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

2019-10-21 14:53曾繁
科学与财富 2019年15期
关键词:规范化规范监督

曾繁

摘 要:国家经济秩序出现问题,主要是由社会各行为主体的不规范行为引起的,而政府经济行为不规范起着决定作用,它影响、诱导着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关键是规范政府的经济行为。所谓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是指地方政府在组织、管理、协调本地区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规则、制度和程序。

关键词: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经济秩序

一、地方政府的二重性地位决定其经济行为必须规范化

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由改革前的单一性变为现在的二重性。改革前,下级政府必须执行上级政府的指令,并根据国家和上级政府的指令,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反映。这种纵向一致性经济行为是以服从性为主要特征。现在,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除了这一特征外,由于中央放权让利给地方,使地方政府逐渐形成地区利益扩张和行政长官急功心理的驱动,以及地区之间的互相攀比压力,使得地方政府的经济行为往往与全局利益或其他地方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这种横向分散性经济行为以独立性为主要特征。地方政府的二重性地位,决定了其经济行为必须是执行协调型,即一方面要坚决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的指令,服从宏观调控,另一方面又应该为全国经济、地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和谐协调的环境。但实是,“应该”并不等于现实。

经济秩序出现问题,主要是企业没有按市场规则行动,地方政府缺乏明确的行为规范,社会戍员缺少商品经济观念和守法遵纪观念。在这三者中,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是主要的。比如,中央放权让利政策的实行,使地方获得了活力,但由于地方政府的理解发生偏差,或者是在执行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被地方利益的扩张或个人名利思想的滋长所左右,使中央这一正确方针受到扭曲和变态。同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其捎极因素也容易渗透到政府机关里来,全国范围内出现的党政机关办企业现象就是例证。因此,克服和消除经济秩序的问题,首先是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要规范化。

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客观上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制度,否则,不正当的经济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和制止;必须对社会各行为主体,即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企业、个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有个明确的规定;保证商品经济协调正常运行,必须真正实现等价交换、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及其原因分析

目前,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不规范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四种:

1、反撞制与乱控制。地方政府二重性的地位表明:它既是一个被控客体,又是一个控制主体,具有明显的被控制与控制的双重身份特征。调查证明,这种双重身份经常与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产生冲突。作为被控客体时,想方设法向上级政府直至中央讨价还价,或者通过“绕道走”、“闯红灯”的办法摆脱被控制。同时,为了地方利益,极力向上争项目,争资金,争投资,争原料,表现出极强的反控制行为。

2、随机性干预。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不规范,还表现在对市场、企业、银行等单位和部门灾施随机性干预。所谓随机性干预,就是干预缺乏政策的连续性,不是靠制度来调节,而是靠瞬时指令或朝令夕改来完成。对市场的随机性干预主要表现为:当市场出现某些紊乱时,地方政府针对某一具体问题,指示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进行过程性干预。这种干预,属于无预先目标的非规范化的后发性千预,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而不是带有预先性和规范性的超前反馈调节。其结果,不但不能控制物价上涨,稳定市场秩序,相反乡助长物价上涨,扰乱市场秩序。

3、短期化行为地方政府经济行为不规范,还表现在以下几种短期化行为:

(1)无整体性。首先表现为经济建设无计划性。经济建设的计划,一般不是先由有关业务部门经过充分论证和研究后向政府提出建议,而是主要靠行政领导决定,领导层(特别是行政主官)换得越勤,计划的稳定性越差。其次表现为不顾比较优势,盲目上项目。这几年,全市盲目地上了一些项目,人为地打破了合理的区域分工体系,使得一部分应流到外地加工区的资源就地消耗掉,使一些本来搞传统生产项目的先进设备和优势技术,得不到充分的利用甚至闲置。

(2)投资膨胀。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思想比较普遍,它诱发投资膨胀、重复建设等经济过热症。

(3)迫求产值。由于把产值的多少高低来考核领导的政绩,导致政府的经济行为转向片面追求高产值上来。而目前大部分地区,高产值的获取,只能靠高投人、高能耗、拼设备来实现,因此,低效益甚至无效益成为普遍现象。有个3000多万元工业产值的乡,利润却是个负数。

4、经济监督不力,经济秩序出现问题,从法律角度看,除了法律不健全外,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一句话,是政府经济监督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l)计划监督不力。作为计划监督机关的权力组织一一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除了大会期间作些象征性监督外,平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很少监督,甚至根本不监督,使政府在执行计划时容易偏离计划。

(2)市场监督不力。市场行为不规则,一方面经营者违法违纪违反职业道德经商的现象比比皆是。另一方面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同时,政府执法人员对市场不规则行为打击不力,更有甚者,少数执法人员与市场生产者、经营者暗中串通,以权谋私,拘私枉法。这不仅损坏了政府和法律的威信,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3)财政监督不力。企业、个人偷漏税现象严贡。个体户照章纳税者不足30%。个人收入调节税基本没有执行。审计部门对企事业单位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及其财务收支也监督不力。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费用超支现象普遍存在。

(4)银行监督不力。银行对企事业单位的现金管理,信贷管理和预算综合平衡等方而监督不力。特别是对楼堂馆所及其党政机关的集团性购买控制不严。产生上述不规则行为的根本原因是改革不配套,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致使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不能及时到位.其中突出的问题是政企不分。

从转变职能人手促进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

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除了充分发展商品经济外,最主要的是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转变职能为根本。以此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其经济行为规范化。

1.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是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的重要保证。实行政企分开是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的核心,同时,推进机构改革,调整精简人员;调整权力配置,着重解决政府集权于一身,把决策权、审批权、分配权分开,并对各种权力制定有力的约束机制;提高政府人员素质。

2、改善调控手段,忧化经济行为。改善调控手段,是实现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的根本途径。要运用参数调节经济运行,如价格参数、税收参数、分配参数等;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其经济行为规范化;以经济效益为根本标准来考核政绩;从外部环境上迫使政府、企业、个人经济行为规范化。

3、自觉接受监督,完善约末机制。这是保证地方政府经济行为规范化的有力拾施。要实行决策监督、执法监督、廉洁监督、舆论监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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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红宇. 公平与效率视阈下的政府经济行为研究[D].吉林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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