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的价值立场与基本原则

2019-10-22 14:18王雨辰
求是学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发展观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这是历史进入新时代,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思路、“着力点”和“方向标”,是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以及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更是在新的发展机遇下,作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传播载体的学术理论期刊工作者的使命、责任和担当。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应该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从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基于此,学术理论期刊只有把立足学术前沿、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规律性探索和最新理论创新成果传播开来,加快学术建构,才能充分彰显当代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引领力。值此新中国成立70周年喜庆之际,恰逢《求是学刊》创刊45周年,本刊特别策划了“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专栏,以话语体系建构的学术成果传播祝福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摘要:生态文明是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形态。生态文明理论话语存在着以生态中心论为基础的“深绿”思潮、以现代人类中心论为基础的“浅绿”思潮和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红绿”思潮。“深绿”和“浅绿”思潮由于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的维度,单纯从抽象的生态价值观的维度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与解决途径,客观上推卸了资本对全球生态治理应尽的责任,是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红绿”思潮把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看作生态危机的根源,强调只有建立生态社会主义或市场社会主义,才能解决生态危机,是一种“非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从生态文明理论研究范式看,存在着“深绿”思潮和有机马克思主义的后现代研究范式、“浅绿”思潮的现代主义研究范式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秉承“环境正义”的价值取向,维护中国的发展权和环境权,既作为一种发展观指导中国的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又作为一种境界论以促进全球生态治理。

关键词:生态文明理论话语;环境正义;发展观;境界论

作者简介:王雨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  430073)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专项课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哲学阐释与中国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研究”(18VSJ013);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术史研究” (17AKS017)、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自选项目(中宣办发〔2015〕49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交叉学科创新研究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2722019JX008)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19.05.003

生态文明作为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形态,在哲学世界观、文化价值观、发展方式和人的生存方式等问题上都有别于工业文明。正是对工业文明发展造成的生态危机的反思,形成了当代西方以生态中心论为基础的“深绿”生态思潮、以现代人类中心论为基础的“浅绿”生态思潮和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红绿”生态思潮。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对西方生态思潮的引进和评介,并呈现出借鉴或认同“生态中心论”和“现代人类中心论”,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的发展趋势。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我国学术界对“红绿”生态思潮,特别是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深入,国内学术界开始挖掘、整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并提出了建构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中国形态的生态文明理论体系的主张。由于任何理论体系最终都必须以话语体系的形式表达出来,而任何一种生态文明理论都是秉承一定的价值立场建构出来的,这实际上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应秉承何种价值立场,应遵循何种基本原则,这正是本文力图探讨的。

一、“西方中心论”和“非西方中心论”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

所谓话语体系,就是借助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和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上的语言、文字、概念,表达一个民族、国家的特定价值诉求和人们之间交往的彼此接受、理解和评价的理论体系与工具。这就决定了任何一种话语体系都必然包含话语主体、话语主体的价值立场、不同话语主体之间如何对话和如何获得话语主导权的问题。把上述话语体系的界定落实到当代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中,我们可以把当代各种不同的具体理论大致分为“西方中心论”和“非西方中心论”两种。具体说,“深绿”和“浅绿”的生态思潮属于“西方中心论”的生态文明话语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红绿”生态思潮则属于“非西方中心论”的生态文明话语体系,这是由它们对生态危机根源的不同诊断和其理论服务的对象所决定的。

在如何看待生态危机的根源问题上,“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都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人类生态价值观的缺失,如此把生态问题简单地归结为一个价值观问题,而不去探讨人类和自然界之间实际的物质和能量交换过程,“切断了社会理论对人类和自然关系反映的真正联系”,1不了解人类正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下,通过劳动实践与自然界展开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这也意味着要真正把握生态危机的本质,必须联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展开分析,所谓生态价值观只能对生态危机起到增强或弱化的作用。从生态危机的发展历史看,生态问题根源于资本主义的现代化。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一系列著作中作过分析。在他们看来,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根本目的是使资本获得利润。在利润动机的支配下,资本不仅消耗和破坏本国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最终造成了人类与自然物质及能量的交换关系的裂缝,而且必然要向外不断扩张,以开拓世界市场。资本早期是通过殖民落后国家掠夺其自然资源,把落后国家纳入到资本主义体系中,既使之成为资本生产的原材料供应基地,也使之成为资本所生产的产品的倾销之地。其结果是一方面导致了落后国家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瓦解,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对落后国家自然资源的掠夺使用和环境的破坏;从生态危机的现实看,资本在通过资本全球化和资本的空间生产获取利润的同时,利用其支配的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国际分工中所处的有利地位,迫使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以低价向发达国家出卖自然资源,提高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所需要的工业品的价格,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不仅如此,资本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和转嫁生态危机,还把具有高污染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破坏落后国家的生态环境,造成了生态危机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正因為如此,“富国对过去的大多数排放负有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却最先也最严重地受到冲击”。1但是,“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却撇开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单纯从抽象的价值观维度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客观上为资本起到了推卸其应当为生态治理所应承担的责任的作用,因此其本质是以资本为基础的“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思潮。

