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案:六年再审说明什么?

2019-10-08 08:03李蒙
民主与法制 2019年34期
关键词:高院吉林律师

本社记者 李蒙

>>2018年4月25日,吉林,刑讯逼供给刘忠林十指留下终身残疾。 视觉中国供图

2018年4月20日上午9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刘忠林无罪。从1990年刘忠林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算起,过去了28年,刘忠林终于平冤昭雪。从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算起,过去了6年。

触目惊心,刑讯太过明显

2015年3月3日,尚权律师事务所将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正式纳入“蒙冤者援助计划”,并指派张宇鹏律师为刘忠林的辩护人。此前,刘忠林案已经于2012年被吉林高院再审立案,张宇鹏律师介入时已经过去了三年,仍未开庭审理。

张宇鹏律师拿到刘忠林亲属转来的案件材料,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触目惊心!案件材料中有刘忠林的两张照片,一张是刘忠林十指指甲脱落坏死的双手,一张是刘忠林只有四个脚趾的右脚。据刘忠林家属介绍,刘忠林的手指甲是被竹签插入缝隙后坏死脱落,右脚拇指则是被棍棒殴打后迟迟不好,感染炎症后被迫作了截肢手术。

2015年5月21日,张宇鹏在吉林省监狱见到了已经服刑25年的刘忠林。刘忠林显得有些腼腆甚至木讷,不善表达,但语气坚决地表示自己没有犯法、没有杀人。当张宇鹏律师问到他是否遭受过刑讯逼供时,刘忠林明显激动起来,双眼含泪,一边举起双手示意让张宇鹏律师看,一边讲述了他被刑讯的全过程。

水落石出,刘忠林案冤情浮出水面

在吉林监狱见过刘忠林后,张宇鹏去吉林高院递交委托手续,要求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申诉再审工作中,常常因为时过境迁,已经很难再获得第一手资料,本案也是如此,案发现场早已不复存在,调取新证据更是没有可能,查阅案卷就是最重要的辩护工作。

遗憾的是,张宇鹏这次阅卷无功而返,当时办案人的答复是要向领导请示。自此之后,为了阅卷,张宇鹏就跟办案人展开了无休止的拉锯战,后来不能阅卷的理由又增加了一条,检察院正在阅卷。

直到2015年年底,张宇鹏得到了吉林高院的通知,可以阅卷了。阅卷的日期为12月8日,还有一个多月,刘忠林将刑满释放。

由于时间久远,刘忠林案卷的每一页手写笔录都薄如蝉翼,透过薄薄的纸张甚至可以看到下一页的字迹。案卷的内容并不多,只有400多页,但页页都是干货。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规定,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要经过集体讨论,共同研究。

刘忠林故意杀人案经过集体研究,可以确定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就是裁判文书已经体现出来的,本案系以言词证据定罪,且直接证实刘忠林构成犯罪的证据只有刘忠林的口供;第二是刘忠林曾遭受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第三是本案被害人被绑架失踪时有目击证人,可以证实刘忠林并非绑架被害人的凶手;第四是刘忠林的有罪供述内容不但本身自相矛盾,且与其他证人的证言存在矛盾,这些矛盾集中在作案动机、作案地点、作案手段、作案工具等几个方面;第五是刘忠林的供述存在着为了迎合侦查机关的侦查,而不断变化的情况;第六是能够证明刘忠林有作案动机的几份关键证人证言内容与本案其他调查情况不符,甚至有悖于客观事实。

翻开案卷中的破案报告,可以明确看到侦查机关侦查本案时有两条最为重要的案件线索:一条是被害人在一年前失踪,当时被害人的侄女目击了整个过程,看到被害人是被他人蒙面持刀骑自行车绑架走的;另外一条是经过对被害人尸检,发现被害人怀有身孕。

侦查人员分析判断后认为被绑架的可能性极小,应该是被熟人骗走,进而将侦查范围锁定为村内跟被害人有接触的人,并因被害人怀有身孕,而判断被害人被杀系因奸情。侦查人员的分析判断存在一定的依据,但不能因此就否定了被害人生前是被人绑架走的事实;不能否认目击证人虽然为16岁的聋哑人,却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思;不能否认目击证人作为刘忠林的邻居,可以判断出绑架者是否为刘忠林。

在侦查机关把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被害人本村居民后,跟被害人有过接触,且一人独自居住的刘忠林很快就被侦查机关锁定为目标。1990年10月29日,刘忠林被侦查机关拘传,并由此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涯。

