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阐释

2019-10-30 10:10陈胜云
理论与现代化 2019年5期
关键词:当代马克思共同体

陈胜云

摘 要: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理论探究,缘于对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相互对抗的现实分析。马克思在历史逻辑中区分了“真正的共同体”和“虚假的共同体”,分析了人类共同体建设的不同历史形式,在自由人联合体的系统阐述中完成了对社会共同体的理论阐释。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为我们讨论人类解放主题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也为新时期推进建设人类共同体提供了方法论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共同体;真正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当代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9)05-0064-07

马克思在考察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基础上,提出了“真正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等重要范畴,阐述了内容丰富的共同体思想。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重点在于阐释人类解放的现实历史过程,目的是探索扬弃资本主义的现实道路。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为我们思考当代人类社会发展主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视角。

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缘起

不同形式的特殊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的对抗,是马克思重新审视国家理性并提出共同体思想的根本原因。由人的类本质决定的社会共同利益与现实分工造成的特殊利益分化,是虚假共同体出现及统治思想普遍化的根本原因。虚假共同体及其统治思想的消除,有待于阶级及其特殊利益的消亡。

(一)国家利益分化是共同体思想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共同体是从莱茵报时期开始的,他从社会最底层的现实利益出发,指责国家没有起到普遍利益维护者的作用。在马克思看来,按照启蒙思想,国家作为普遍利益的代表,是“合乎伦理和理性的共同体”[1]存在,但是社会现实却表明,现实中的国家是普遍利益的虚幻代表,它真正代表的是现实社会中的特殊利益。所以,马克思指出,《莱茵报》强调的是国家作为共同体合不合乎社会伦理和国家理性,关注的是这种合乎社会伦理和国家理性的共同体如何实现。

马克思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通过实例分析了国家与特殊利益的现实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在现实社会生活里,贫苦阶级的存在本身在有意识的国家制度范围内还没有找到应有的地位,不是贫苦阶级不愿意找到自己在国家制度范围内的地位,而是因为利益是讲求实际的,贫苦阶级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获得身份地位的利益基础,林木占有者更愿意把国家下降为特殊阶层利益的代言人,而不愿意把国家当作是所有阶层的利益代言人。马克思说,按照自己的理性、自己的普遍性和自己的尊严行事,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生活条件和财产,这是国家义不容辞的义务。但是林木所有者不希望国家这样行事,他们把自己的特殊利益打扮成国家的普遍利益。可见,在现实的世界中存在着许多种利益,某些人把自己的私人利益看作是世界的最终目的,这样国家就容易成为特殊利益的工具,从而使自己脱离了国家的一般理性。

在马克思的心目中,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国家理性已经远离社会现实,失去了对社会生活的指导意义。按照国家理性的原则,莱茵省等级会议应该战胜特殊等级,那个代表普遍利益的大写的人应该在争论中获胜,人应该战胜林木所有者。而实际情况是,省等级会议没有在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冲突中站在普遍利益一方,而是降格为特殊利益的代表。特殊利益打扮成国家的普遍利益,从而国家也下降为虚假的共同体。可见,从现实社会看,国家并没有真正同社会共同利益统一起来,这种国家显然不符合黑格尔语境中的国家理性。马克思强调,正像一个钟表匠,正确的做法是根据太阳来校正他的钟表,而不是想根据他的钟表来校正太阳;在普遍利益与特殊利益立场上,人们需要坚守国家的普遍性立场,使国家实现为名副其实的共同体。

(二)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是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前提

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指向的是人作为社会总体的存在意义,因此,马克思特别重视对“社会”的分析。马克思解释说,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物,即使人类个体看起来似乎可以体现为个体性,似乎跟社会共同体没有多少关系,但实际情况是,即便如此,这个人类个体还是处于社会生活当中,并表现为社会性存在。马克思用类生活这个概念来表述这种复杂的共同体生活形式,这种共同体生活形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体现为被特殊利益分化所驱使的社会生活异化。这是马克思从本体论角度对共同体的理论阐释。

马克思还从现实历史出发,按照社会分工历史发展的基本逻辑,阐释了共同体的历史渊源,具体分析了个体的特殊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的关系。马克思得出结论说,共同利益是存在的,它就是所有相互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与之相对的是每个个体和家庭的特殊利益。为了解决由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相互矛盾和对抗而产生的现实问题,国家便以共同利益代言人的形式出现。在阶级社会里,国家仅仅是共同利益的虚幻代表,它并不真正代表社会的共同利益,马克思称国家为“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2]。之所以说国家是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是因为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又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这样才会使其他阶级与它一起战斗。任何特殊利益的代表看起来是与特殊利益作斗争,实际上是为了实现特殊利益。因此,被喊出口号的共同利益实际是虚幻的,它仍然是一种特殊的普遍利益。

