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官员为何选择主动投案?

2019-09-20 03:17李天锐
廉政瞭望 2019年8期
关键词:投案违纪监委

李天锐

“其 实我以前在纪委门口徘徊了好几次,但都没下定决心。现在我不再犹豫,全面从严治党肯定是越往后越严,与其再抱有侥幸心理,不如主动交代。”这是今年5月,在浙江省杭州市集中警示教育期间,余杭区某街道干部李某向组织主动投案的情景。与其一同主动投案和讲清问题的,还有其他10余名干部。

党的十九大以来,问题官员主动投案,成为“反腐败取得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生动诠释和注解,多次引爆反腐新闻舆论。这些问题干部为啥选择主动投案,什么又成为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投案潮兴起:退休14年官员和行贿者都投案

廉政瞭望记者梳理发现,党的十八大前,相关人员多因引发了刑事案件、面临重大刑责追究而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投案。不过,这一时期主动投案的公职人员较少,除了零星有外逃贪官投案外,投案的主要集中在村级,主要投案对象是检察院。

如2008年夏,河南灵宝市某村的党支部书记孙某等3人因贪污5000元,到检察院主动投案并退赃,最终被免于追究刑责。再如2011年,杨秀珠案件的关键人物之一——曾担任其司机的杨胜华回国后,也是向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投案。

党的十八大后,拉开了国际追逃追赃大幕,“红色通缉令”、猎狐行动……更多外逃官员回国投案。党的十九大后,随着反腐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力越来越明显,以及监委主办追逃追赃案件地位的确立,除了主动投案的外逃贪官越来越多外,其他官员也主动投案或说清问题。他们投案或说清问题的对象也从检察院转移到纪委监委。他们认识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纸里最终包不住火,违了法乱了纪,只有主动投案,向组织坦白交代,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共有2.7万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从分省来看,多地主动投案者也颇为踊跃。今年上半年,湖南全省共主动投案167人、主动交代问题448人;党的十九大至今年4月,广东共有487人主动投案。问题官员“主動投案潮”方兴未艾。

该如何为主动投案的群体“画像”?廉政瞭望记者梳理发现,首先,这一群体体现出两个全覆盖——即,党政各层级全覆盖,监察范围全覆盖。具体情况详见右表。

此外,廉政瞭望记者还注意到三类新情况。首先,问题干部的投案对象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单位,也出现了投案者。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袁红军,都到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投案的还包括纪检干部——2018年12月,湖北省恩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师洪钢,向自己的派出单位州纪委监委主动投案,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新闻。两年前到任时,他还不忘承诺,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其次,主动投案这股风,甚至刮到了退休、离职干部身上。2019年1月,浙江绍兴市政协党组原副书记、原副主席陈建设投案并接受审查调查时,距其退休已有14年之久。

再次,从问题官员投案的规模看,除了个人投案外,还有双人、集体投案。今年6月,涉嫌共同违纪违法的湖南耒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熊国华与其子熊洪波,主动向衡阳市纪委监委投案,目前正在配合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此外,亦不乏单位同事集体投案的。2018年4月,当江西修水县纪委监委收到该县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与用电公司职工合伙贪污公司电费款的举报信,准备去核查时,该公司党支部书记黄卫东、经理周雄军、工会主席兼南崖电站站长王名胜等6人走进了纪委监委大门。周雄军坦承:“这两天思想负担特别重,感觉自己的行为要败露了,知道纸包不住火,思前想后,说服大家一起来向组织坦白……”

上级落马、巡视、警示……什么促使他们鼓起投案勇气?

“这次省委巡视可能要向基层延伸,近几年单位的财务报表、记账凭证平时都有整理归档的吧?”

