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9-10-21 05:46张广维
科学导报·学术 2019年30期
关键词:安全施工问题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铁路基础建设项目和邻近铁路的地方城市交通道路建设迅速增加,对铁路运输干扰大,施工安全管理不力导致铁路行车安全事故案例时有发生。根据多年施工中安全管理的经验,笔者在此文中如何使其处于安全可控进行浅议。

关键词: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对存在主要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㈠在施工安全协议执行方面

问题1.施工安全协议签署不规范,缺乏实效性

问题分析: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即“大协议”),只是为办理施工许可证而用,并未根据具体的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来制定。这就导致了在以后签定的安全的协议中(即“小协议”),只写大项目,不写小项目。施工单位在办理安全协议时,没有认真对安全协议进行有针对性的细致研究,签订“小协议”时也不根据具体的施工内容去更改,内容上千篇一律,缺少针对性、具体性内容。

解决对策:为确保从源头上控制非法施工、非法上道,必须严格安全协议的签订,必须杜绝“大协议”代替“小协议”的现象。具体对策如下:

第一,必须明确办理施工许可证制定施工安全协议仅作为相当于“安全法规”的通用安全协议,在提报具体施工计划时要进行分项签订,即每项施工都要签订针对实际施工项目、内容的施工安全协议,在此协议中必须确定施工实际日期,实际作业项目及相关监控重点、质量标准等内容。

第二,凡施工项目较大、时间较长、施工处所较多的项目,在签订总的安全协议基础上,要根据施工进展情况签订具体的施工安全协议,如一个跨区间的施工项目,必须逐区间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一个区间完成后再签订另一个区间的施工安全协议。

第三,规范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严格执行“四签认”,每项施工、作业必须签订安全协议,签订安全协议前,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技术科、安全科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施工组织设计,涉及既有线改造时提供平纵断面图、框构桥设计图纸、既有线改造起终点位置图,以及施工相关资料。签定安全协议的前提必须由设备管理单位指定的有权代表单位的一级组织(一般是段技术、安全科,也可由段指定施工作业区段的车间)与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共同到现场按设计、施工资料进行实际调查,在双方确认施工项目、内容及作业组织措施具备施工条件后,针对每项施工重点制定出保证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纳入施工安全协议中,签定最基础的施工安全协议,再由段级组织进行“四签认”。

问题2.工程转包造成安全协议形同虚设

问题分析:有相当一部分签订协议的施工单位又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队伍,一方面是有资质的承包施工单位只是按照工程转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来进行施工作业;另一方面是无资质的承包施工单位,由于这种施工队伍不具备铁路营业线施工能力,现场作业时,根本不遵守安全协议,导致现场大量的直接危及施工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而最大的问题是工程转包后原施工单位没有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

解决对策:在签定安全协议时,对有资质的承包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要与这个实际施工单位签定具体的施工安全协议(前提是该承包施工的单位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转承包合同)。对无资质的承包施工单位,必须与原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同时该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全程参与组织该单位的施工,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

问题3.施工人员责任意识差,安全协议在执行中落空

问题分析:一是施工单位只是一味地抢工期、抢进度,安全意识淡薄,不管配合单位人员是否到场,不管地上、地下设备分布,随意组织施工。二是现场施工负责人变化较大,协议上签定的施工负责人或联系人经常与现场不符,加上现场施工及监控人员素质较低,结果造成已签定的安全协议条款得不到贯彻执行。

解决对策:一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条款实时监督各施工单位的作业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严重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二是要建立次日管内施工组织、监控计划表。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必须向设备管理单位提报次日施工组织计划,包括施工项目、区域、影响范围、施工现场负责人等内容。另一方面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监控员要向车间上报次日施工单位作业项目、作业位置等情况,车间汇总后上报段安全科,由安全科建立次日施工监控计划表,并安排人员进行添乘或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过程控制。三是要严格执行施工进场施工签认单制度。施工单位每日在施工前须提交施工现场作业签认单,并与相关单位配合、监控人员现场签认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施工单位手续不全违章施工。

㈡在施工机械一机一人防护制度方面

问题4.施工单位不执行一机一人防护制度

问题分析:一是对施工在同一地点集中使用两台或三台机械车辆时,为节省劳力,只派一人防护。

解决对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严格约束施工单位执行《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办法》,对营业线施工机械、车辆使用安全管理的规定,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否则不准施工。

问题5.施工单位对防护员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

问题分析:一些施工单位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才在施工机械车辆上派个人跟车。而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对铁路基础知识了解甚少,更何况危及行车安全的规章制度了。结果导致车辆随意跑、防护员管不了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危及行车安全。

解决对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全面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对防护员进行铁路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防护证,在防护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㈢在监控员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方面。

问题6.施工监控员人数不足,超劳导致失控

问题分析:一是部分工务段监控人员不足,导致不能完全做到落实24小时监控制度。二是个别施工单位为抢进度和躲避监控,在告知现场监控人员不作业后,又私自动工。

解决对策:在实行24小时监控的施工地点上,要实行多人倒班制,以解决因监控员超劳引起的监控离岗或在岗不能有效履行职责问题。对施工单位偷点作业躲避监控问题,建设、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疏导教育,要使他们真正理解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是保证他们施工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是给他们设障碍、添麻烦。

㈣在落实监控员参加施工单位日交班制度方面。

问题7.施工单位无日交班制度

问题分析:监控员落实参加施工单位的日交班制度情况不好的主要原因是个别施工单位无日交班制度,施工单位的大部分人员都是农民工,由作业组负责人领着干活,完工后就散了,不开交班会,监控员无从参加。

解决对策:对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转承包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必须在施工安全协议中明确要求每日召开施工总结会,对当天施工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并对次日施工进行布置。对无资质的承包施工单位,必须要求原施工单位指定全程参与施工的负责人组织召开施工总结会。

㈤在落实各级检查人员的检查监控制度方面。

问题8.对管内施工状况底数掌握不细

问题分析:一方面是由于设备管理单位在施工管理上存在安全、技术、工程科等科室分别管理的情况,各类施工計划没有指定一个科室牵头归口统一掌握。另一方面是施工计划变化或施工单位非法上道,现场反馈信息不畅,因此出现了一些施工信息丢失,导致监控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解决对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公布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具体要求的通知(沈铁施工电[2011]454号电报)”的具体规定,建立管内各类施工计划汇总台帐、建立日常巡查及信息反馈制度、建立次日管内施工监控计划表和与施工单位主动联系等制度,以确保对管内施工全面掌控。

作者简介:

张广维 1973年生 男 辽宁省沈阳人 工程师。

(作者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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