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视域下图书馆的制度设计研究

2019-11-05 14:33陈莉
鸭绿江·下半月 2019年8期
关键词:制度设计图书馆

摘要:《公共图书馆法》是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为图书馆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新思路。本文分析了《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开展图书馆制度设计工作的必要性,即提高了图书馆资源利用率、强化了图书馆制度专业性;阐述了《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的原则,以及图书馆制度设计的内容,最后着重提出了《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的具体策略,以期促进图书馆制度设计有效提升。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图书馆;制度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是一部基础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在规范公共图书馆管理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总而言之,《公共图书馆法》的颁布为图书馆的制度设计提供了新思路,规范了新要求。

一、 《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开展图书馆制度设计工作的必要性

结合《公共图书馆法》对图书馆制度设计进行创新研究,可以有效地推动资源配置公平,提高图书馆文献资源利用率,同时加大图书馆服务自主性,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法》的专业指导功能。

(一)提高图书馆资源利用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法律规定公共图书馆具有收集、整理与保存文献信息的职能,并以此为图书情报工作核心,继承并传播社会知识与人类文明。向社会公众读者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等服务,这就从法律制度层面规定图书馆的服务内容和准则,强化了其规范性,强调资源分配的公平合理[1]。

(二)强化图书馆制度专业性

在国外,由于相关的图书馆专门法出台时间较早,其公共图书馆制度设计框架也相对来说比较完善。例如,英国目前所执行的公共图书馆法律就是1964年制定的,丹麦也早在2000年就颁布了《图书馆服务法》,完善了图书情报领域的法律法规,研究《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是必要的,有利于强化图书馆制度专业性,这也是公共图书馆未来的发展趋势。

二、《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的原则

结合《公共图书馆法》的宗旨和内涵,图书馆的制度设计要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平与知识自由的原则,以符合当今学习型法治社会对公共图书馆提出的新要求[2]。

(一)信息公平原则

信息公平是圖书馆制度设计层面的最基本价值取向,由于各城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图书馆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人们一方面享受着信息资源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捷,另一方面也面临着信息不公平带来的严重威胁,信息不公平早已经被认为是阻碍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知识自由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同时具有传递信息的自由,具体来说,知识自由原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公民知识持有的自由;第二,公民对知识接收享有自由权;第三,公民有权传播知识的自由。

三、《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的内容

《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立法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可持续发展保障等机制,具体而言:

(一)立法保障

《公共图书馆法》立法保障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图书馆的制度设计往往受读者阅读需求和多样化的服务要求因素所制约,当这种供求关系对优化图书馆资源配置失灵时,《公共图书馆法》可以进行宏观的调控与指导,从立法角度限定图书馆制度设计的最高与最低标准。第二,《公共图书馆法》对图书馆制度设计的立法保障还体现在立法的权威性,这种机制保证了公共图书馆制度设计需要遵循公平的原则,同时均衡了服务效率[3]。

(二)经费保障

经费保障是《公共图书馆法》制度设计的又一个重点,对于我国公共图书馆而言,经费不足一直是限制图书馆发展的重要因素,经费不足无法为图书馆的完善提供所必须的人力与物力。《公共图书馆法》突出了两种图书馆经费获取途径,一种是明确政府的专款专用、资金支持,加大政府经费保障力度,另一种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捐助,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

(三)技术保障

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读者的阅读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呈现出由传统的纸质阅读向数字化阅读过渡趋势。《公共图书馆法》为图书馆建设指明了方向,图书馆制度设计研究应该建设引入新技术的机制。

(四)可持续发展保障

《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服务提出了基本要求,法律明确规定了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以及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可以说,《公共图书馆》强化了政府部门的保障机制,用法律法规的力量调动公共图书馆的制度创新,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策略

结合《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研究的必要性、图书馆制度设计原则与图书馆制度的治理分析,笔者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图书馆制度设计策略:

(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图书馆法律意识

《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的图书馆制度设计要实现人本转向,简言之即从关注“物”转变为关注“人”,既要关注结果又要强调服务过程。

(二)兼容性的图书馆制度设计,促进信息公平

《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的图书馆制度设计要具有兼容性,还要重视部门间的权利与义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总之,《公共图书馆法》协调好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关系,通过这种权责分明的图书馆制度设计,可以更好地促进社会信息公平,提高图书馆服务效率。

(三)内外兼修的制度保障,采取人性化管理

《公共图书馆法》视阈下的图书馆制度设计要正确理解好人性化管理与法律规定间的关系,二者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法律法规是行为底线,人性化管理则是合理配置图书馆资源、充分发挥图书馆能动性的重要举措。

五、结语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对图书馆制度设计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新时代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树立了航标,我国公共图书馆迎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参考文献:

[1]吴建中.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颁布的意义[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8,27(04):3-6+18.

[2]朱爱娥.《公共图书馆法》视域下读者权利保障机制研究[J].图书馆学刊,2018,40(03):7-10.

[3]柯平.新时代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立法保障——关于《公共图书馆法》的背景和总则解读[J].新阅读,2018(06):16-19.

作者简介:

陈莉(1966—),女,大学本科,馆员,仪陇县图书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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