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共同体”重要论述的三重逻辑

2019-09-18 08:31卢斯媛钟志凌
理论导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实践逻辑共同体习近平

卢斯媛 钟志凌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其内在的逻辑性:在实践逻辑上,以生态环境问题、全球治理问题及多民族国家发展问题等社会现实问题为根本导向。在结构逻辑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前提条件,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良好国际环境,中华民族共同体则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强后盾,三者构成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结构。在价值逻辑上,始终以人的发展为根本关切点,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原则,以共商共建共享为价值实现方式。

关键词:习近平;共同体;实践逻辑;结构逻辑;价值逻辑

中图分类号:D6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9)08-0059-07

习近平总书记根据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深刻把握我们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基于人与自然的生态维度、全球化维度和民族维度分别提出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倡导用共同体的思维应对和解决社会问题,并将其运用、贯彻到具体的工作当中。习近平关于“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从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高度,以整体性的视角系统阐述了生态环境治理、全球治理以及我国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道路等重大问题,不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指导意义,也为缓解人类发展困境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回答了“世界怎么了”“人类社会将何去何从”的时代之问。习近平关于“共同体”的重要論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其内在的逻辑性,厘清其内在逻辑关系,利于系统把握习近平运用共同体思维治国理政的方法和策略,为推进社会治理提供理论指导。

一、实践逻辑:以社会现实问题为根本导向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三者的提出及构建均源于实践发展的需要。在当前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国际、国内均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难和挑战,发展问题凸显,其中以人与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全球治理问题等全球性问题及国内的民族发展问题较为突出。要促进本国以及全人类的发展,就不得不重视这些问题的解决。因此,习近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系列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方向和方法。

(一)构建和谐共生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应对生态环境问题

自工业革命以来,科学技术极大地改进了社会生产工具,拓展了人类生产活动的空间范围,增强了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资源的能力,使得社会快速向前发展。但随之而来的是严重的生态危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导致了自然以前所未有的反作用报复人类,臭氧层空洞、土地荒漠化、沙尘暴、雾霾、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已经跨越了国家和民族的界限,日益危及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提出,体现了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是对原有发展观、价值观和财富观的一种深化与升华,亦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种新战略布局,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提出了一种适合全人类的新的发展观,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范式。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首先是人与自然共生依存,互为条件,构成一个有机的生命统一体;其次是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人类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待自然,自然也以同样的方式作用于人类,二者是命运与共的关系,亦即命运共同体。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自然,这就决定了人类在实践中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以系统性和整体性的思维视角概括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为建设生态文明明确了方向。习近平强调要以和谐共生价值理念引领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筑构生态文明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一是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在经济发展中坚持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建立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化推进格局。二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1]396,从制度保障层面着力完善社会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状况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使其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导向,促使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辅相成,协调一致。同时,建立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带领和指挥,以点带面,打造一支生态环境保护的铁军。三是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中国在承担自身生态责任的同时,也积极与世界其他国家进行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建设成果与经验的分享,为携手共建地球美好家园献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不仅仅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了系统的安排部署,也为全球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为促进美丽、清洁世界的建设助力。

(二)构建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对全球治理问题

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世界已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虽然美国等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仍然占据着世界经济的主要部分,但是以中国为代表的一些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渐渐崛起,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国际力量和世界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世界格局的变化要求全球治理体系也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当前以二战后的雅尔塔体系为基础形成的国际秩序,实际上是美国主导的自由主义秩序,其特点突出表现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强国对弱国的约束和限制。这种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治理规则的制定及占据主动位置的全球治理体系,已不能满足现有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越来越要求一个更平等、更公正和更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增强自身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在此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应运而生。它从整个人类命运相连、各国利益相关的世界视野出发,旨在构建坚持对话和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新型全球治理体系。倡导并推动各主权国家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共担发展责任,共享发展红利,促进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符合世界生产力发展要求和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方向不断完善。正如习近平所言:“什么样的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对世界好、对世界各国人民好,要由各国人民商量,不能由一家说了算,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1]41