从生态文明理论服务的对象上看,“深绿”生态思潮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以及建立于其上的科学技术,强调“地球优先论”,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要拒绝科学技术的运用和经济增长,实际上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人类屈从于自然的生存状态。“深绿”生态思潮的这种主张导致了拒斥人类哪怕为了生存而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激进环保运动,不懂得穷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不到满足,就必然会以破坏自然的行为维系其生存,其理论具有反工具理性、反现代性的后现代色彩,其理论目的本质上是维系中产阶级的既得利益;“浅绿”生态思潮虽然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为基础,但他们所标榜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并不是维护人类真正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是为了资本的利益,他们所说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本质上是资本中心主义价值观、地区中心主义价值观,他们所说的生态文明建设本质上是维护资本主义再生产的自然条件,其目的是维系资本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正是由于“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单纯从生态价值观的角度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因此他们都力图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范围内,或者以德治主义为基础,强调通过生态价值观的变革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来克服生态危机;或者以技术主义为基础,强调通过技术革新和制定严格的环境政策来克服生态危机,其理论的目的或者是维护中产阶级的既得利益,或者是保证资本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者都具有为资本推卸全球生态治理责任的功能。正因为如此,“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是一种“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的话语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包括有机马克思主义和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内的“红绿”生态思潮,则强调资本主义制度以及资本所承载的价值观才是生态危机的根源,明确提出只有实现资本主义制度和价值观的双重变革,才能克服生态危机。撇开其理论存在的缺陷,他们都是反对资本的“非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话语体系。有机马克思主义是以怀特海式的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现代性价值体系进行批判而形成的生态思潮。在有机马克思主义看来,马克思的经济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依然具有当代价值,但却存在着不重视历史发展过程中文化因素的作用和经济决定论、机械决定论的缺陷,其秉承现代主义的立场,因而不适应作为分析生态问题的工具。而怀特海哲学缺乏经济分析和阶级分析,但却具有后现代哲学的性质和注重有机性、文化因素的特质,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与怀特海过程哲学相结合,形成怀特海式的马克思主义,才能成为分析生态问题的工具。正是以怀特海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有机马克思主义认定资本主义制度和现代性价值体系是生态危机的根源,其理论重点是对现代性价值体系的批判。有机马克思主义认为,现代性价值体系是一种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观,忽视人类之外的存在物的价值,导致了人类粗暴地对待自然;同时,现代性价值体系追求无限经济增长,并把发展简单归结为GDP增长,否定了人类幸福内容的丰富性,导致了物质主义幸福观流行;现代性价值体系奉行个人主义价值观,它所标榜的“自由”“民主”和“正义”都是虚假的。因此,有机马克思主义提出了“自由市场不自由”“资本主义正义不正义”和“穷人将为全球气候遭到破坏付出最为沉重的代价”三个命题,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和现代性价值体系是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而且揭示了穷人受生态危机危害最严重的事实。基于以上观点,有机马克思主义在强调树立有机思维和生态思维的同时,主张应当通过以共同体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有机教育,破除资本主义制度和个人主义价值观,建立市场社会主义社会,才能最终解决生态危机。但由于有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是怀特海式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秉承的是怀特海后现代主义的价值立场,因此,尽管其理论具有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非西方主义”的性质,但是它把生态文明与人类文明对立起来,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拒斥现代技术和经济增长的“农庄经济”,因而也就无法真正找到解决生态危机的现实途径,也无法真正展开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始终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分析法和阶级分析法,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与解决途径。他们批评西方“深绿”和“浅绿”思潮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探讨生态危机本质的做法,并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明确肯定生态危机虽然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表现出来,但其本质却是人与人在生态利益关系上的危机,这就意味着只有调整好人与人在生态利益关系上的矛盾,生态危机才能够得到真正的解决。基于以上认识,他们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力、生产关系与自然条件的第二重矛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资本的本性和资本运行的逻辑,明确提出“资本主义在本性上是反生态”的命题,强调资本主义制度与生产方式是生态危机发生的真正根源。生态学马克思主义通过对“深绿”“浅绿”生态思潮所主张的“生态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价值观的反思,结合他们对以资本所承载的物欲至上的价值观的批判,形成了以福斯特、佩珀、格伦德曼等人为主要代表的秉承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以科威尔、本顿及本顿阵营为代表的秉承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不同于“浅绿”生态思潮借口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实际上是以资本利益为中心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是以满足穷人基本需要为基础的;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虽然具有“深绿”思潮所说的事物的本性相一致的内容,但是他们所说的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是与批判资本交换价值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这是“深绿”生态思潮所不具备的内容。对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危机,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提出了实现社会制度和生态价值观双重变革,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的理论设想,并且强调资本主义社會最多只有保证资本再生产自然条件的环境保护,资本的本性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生态文明建设,并且强调生态文明并不是对工业文明的全盘否定,而是对工业文明技术成就的扬弃,是积极利用工业文明的技术成就,创造多种满足人的真实需要的形式,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

