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山

2019-11-12 07:51十八须
当代人 2019年10期
关键词:凤凰山草木

稻田公司的车间里,十几架大型机器轰隆隆的响声不断,大瓦数的白炽灯令人目眩,肉眼可见灰白色的粉尘,从地上直冲屋顶。即使戴着口罩,也有被粉尘堵到喉咙的感觉。每天如此,每月如此,每年如此。这工作让阿风越来越厌倦甚至恼火。“这日子没法过了!”他在心里吼叫。继而想到:无论如何,这个星期天,一定要去附近的凤凰山走一趟,早听说那是个好地方,要沿着草木深掩的小径,呼吸清新的山野之气。

这只是个小愿望。后来这愿望就变大了,开始暗自计划出行路线:先去附近的凤凰山,从这座小山开始积累野外生存的经验,然后独自步行去西藏。

那个负责打包的同事见阿风嘴角一动,以为阿风和自己说话,还特意跑到阿风身边,“啊?你说什么?”

阿风指着眼前转动的机器齿轮说道,“这破机器怎么还不坏呢?坏了,老子也可以忙一下啊。”

同事“切”了一声,继续跑到另一端打包。同事认为阿风得了便宜还卖乖。阿风是负责看管机器的。只要机器不坏,他基本上就没什么事干。根据工厂规定,没事干也不能走出车间。无所事事地听着车间里隆隆的机器声,反而让阿风更加抓狂。有时候烦燥到了极点,他往往会怪叫一声。初开始,同事们总会被他压住机器的叫声吓住,抬头打量。后来就习惯了,再听见比机器还难听的怪叫声,只会嘟噜一句,“那小子又闲得蛋疼了。”倒是车间主任提醒过阿风几次,不要弄出许多怪声音,让坐在二楼办公室的日本老板听见了,不好。阿风往往嘴一撇,不屑地说道,“我管球他。他不爽,就炒了老子。老子早在这干烦了。”

阿风不只是在这家工厂干烦了,他在所有的工厂里都干烦了。他十九岁来到这座城市,如今三十多岁。十几年最美好的青春时光,就耗在不同的工厂车间和几乎完全相同的机器噪音里了。若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可能早已麻木,根本不会有太多感受。偏偏阿风不是麻木的人。他是个颇有几分浪漫色彩的文学青年。他的出租房里,除了电脑,还有几十本书。他喜欢读那些游记作品。每天下班后,躺到床上翻几页书,跟着书中的主人公走遍大江南北,他就感觉自己的生活了无生趣。生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呀。

十年前阿风就有一个梦想。他要沿着黄河的下游一路上溯,直到走进黄河纯净的源头,在那里饮冰澡雪。十年过去了,梦想依然遥不可及。他甚至连离工业区仅有几十里远的凤凰山都没去过,渐渐对自己也失望了,感觉自己注定一事无成,注定会在烦燥和无聊中度过一生。

阿风对自己的失望,不是没有来由的。他做什么事几乎都无法长久。想完成上溯黄河的伟大漫游,必须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他跑过步,打过拳,买过拉力器和铁球练臂力。但无论哪一种运动,他都无法长久坚持下去。他梦想的六块腹肌一直没有练出来,倒是肚腩越来越大,越来越下坠,已经接近了油腻的中年人。

阿风唯一聊以自慰的是,他是个勇于反省的人。他知道自己的弱点。他对自己的弱点痛心疾首,也渴望改变这个弱点。说改就改,先去附近的凤凰山走一趟,迈出自己踏向山野的第一步。

阿风下定了最大的决心。就是这个星期天,哪怕天气不好,雷雨冰雹,他也要用自己的双脚,走遍凤凰山的每条小径。一天走不完,就走两天。

阿风揉了一下被机器震得发蒙的脑门,掏出口袋里的手机看了看时间,晚上七点半了,离下班还有半小时。下班后他决定去镇上的沃尔玛,买点水、面包和饼干,以免明天在凤凰山的深处饿肚子。

手机响了起来。是女友春红打来的电话。春红说下班之后,让阿风在工业区门口等她。她想去理发店做个头发,让阿风陪她去。

阿风说,“做头发要几个小时。等做好头发,估计也要十二点了。明天再去做吧。”

春红说,“不行。明天咱们要去人民公园玩。今天晚上就要把头发做好。”

