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

2019-10-21 09:57何俊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19年4期
关键词:司法鉴定难点工程造价

何俊

摘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在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实际问题的处理上有很多困难,鉴定过程中需选择有丰富技术经验的造价人员参与,能准确地判断鉴定资料的有效性,能合理、正确的选择鉴定方法,实施现场勘察、组织鉴定人员解决鉴定工作中的疑难,最终为法院提供有利的、有效的、准确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难点;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建筑工程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蓬勃发展,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公众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建筑业中承发包双方因工程造价纠纷引起的仲裁及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加,由此而产生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日益增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等地方政府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竣工资料来计算和确定某一工程价值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才的选拔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不属于司法行为,而属于专业行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与专业技术水平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并且鉴定的结果对法院审理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身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需要具备丰富、全面的专业知识,还需要具有丰富的造价工作经验,例如,工程技术、财务会计、法律、质量验收规范等知识,此外,其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因此,在选拔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才时具有一定的困难。

(二)明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有效性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资料是进行司法鉴定的基础,因此一定要保证其完整、准确、真实。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过程中,需要仔细分析与判断双方提交的鉴定资料。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需要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起诉内容和答辩内容,还需要包括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以及招投标文件等等。当事人需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资料,然后经过专业鉴定人员进行整理和挑选,挑选出具有法律效用的鉴定依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总是涉及到法律问题和造价问题,这对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来讲,明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困难。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础性原则

工程项目属于一种特殊的产品,其具有投资大和时间长以及过程复杂的特点。在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需要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分析工程造价的标准和成本控制水平,对工程造价材料进行研究调整,切实分析工程造价内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需要确定合法标准,有效进行判断与处理实际合法权益,对符合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础性原则进行确定。

(四)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和依据的选择

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方法与依据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其对鉴定结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并且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需要针对不同的内容,挑选合适的鉴定方法。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效的鉴定方法,对定额使用标准进行确定,对材料价格等有关文件进行确定。

(五)司法鉴定结果的确定

鉴定意见尽管通常具有书面的表达形式,但它不是书证,不属于实物证据。这是因为,鉴定意见属于鉴定人就案件中的专门问题所作的科学鉴别意见,反映了鉴定人对特定专门问题的主观判断。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对策方案

(一)提升司法鉴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完善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司法鉴定机构具有良好素质的基本条件,但至关重要的不仅仅是文件本身,而在是否能全面有效的运行。因此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就是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要依靠充实资源、人员培训、组织协调、质量监督、信息反馈和体系审核与评审来保持质量管理的的有效运行。第一,充实资源是完成各项质量活的必要条件,要以科学、经济、有效的设施来满足资源的需求。第二,通过人员的素质培训、继续教育,是全体人员在质量管理意识,管理业务以及技术有所提高,以满足需要。第三,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发

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内部交流合作;展示质量保证能力;促使体系持续发展。这种内部审计是自我完善的活动。

(二)司法鉴定人员的选择

司法鉴定审核需要由专门的技术人员完成,司法鉴定人员需要具有专业丰富的技术知识,对当事人提出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司法审计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争议行为问题,造价人员需要具有专业化解矛盾的冷静态度,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司法鉴定过程总需要对文字进行口头表达,表达报告内容应当清晰、透彻、明确、细致。口头表达能力应当具有详细的说服力,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质疑应当具有明确的解释说明。

(三)司法鉴定资料的有效性

招标文件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具有指导性意见的文件。如果招标人员手续不全,招标主体不合法,就不能进行招投标工作。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招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分析,研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分析导致招投标文件无效的原因,明确招投标的重要性意义。对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合理的判断。根据建筑施工情况,明确施工合同,对施工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均需要有标准的履行义务,不可以制定“阴阳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无法保证合同备案内容的统一性,无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司法鉴定基础性原则

工程造价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的司法鉴定基础性原则进行规范。明确司法从约的基础性原则,明确当事人的基本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需要对实际的约定进行执行。明确取舍基础性原则,即鉴定结果可能不只一种结论,需要根据实际的计算标准,给予两个结论数据,由法官进行判决定论。鉴定机构需要与鉴定人员具有中立的独立性原则,不受其他各方面的影响,是实际的证据、事实、材料进行标准技术指标规范,运用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鉴定结论的粟粒性。根据鉴定方法和相关材料,运用合法的法规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明确公正公开原则,维护双方的利益。应当具有回避原则,鉴定人员应当按照实际规定的回避标准规定进行回避。

(五)鉴定司法方法的有效选择

根据实际鉴定的司法标准确定符合实际的工程量范围,大部分鉴定申请人均对实际的鉴定范围可以表述清楚,但少数的申请人无法明确自身的有效鉴定范围,这直接影响工程计量鉴定分析。根据计价标准合理的选择,明确双方签订的备案合同,依照实际计价分析办法,确定符合实际的合同规范标准原则,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沟通,明确勘查内容,由双方确认后签字。根据实际材料进行选择使用,依照签订后的合同進行备案处理,确定符合实际规定的价格标准。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的固定合同,需要对施工日期、定额范围进行固定,在勘查记录中进行分析确认。

三、结语:

总而言之,想要提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水平,就需要有效解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的技术难点。需要选择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人员,保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料的有效性,掌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础性原则,挑选合理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和依据。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水平,使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可以变得更加法制化,使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更加公正和科学。

参考文献:

[1]郭桂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研究.建材与装饰,2018.40.169-170.

[2]张晓丽.探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技术难点与解决对策.价值工程,2013,32.14.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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