“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不仅为资本推卸全球生态治理的责任,而且主张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范围内解决生态危机,因而是“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红绿”思潮则认为资本应当为生态危机承担主要责任,主张破除资本主义制度和价值观,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解决生态危机,因而是“非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对于生态价值观的探索,有利于我们反思人类实践的后果,是我们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应当吸收的积极内容;“红绿”思潮中的有机马克思主义虽然是“非西方中心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但是它与“深绿”生态思潮一样秉承后现代价值立场,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人类屈从于自然的生存状态,反对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这是我们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必须否定的内容。建构中国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必须破除“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既有利于维护中国的环境权和发展权,能够作为一种发展观落实于中国现代化实践中,推动中国现代化发展和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同时又应当有利于全球生态治理。这应当是建构中国生态文明话语体系的基本的价值立场和出发点。

二、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应当具有环境正义的价值取向

我国学术界对生态文明理论的系统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集中于引进和评介西方生态中心论和人类中心论的生态思潮,不仅呈现出借鉴和认同西方中心论和人类中心论的现象,而且出现了用西方生态思潮的理论、范式和范畴挖掘、评价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思想的潮流。这一时期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采用的研究范式主要是生态中心论所秉承的“后现代研究范式”和现代人类中心论所秉承的“现代主义研究范式”。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21世纪初,伴随着我国学术界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不断深入,我国学术界开始挖掘、整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我国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才出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1在笔者看来,无论是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后现代研究范式”,还是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现代主义研究范式”,不仅无法使我们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摆脱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西方霸权话语,而且也无法实现我国生态文明理论研究服务于中国现代化这一目的。只有采用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才能摆脱西方霸权话语,真正建构中国形态的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而这也应当是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应有的价值立场。这是由生态危机的本质和上述三种研究范式的不同特点所决定的。

从生态危机的本质看,生态危机根源于资本主义现代化,并伴随资本全球化而使生态危机呈现出全球化發展趋势,这就决定了要真正把握生态危机的根源和探寻解决生态危机的途径,必须联系资本主义制度和生产方式展开分析。但无论是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后现代研究范式”,还是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现代主义研究范式”,由于其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都脱离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把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抽象的人类生态价值观,忽视对在一定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下人类与自然界物质与能量交换过程发生危机的实际原因的分析,既无法把握生态危机的根源和生态危机的实质,更无法找到解决生态危机的现实途径,其理论目的不过是或者维系中产阶级的既得利益,或者维系资本再生产的自然条件,把生态文明混同于环境保护,不仅彰显了其理论的西方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而且也显示了其理论的非科学性。