国家作为虚幻的共同体形式的现实存在,意味着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是现实分裂的,普遍利益变成了人类个体的异己力量,这种力量与现实的人相对抗,还把现实的人類个体局限在既定的奴役范围,从而把不自由强加给人类个体。在自然分工条件下,作为虚幻共同体的国家本身是解决不了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的。但是,在实行自愿分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由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人们活动范围会大大扩大,人们将获得全面发展,可以随自己的兴趣选择活动领域和工作环境,人类个体真正生活于现实共同体之中,人类也就真正实现了自由。

(三)共同体在阶级社会是一种意识形态

新兴的阶级在取得统治地位之前,为了动员最广大人民群众,就有必要以社会共同利益的代言人形象标榜自己,以此掩盖本阶级为了特殊利益而斗争的真实意图。与这种共同利益外观相对应,这个阶级把自身的思想观念标榜为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思想观念,这样一来,本来代表特殊利益立场的思想观念就被思想家们赋予了理性化和普遍性外观。其实,未来的统治阶级之所以这样做,都是为了团结其他一切非统治阶级的阶级,为实际地对抗旧的统治阶级。同时,人类历史表明,相比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实现而言,新兴的阶级在争取自身权利的初期所表达的利益诉求,与被统治阶级的其他成员有更多的一致性,这与这个新兴统治阶级成为真正的统治阶级以后的情况完全不一样,这样就很容易让人们相信这个新兴阶级利益的普遍性特性。

从历史发展规律来看,历史上新的阶级赖以实现自己统治的基础,总比它以前的统治阶级所依赖的基础要宽广一些。而随着历史的不断进步,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也更加显得广泛而深刻。因此,每个时代的被统治阶级反对统治阶级的斗争中,在否定旧社会制度方面,又要比过去的阶级斗争更加显得坚决和彻底。资产阶级对抗封建统治阶级的斗争如此,无产阶级对抗资产阶级的斗争更将如此。因此,新兴的统治阶级开始时总是以社会全体群众的姿态出现的,事实上它确实也带有这种普遍性,这就为共同体成为一种意识形态提供了基础。

在阶级社会里,国家作为虚幻的共同体形式,转化为意识形态得以维持,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相对独立的意识形式:“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是荣誉、忠诚,等等,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概念则是自由、平等,等等。”[2]552只有当人类进入无阶级社会,人类社會才会杜绝把某个特殊阶级的利益说成是整个社会普遍利益的现象,反映统治阶级统治理念的抽象而普遍的统治思想也就没有存在的历史必要了。显而易见,马克思、恩格斯又回到了他们的价值原点:打破虚假的利益共同体,实现真正的普遍利益。

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基本内涵

马克思通过真正的共同体与虚假的共同体的对比分析,揭示了真正的共同体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基于人类解放历史逻辑的分析,马克思阐述了由虚假的共同体走向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的历史脉络。在关于未来社会自由人联合体的系统阐述中,马克思完成了关于社会共同体的现实阐释。

(一)“真正的共同体”和“虚假的共同体”存在重要差异

个人的自由与社会共同体的关系是马克思重点关注的理论与现实主题。在历史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个人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社会共同体,没有社会共同体为基础的个人发展是不现实的,因此,在破除旧的社会共同体之后,还得重建一种新的社会共同体。原因很简单,人的社会存在物,离开了社会共同体,个人的发展就失去了社会基础。具体到现实生活,社会共同体为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现实手段,因此,在社会共同体当中,个人才可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籍此,马克思提出了“真正的共同体”和“虚假的共同体”,并对两者作出了区分。

从个人与阶级的关系角度看两者的区别。在虚假的共同体中,个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实现并不具有普遍性,只有那些属于统治阶级范围内的成员,他们才具有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条件和可能性。对于阶级隶属中的个人而言,这些个人处于本阶级的整体生存条件下才成其为阶级个体,因此,这个阶级共同体是带有阶级属性的个人的共同体,一旦超出这个阶级范围,个人就不属于这个共同体,这样的个人是作为阶级成员而存在的。而真正的共同体是社会共同利益的普遍性代表,个人不需要有阶级身份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这个共同体的成员,这个共同体是个人实现自由的共同条件。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说:“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2]570