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机制的调整改革,强调在政治方面共同享受尊严。提倡尊重各国主权与领土的完整,他国内政不容干涉。每一个国家无论大小、强弱和贫富,其主权都应是平等且完整的,都应得到平等的尊重和对待;每一个主权国家都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也都享有自主选择自身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权利。因此,要平等尊重每个主权国家,共同构建平等、公正、民主的国际政治秩序。在经济方面,主张共同享有发展成果。每个国家自身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他国的发展为代价,反对恃强凌弱,强买强卖。提倡共赢理念,坚持公平、惠普的发展模式,建立开放、透明、非歧视的多边贸易规则,在谋求本国發展的同时也兼顾他国发展。在文化方面,交流互鉴,开放包容,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在交流借鉴中实现共同发展,进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在国际安全方面,主张共同享有安全保障,要求国与国之间同舟共济,承担各自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的责任,充分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积极协调和管控矛盾与分歧,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宁。

(三)构建荣辱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应对多民族国家发展问题

如今世界上不少多民族国家均面临着如何整合和凝聚国内各民族力量,使其成为一个民族共同体的问题,如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尽管他们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如俄罗斯通过重新定义民族,以取消原苏联宪法中“民族自决权”内容等法律法规形式维护国家统一,加拿大采取了多元文化政策,澳大利亚实行了“民族一体化”政策模式等,但仍然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民族分离和国家分裂的问题。我国也不例外,习近平立足改革全局,以“五个并存”概括了我国当前民族工作开展的阶段性特征,明确民族地区的发展及反对民族分裂、巩固民族团结为突出问题。这既有国内改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因素,也有国际上民族分裂主义挑唆、煽动的因素;既有政策支持因素,也有地域因素,各种因素交织,使得实现民族振兴的进程遭到诸多阻碍。“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提出,指明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2],明确了中华各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生的关系。在民族关系上,强调中华民族与各民族是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民族发展上,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也不能少”[3],高度重视并充分兼顾民族地区的发展,以提高各民族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水平为目标,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工作。从顶层设计到具体的点对点帮扶,从政策支持到各民族互助,采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经济发展方式。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有效地凝聚了民族价值共识和国家力量,为实现民族振兴夯实了根基。同时,这一带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共同体的实践,也为世界上其他多民族国家整合民族力量,促进民族的统一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启示。

二、结构逻辑: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结构

习近平基于人与自然维度、全球化维度及民族维度分别提出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三个共同体之间具有内在逻辑关系,呈现出相互促进的“三位一体”的结构。人与自然共同体是前提条件,人类的任何实践活动均需以自然为前提和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凝聚价值共识、整合各国力量方面则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提供良好国际条件。同时,中国作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倡导者,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利于巩固二者的根基,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支持。三者相互贯通,通过联结和互动促进我国及世界的发展。

(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前提条件

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首先,人是自然存在物,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本身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次,任何一个社会的生产实践活动都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为社会发展提供物质条件。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人类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生产力的发展除了量上物质产品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外,还有质上的人与自然能够实现良性物质变换,即维持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因此,要实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本质上就要求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旨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意味着人类在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将合理地调节人类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追寻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发展中寻求人的长远发展。因此,在此意义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前提条件。

就全人类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延续发展的持久力量。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自然发展史,人类社会就是在人与自然的互动中才得以不断延续和发展的,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人类社会不变的主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生态问题呈现出全球化发展趋势。在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上,各个国家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已然形成了命运共同体。因此,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也内在地包含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包含着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只有世界携起手来共同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类的共有家园,人类文明才能够延续。不少国家走的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取得经济发展的老路子,这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影响,阻碍人类的长久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4]163,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仅是当代人的福祉,也是后代的福祉,其具有普适性、普惠性,是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就中华民族而言,绿水青山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金山银山”。习近平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4]164要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传承与发展,一个首要的外部条件即是尊重和保护自然,顺应自然规律,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首先,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目的在于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是每个中国人民的梦,其内在要求即是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而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则是人们最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和前提性要求。其次,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力求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要实现发展就必须重视生态环境问题。“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5]环境生产力论的提出,明确了要想经济发展有质的提升,生态文明也必须有质的改善。要找准生态与经济二者“连接点”,实现两者的“同频共振”,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向共赢。因此,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实现民族振兴的前提性要求,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民族振兴明确了生态指向。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

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创造良好的国际条件。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已不能单靠一国之力解决,而要寻求国与国之间携手合作,共同承担起保护生态、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自工业文明以来,在应对生态问题上存在着“生态帝国主义”和“生态霸权主义”,主要体现为西方发达国家利用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生态资源,并将大量危害生态和破坏环境的污染工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出口、倾倒生态废弃物,对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損害。习近平强调在全球化背景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形成“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并以此价值理念为指导解决全球性困难和挑战。在全球生态问题上,强调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以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方式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在中国自身率先承担起节能减排责任的同时,也敦促发达国家承担起历史性责任,兑现减排承诺,并帮助发展中国家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于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从全球治理角度,以共同价值理念倡导各国携手合作,凝聚各国力量,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世界,为促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国际条件。

