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技术科研攻关事件盘点

2019-10-18 03:30杨佳颖本刊
中国动物保健 2019年7期
关键词:兽药猪瘟农村部

杨佳颖/本刊

自从2018年8月非洲猪瘟传入我国起,疫情已在多地发生,对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构成巨大威胁。非洲猪瘟病毒结构复杂、致病机制不清,相关研究基础薄弱,没有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阐明疫情传播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对阻断非洲猪瘟持续传播和蔓延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国加强了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技术科研攻关,包括非洲猪瘟疫苗,非洲猪瘟检测技术,非洲猪瘟防控药物等。具体支持政策和相关事件有这些:

非洲猪瘟疫苗相关政策

1 国家:开展综合防治、疫苗研发等关键技术攻关

2018年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开展综合防治、疫苗研发等关键技术攻关”。

2 公共安全专项“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科技支撑”项目启动

2019年1月12日,公共安全专项“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科技支撑”项目启动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青岛召开。科技部农村司、农业农村部科教司、中国21 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中国农科院、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实施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以及各参与单位的主要研究人员等参加会议。

该项目以非洲猪瘟为重点研究对象,研究非洲猪瘟病毒传染源、主要传播路径等流行病学规律及其遗传特性,创制具有良好安全性和免疫保护效果的非洲猪瘟病毒基因缺失活疫苗,优化非洲猪瘟生物安全和综合防控技术体系,对保障我国养殖安全、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启动专项“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

1月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19年度专项项目“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项目指南。

该专项项目围绕非洲猪瘟疫病防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利用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和生物信息学等方法手段,开展病毒遗传演化、病毒宿主互作、病毒主要蛋白结构与功能、病毒的感染及复制机制、逃逸宿主免疫及免疫保护作用机理等相关基础研究。

针对非洲猪瘟研究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项目拟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特征、毒株的遗传演化、溯源与早诊检技术;

2.非洲猪瘟病毒主要蛋白结构与功能研究;

3.非洲猪瘟病毒感染与致病机制;

4.非洲猪瘟病毒逃逸宿主天然与获得免疫机制;

5.非洲猪瘟病毒主要免疫原的识别与疫苗靶点发现研究。

4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技术科研攻关,重点推进非洲猪瘟疫苗创制、快速检测、专用消毒剂和虫媒防控技术研究

1月25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综合防控技术科研攻关的通知》。

《通知》强调,要加强科研攻关,提高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基础研究,实施国家“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科技支撑”重点研发计划,重点推进非洲猪瘟疫苗创制,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病学和检测技术研究,非洲猪瘟病毒感染、致病与免疫分子机制研究,非洲猪瘟专用消毒剂和虫媒防控技术研究等科研攻关。

《通知》指出,各单位应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积极支持和鼓励相关实验室开展交流合作,如确有开展病毒分离实验活动需求的,可与获批开展非洲猪瘟病毒分离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开展相关科研合作。

5 农业农村部:加强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2019年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开展非洲猪瘟病毒实验活动应当获得相应行政许可,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应当实行全程监管,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从事非洲猪瘟检测的实验室全面开展生物安全检查。

《通知》明确要求对未经批准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由此产生的任何科研成果均不予认可。

6 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名单

2019年2月2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和区域实验室名单,指定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专业实验室;指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和华南农业大学相关实验室为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

7 农业农村部: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新药物研发监管

2019年6月2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研制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农业农村部始终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非洲猪瘟防控技术和疫苗等兽药研究工作。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研制活动监管工作,要做到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加强法规宣传培训,确保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研制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严禁发布不实研究成果信息,避免恶性炒作。

非洲猪瘟检测技术相关事件

1 农业农村部:加强生猪非洲猪瘟检测

2018年8月3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 号)》第三条明确表明“疫区所在省的种猪,经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出本省”。

2 农业农村部:公布检测试剂盒名单,明确使用权限

2019年1月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有关事宜,在应急期间,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盒(试纸条)可使用至2019年6月30日。