从个人与生活条件的关系看两者的区别。现实中的个人总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范围之内,在虚假的共同体中,现实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相对于个人来说是一种偶然性存在,这些条件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并非全面发展和自由实现的条件,相反,它们是统治阶级获得特殊利益的基本条件。在这种共同体当中,虽然也存在联合,但这种联合是因为分工使他们相互分离而成为必要,这种联合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实际的异己的联系。而在真正的共同体当中,人们有效调节自己的生存条件,个人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各个人都是作为自由的个人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不断推进个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2]573

(二)在人类解放历程中推进共同体的不断发展

马克思把人类解放置于现实历史过程加以考察,结合人类解放不同历史阶段系统阐述了共同体建构的历史进程。

第一,政治解放没有完成真正的共同体的建设,它没有真正解决人权、自由、平等和安全问题。从现实生活看,所谓人权、自由、平等和安全,都是与资产阶级利己的人、私人利益、私人的任意行为以及脱离共同体的个体相联系的,这里根本不存在类存在物,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类生活即社会生活。因此,政治解放的讽刺性在于,人们可以在政治摆脱宗教束缚的背景下获得宗教信仰的自由权,人们在没有获得私有财产权的同时却获得了政治上确立的占有财产的自由,人们在没有实际财产经营权的条件下获得了自由经营财产的政治承诺。

第二,政治解放的结果是普遍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以及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分裂。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并没有完成人类解放,却直接导致了个人生活和社会的类生活之间的分裂,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也与国家政治生活形成了差异。资产阶级建立起来的政治国家是一种特殊的类生活,看起来它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生活,但市民社会领域是利己主义精神充斥其中的特殊利益争夺主场所。马克思说,在政治解放实现的地方,人们在思想意识和现实生活中都过着双重的生活,即“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2]30这里,“天国的生活”指人们在政治共同体即在政治国家层面的虚幻的普遍生活,“尘世的生活”即市民社会中处于特殊利益对抗过程的生活。

第三,政治解放是人类解放在特定历史阶段的实现形式,并非人类普遍解放的最后形式。政治革命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使各种关系向人自身复归,它一方面产生了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马克思把政治解放当作是国家唯心主义的完成,又把政治解放当作是市民社会唯物主义的完成。之所以称之为唯心主义的完成,马克思是指国家作为虚假的普遍的共同体的完成;之所以称之为唯物主义的完成,马克思指的是市民社会领域作为国家基础的诸要素从政治生活实现脱离。政治解放没有能够使市民社会本身获得彻底的解放,市民社会的彻底解放是人类解放的最高阶段。

(三)自由人联合体是完成了的社会共同体

在批判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上,马克思阐明了现实历史主体实现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关键,即建立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认为,真正共同体的实现需要消灭妨碍个人自由的阶级隶属关系,而这只能建立在人类驾驭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这一历史进程是由无产阶级主导的共产主义运动所推进。

第一,共产主义的目标是建立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指出,作为改造社会的现实运动,共产主义与过去一切改造社会的运动具有重要的不同点。共产主义不仅要求推翻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而且要求推翻其基础,消除人类社会历史的自发性和偶然性,重建人类社会历史的人性基础,建立由联合起来的个人自觉地支配生活条件的真正的共同体。

第二,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自由实现的最高形式。从人类解放的现实过程看,人类实现自由遇到两个历史障碍,私有制和虚假利益共同体。第一个障碍是最根本的障碍,它就是使劳动者处于被奴役地位的私有制。第二个障碍是与个体利益相对抗的虚假的利益共同体。在现实社会生活中,要使国家成为真正的社會共同利益的真实共同体,必须有公共利益的自由联合。因此,要真正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一基本社会价值理念,社会有必要以自由人联合体的形式出现,一方面解放人的被奴役状态,另一方面解决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对抗性问题。

第三,经济联合是自由人联合体的基础。马克思在阐释自由人联合体的过程中,强调了联合的经济性质:经济联合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建立创造物质条件。共产主义实质上的经济性质是马克思一直坚持的观点,生产资料的集体占有等观点是这一总观点的具体化。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在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上将在两个方面实现变革,首先是在社会层面,由社会直接和公开地占有社会生产资料,实现社会生产资料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占有;其次是在个人层面,由个体直接和公开地使用社会生产资料,实现对现实生活资料和享受资料的真正意义上的占有。因此,共产主义将创造一种现实基础,在此基础上,与人相互独立并且与人对立的社会条件,将被改造成适合个人实现自由的条件。

