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机关“一对一”带教工作研究

2019-09-25 05:54周欣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6期
关键词:一对一带教

摘 要 基层检察机关“一对一”带教工作制度,有利于培养既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有突出业务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实务骨干人才,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干警,实行资深检察官“一对一”带教制度,做好“传、帮、带”工作,可以进一步加快年轻干部培养锻炼步伐,提升检察人员的核心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基层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关键词 基层检察机关 “一对一”带教 青年干警

作者简介:周欣,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9.162

一、“一对一”带教制度概述

“一对一”带教制度是指通过指定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资深业务骨干人员,对新参加工作或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人进行“一对一”的业务传、帮、带活动,帮助新入职人员尽快提高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尽快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一种干部培养方式。在基层检察机关里实行“一对一”带教制度,就是安排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对新进的年轻干警进行带教,全面的帮助新进干警熟悉岗位工作要求,进入工作状态,并针对性地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

在基层检察机关实行“一对一”带教制度,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一对一”导师带教,努力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深厚、业务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实务骨干人才,储备一批业务标兵能手和业务骨干后备梯队,培育一批适应司法改革后行政工作要求,能够独当一面的司法行政人才队伍,为基层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同时,可以配套开展以“一对一”导师带教为主题内容的各项活动,使全体检察人员尽快适应当前司法改革,尤其是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合一”改革后岗位履职的要求,熟练掌握岗位专业知识、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全面提升政治业务素质、法律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一对一”带教制度实践探索

(一)“一对一”带教模式和时间

1.采取分类分层的带教模式。分类带教即分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带教两类。分层带教即推行检察委员会委员、业务标兵能手带教青年检察官,资深检察官、业务骨干带教青年检察官助理,综合部门中层干部带教青年司法行政人员和检察辅助人员等三种带教模式。

2.带教期限可定为两年。基层检察机关视情可采取批次压茬推进的方式进行带教。在带教期间,带教导师或带教学员因工作变动等情况无法继续带教的,可由政治部适时组织人员重新结对带教。

(二)带教导师和带教学员的确定

1.带教导师的确定。基层检察机关应建立带教导师库,导师库成员包括:非党组成员的检委会委员,省(市)级以上业务标兵能手,符合带教要求的资深检察官和业务骨干,综合部门中层干部。政治部负责导师库名单的确定和定期充实调整。

2.带教学员的确定。带教学员可采取个人自荐、部门推荐、政治部审核的流程确定。围绕基层检察机关单位明确的带教总体目标要求,各业务部门首批推荐青年检察官或青年检察官助理1至2名,各综合部门首批可推荐司法改革后分类招录的司法行政人员或检察辅助人员1至2名。

3.“一对一”带教的确定。为确保带教实施效果,原则上应安排同一部门的带教导师和学员进行“一对一”带教。如确需跨部门带教的,由政治部统一安排确定。

(三)带教内容

1.政治带教。把政治能力建设作为带教的首要任务。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史的带教学习教育,引导带教学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带教办理、信访矛盾的带教化解,引导带教学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司法办案“三个统一”的意识。通过共同开展大调研,共同参与扫黑除恶、服务营商环境等重点专项工作,引导带教学员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2.业务带教。基层检察机关要把业务核心能力培育和检察实务本领提升作为带教的重中之重。采取大要案示范办理、疑难案件陪同出庭、办案经验及时分享等多种形式,引导带教学员切实提升业务核心能力,增强释法说理、文书制作、矛盾化解等通用素能。通过检察官的带教,实现检察官助理在执法办案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高检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等方面,深入思考实践,全面提高履职水平,切实增强监督质效。通过带领带教学员参与重点工作办理、重点文稿制作、重大活动组织,明确责任,压实担子,加强指导,促进学员在“高压锅”中不断成长、尽快成才。

3.理论带教。基层检察机关要把提升检察理论水平作为带教的重要任务。指导带教学员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过程中,重点关注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法律理论,开展重点案例撰写、专项业务分析等工作。指导带教学员围绕岗位业务内容,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引导鼓励带教学员不断夯实理论功底,拓展理论深度。可采用检察官带检察官助理进行业务研修的形式,如专题培训、课题研究或者指定项目等。

4.作风带教。基层检察机关要把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贯彻整个带教始终。坚持把带教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融入监督主责主业、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新时代队伍建设。坚持把带教效果贯穿始终,确保“一对一”带教开展覆盖全员、落到实处,转化为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提供更加优质检察产品的强大力量。在司法办案、检察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带教导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带教学员在执法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提醒教育、督促糾正,教育引导带教学员在敬业守责、司法为民、遵章守纪、廉洁自律等方面做到作风过硬。

三、“一对一”带教制度实施目标研究

(一)促进教学相长

在安排“一对一”带教老师的人选上,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挑选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和作风表现优良的原则,来确定资深检察官作为带教老师。在带教确立之时,带教导师和学员就要确定带教的具体目标,制定详细的带教方案,在每季度对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在年末进行年度总结。在带教过程中,要完成发表一篇调研论文(或撰写一个工作实例)的任务。带教老师和带教学员可制作一本带教手册,全面记载带教方案、目标、总结、调研论文(工作实例)等内容。通过带教,促进带教导师和学员的教学相长、共同进步。

(二)强化组织领导

基层检察机关政治部要切实发挥带教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对带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年末撰写带教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带教工作的宣传,定期开展带教工作的座谈交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带教工作,主动跟踪本部门带教情况,解决带教中遇到的问题,为推动带教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提供支持。根据“一对一”带教方案确定的配套活动都要紧贴办案实际需要,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赛事评比等活动,真正让干警在活动中检阅自我、取长补短,获得提升,实现“一对一”带教制度的功能作用。

(三)加强考核激励

考核是加强干警、职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高度重视,将“一对一”带教效果纳入干警年度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与干警职级调整、奖励惩戒结合起来,加强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考核领导小组,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按照队伍管理要求,注重实绩,以“一对一”带教制度所安排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以日常表现为基础,重点评价平时工作实绩。明确工作任务,并公布考核评比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对带教取得明显成效,带教学员在各类评比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将通过纳入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加分、检察官助理遴选入额业绩考核加分以及作为入额建议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优先人选等形式,对带教双方予以激励。带教结束后,将适时开展优秀导师和优秀学员的表彰活动,鼓励弘扬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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