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019-10-22 19:25
民主 2019年9期
关键词:全国政协网络平台专利

8月30日,从全国政协传来好消息,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江苏省委会主委朱晓进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案》被评为2018年度好提案。

据悉,这是全国政协为进一步推动提高提案质量,根据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的通知》(政全厅发[2018]59号),由提案委员会组织开展的首次年度好提案评选。

【提 案】

关于加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案

朱晓进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要完善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明确要求,要推动运用“互联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目前我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侵犯肖像权、侵犯隐私权、贩卖用户个人信息、出售账户、盗取用户知识产权等行为时有发生,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有: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领域的规定不够细致,未给互联网公司划定底线

对于互联网公司与用户的普适性权益关系,尤其是涉及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时,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范,仅由互联网公司与用户一对一通过所谓的用户协议确认的相关条款埋下了侵权隐患。

二、由于部分网络平台的不作为,间接导致用户遭到侵权

例如,网络平台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核实账号开设者的身份,使一些签约作者“被开通”网络平台号,这严重侵犯了作者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再如,用户账号被盗用,“被盗号”有的变为营销号,有的变为犯罪分子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或进行诈骗的工具,这不仅损害了账户拥有者的名誉,也可能导致用户的财产损失。

三、更有个别网络平台为了增加点击率,频繁通过技术手段抄袭、剽窃他人或其他平台的作品

在高额的利润面前,不少资讯平台往往不惜冒着违法的风险,大肆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建议:

一、完善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为互联网平台划定法律的红线

一是加大研究力度,结合我国网络特点,出台一部处理互联网各类商业、民事事务的纲领性法律,或者在民法、著作权法等法律中加入专门的互联网章节。二是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的各种法律义务,为防止客户账号被盗用,网络平台应当采取主动的应对措施,尽可能确保用户的账户安全。三是提升对平台违规、侵权的惩处标准,将打击网络电商领域专利违法行为纳入相关法规内容,建立针对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等行为的相关处理机制。

二、加大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管力度

依托各地网信办、公安网监等业务部门,突破“属地管理”的限制,建立起全国性的针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网络,凡是发现平台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协同办案,尽快将违法者法办。加强执法部门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制定针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预警监测与风险防范预案。健全电子商务专利执法监管机制和线上专利执法维权跨区域协作调度机制。

三、深化互联网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机制

要完善举报投诉快速反应机制,不断提高发现互联网侵权假冒行为线索的能力。利用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并对其进行改进,为网民举报平台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同时细化分类,加强指引,提升举报内容的准确性,并辨别恶意投诉行为。

四、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

要推进网络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将互联网领域的侵权假冒专利行为信息和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通过信息共享,建立起网络知识产权方面社会信用的联合惩戒和奖励机制。推动依法办网,诚信用网。

五、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

建设、利用好互联网法院,为网络侵权案件的诉讼提供便利。涉及互联网平台的案件,往往需要被侵权人前往该平台注册地法院进行起诉,极大增加了被侵权人的维权成本。建立互联网法院,可以将涉互联网案件,全部在互联网法院审理,当事人从起诉到最后宣判,可以在线完成。通过建设全国统一的互聯网法院办案平台,可以实现原被告异地开庭,提升各类互联网案件的审理效率,降低被侵权人的维权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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