2019年1月4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第一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结果,三类11 个产品。

3 我国首个注册获批的第一个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

2019年1月30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30 号批准了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与生产单位联合研发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 检测试剂盒为二类新兽药(<2019>新兽药证字11 号),这是我国注册获批的第一个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

我国首个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新兽药注册证书(表1)。

表1 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试剂盒新兽药注册证书

4 非洲猪瘟病毒实时荧光PCR 检测方法

2018年10月24日,中国兽医协会发布非洲猪瘟病毒实时荧光PCR 检测方法团体标准T/CVMA5—2018

5 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 检测试剂盒质量标准等

2019年4月3日,经评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和青岛立见诊断技术发展中心研制的非洲猪瘟病毒荧光PCR 检测试剂盒符合要求,现农业农村部发布该制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

6.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明确了非洲猪瘟病毒检测信息通报和发布相关要求

要求指明生猪产品或猪肉制品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应及时将阳性样品送至国家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进行复检;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在生猪产品原料中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企业应在48 小时内将阳性样品送至具有非洲猪瘟病毒检测资质的单位复检;复检单位应在收到疑似阳性样品之日起5日内出具复检结果等。

7.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名单发布,包括26 个单位的34 个产品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3月27日至5月26日组织开展了第二次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工作,并对1月4日已公布的非洲猪瘟快检试剂进行了抽检。

6月11日,中心发布了通过专家评审的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名单,通过专家评审的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名单包括26 个单位的34 个产品,分为荧光定量PCR 类和等温扩增类两大类型。

非洲猪瘟防控药物研究事件

1.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分离我国第一株非洲猪瘟病毒

2019年3月25日,媒体报道,赵东明、刘任强等人利用2018年9月3日黑龙江省佳木斯疫情发病猪样品,接种猪原代肺泡巨噬细胞,成功分离出我国第一个ASFV 毒株(Pig/HLJ/18)。对其感染性、致病力和传播能力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建立了动物感染模型;初步阐明了我国ASFV 流行毒株的基因组特点和进化关系,为我国ASF 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为检测技术和防治疫苗研发奠定了重要基础。

2.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创制了非洲猪瘟候选疫苗

据中国之声5月24日报道,记者今天从中国农业科学院科研进展通报会上获悉,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非洲猪瘟疫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分离了我国第一株非洲猪瘟病毒,建立了病毒细胞分离及培养系统和动物感染模型,创制了非洲猪瘟候选疫苗,实验室阶段研究证明其中两个候选疫苗株具有良好的生物安全性和免疫保护效果,临床前中试产品工艺研究初步完成。下一步,中国农业科学院将在疫苗实验室阶段研究进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中试与临床试验,以及疫苗生产的各项研究工作。

3.“今珠多糖”事件

2019年6月12日下午,由海南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主管的南海网发布了一篇题为“海南成功研制出预防非洲猪瘟病毒注射剂”的报道。

当晚,海南农业农村厅对澎湃新闻称未发布该公告。

此后,海南农业农村厅又对人民网称,为了回应公众关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发布公告,该负责人表示,公告说得很清楚,“经初步临床试验,显示出一定的预防效果”,并没有“研制成功”的字眼。

2019年6月13日晚,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公告称,就网传“今珠多糖可防治非洲猪瘟”,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科研必须依法依规确保生物安全。

截至当日,农业农村部尚未受理过任何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预防治疗药物或疫苗,所谓“可以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没有申请兽药注册,有关企业更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

2019年6月2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治新兽药研制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某省农业农村厅在“今珠多糖注射液”事件中的教训,不得以复养、试用、临床试验等任何名义,组织生产使用未经注册、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的兽药产品,干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019年6月28日,海南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不予受理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的通知》,称,今珠公司上报的《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表》等材料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等2 项行政许可事项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审核研究,决定不予受理今珠公司提出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的申请。在未获得相应行政许可或者未经备案情况下,今珠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开展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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