阿风想了一下,感觉自己必须要和春红说清楚。自己明天一定要去凤凰山一趟,无论什么事也不能耽搁爬山的事。至于人民公园什么的,只能等下个星期天了。

阿风和春红是三个月前刚谈的朋友。虽然还没有同居,但也发生了几次亲密关系。春红在附近的一家电子厂做品检。她是个老工人,十几岁就外出打工的乡村少女,沿海辗转十几年,有过几段感情,但都没有结果。说句实在话,她其实对爱情早已不抱希望,只想找到一个互相看顺眼互相谈得来的异性,扯个证,过日子,生孩子。刚认识阿风几个月,她感觉对阿风已知根知底。她认为阿风就是个喜欢幻想却又不敢行动的空想家。用粗俗的话说,就是有贼心没贼胆。这样的男人,虽然大多一生平庸,却正是能过一辈子的好伴侣。别看她表面上对阿风诸多嫌弃,其实早已下定决心,要趁着今年国庆节回家,和阿风一起扯结婚证了。

春红高中毕业,和阿风学历相仿。第一次到阿风的住处,她看到阿风床头竟然放着几十本书,十分惊讶地说,“你还喜欢看书啊?”

现在的年轻人,看书的真的太少了,几乎比熊猫还要稀奇。就像春红一样,自从离开学校,除了前几年还买本《知音》杂志什么的翻看,后来就变得像文盲,任何书籍都不看。若是前几年,她看见对方床头有书,肯定认为是个书呆子,说不定当即就会分手。不过她年龄已不小,也懂了些世事沧桑,对看书的人重新拾起了些许敬意。阿风在她心中的形象,一下子由一个只会修理机器整天油手油脚的机修工,变成了懂浪漫知情趣的小小才子了。

阿风对春红的感觉,估计和春红对他的感觉差不多。春红并不是他心目中的完美爱人。虽然春红长得还可以,俩大眼,双眼皮,个子一米六几。皮肤也算干净,脸上雖有少少几颗蝇子屎,稍稍一抹粉,就看不见了。但春红人有点笨,不够灵活,死心眼,只知道在厂里挣钱,连做生意的想法都没有。这种人,正是全天下绝大多数平常妇女的特征。对阿风这样带点浪漫色彩的人来说,他的性幻想对象,从来都不是春红这类女人。不过呢,他虽然有点天真,倒也认得清现实。他深知自己如今已不是十几岁的小青年,再这么拖下去,一转眼胡子都白了。到时孑然一身,何等凄凉!春红虽不是理想的爱人,却能做一个合格的老婆。这就够了。

就因为对春红有了长相厮守的念头,春红的一切要求,阿风基本上都会满足。除了太过分的。比如上个星期,春红想让阿风给她买一个一万多的赤玉坠,阿风当即就拒绝了。他说,“我不是不想花钱。但这种玉石之类的东西,虚头太大,说白了就是块炒起来的石头。你要真想买首饰,我给你买条金项链如何?随你挑。比狗链子粗的也可以。”

春红本来很不高兴,结果被阿风逗笑了,用手拧着他的耳朵说,“你才戴狗链子呢。”

想到等下又要对春红好言相劝,让她同意自己明天的游山计划,阿风心里就烦燥。他感觉还是一个人做光棍儿舒服,想去哪里去哪里,完全自己作主。但他又害怕一个人过日子,一个人的日子过久了实在荒凉,像个无人注目的雕像。

阿风有点自嘲地想到,人这东西,就是这回事。不能太拘束,也不能太自由。就像飞到天上的风筝,没有一根牵扯的线,只会从高处一头栽向大地。

下班了。阿风走出了工厂。春红和另一个矮胖女生就站在工业区门口的一株榕树下。看见阿风走近了,连忙招手,并大声地喊道,“我在这里,在这里。”

阿风走过去,“我一出来,就看见你们了。”

矮胖女生叫李蓉,是个开朗性格,见面自来熟。阿风以前只见过她一次,并且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她却好像和阿风很熟似的,当即开起了玩笑,“我就说让春红不要着急,她还怕你看不见她。你看阿风的眼睛,隔着树都盯到你身上了。”

春红直接挽住了阿风的手,大声说道,“走吧。陪我们两个去做头发。”

