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培育性照护 满足儿童健康发展需求

2019-09-10 07:22陈学锋
教育家 2019年31期
关键词:托育养育育儿

陈学锋

生命最初的几年对孩子的未来有着持久影响,在这一关键阶段,儿童的大脑每秒能够建立超过100万个神经元连接,这是此后任一阶段都无法再现的速度。大脑发育是一个生理和环境交互作用的复杂变化过程,依靠多种“养分”,适宜的食物、刺激和照料,或者说营养、游戏和关爱,对婴幼儿的大脑发育不可或缺。近年来的前沿研究发现,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人际互动”对儿童产生的影响非常深远。

儿童早期投入还会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美国经济学家詹姆斯·赫克曼教授指出,为处境不利儿童提供高质量的0-5岁服务或干预可带来13%的投资回报率,回报体现在减少贫困和收入差距,以及增进繁荣、增强经济体的竞争力。由此,很多国家越来越认识到为儿童早期提供一个国家可达到的最高水准的服务,是政府实现儿童、家庭的权利和有利于增加人力(智力)资本,消除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手段。

逐步发展 谨慎引导需求

2018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联合发布了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培育性照护框架”,包括良好的健康、充足的营养、安全保障、回应性照护和早期学习机会等确保儿童充分发展的五大方面。为各国在儿童早期发展方面的投入、政策、服务,以及提高父母等看护人的科学养育能力等诸多方面提供了指导性框架。其内涵就是更多强调儿童发展的综合性,身心发展的统一性。这为各国的政策提出了家庭、政府和市场三者如何相互合作,达到儿童发展综合目标的新命题。

当今我国的政策考量中,儿童利益的最大化是出发点,应该综合父母、养育者的权利和义务,性别平等,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不同主体的公平权利与责任等诸要素。家庭是婴幼儿生活和成长的最主要场所,儿童所获得的照顾,尤其是稳定的依恋对象和熟悉的环境使婴幼儿获得较多的关注和互动,获得各种成长的“养分”,这对于当下和长远都是最有利的选择。

但是,传统的家庭养育,主要把育儿的任务固定在女性身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女性受教育水平与就业率提升、家庭结构规模缩小等人口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造成家庭养育的功能受到削弱,社会化的托育服务需求日益增加。随着社会的进步,儿童和成人受到照顾和支持的权利也逐渐明确。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0-3岁儿童的托育服务发展存在总量不足、供给结构失衡、质量良莠不齐、监管缺位等问题,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儿童托育服务成为改革发展面临的现实命题,也成为补齐民生短板、实现“幼有所育”的重要议题。

2019年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是近年来政府出台的第一个儿童托育服务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建立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体系、发展多种形式服务以满足多元化需求的总体要求。这是对现实需求的积极回应。从国际和国内的一些调查来看,0-3岁儿童家庭所盼望的社会托育服务更多指向公办托幼机构。瑞典、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在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以此满足民众对高质量托育服务的需求,但是托幼机构的成本非常高,因此大多数经合组织国家3岁以下儿童也有一半进入私立托幼机构。我国目前存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托育服务财政支持不足、人才培养缺乏经验、监管不足等状况。应该逐步发展,同时谨慎引导需求,让家长能够做出理性的选择。另外,社区作为社会基层单位,能更好地识别家庭养育的需求,提供灵活、便利的托育服务以及社区的家庭育儿支持服务。

生活化的“养中育”

其实,不论是家庭养育还是托育,都面临着一个看护,尤其是“育”的质量的问题。许多调查研究告诉我们,在家庭养育过程中,看护人往往较多关注婴幼儿生存和发展的物质需求,却很少对满足这些需求的环境、方式等给予重视,也未深究它们究竟怎样影响了婴幼儿早期成长的质量。在生命的头几年,儿童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来塑造自我,这些所见所闻可能会成为儿童个性的一部分。看护人每天重复进行的养育行为无意识地给婴幼儿提供了不同的发展机会,例如培育性照护框架的回应性照护和提供早期学习机会。回应性照护指观察并积极地回应儿童的动作、声音、手势和口头请求,比如在喂养孩子、为孩子洗浴和做其他日常“家务”时与他们进行“交流”。提供早期学习机会指在营造充满爱和安全的、丰富刺激的环境,并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关系的引导和支持给予婴幼儿机会,为他们积累重要的早期学习经验,比如与孩子一起玩耍空瓶子、水等。