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从根本上来说,如今还是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尽管中国近些年来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升,但仍然受到旧有国际秩序的影响和制约。在二战后世界秩序规则的制定过程中,中国处于“被安排”的弱势国一方,导致如今关于领土权益、民族宗教的一些安排和遗留问题,成为西方干扰和牵制中国发展的一把利器。同时,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担心中国的崛起危及自身固有的地位和利益,一直不放松对中国的意识形态渗透,在中国边疆地区不断教唆与鼓动,挑起民族之间的争端,借机进行民族分裂活动。面对诸多情况,要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求在保障国家安全情况下,营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以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整合一切力量。一是在战略布局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倡导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倡导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加强各领域的务实合作,反对零和博弈和冷战思维,关照各国彼此的利益,协同共商,以利益共享和成果共享为目标,确保各国在发展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从政治、经济、文化及安全保障等方面推动国际秩序的变革和调整,推进国际社会和秩序的良性发展,打破了国际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格局,为中国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和谐安全的外部条件。二是构建路径上,在高举和平对话旗帜下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举措有利于促进沿线民族地区与其他国家、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交流交往,增进其他国家和民族对中华民族的了解,正确认识中华民族的崛起并非搞霸权主义和一家独大,而是谋求和平与合作共赢,从而获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为民族振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国际环境。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强后盾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坚强后盾。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20年到2035年要使“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6]28-29,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要 “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6]29。建设美丽中国,构建良好生态文明体系已然成为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之意和必由之路。建设美丽中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与每个民族、每个中国公民息息相关,同时亦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整个中华民族、每个中华儿女共同参与建设、共同保护、共同治理。正如习近平强调的,每个人都应该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践行者和推动者。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深刻概括56个民族的关系,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紧紧围绕着实现民族振兴这一目标贡献力量,能够凝聚各民族共同致力于生态建设,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行动体系。这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建设生态文明最坚强的后盾和最有力的主体力量,也是顺利推进生态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只有推动全民族和全民都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行动中,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世界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坚强后盾。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了不少的历史性成就,克服了包括经济、科技、生态等方面的一些世界性难题。这不仅有力地提高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稳步实现,也推动了世界的发展,为其他国家乃至世界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方案。以经济发展为例,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百分之三十,大大拉动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为世界经济从全球经济危机低潮后的复苏和回暖做了突出贡献。同时,中国所取得的成就和发展,让中国更有底气,也更有能力承担起在国际社会中的大国责任,履行大国义务,积极推动国家及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中国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积极倡导者和推行者,提倡共赢理念,坚持公平、惠普的发展模式,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将自身发展机遇同世界各国分享,欢迎其他国家搭乘中国发展的顺风车,让世界上其他国家能够分享到中国快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一带一路”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设与推进,G20峰会的倡议等都是中国向世界展现谋求合作共赢理念的具体实践,带动了沿线周边国家的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辅相成、相互协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利于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夯实基础保障,提供后盾支撑。

三、价值逻辑:以人的发展为根本关切点

从认识论的角度说,价值是指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效益关系,即价值是主体与客体之间建立的一种客观关系。人类社会就是以人为价值主体而形成各种价值关系,从而构成价值世界的。从价值的实现来看,其包括价值目标的设定、价值原则的规定、价值实现方式的选择等内容。习近平关于“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具有自身独特的价值逻辑,是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原则、共商共建共享为价值实现方式的价值逻辑,紧紧围绕着人的发展这一根本关切点展开。

(一)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的发展的最高目标是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非一个孤立、片面、静止的过程,而是始终在协调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三者关系中发展的动态过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指在确保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和谐的状态下,人的劳动能力得到全面提高,社会关系高度丰富,合理需要得到充分满足,自由个性能充分展现的过程。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来说,自然界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自然前提,提供维持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物质资料,通过劳动建立人与自然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从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来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人的发展离不开他人,也离不开社会。“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7],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只有在社會关系中才能实现。从根本上来说,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统一。