阿风本以为只有春红一个人,没想到有个李蓉在,他倒弄不准要不要和春红说实话了。他想了想,决定还是先陪春红去做头发。做完头发了,春红心情一好,说不定就不让他明天去人民公园了。

以前阿风不知道女人最可怕的事是什么。现在他知道了,是做头发。男人剃个头,顶多十几分钟,加染发什么的,一个小时也顶天了。女人做个头发,没几个小时想也别想。陪春红和李蓉到了一家发艺室,看着她们两个坐在椅子上,像老和尚一样的沉着冷静,阿风就佩服女人对美的执着程度。他在心里腹诽道,“春红还好看一点。像这个李蓉,做的头发再好,也不过是个好看点的皮球罢了。”

因为实在等得太着急,又想着明天去爬山,见春红只顾低头看手机,他当即告假,“我去超市买点东西。”

“买什么?”

“水啦饼干面包什么的。明天出去玩总不能饿肚子吧。”

“公园附近饭店多得是。买它干嘛?”

“还是去买点好。万一找不到吃的呢?”

阿风说完了,也不等春红再说话,当即逃一般地出了发艺室。李蓉极度夸张的语气在身后响起,“春红啊,你真是太有福了。找了个这么好的男票。不如你让给我吧?”

阿风心说,“你要是我女朋友,老子先饿瘦你五十斤。”

做好头发,已经快晚上十二点钟了。春红和李蓉也都渴了,从阿风提的袋子里,一个人抽了一瓶矿泉水。今晚春红不去阿风的出租屋住,她要和李蓉一起回宿舍,阿风只能再把她们送回工业区。快走到宿舍时,阿风终于顾不得李蓉在旁边,对春红说了实话。

“春红,我明天想去凤凰山一天。我不想去人民公园了。下个星期再陪你去如何?”

春红的笑脸一下子不见了。隔着夜色,都能看见春红的脸有多黑。她重重地哼了一声,“是不是嫌我烦了?你不陪我,我就找别人陪我去。”

阿风说自己早有规划,想去凤凰山的念头藏在心里几年了。这个星期天,想去游山的念头特别强烈,根本控制不住。春红的蛮横让阿风颇感气恼。

“我只能说,这个星期,我一定要去凤凰山。哪怕明天雷雨大风下冰雹,我也要去凤凰山一趟。”

阿风的语气渐渐变重。春红听得出来,阿风明显处于狂怒边缘了,“你去不去人民公园,我管不着。我去凤凰山,也不需要你的同意。”

春红被阿风这句话一激,胸脯气得鼓鼓的。旁边观战的李蓉连忙上来劝架,“唉呀,你们两个不要吵了。春红,你看阿风陪你做头发,帮你出钱,多好的男人啊,你就让一步嘛。阿风,你也是的。想去凤凰山就去嘛,至于对春红说出这么重的话嘛。唉呀呀,你们两个啊,实在是,让人不知道怎么说啦。”

春红的眼睛里挂了两汪泪水。她把手里喝了一半的矿泉水甩出老远,哽咽地说,“早就知道你买吃的是另有打算。真想陪我去人民公园,哪里需要买这么多垃圾食品。我就一直等你给我说实话呢。你如果早点说,我肯定同意。谁让你胆子憷憷的,现在才给我说。我偏不让你一个人去凤凰山。说不定你还有个相好的,你们约好了在凤凰山会面呢。哼,我早就看透了你的花心思。”

阿风见春红语气松动,明显是想找个台阶下,连忙叫起了通天屈,“除了你,我哪还认识别的女人啊。对了,还认识李蓉。”

李蓉张大了嘴巴,用一贯夸张的语气说道,“啊哟,莫非风哥要在凤凰山等我?那我明天肯定去。不光我去,我还要带着春红去。春红,你去不去?你不去可就要吃亏了。”

春紅擦了一把眼睛,看着阿风说道,“明天我也要和你一起去凤凰山。你带不带我去?”

阿风有点为难地说,“春红,我明天爬山,可不走游客常走的山路啊。说不定专走没路的地方,要从荆棘杂草中硬撞过去。恐怕你走不了吧?”

春红笑了,“我是山里长大的姑娘,论爬山,绝对比你这个平原长大的人强。就一句话,你带不带我去?”