从研究范式看,包括生态中心论的“深绿”思潮和有机马克思主义在内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的“后现代主义研究范式”,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理解为人类屈从于自然的生存状态,拒斥科学技术的运用和经济增长,或者反对人类即便是为了生存而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行为,把“自然”理解为人类尚未涉足的“荒野”,以满足中产阶级的审美情趣;或者把生态文明理解为排斥科学技术运用的“农庄经济”。他们都把生态文明与人类文明对立起来,不理解生态文明并不是对工业文明的绝对否定,而是对工业文明的扬弃和超越,是利用工业文明的积极成就,同时又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形态。这种超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具体说:第一,哲学世界观的超越,即从工业文明所秉承的机械论的哲学世界观转换到有机论、系统论的哲学世界观;第二,发展方式的超越,即从通过投入劳动要素的外延扩大再生产的黑色发展方式转换到主要依靠科技创新的内涵式绿色发展方式;第三,人的生存方式的超越,即在工业文明的条件下,人们沉醉于商品占有和消费寻找满足和幸福转换为到创造性的劳动中寻找幸福和满足。包括环境主义、生态现代化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在内的“现代主义研究范式”虽然强调科学技术革新和经济增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但是他们却把生态文明的本质简单地理解为环境保护,其目的是维系资本主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则始终强调人与自然在人类实践的基础上的辩证统一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取决于人与人关系的性质,这就意味着分析生态问题不仅需要考察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是考察人与人的关系问题。生态危机虽然以人与自然关系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本质却是人与人关系的危机。其本质反映的是不同国家、不同人群在生态资源占有、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矛盾的危机,这不仅决定了必须从人的社会关系,即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入手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和解决途径,而且决定了化解人们之间的生态资源利益矛盾才是解决生态危机的途径,化解这一矛盾的目的就是实现环境正义。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不仅强调从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入手探讨生态危机的根源和解决途径,而且内在地包含了“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

如果我们赞同以“历史唯物主义研究范式”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的话,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就必须具有“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环境正义”问题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北卡莱纳州针对有毒工业垃圾掩埋在该州瓦伦县有色人种和低收入白人为主的居住区而引发的环境运动,这场环境运动突破了西方“深绿”和“浅绿”生态思潮抽象地探讨生态问题的局限,第一次把环境问题与种族、贫困等问题联系起来加以探讨,这场运动关注的是生态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以及穷人受生态危机伤害最大的现实,凸显了实现“环境正义”在生态治理中的重要性,这场运动迅速传播而成为一种世界性的“环境正义”运动。“环境正义”的核心内涵应该是指如何处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生态资源的分配正义问题。“环境正义”大致又可分为“国内和国际代内环境正义”和“代际环境正义”两种类型。“国内环境正义”主要是处理民族国家内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生态资源平等分配的问题;“国际环境正义”主要是处理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生态资源的平等分配问题,这就必然包括如何处理发达国家与后发国家的生态资源的分配问题、全球环境治理过程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责任与义务问题、如何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与环境权问题等。所谓“代际环境正义”主要是如何处理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生态资源的分配问题,它客观上要求当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需要的同时,应当考虑后代人的利益与需要,保证后代人生存与发展所必须的自然资源。从国内环境正义的维度看,就是要求生态修复和生态治理必须制定严格的生态法律和生态制度,保证生态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合理分配,使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落到实处。对此,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我国的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指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与体制不健全有关,原因之一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1这就决定了建立健全的国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然资源分配和使用的公平正义和环境正义。不仅如此,针对部分地区和不同人群在发展过程中环境权利受到损害这一现实,习近平立足于保护环境受损人的环境权利,指出了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所谓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就是要“用计划、立法、市场等手段来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末端产业对于源头产业的利益补偿”。2通过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制度,形成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谐共生的局面。生态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实现国内代内环境正义,而且也必须关注国内代际环境正义。对此,习近平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为了满足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且也必须为后代人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我们不能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和政绩而滥用自然资源,因为“资源开发利用既要支撑当代人过上幸福生活,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根基”。3 习近平这里强调的是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代际环境正义”的重要性。

