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模式下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研究

2019-09-10 10:34季福君郝莉敏彭丽
大东方 2019年6期
关键词:微商法律消费者

季福君 郝莉敏 彭丽

摘 要: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进入了人们的生活,其中微商因其独特的交易优势,受到了众多消费者的青睐,同时也产生了微商消费者维权困难等诸多问题。本研究通过调查问卷法、文献研究法等方法,从法律的角度入手,对当前微商消费者维权问题进行调研。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客观分析,找到阻碍微商消费者维权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微商;消费者;法律

一、研究背景

经济发展在不同的时期都有其各自的特点,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诞生与发展,微商应运而生,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微商正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人们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习惯,与此同时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等问题也日益突出。《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说明互联网交易的安全性问题已经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微商消费者维权困难的背景下,有两大问题值得思考和研究:阻碍微商消费者维权的因素是什么?该如何通过法律规范来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不受侵害?

二、微商中的消费者维权存在的问题

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微商早已广泛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但由于平台缺少具体运营规则,针对的国家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微商经营活动多存在任意性和随意性,其中产品质量差,以次充好,产品是假冒产品是其中几个最突出的问题。微商中的虚假宣传比比皆是,而完备的售后服务却寥寥无几,这就使得在微商交易中消费者易被侵权却难以维权。消费者维权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规范

微商运营平台缺乏有力的规范制度是微商侵权问题的主要原因,也是消费者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同于专业的电商运营平台有较完备的信用评级、投诉差评等安全交易系统,微信对于网购消费者的保护机制乏善可陈。

(二)国家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投诉举报手续复杂

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首次对电子商务以及第三方平台、行业准入、电子支付等作出规定,很大程度地规范了微商交易方式和交易过程,维提高了微商交易的安全性,但对消费者的维权方式、维权渠道仍没有做出具体的革新性的规定。其次维权程序的复杂繁琐也是阻碍消费者维权的障碍之一。

(三)消费者主观维权意识薄弱

从调查结果分析可知部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够,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消极心理。微商主要利用微信朋友圈宣传,通过微信交易,所以其交易对象多为朋友亲戚,消费者碍于亲戚朋友的情面,会选择 “不伤和气”的处理方式,从而放弃积极地维护权利。

三、方法对策

(一)完善电子商务相关立法,减少侵权行为

微信行业监管首先要遵循电子商务法,但电子商务法对微商交易的针对性不强,应出台配套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该问题加以明确。首先要要求微商办理登记备案并明确向消费者公开微商经营主体的具体信息如生产地址,经营范围、产品质量等,使交易双方信息对称。其次要加强对经营者行为的把控,规定微商经营者应履行的具体义务,如禁止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建立合理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开具保存电子交易证据。最后要对第三方微信交易平台加以管理,增加追责制度,督促其对微商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完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缺少对微信交易的针对性条款。不能因电子商务侵权调查难度大而放弃对微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针对电子商务消费群体加以特别的保护。首先应明确消费者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例如发生纠纷时,消费者采取协商、请求调解、申诉、起诉等步骤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其次对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加以明确,简化维权程序、简化侵权行为的核实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繁杂的程序和手续。最后要对举报投诉的消费者信息加以绝对的保密,对消费者给予充分的保护,使消费者能放心维权没有后顾之忧。

(三)建议有关微信等交易平台建立有效的监督运营规范和信用评价体系

微信的运营商腾讯等企业应当建立相对应的管理技术,帮助行政监管部门监督平台交易信息,对微商的商业广告进行筛选,有明显夸张造假的应加以屏蔽或删除。其次要向淘宝等电商平台加以学习借鉴,建立完整的商户信用评价体系、差评投诉等有关制度对微商的经营加以规范。最后,要对微商的准入进行严格的把控,禁止有不良记录、没有合法注册的商家进入微商行业,从而从源头上减少 “三无产品”流入微商市场。

(四)行政监管部门引导微商行业增强自律意识

想要微商行业整体健康发展,仅仅依靠法律条文的约束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增强微商行业的自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的自律意识。因此行政监管部门不仅要规制约束微商经营者,而且要對其进行科学的教育培训和引导。一方面要通过培训等措施帮助微商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保证商品质量过关,实事求是,不做虚假夸张的过度宣传。另一方面,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推动行业协会建立有关奖惩机制,激励微商经营者规范经营。

(五)进行维权普法宣传,提高维权意识

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很多消费者维权意识相对薄弱,也有很多消费者有维权的意识却不知如何操作。各社区、学校可以定期组织消费者维权知识讲座等宣传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维权的重要性和具体的维权方法。也可以通过拍摄播放公益广告的型式,使更多的人了解维权、学会维权、主动维权。

四、结语

微商的兴起反映了我国社交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新的发展趋势。若对此新兴事物不加以规范放任自流,必定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更是无益于电子商务经济市场的健康发展。各级立法机关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运营平台各自的权责,引导微商行业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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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王玫)

(作者单位:潍坊学院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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