闲农业对农业转型的贡献[J]. 台湾农业探索,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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