“国际环境正义”是针对当前由资本所支配的不公平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造成资源在不同民族国家不公平分配而提出的。不仅资本主义现代化所需要的自然资源和世界市场是依靠对落后国家的掠夺完成的,而且资本依靠其支配的不公正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和国际分工,对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进一步掠夺,并造成生态危机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对于如何展开国际生态治理,对于如何承担生态治理的责任和义务问题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和争论。1991年在北京举行的“发展中国家环境与发展部长级会议”发表了《北京宣言》,该宣言代表了发展中国家关于生态治理责任和义务的主要观点。该宣言在肯定全球生态治理是人类共同的责任的同时,指出“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发展中国家在债务、资金、贸易和技术转让等方面受到种种不公平待遇,导致资金倒流、人才外流和科学技术落后等严重后果。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因而受到制约,削弱了他们有效参与保护全球环境的能力”。1该宣言进一步指出,“保护环境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发达国家对全球环境的退化负有主要责任。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以不能持久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过度消耗世界的自然资源,对全球环境造成损害,发展中国家受害更为严重”。2也就是说,发达国家是当前全球环境问题的主要制造者,理应对全球环境治理承担主要责任和义务。但是,资本出于追求利润的本性,不愿意承担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美国拒绝签订《京都议定书》和退出关于全球气候治理的《巴黎协定》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只有遵循 “环境正义”的原则,才能真正化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生态治理中关于责任和义务问题上的矛盾和冲突。根据“环境正义”原则,全球环境治理就应当遵循“共同但有差别的原则”。所谓“共同的原则”,就是指所有民族国家都应承担全球环境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因为我们只有一个地球家园,呵护地球家园是人类的共同利益;所谓“有差别的原则”,一是根据当前全球环境问题的责任划分各民族国家应承担的义务,由于发达国家是当前全球环境问题的主要制造者,他们理所当然对全球环境治理负有最大的责任,二是根据各民族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划分全球环境治理的义务,由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金和技术比较雄厚,而發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解决贫困,这就意味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责任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治理必要的资金和技术,只有这样才能把全球环境治理与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有机结合起来。对此,习近平提出了全球环境治理应当消除狭隘的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思维,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因为在全球环境治理上“如果抱着功利主义的思维,希望多占点便宜、少承担点责任,最终将是损人不利己。巴黎大会应该摈弃零和博弈狭隘思维,推动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多一点共享、多一点担当,实现互惠共赢”。3 正因为如此,习近平强调全球环境治理遵循“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没有过时,这一原则是“环境正义”的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

三、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应当维护中国的发展权和环境权

所谓发展权,是指民族国家具有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权利。1986年联合国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把发展权看作一种基本人权,肯定民族国家都具有单独制定本国发展道路和发展政策的基本权利,目的是促进国民的自由全面发展,并强调民族国家之间必须尊重彼此的发展权;所谓环境权,就是民族国家既有自主利用本国自然资源的权利,又有不对其他国家和地区输出环境污染的义务。联合国1988年通过的《关于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决议》对此指出:“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各项可适用原则享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其本国资源的主权权利,并重申他们有责任确保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会对在其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而且各国必须根据其能力和具体责任在保护全球和区域环境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4可以看出,发展权与环境权规定了民族国家拥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发展权与环境权一方面是民族国家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另一方面要求民族国家在行使这种权利的同时,又必须承担不对其管辖范围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造成损害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当前资本所支配的不公正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中,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与环境权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这体现在发达国家根据自己的发展模式和价值观对发展中国家所选择的不同于发达国家的发展道路和模式横加指责,并把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归结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不仅如此,他们还借助建立在资本基础上的国际分工体系,一方面把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通过抬高工业产品的价格、压低原材料的价格,掠夺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环境权。这就决定了建构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必须使资本所支配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走向民主化,捍卫中国的发展权与环境权。

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应当引领中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使之具有一种发展观的功能。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的关系,不同的生态思潮的看法是存在区别的。具体说,西方“深绿”思潮和有机马克思主义立足于后现代主义的价值立场,把生态文明与经济增长、技术运用对立起来,实际上在生态文明和发展关系问题上持否定的态度,从而把生态文明的本质归结为人类屈从于自然的生存状态;西方“浅绿”生态思潮虽然肯定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但其所追求的发展不是以满足人民基本需求为目的的发展,而是资本更好地追求利润的发展,它所追求的发展的结局必然是有违公平正义的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发展,这种发展不是“真发展”;“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不仅不是矛盾的关系,而且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它所追求的发展是满足穷人基本生活需要以及集体整体和长远利益的发展,他们的这些思想是值得肯定的,也是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应当吸收的积极内容。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换到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服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1这就要求中国生态文明理论话语体系不仅应当能够促进“真发展”,而且也应当能够促进“好发展”。所谓“真发展”,就是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评价发展好坏的标准,从而“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 所谓“好发展”就是摒弃过去靠资源投入,以耗费大量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数量增长,代之以以科技创新为主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这种“好发展”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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