阿风说,“去也可以。走累了可别哭。”

“就怕哭的是你。你总是把自己想得太过厉害,等进了山你就知道了。”春红说完这句话,和李蓉一起进了宿舍。阿风站在灯光下愣了一会儿,才提着沉重的吃食回住处。

星期天的凤凰山,游客很多。在厂房里憋了一个星期的年轻人,逢假日总要出来撒野。这样的日子里,超市网吧溜冰场,都是人满为患。来山上游玩的多是情侣,男女搭伴,在山路上挤挤挨挨。阿风和春红混在这样的人群里,向山上走了一段路,就脱离了大队伍,沿着一条流进松林的溪流走去。这溪流一米来宽,水浅可见白亮的石头底子。春红说,在她老家,这样的溪流里,总会有鱼游来游去。说得阿风也来了兴趣,挽着春红的手,低头在溪水中找鱼。走了一百多米,一条鱼影子也没看见,倒是遇见了三对情侣。一对脱了鞋子,赤着脚在水里蹚来蹚去。一对坐在半斜的松树上,互相搂着腰,有说有笑。还有一对更过分,直接站到溪边的深草里,正在亲吻,手还互相摸来摸去。看那样子,说不定两人还会有进一步行动。阿风看不惯这种不顾场合乱亲热的小青年,特意高声说道,“唉呀!这样的地方,若是录个像,发到网上说不定会有很多人看呢。”那对亲热的情侣才松开手,假装给对方整理衣服。

春红掐了下阿风的肩膀,笑骂道,“你这种人,专打扰别人的好事。”

阿风打量了一下春红的胸脯,佯装伸手去抓,被春红一把打开。阿风说,“要不然,咱们也在这山中做点坏事。”

“呸!本姑娘可是大好人,绝对不干坏事。再说这里风景这么好,你那脑袋,能不能多点审美细胞啊。”

时值晚秋,若是在阿风的家乡,早已黄叶遍地,树木萧瑟。但在这靠近海洋的南方地区,树木终年绿着。还有很多不顾季节的野花儿,在溪流边,树根脚,以及裂开的石缝里,争相亮出了自己的颜色。山顶的天空,虽然和工业区上空一样,灰暗多云,但山中的空气,确实比车间里好闻多了。草木味,石头味,混合了花香和潮湿的水汽,吸进腹中,让人颇有心旷神怡之感。

阿风越走越高兴,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底下,忽然搂住春红的腰,照春红嘴上亲了一下。“春红,你知道吗?我真想永远活在山中,喂马劈柴,种菜浇花。这样的环境,才是人要的。这样悠闲的生活,才是人该过的生活。”

春红见阿风说得认真,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当即给阿风泼了一盆冷水,“唉,爱幻想的家伙,还是清醒一下吧。你以为在山中过活真的比城里好啊,真要有你说得这么好,我也不至于离开故乡来这里打工了。”

“那是你们不懂山野的好处。”阿风兀自沉醉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

春红冷笑道,“那你说说,在山野生活都有哪些好处?”

“第一,喝干净的水。第二,吃干净的粮食和蔬菜。第三,呼吸干净的空气。第四,自由。第五,第六,总之好处说不完。”

“爱做梦的家伙,让本姑娘告诉你吧。第一,山里的水不一定干净。就像这条溪流,飞禽走兽都会来这里喝水,说不定还会在里面拉屎撒尿。我们老家山区的溪水里,就常有马粪牛粪。第二,想吃干净的粮食和蔬菜,你要自己种。你知道在山上开荒种地,有多累有多苦吗?第三……”

“好了,我知道你比我懂山野。但你能不能让我保留点幻想?”春红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个小锥子,把阿风用话语编织的气泡刺破。阿风不由得有点生气了。

“你都小四十的人了,不是小孩子了。也该接受现实了。”春红也有点生气。

一路说一路走,不自觉的就离了溪流,沿着一排叶子半红的树林走去。七拐八拐了几个弯,眼前出现一片完全无路的草木荆棘。一些带刺的叶子挂在春红头发上,把昨晚刚烫好的头发都搞乱了。还有一些大得吓人的蚊子,时不时冲过来,叮一口是一口。春红皮肤敏感,经不起蚊子咬,很快手上脸上都是包,阿风的脸上其实也好不了多少。两个人走得累了,扶着一棵开满红花的小树,呼呼喘气。