三、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对共同体问题的讨论是在人类解放话语体系中展开的,具有相对独立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共同体思想为我们思考人类解放主题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也为我们思考新时期人类共同体建构提供了方法论启示。

(一)共同体的价值目标是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是以人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的理论探究,区别于以往对共同体加以研究的抽象人道主义理论。共同体思想有一个本体性假设,即生活于和谐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类个体才可能得到现实的自由,这一理论假设是被历史唯物主义确证了的基本原理。每个社会的人类个体都是社会的,但社会本身相对于主体性实现来说却不是中性词,在阶级社会它意味着自由或压抑,因为阶级社会里的共同体存在对一部分人来说是权利的被剥夺。因此,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走出那个让一部分人感到压抑和剥夺感的虚假共同体,从而历史地走向以共同物质利益为前提的真正的共同体。

在马克思的整体理论视阈中,共同体从人与人之间关系出发寻找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路径,最终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阐释中实现为人与人之间的自由联合。所以,共同体的本质是人与人的共同关系,人与人的自由联合是共同体的真实历史内涵。可见,如果我们离开自由人联合体这一现实归宿,抽象地讨论共同体的现实历史意义,我们便实际地离开了共同体思想的本真内涵与实践指向。

在民族国家内部,共同体的意义在于建立基于生产资料社会集体占有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最终在自由自主活动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民族国家之间,共同体的意义在于建立基于均等机会与和平发展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最终建立不分性别和种族的世界范围的人的全面发展新局面。这是马克思1880年强调的全人类解放的世界蓝图:“生产者阶级的解放是不分性别和种族的全人类的解放。”[3]

(二)物质利益共同体是建立真正社会共同体的现实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利益共同体对于建立真正的社会共同体具有基础性意义。从马克思理论阐述看,物质利益共同体对应的是人类解放的最后阶段,它是政治共同体和伦理共同体得以实现的现实基础。在没有建立经济共同体的虚幻的共同体中,民族国家内部体现为由阶级利益主导的历史发展过程,在全球范围内则体现为由经济发达国家主导的历史发展过程。

民族国家内部社会共同体的真正实现有待阶级利益的消除,推翻以阶级统治为主要形式的共同体,重建以经济利益平等为基础的社会共同体,这是一般的历史推进过程。在已经消除经济特权的社会主义国家,主要任务则转化为消除利益之间的过度分化,在实际行动上推进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新时期推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本理念,恰恰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立场和观点的坚持和发展。

民族国家间的共同体的真正实现有待经济特权的消除,推翻以经济特权甚至霸权为主要形式的国际关系,重建以经济利益平等关系为基础的国际社会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得以实际建构的基本路径。虽然,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在国际范围内,阶级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而斗争的根源就是马克思当时所分析的资本异化逻辑。因此,一方面,我们对资产阶级是资本的人格化这一事实要有极其清醒的认识,对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推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另一方面,要努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在国际关系层面采取有力手段争取足够的话语权,致力推进由资本所主导的传统国际关系的变革。

(三)共同体的建立是一个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的历史过程

人类共同体建设是人们很早就提出来的发展理念,虽然各地区和各历史阶段的表述不一样。从欧洲的历史看,资产阶级革命实现的政治解放,它所打破的是以宗教为纽带的政治共同体,它所确立的是启蒙思想指导下建立的政治共同体。由于资产阶级本身的历史局限性,资产阶级推动的政治革命不可能现实地完成社会共同体建设,也就不可能实现人类的彻底解放。因此,马克思主义希冀实现政治解放之后的社会解放,推进建设物质利益共同体,真正建立起指向人类彻底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共同体。

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向我们表明,共同体的文化形式、政治形式和经济形式都是共同体在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形式,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整体进程中,各种形式的共同体的历史内涵将会获得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至于民族国家或全球治理在某个特定历史阶段采取哪种共同体作为主导形式,我们需要结合具体的历史条件加以考察与分析。但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推进人类共同体建设,必须坚持经济是归根到底的决定性因素的根本观点,自始至终把物质利益共同体建设作为重点,协调推进其它形式的共同体建设。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26.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6.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68.

Abstract: Marx's theoretical inquiry into community stems from a realistic analysis of the confrontation between special interests and general interests. Marx distinguishes "real community" from "false community" in historical logic, analyzes the different historical forms of human community construction, and completes the 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of social community in the systematic elaboration of the community of free human beings. Marx's theory of community provides us with a new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for discussing the theme of human liberation, and also provides methodological inspiration for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uman community in the new era.

Key words: Marx; community; contemporary

責任编辑:翟   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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