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局势下研析检察工作的转变及发展

2019-10-21 01:57邢烁
锦绣·上旬刊 2019年7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

邢烁

摘 要:受到传统理念、工作方式以及相关制度的影响,新局势下的检察工作发生了较大的改变,需要不断革新检察工作模式,并结合实际需求进行改革,推动检察工作效率的提升,并实现检察工作的转型及长远发展。

关键词:新局势;检察工作;转变及发展

在新局势下,检察工作发展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原有的检察工作模式及相关制度都比较落后,无法满足新时代的发展需求,为此,工作人员必须探索一条具有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新路。

一、检察工作的转型及发展能够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发展要求

(一)实现检察工作的轉型及发展时新时代的发展必然

我国领导人比较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宣传,采取一系列政策推动依法治国的落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执法、公正司法,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检察监督体系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新时代的检察工作既要秉承改革开放以来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所取得的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理论、制度、经验成果,又要呼应时代的召唤,主动顺应新时代的发展潮流,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主动改革、锐意创新,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二)落实好检察工作的转型及发展是改革的需求

自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领导人在习近平同志的号召下给予了法治建设工作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依法治国的政策,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关键部署、核心举措,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两项涉及国家战略性、全局性的制度安排,对检察机关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检察职能的再调整、法律监督的再定位、检察体制的再构建。面对检察机关重建近 40 年来前所未有之变革,唯有顺应改革大势、主动作为、推动转型才是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的正道。

(三)实现检察工作的转型及发展能够满足人民的需求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在国家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为此我们应该重视人民群众的内心需求,人民群众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要,既是美好生活的内容,也是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而实践中人民群众在这些方面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司法领域中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司法公信力还不够高。检察机关只有主动呼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全力推动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更普遍的、更高质量的、体现公平正义的公共司法产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阐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一)检察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受到约束

在我国监察制度及司法制度进行革新的过程中,检察工作人员的观念也有待进一步革新。部分检察人员对失去侦查权后的检察工作显得有些茫然,认为检察机关缺少了侦查的利剑,法律监督权威性受到削弱,工作不知道怎么开展了,存在无所作为的思想;有的检察干警缺乏担当意识和创新精神,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强,干事创业的激情不足,攻坚克难的精神欠缺。这些思想认识问题都是制约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瓶颈。

(二)检察监督相关的法律知识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检察监督工作的落实工程中,法律知识起到了较强的约束作用,但是当前的检查监督相关法律知识并不够完善。检察官的诉讼职权需要从侧重于事后的审查、监督向同步引导侦查、取证的方向转变,但《刑事诉讼法》还缺乏对检察官相关诉讼职权的法律支撑。法律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力,但规定还比较原则,缺乏具体的程序性的规范。这些都是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检察工作业务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检察监督工作范围逐渐拓展,民事检察以及行政检察工作逐渐增加,这些新领域是检察工作过去不曾深耕的“蓝海”。同时,诉讼制度改革特别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检察人员围绕庭审实质化标准,强化证据审查意识、提升出庭公诉能力,确保所办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都经得起庭审调查、质证和辩论的检验,这对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水平提出了严格要求。

三、新局势下检察工作的转型及发展模式

(一)不断革新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从而推动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

首先,我们应该强化检察人员的信念教育力度。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正确看待改革、自觉拥护改革、主动参与改革,确保各项配套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其次,深化检察职业道德培育。组织干警学习、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引导干警培育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二)把监督工作放在检察人员自身职能的主要位置,构建检察工作新格局

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任务,深入落实好监督工作。首先,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责。完善刑事、民事、行政、控申和专项检察的“4 + X”检察监督体系,继续在加大监督力度、广度、深度上下功夫。二是创新履行监督职能。严格依照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快推进未检办案专业化工作机制建设,如引入专业社工参与帮扶教育。三是有效履行监督职能。解决不敢监督、怠于监督的问题,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三)加大检察工作的革新力度,助推检察工作转型提升

首先,我们应该认真落实好检察人员的自身职责。把检察官放在办案的中心位置,协调好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之间的关系。二是抓好内设机构模拟运行。积极推进改革后内设机构的模拟运行,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适应、不配套问题;进一步优化综合部门职能,加快形成运转高效、服务到位的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1]朱孝清.论检察[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

[2]何泽中.检察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研究[M].中国检察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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