“你背包里有没有花露水啊?这些破蚊子,咬人痒死了。”春红说,一边搔着手臂。

阿风不好意思地摇摇头。他昨晚去超市,只顾买吃的喝的,根本没想到买驱蚊虫的药物。再说了,他没有深入过山林,根本想不到山中除了好风好水好景致,还有这么多吃人的蚊子。

看到春红标致的脸上,一个一个的大包鼓起,阿风心里本来充满歉意,但春红略带鄙视的眼神又让阿风无名火起。他硬邦邦地扔出一句话,直接把春红砸跑了,“我本来只想一个人爬山,享受独行山野的乐趣。我可没让你来,你自己非要跟来的。”

“好。是我自找的,我走。你就一个人好好地享受这蚊子和野蜂子吧。你享受一辈子吧。”

春红转身就走。她受够了阿风的神经病,决定沿着原路返回,回到人多的山路上,坐上公交车,回工厂,和阿风彻底拜拜。走出二三十米远,她听见身后有脚步追上来,挂着眼泪的脸上不由地冒出一丝笑意。看来阿风还是离不开她,向她服软了。没想到阿风追上来,只是为了递给她一瓶水,还有两个面包。

“走很远了,估计你也渴了。还是拿着水回去,渴了也能喝几口。”

春红直接把水和面包扔进了草丛里,“本姑娘渴死也不喝你的水,我宁愿去喝马尿。”

春红走了。

展目四望,四处再看不见一个人影。这下称心了。整片无人经行的草木,等着阿风去开辟道路。他在草木中小心翼翼地行走。很多看着绿莹莹的草木,上面却生着扎人的毒刺。阿风的手上被扎了一下,迅速肿了个包。阿风怀疑自己中了毒。他拧开一瓶矿泉水,一口气喝了大半,又把剩下的小半瓶水浇到手上,才好受一些。他折了一根稍硬的树枝,用来拨开堵路的草木。他感觉自己快要走出这片草木地了,抬头一看,发现自己才走了三四间房子远。

阿风也不知道刚才自己为什么突然发火。现在想想所说的话,确实有点重了。他平常就算再生气,也不会对春红说这么重的话。看来是山野给他的款待,远远没达到他的预期,让他内心的失望郁积成干燥的柴堆。而春红的眼神正好成了点燃的火柴。阿风有点后悔了。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出這片草丛,就是走出了这片草丛也没有任何意义,他的信心完全被眼前的困境摧毁。经过山林中两个小时的折腾,仅仅两个小时的折腾,他就彻底放弃了在内心深处积淀十年的上溯黄河的伟大梦想。他现在只想沿着原路返回,追上春红,抱住她。

秋日的阳光下,草木绿意沉沉。鸟鸣声从四面传来,围成一个透明的孤独的空间。阿风立在其中,特别大,也特别小,大得像个遗世独立的巨人,小得像粒连手脚都没长全的尘埃。他抱住自己的肩膀,风从身上吹过,透皮透骨的凉。这样的地方,不适合人生活,只适合飞禽走兽,只适合草木石头。无论是冷暖可调的空调房,还是机声隆隆的车间,都比这里好。在这样的地方,阿风绝对活不下去。他是个勇于反省的人。这一次,阿风终于向自己承认,他就是个普通人,在他身上,缺少完成上溯黄河的一切特质。他连一片草木都穿不过去,他连一座小山都征服不了,甚至几只蚊虫就让他顾此失彼,手忙脚乱,狂躁不堪。

想到春红往日里的种种温柔,阿风更感到自己此次山行的荒谬。如果他听春红的话,去人民公园,说不定现在两人正坐在公园外的饭店里,吃着香喷喷的菜,热腾腾的饭。而现在呢,他像个傻子似的被困在无人行走的草木中,浑身被蚊子叮了个遍,简直面目全非。春红肯定已经走到了人来人往的山道上,正准备赶车回家。这样的小山包,对来自大山的春红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险阻。不过,阿风心里又有了一个想法,他感觉春红还没有走出山林。他感觉春红此刻正坐在溪流边那棵开满红花的树下,把头埋在膝盖里,因为等不到他回转而低声哽咽呢。

想到这里,阿风当即转向,走出草丛,向春红消失的地方追了过去。

春红走路的速度不快,本以为一会儿就能追上,结果阿风跑得腿都软了,既没追上春红,也没找到那条溪流。他停下脚步,侧耳聆听,除了风声和鸟声,根本听不见水流的声音。阿风知道,自己迷路了。