第一,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维度提出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旨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要求树立顺应自然、尊重自然和保护自然的意识,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为人类的生存自由和永续发展提供基础条件。第二,基于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维度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在马克思恩格斯描绘的理想蓝图中,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长远目标,需要建立普遍性的世界交往,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创造良好的交往条件和交往环境。就当前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来看,任何国家和民族要实现人的发展,都离不开全球化。人类命运共同体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构建和平、公正、自由、平等的国际秩序,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的世界,是站在全人类高度,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上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和视野。同时,从人发展的具体社会环境来看,人必定是处在某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关系相互交织的共同体之中,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实现发展。而共同体的大小、强弱、发展水平的高低也直接影响到所处共同体中人的发展的程度,只有这个共同体所代表的利益与人民的普遍利益一致,人的真正发展才可能成为现实。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的出发点和归宿均是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层次的需求,让全体人民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发展成果,使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不断迈进,最终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原则

作为社会关系规定性的价值原则,是基于人类反思如何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人关系而形成的基本原则,体现了所追求的应然状态的价值理想和价值目标,具有指导思想、支配行动的作用。习近平提出,要“让发展繁荣、公平正义的理念践行人间”[1]526。公平与正义作为习近平“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基本价值原则,对于共同体价值目标的实现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就公平而言,一是从时间序列来看,涉及到代际公平。“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8]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生存与发展为代价,坚持绿色发展,构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不仅是促进当代社会发展的根本路径,也是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构建,就是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高度构筑生态文明体系,促进当代与后代间生态资源的公平享用,实现代际公平。二是从空间结构上来看,涉及到共同体内各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公平。不管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各个主权国家,还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中的各个民族,都要求实现发展机会的公平、竞争规则的公平以及共享成果的公平。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原则,合理地规范和约束各主体的行为,要求既承担相应的责任,也享受相应的权益。

就正义而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构建强调建立严格的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和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既保障在生态资源的分配和使用上的合理与适度,又协调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利益,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环境正义。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坚持主权平等,尊重和保障各个国家自由选择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权利,建立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确保国际秩序公正合理,维护人类社会的正义。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强调要树立将各民族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各民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让人民真正享受到国家发展带来的红利,实现发展成果分配的正义。

(三)以共商共建共享为价值实现方式

价值目标决定了价值实现方式的选择。习近平关于“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旨在促进全人类的共同发展,其价值实现方式是共商、共建和共享,强调在处理人与自然、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的问题上,不同的主体以平等为基础,尊重各主体的权利,民主协商,共对挑战,共同发展,走向共赢。

共商方案,凝聚共识。共商即集思广益、共同商议,对所面临的共同机遇与挑战,各参与主体要以平等协商的方式,凝聚价值共识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共商意味着各参与主体是相互尊重、真实坦诚的关系,不管是面对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国家之间的冲突与争端,还是民族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为共同体中的一员,各主体都有平等参与的权利,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各主体在平等基础上加强对话和沟通,以一种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合作思维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分歧,协商制定良策,寻求共赢方案。

共建机制,共担责任。共建就是各主体在共同体治理中的共同建设和创新,意在唤起各主体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其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协商、决策,承担相应责任,履行相应义务。通过共建推进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务实合作,强化各主体的合作与交流,凸显较发达的或先发展起来的国家和民族带动并帮助相对落后的国家和民族,通过分工合作,实现双方优势互补,缩小发展差距,构建和谐的共同体。

共享成果,兼顾各方利益。共享成果是构建共同体最终的目标和归宿,也是推进共同体发展的根本动力。一是在内容上,强调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要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各族人民,让各主体享受发展的红利;二是在主体上,注重的不是某单一个体的利益,而是共同体内大部分主体的利益。通过建立利益协调机制,促使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和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兼顾他方合理利益,促进共同发展。

结语

习近平“共同体”重要论述的三重逻辑紧密联系、相辅相成。实践逻辑立足于社会实践,以社会现实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地提出构建相关共同体,运用共同体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结构逻辑重在从结构上分析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及中华民族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明确三者是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整体结构。价值逻辑重在从价值层面上确立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的价值目标,并围绕该目标确立基本价值原则和价值实现方式。实践逻辑是习近平“共同体”重要论述的起点,为结构逻辑和价值逻辑奠定实践基础和理论基调;结构逻辑为实践逻辑和价值逻辑充实理论架构;价值逻辑则为实践逻辑和结构逻辑提供了目标指引。三者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习近平“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筋骨和血肉。通过对内含逻辑的厘析,有利于系统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的“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内容,揭示其对时代发展的意义,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2]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79.

[3] 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N].人民日报,2015-01-23(02).

[4] 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5] 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7.

[6]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95.

[8]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208.

【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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