建议看护人将环境、养育方式等产生的无意识影响提到意识层面来考虑,在日常生活的“养”的过程中渗透“育”,即生活化的“养中育”。在学习过程中,看护人敏感的、回应性的、可预测的、温情的、关爱的表现有助于儿童早期社交和情绪的发展,促进安全型亲子依恋关系的建立。这需要家长不断学习,但以这样的标准面向非个别化的机构照料时,无疑对保教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缺乏对已有机构的情况了解,特别是低收费看护的系统调查,但是收入低、人员缺乏合适的专业训练却是不争的事实,需要跨越性的努力才能降低风险。

我们能否做些事情,使家庭不论做出何种选择,父亲、母亲以及看护人都可以优化儿童成长的环境?《指导意见》明确了“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原则,强调儿童养育是家庭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城市家长对高质量托育服务的需求,既关注卫生保健、营养等“养”的品质,更关注与“教”相关的环境、师资等,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众对儿童发展水平的关注。因此尊重家庭权衡后的选择,就更为重要和现实。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方式:比如提供家庭养育津贴或育儿假,分担家庭养育的成本,尤其注意政策要使父亲和母亲都有可能适度调整工作时间和强度以参与养育;可以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来替代机构托育,为家庭提供就近的短时或临时的喘息服务;还应大力倡导,采取政策鼓励在父母工作场所设立灵活的母乳哺育、照料乃至托育支持服务,形成儿童友好的工作场所。

事实证明,利用社区这个最接近家庭的系统提供育儿支持,是家庭的刚性而非可有可无的需求。目前城市的“早教”在年轻父母的家庭支出中占了不小比例;而在农村,年轻的父母和留守的祖父母育儿更是缺乏必要的支持性资源。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从2013年开始与全国妇联合作,在河北、湖南、湖北、新疆、江西等地开展“探索以家庭/社区为基础的0-3岁儿童家庭支持服务”的试点项目,主要通过建立社区的儿童发展中心、邻里游戏小组和家访等形式,为亲子提供游戏、阅读的场地;配有科学育儿信息库和父母课堂,通过培训和以此为平台集合的卫生营养知识普及来增强父母、养育人对儿童的生活照料(卫生、营养)、丰富的环境和交流(学习刺激)和良好的亲子关系(回应性照料)等能力。

经过5年的实践发现,社区在需求识别、资源整合和家庭支持上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满足了养育人需要的知识、心理和社会支持,乃至“喘息”的“刚需”。试点地区都在项目结束后继续投入,持续服务至今。项目总结三条确保服务效果的措施:首先,社区高度重视0-3岁儿童早期发展,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形成跨卫生、教育和民政的协调小组;其次,加强对社区早期教育工作人员、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社工以及其他志愿者的培训,为家庭提供综合性的培育性照护支持服务,提高科学养育的能力;再次,发现儿童成长的风险因素,注重面向貧困、处境不利家庭的服务,通过与福利、社工等相关部门的协同,消除儿童成长的风险因素。

总之,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要性和整体性要求政府、私营部门、社会组织、学术组织和为婴幼儿提供服务的相关利益方都参与其中。家庭友好政策等有力的支持环境会促使家庭和看护人为婴幼儿提供有质量的培育性照护,满足婴幼儿健康发展的需求,充分发展其潜能,为儿童和国家的美好未来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儿童早期发展专家,本文根据作者在 “婴幼儿早期发展、托育服务与家庭育儿支持”论坛的发言整理而成。)

责任编辑:王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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