终于找到了那棵开满红花的树,树下却没有春红。阿风再也顾不得面子了,他扯开嗓子大喊起来,“春红,春红。”

他粗哑的嗓子倒是惊起一地飞鸟,连变黄的树叶都飘落了几片,有一片落在他的头顶。他伸手一拨拉,把树叶弄掉,又用脚狠狠地踩了几下。

他抬头望望太阳,已经是半下午了。他继续寻找春红,他害怕春红也迷路了。凤凰山虽然不大,但小山一座挨一座,连绵也有近百里。春红是个女孩子,万一在山中迷了路,遇见什么坏人,或者老虎野猪什么的……越想越害怕。他莫名地感覺到春红还没有走出山林。

阿风的感觉很准,春红确实成了凤凰山中乱撞的无头苍蝇。虽然是山里长大的姑娘,家乡的山比凤凰山要大十几倍,但毕竟不是走熟的家乡山径,一个地方的山,有一个地方的古怪和神秘。哪怕春红再蔑视这些矮山矮岭,她还是不争气地迷路了。

她在林子里转了半天,找了十几条依稀有人走过却又被草木长满的山路,依然没找到来时的那条溪流。倒是遇见了几汪小水坑,水里生满青苔,还有水蜘蛛、青蛙什么的,几粒鸟屎沉在底下,直接让春红没了喝水的胃口,她感觉自己还可以再撑一下。但她小看了饥渴的威力,很快她就迈不动步子了,舌头底下像藏着一团火,烤得嘴巴几欲裂开。这时候,她再想喝几口脏水也找不到了。

想到被自己扔进草丛的矿泉水和面包,她就有点后悔。想到那瓶矿泉水,她就想到阿风的可恶,不由得低声咒骂。越骂人,嘴干得越厉害,越骂,越觉得委屈。后来满脸泪水,连骂阿风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一边走路,一边在心里暗暗诅咒,诅咒阿风遇见大野猪,遇见大老虎。

走过一丛杂草时,一根灰绳子盘成一团,挡在了春红脚前,这是一条蛇。春红的出现明显惊扰了它,它嘶嘶叫着,冲春红吐出长长的信子。

春红吓得脚都软了。她用手抓住身边的一根粗壮的杂草,尽力不让自己摔倒。依她有限的认知,她感觉这是条毒蛇。如果被这蛇咬上一口,绝对会中毒。到时候自己只能躺在这草木之中,慢慢死去。在死前,还要体验干渴和焦灼。春红越想越怕,她感觉自己都要晕倒了。

阿风从远方跑来时,春红以为出现了幻觉。不过她还是哑着嗓子大声提醒,“小心!这里有条蛇。”

阿风终于找见了春红,哪里还顾得其他。他手里拿着一根树条子,跑到近前时,一树条子就把蛇抽得扭曲,嗖一下钻进了草丛,不见了。

春红腿一软,眼看要往地上倒,被阿风一把搀住。春红再也憋不住,趴在阿风肩上大哭起来。

“你还回来找我干什么?你不是要隐居到山里吗?你不是要一个人过日子吗?你不是嫌我烦吗?”

一边用拳头捶打阿风的后背。阿风只是讨饶。见春红嘴角干裂,当即从背包里掏出一瓶矿泉水,送到春红嘴边。

春红喝了点水,心情总算平静下来。阿风又把一个面包递给她。这回她不吃了,把头转过去,望着早就看烦的青草。阿风叹息了一声,也在春红旁边坐下,非常认真地说,“春红,这一次我是真错了。你说得对,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不应该再像小孩子一样胡思乱想。今天就不应该来山里,我应该听你的话,去人民公园。我根本不是做探险家的料。我只能在城市的大街上活下去。渴望山野了,就站到公园里的猴山前面,看看那座几丈高的假山。不过,今天这趟也没白来。因为我总算看清了自己,也看清了我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你知道就好。”

春红说了一句,但头还是没有转过来。

“和你分开之后,我走了一个多小时,也没穿过那片杂草丛。也是在那时,我才看清自己多么无能。也是在那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生命多么孤单。我需要一个女人,一个能做老婆的女人,来陪伴我过完注定平庸的人生。而你,春红,就是最适合做我老婆的女人。我一直在找你。我担心你也迷路了,我担心你碰见野猪和老虎。虽然都说这山中没有野兽,但谁又说得准呢。野兽不想让人看到,人是看不到的。我一直找啊找啊,幸亏老天有眼,还真的在天黑之前让我找到你了。春红,你也别再怄气了。今天千错万错都是我阿风的错。实在不行,你再揍我一顿也行。”

