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穩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各地区深入开展自查,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立即进行调整。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户),地方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新建、改扩建的养猪场(户)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户)的基础设施建设。
群众2019年18期
1《工程建设与设计》2024年4期
2《安徽建筑》2024年1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2期
4《天津教育》2024年3期
5《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6《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2期
7《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8期
8《国际护理学杂志》2024年4期
9《英语教师》2024年1期
10《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24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