本案案发时间为1990年10月28日,侦查机关经过初步调查,一位证人推测刘忠林和被害人正在谈恋爱,另外一位证人则言之凿凿地说刘忠林告诉过她被害人怀孕的事情,10月29日晚刘忠林即被侦查机关机关拘传。从发案到破案不到两天时间,堪称神速。

15次供述、2次自书材料、2次法院提审,卷宗中共有刘忠林10次有罪材料、9次无罪材料。从这些材料中,张宇鹏律师看到了刘忠林一次次被逼无奈迎合着侦查机关的调查作出违心供述,又以一次次的翻供进行着抗争。

刘忠林有多次有罪供述,内容互不相同,出现了多个作案动机以及三个不同的案发地点和三种不同的犯罪手段,作案动机、地点和行为均不一致。作案动机包括被害人不同意给孩子做流产、刘忠林有了其他的对象想甩被害人;作案地点和手段包括两次案发地点在邱家沟石头场,将被害人的头部往石头上撞;三次案发地点在老揣家地里,其手持石头砸被害人头部;最后一次案发地点则是在自己家门口,用棍棒击打被害人的头部。

刘忠林的多次有罪供述内容均不一致,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是“瞎说”。1995年1月14日,吉林省高院审判人员提审刘忠林时,问到为什么被讯问时承认杀人,刘忠林的答复是被逼的“瞎说”,如果不说就会挨擂(打)。刘忠林的辩解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在侦查机关的六次有罪供述,内容互不相同的原因。被讯问时刘忠林只能顺着侦查人员的要求“瞎说”,当“瞎说”与案件其他证据不吻合时,就只能重新“瞎说”,不停地编造各种版本的杀人方法。

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最后一个疑问也揭开了它神秘的面纱:刘忠林既然上诉了,为什么这个案件没有二审?

卷宗中一份《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报送上(抗)诉案件函》记载:“我院审理被告人刘忠林杀人一案,已经做出(1994)刑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并于1994年8月4日宣判。被告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这意味着刘忠林没有说谎,他确实上诉了,一审法院也将这一情况报告给了上级法院。函件右上角则有一句备注,注明因缺上诉状,所以不能上号。

吉林高院在复核本案时,办案人员曾问刘忠林为什么没有上诉,刘忠林的答复是“上诉没用,都不信”。刘忠林不知道的是他的上诉权利已经被法院剥夺了,更不知道的是,“没有上诉”甚至可能会成为推断其有罪的理由。

看完整个卷宗,可以看到吉林高院决定再审本案不仅仅是因为刘忠林及其家属的不断申诉,更多的是本案证据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因此,吉林高院在将本案决定再审后做了很多调查工作。包括找到了本案的几位证人重新核实案件情况,委托侦查机关对被害人尸体进行挖掘,提取DNA来与刘忠林进行比对等等。

这一系列的举措,体现了审判机关对该案的高度重视,遗憾的是这次挖掘居然发现被害人尸体不翼而飞。据被害人亲属回忆,数年前曾有几人自称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查看过被害人的尸体,蹊跷的是各级与本案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否认参与此事。本案显然还有很多疑点尚待查清,但对于刘忠林是否构成犯罪已经有了答案。

漫长等待,终见雨后天晴

正式接手刘忠林案后,张宇鹏律师才慢慢发现,刘忠林案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一场“马拉松”。本以为既然已经同意律师阅卷,很快就会开庭审理,没承想案件再次陷于停滞,多次与法院沟通,催问程序进展,始终没有答案。

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刘忠林案也引起了媒体人的注意。2015年年底,《民主与法制》周刊在2015年第35期《“蒙冤者”援助计划报告》中,在全国媒体率先报道了刘忠林案的简要情况。与此同时,刘忠林的表姐夫王贵贞联系上了《北京青年报》记者李显峰。王贵贞是在看到李显峰在《京华时报》做记者时报道的刘吉强案后,一直想联系李显峰,但不知怎么联系。直到李显峰任《北京青年报》记者后,又继续报道刘吉强案,王贵贞看到新的报道后,拨打《北京青年报》热线,才联系上了。

李显峰去案发地吉林省辽源市采访,采访了被害人失踪时的目击者、被害人的哥哥等,他们都坚持一个说法:不相信刘忠林是杀人凶手。当时刘忠林刑期将满,但出狱日期不明确,李去早了几天,等他回到北京,刘才出狱,那天是2016年1月22日,李打电话给刘作了补充采访。

