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内蒙古绿色城镇化

2019-10-11 03:14孙百灵
北方经济 2019年8期
关键词:绿色发展

孙百灵

摘  要:绿色城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绿色规划为引领、绿色产业为支撑、绿色基础设施为载体、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为纽带、绿色制度体系为保障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是内蒙古实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必然选择。

关键词: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绿色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作为推动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内蒙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和主引擎。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78年21.8%增加到2018年的62.7%,城镇化空间形态不断优化,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但长久以来粗放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也导致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难题和挑战,如自然资源耗竭,资源环境的约束急剧显现出来,城镇生态承载力下降、城镇生态脆弱性不断加剧,城乡分割严重,城乡基础设施配置不均匀,“城市病”和“农村病”一定程度存在等,传统的城镇化模式不可持续,存在巨大的风险,亟待城镇化发展实现质量提升和绿色转型。

绿色城镇化是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之路,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对于内蒙古来讲,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是站在新的历史方位解决内蒙古社会主要矛盾、适应2500万全区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也是内蒙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客观要求。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就是要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空间格局、绿色产业结构、绿色制度体系、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

一、以绿色规划为引领,大力推進内蒙古绿色城镇化

科学的规划是城镇化发展的蓝图和依据,决定着城镇化未来发展布局和方向。内蒙古幅员辽阔,地广人稀、边境线长、要素分散、生态环境多种多样,各地区开发程度不尽相同,要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实行差别化、有序的空间开发管控,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城镇经济社会建设、城乡关系、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中,避免多种规划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各种规则之间的相互融合,推动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形成集散有序的绿色空间格局。一是实行差别化的空间开发管控。结合主体功能区战略定位,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实行区域间差别化开发。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进行区域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布局,明确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域准入事项、明确优化开放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二是优化空间开发秩序,合理规划城镇建设。尊重自然格局、依托地理环境特点优化城镇各类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城镇建设,引导人口有序流动迁移、就业。严控建设用地指标,科学制定城镇开发强度,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尽可能集中集约利用土地,减少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在充分考虑环境环境承载力基础上,使城镇规模、经济密度、人口密度与之相适应,让城镇与自然生态融为一体。

二、以绿色产业为支撑,大力推进内蒙古绿色城镇化

发展绿色经济和绿色产业是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矛盾的主要途径,是发展绿色城镇化的重要支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加快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一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降低重化工业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传统产业发展的生态化、绿色化水平。二是大力发展能耗低、排放少、污染少、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服务业。通过新兴产业的前后关联、拉动产业结构向高层次、绿色化方向演进;扶持节能环保和绿色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提升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水平,对农牧业、工业和服务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建立差别化的产业进入机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提高各类产业素质和发展效益。三是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建立循环、低碳的工业体系,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等的综合利用;推动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连接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形成从生产环节到生活环节的全过程循环,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生产链、生活链、生态链,最大限度回收再利用资源。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重点控制能源资源投入量,不断减少财富创造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促使经济发展走上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三、以绿色基础设施为载体,大力推进内蒙古绿色城镇化

基础设施是城镇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水平决定绿色城镇化的建设效果。一是要立足于不同城镇的自然生态条件,顺从地形地貌、降水、气候、风向等自然地理因素,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强化城镇化过程中的节能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的交通体系,推广节能材料、绿色生产工艺,科学安排工艺进度;二是推进绿色生态城镇建设,提高城镇供排水、防涝、雨水收集利用、供热、供气、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规划建设如水道、林地、湿地、绿道等生态系统和景观要素,提高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和建设、运营、管理水平。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在城市规划、城镇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升城镇智能化、数字化水平,特别是在关系民生的领域如公共交通、水、电、气、热等方面,推广信息化管理应用,提高城镇管理、运营的效率。

四、以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为纽带,大力推进内蒙古绿色城镇化

绿色城镇化建设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是绿色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积极培育绿色消费观,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着力推动生活方式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提倡人们在衣、食、住、行、游等各方面适度消费、低碳消费,促进消费品的循环使用和共享使用。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学校教育、新闻媒体等途径,对大众进行绿色消费教育,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绿色消费氛围。通过广泛而又精细的宣传引导,引导人们在服饰、饮食、住房、出行、日用品等方面规范自身消费行为,提高生活质量。将绿色与每一个消费行为相联系,形成绿色消费习惯。二是规范团体消费,引导个体消费,形成全社会绿色消费新风尚。公务消费和团体消费集中性强,对于规范消费行为的示范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规范公务消费、团体消费,形成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引导城乡居民崇尚绿色消费、践行理性消费、杜绝炫耀消费、摒弃奢侈消费。

五、以绿色制度体系为保障,大力推进内蒙古绿色城镇化

制度建设是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是完善配套经济政策。健全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激励和引导各类建设主体积极投身绿色城镇化建设。二是加强资源环境监督管理。构建最严密的环境准入制度,在考虑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坚守环境保护底线,严格产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行业新上项目,对于不同城镇的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费实现总量控制。加大城镇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各级政府加大对环境治理和环保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建立跨区域环境整治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三是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补偿机制,通过价格、成本、税收等多种形式,激励城镇化建设中主动改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权益交易的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地区间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四是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边界清晰、权能健全、流转顺畅的资源产权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转变政府考核方式,按照不同区域、不同城镇主体功能区定位,实行分类动态考核,将绿色城镇化、生态效益指标纳入官员考核体系,增加生态效益的考核权重。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充分调动建设绿色城镇化的积极性,营造奖罚分明的干事创业氛围。

(作者单位:内蒙古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责任编辑:代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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