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开展“干部向人民汇报”

2019-09-20 03:17龙在宇
廉政瞭望 2019年8期
关键词:仪陇县沟村汇报

龙在宇

“贪 污分子受到了惩处,老百姓讨回了公道。感谢党和政府。”新政镇高堂沟村村民王清林在退赃表册上签字捺印后,拿着装有现金的信封,感动不已。这一幕,发生在今年7月仪陇县在新政镇高堂沟村举行的公开退赃大会上。与王清林一样,领到退赃款的还有同村数百名群众。

数年前,高堂沟村内却见不到这样欢快的场景。那时,因为土地承包的问题,村民意见很大,认为自身权益被侵犯。

公开退赃,提升群众获得感

仪陇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士介绍,针对高堂沟村存在的问题,2018年6月21日,县纪委监委组成核查组对新政镇高堂沟村党支部书记马天树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7月5日,决定对马天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据调查,在2012年至2016年,儀陇县新政镇高堂沟村原支部书记马天树在负责对外土地承包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社土地租金9.184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2018年10月,仪陇县人民法院判处马天树有期徒刑6个月,赃款被追回。

贪污分子被严惩的同时,原本属于村民的权益也要归还。新政镇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赃款如何分配,他们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最终决定将该款的3万元留社集体使用,其余6.1848万元分配给群众。

“这个分配方案是我们与干部一起商量出来的。每户都能分到钱,社集体也留一部分,大家都心服口服。”还在退赃会开始前,提前到来的村民对廉政瞭望记者说道。

退赃会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村社干部要吸取教训、严明纪律;镇党委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督促认真履职尽责,以免重蹈覆辙。

像这样的退赃会,在仪陇已举办过数场。仪陇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邓步林认为,纪委监委的工作不仅是案件查办,还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并教育大多数的干部。诸如退赃会等,做好“后半篇文章”。

“向人民汇报”

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就需要直面群众。在退赃会以外,近年来仪陇县纪委监委,全方位开展“向人民汇报”巡回宣讲活动。活动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到全县57个乡镇以召开群众大会的形式,通过近年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成果、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及现场答疑解难等,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据仪陇县纪委监委干部介绍,在“向人民汇报”的活动中,纪委监委分片区梳理近年来查处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惠农补助、与民争利截留挪用民生资金、吃拿卡要借机收受群众钱物等七类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主要表现形式及查处的典型案例,并对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形成宣讲提纲。

一名到现场听取汇报的村民告诉廉政瞭望记者,以往是村民找干部反映情况,现在是干部主动来到身边,向自己“汇报工作”,“感觉大不一样。”

另一名村民则对“向人民汇报”当中的现场问答环节记忆深刻。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不仅村社干部要回答,乡镇领导与纪委成员都要作答。

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士介绍,村民提到的现场问答,实际上是在活动中实行的“村社干部直接答、乡镇领导补充答、纪委成员承诺答”三级回答制。对现场能解决的,百分之百现场解决到位;不能现场立即解决的,及时建立问题台账,会后由县纪委会同乡镇党委协调解决;因政策障碍等原因不能解决的,百分之百解释到位。

据了解,县纪委监委对“向人民汇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针对基层干部吃拿卡要、胡乱作为等现象,印发了《仪陇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工程项目及资金使用乱象问题,出台了《仪陇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及监督管理办法》《仪陇县扶贫资金整合管理办法》等。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设,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堵塞了监管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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