春红转过脸来,借着西斜的太阳,看见阿风的脸上是青一道子红一道子,汗渍,血渍,交织在一处,简直就像个戏台上唱花脸的。阿风左边的裤腿挂开了一尺多长的口子,腿上也血淋淋的。看来阿风没说谎,他真的一直在找自己。春红心软了。

她用手给阿风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同样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刚和你分开时,其实蛮恨你的。恨不得你走到一处悬崖,然后从上面掉下去。我走了几个小时,心里一直没停止骂你。后来又饥又渴,才又想到你平时的体贴。那次我们去海边玩,我的脚被小孩子埋到沙子里的钉子扎破,你背着我一口气走了四里多路。那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个好男人。虽然,有点枯,有点木。但和你这样的人过一辈子才会安心踏实。刚才被这条毒蛇堵在路上,我还以为自己肯定要死在这儿了。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希望你快点走出山林,别和我一样被毒蛇堵在山里。”

“春红,我是个平庸的人。我要感谢你愿意跟我过往后更加平庸的日子。现在我明白人为何要找一个心爱的人了,因为平庸的日子一个人实在对付不来。”

“你总算看透了。”

“是的。我看透了。我现在有一百分的勇气可以面对厂子里的机器声。我的那些怪叫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那倒不必要,该怪叫还得叫。虽然要过那样的日子,但不是说彻底的像死一样的沉默。”

“春红,我现在才发觉你是个诗人啊!”

春红打了他一下,笑。

“反正我是看透了,哪儿都一样。过不了那样的生活,那就回头呗。有什么大不了。”

“你算是说到了重点,我们这趟还真没白来。”

阿风见春红彻底不再生气,终于把悬在嗓子眼的心给放下了。刚才那条蛇竟然是毒蛇。阿风用害怕的口气说,“幸亏我没听清你说的话,听清了估计不敢过来。我最怕毒蛇。”

“才不会呢。就是一条响尾蛇也吓不住你。我看你跑过来的时候,一脸惶急。当时我就知道,你还是放不下我。”

两个人就着矿泉水吃了几口面包。太阳快要落山了,暮色正在草木深处发芽,再等一会儿,就会刷的一下子长满整座山林。借着白昼最后的光线,两个人互相打量对方,狼狈不堪的样子,根本不像趁着节假日出来游山玩水的情侣。阿风像个穿破衣烂衫的流浪汉,春红的头发乱糟糟的,仿佛走了万里的路,不,是走了一辈子最苦的路,脸上尽是跋山涉水的疲劳。两个人都狂笑起来。春红笑得肚子都疼了,阿风笑出了一脸泪水。

“还好还好。虽然惨了点,但咱们两个至少都平安无事。你也没被毒蛇咬着,我也没掉进悬崖。”阿风搂着春红的细腰,十分严肃地说道,“这个国庆节,咱们回家结婚吧。”春红说,“好。”

暮色降临在山间了。阿风挽着春红的手,一边走,一边给她鼓劲儿。前面的路看不清了,像是根本无路可走,只听到石子在脚下翻滚,仿佛他是走在一片惊天骇浪上。不过这已经不会使他害怕,因为他不是朝着自己无法承受的惊天骇浪往前,而是往后退,他最得意的就是长了一双看得清自己的眼睛。

春红也不说话,只是紧抓住阿风的手。阿风的手热乎乎的,像个温暖的手套。天色完全黑下来了。

天黑下来的同时,几百米外,也有一串灯光同时亮起。很明显,那里就是上山的路,路灯开始值夜班了。两个人对视一眼,脸上满是喜气,也不说话,只是紧紧牵着手,沿着草木间的狭小空隙,向着来时的路慢慢走去。溪水流淌的声音变得响亮起来,潮气也越发沉重,很快濡湿了两个人的衣服。

(十八须,原名李付齐,出生中原,现居四川西昌市。写诗,也写散文和小说。作品发表于《钟山》《诗刊》《天涯》《青年文学》《散文》《黄河文学》《西部》《散文选刊》等。)

编辑:耿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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