“还……还没整理好……最近有点忙。”

“这么长时间了,都还没整理好?之前我还特意交代过你的。”

2019年7月12日上午,浙江省委第二巡视组在苍南县召开巡视动员会后的第三天,在该县莒溪镇镇长办公室,镇财政办会计沈世宋的心理防线“崩了”,主动承认了虚列开支套取资金27.9万元。退赃后,沈世宋在镇纪委书记陪同下,前往县纪委监委投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压反腐的强大威力下,看到关系密切的前领导、同事被查等,使部分问题干部判断“躲不过去了”,开始直面问题,投案自首。如秦光荣投案后,云南省一些官员亦主动投案。

监委成立,巡视高压,让陈建设(上)、吴水霖(下)鼓起了主动投案的勇气。

而动真格的巡视巡察、督导检查等,或有关系密切者被查,也容易让他们萌生出投案的念头。

无独有偶。2019年2月,陈建设前往浙江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时,也正值省委巡视组完成对绍兴市的巡视后。此前,温州市泰顺县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周秀松,湖州市政协原主席吴水霖都是在巡视反馈当天即被带走留置,这样的处置方式在当地形成很大震动,让陈建设受到很大触动。

震慑作用明显的还有扫黑除恶督导组。2019年4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省,不到一个月,至少有1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并向组织交代与黑恶势力有关联、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除了反腐高压的震慑,政策的感召也是“投案潮”形成的重要原因。

“我今天专门到镇纪委交待问题,希望组织宽大处理。”2018年夏,四川苍溪县陵江镇镇水社区原副主任刘述宏主动到镇纪委说明情况,上交违纪资金7万余元。

江蘇省无锡市梁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红升成为监改后江苏省处级干部主动投案“第一人”。据办案人员介绍,他“经过组织规劝,自愿投案,主动交待了一些违纪违法问题”。

据了解,四川省纪委监委在发文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后,又发布《关于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敦促扶贫领域存在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群众“一卡通”,以及利用群众“一卡通”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在当年8月15日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说清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在限期内,共有2.49万人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纪资金7363万余元。

同样,多地在扫黑除恶活动中,也通过公告形式,敦促有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主动投案,可获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党纪政务处分等。

近年来,一些地方纪委监委举办的“警示教育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由于兼具震慑和感召两大功能,也成为督促主动投案的“大杀器”。活动结束后,常有干部投案或说清问题。

“我收了不该收的东西——客运车辆承包人送的酒和水果,非常后悔。”浙江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俞科龙向北仑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时如是说。

前不久,按全市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部署,北仑区交通运输局开会通报了刚刚查办的北仑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模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俞科龙的心中受到了强烈震撼,也鼓起了投案的勇气:“对照他的违纪违法行为,我再次审视自己,觉得必须向党组织坦白,争取宽大处理。” 活动开展以来,宁波市共有9名党员干部在强烈震慑下主动投案。

组织规劝后,副处级自愿投案

除此之外,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告诉记者,在两种情况下,问题官员更容易投案。一类是违纪违法事实不严重,自认为通过说清楚问题,可以逃脱刑事责任的干部。第二类是违纪违法事实相当严重,希望投案后能尽量减轻罪责的。这是他们认识到自身违纪问题,对未来受到处分或刑责进行预判后做出的选择。

不过有时候,他们还需要有重要人物或外力的“点醒”。“请同志们以我为鉴,赶紧悬崖勒马,尽早放下心理包袱向组织坦白,争取宽大处理……”广东省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原主任蔡勇被立案调查后,主动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还写了一份规劝信交给办案人员在单位公开,促使6名涉案人员主动投案,其中中心副主任当天就向纪委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

家人的督促,也是问题官员主动投案的重要原因。江苏无锡惠山区光明村经管站原站长杨虎挪用村里公款投资股票,赔得血本无归,其妻得知后痛哭流涕,但还是苦劝他主动投案。杨虎投案后,受到宽大处理。

这类事件,也发生在多个外逃贪官及家人身上。不少案例中,家人都在劝返外逃贪官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有个故事则颇为特殊——吉林省国税局原局长孙某案发后,其妻因涉嫌共同受贿外逃。在相关人员规劝下,孙某主动给妻子写信,促使其妻携子回国,并将转移美国的3500万元赃款全额转回国内退赃。

还有一些干部是在组织规劝和帮助下主动投案的。2018年8月,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红升成为监改后江苏省处级干部主动投案“第一人”。据办案人员介绍,他“经过组织规劝,自愿投案,主动交待了一些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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