2016年1月22日,刘忠林刑满出狱。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张宇鹏与刘忠林在尚权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再次见面,刚刚出狱的刘忠林站在墙角边局促不安,甚至不敢与张宇鹏律师坐到一起,26年的牢狱生活带给他的影响才刚刚开始。

4天后的1月26日,《北京青年报》刊发长篇报道《再审马拉松》,这是国内第一篇有关刘忠林案的详细报道。报道聚焦这样一个疑点重重、证据漏洞百出的刑事案件,为何没有在法定的审限内结案。

又过了3个月,2016年4月25日,吉林高院终于决定开庭审理刘忠林案,北青报李显峰、上游新闻曲鸿瑞两位记者赶到法庭旁听。除了《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上游新闻、新华社等媒体均有报道。

经过审理,合议庭成员详细核实了刘忠林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并走下审判席查看了刘忠林受伤的手指,出庭检察员则未直接对辩护人的无罪意见提出异议。走出法院时,曲鸿瑞给张宇鹏律师和刘忠林拍了一张走出法院大门的照片,那时的刘忠林脸上带着笑意,充满自信。

一周、两周,刘忠林开始显得焦虑,不停地询问张宇鹏律师什么时候能有判决结果。张宇鹏一方面不断安慰刘忠林,一方面跟办案法官不停地沟通,得到的答复都是要等领导研究,本以为马上得以沉冤昭雪的案件,在开庭审理后再次陷于停滞。几乎同一时间,开庭审理的刘吉强案,在开庭后不到10天就获得了无罪判决,而刘忠林案却迟迟没有结果。张宇鹏律师详细比较了两案的差异,同样是言词证据定罪,最大的差别是,刘吉强案中有一位管教愿意证明刘吉强遭受了刑讯逼供,而检察机关则对刘忠林案的态度不鲜明。

开庭审理近8个月后,张宇鹏于2016年12月1日再赴长春了解情况,合议庭三位成员均表示自己做不了决定,要等领导决定。此后他不断跟法院沟通,催促案件结果。一晃一年多又过去了,其间李显峰、刘建辉等多位记者也相继多次对本案进行后续跟踪报道。李显峰再赴吉林,采写出长报道《苦等1800天!命案再审5年,判决至今“难产”》,于2017年4月7日发表在《北京青年报》微信公号“深一度”上。

又等了一个月,仍不见结果。李显峰于2017年5月25日在自媒体微信公号上,以公民身份实名公开举报办案法官涉嫌渎职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实名举报信还上传到最高检的举报网站和最高法院、吉林高院的网上举报系统。

又过了近一年,2018年4月13日,李显峰在自媒体发布《这里的“再审”静悄悄……有人等了2年,有人等了13年》,罗列了遭遇类似“审判难”的再审案件,如:山东张志超案、江西李锦莲案、贵州李玉前案、河北唐山廖海军案等。

在两年等待的时间里,张宇鹏律师和刘忠林时不时联系,得知他曾在内蒙古、长春、深圳、大连、北京等地打工。凌云村内刘忠林的住房早已荒废,刘忠林希望能够打工赚钱买一个自己的房子。交流的过程中,张宇鹏能感受刘忠林的情绪从充满希冀到焦虑不安,最后灰心失望的变化。他曾数次对张律师说,要赚钱来打官司,没钱打不起官司,到后来变成官司先不打了,先赚钱买房子。

2018年4月18日,张宇鹏终于等到了吉林高院的电话通知,20日刘忠林案开庭宣判。张宇鹏律师跟刘忠林说一起去参加开庭宣判时,刘忠林的第一个反应是:张律师,你替我去吧。刘忠林已经被26年的牢狱生活夺去了青春,也许开庭后两年的漫长等待也消磨掉了他对案件的信心。

随着开庭宣判无罪,刘忠林得以沉冤昭雪,这是他28年来的祈盼,也是迟到的正义。

这个结果有刘忠林姐夫王贵贞多年的奔走鸣冤,有吉林高院法官的明察秋毫,有张宇鹏和此前杜刚、杨建等律师的辛勤付出,有李显峰、刘建辉等记者的呐喊呼吁,更有刘忠林的不懈坚持。

(张宇鹏、李显峰对本文有较大贡献,特此鸣谢)

猜你喜欢
高院吉林律师
“新婚姻法”说道多 听听律师怎么说
A Spring Coat for Sarah
吉林卷
吉林卷
“建设律师队伍”:1950年代的律师重塑
我遇到的最好律师
《纽约公约》精神之伤——再评英法两国高院关于Dallah案之裁定
怎样才算是真正的律师?
吉林出版集团
借力从严从重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两高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