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关于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思考

2019-11-22 10:20徐行
山东青年 2019年9期
关键词:新常态政府

徐行

摘 要: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发展面临的主要课题。作为宏观调控的掌舵手,中国政府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必须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

关键词:新常态;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走过四十年的历程,国际社会经常用“中国速度”来形容我国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2008年经济危机爆发后,世界经济陷入低迷,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加之中国自身发展阶段的转变,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2014年,在考察河南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对我国现行经济发展态势做了说明,将其总结为“经济发展新常态”。“新常态”是对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一种整体特征性概括,要适应“新常态”,带领中国经济走好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就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其中起着关键性作用的就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一、新常态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新要求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首次提出市场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之后虽历经几次调整,但对于市场“基础性”配置资源的定位始终没有改变。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中国经济微观市场层面政府参与度过高的弊端逐渐显现,资源配置效率偏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正式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提出了新要求。

(一) 退出微观市场

由于中国经济选择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东亚发展模式,多年来政府习惯性大包大揽,在微观经济领域依然发挥着资源配置的作用。这种政府与市场边界的模糊,导致资源配置低效、寻租空间巨大。要激发市场活力,必须清晰界定市场边界,减少政府过多干预微观经济领域。一方面,简政放权,改革审批制度。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科学合理减少、合并审批层级,下放审批权力,切实合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活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机构整合,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又增加办事人员,一直以来是政府体制改革无法有效落地的病根。想要切实做到机构整合,重要的是要转变观念,积极探索科学合理审批制度,同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真正做到“法无授权即不可为”。

(二) 健全宏观调控

虽然充分的市场竞争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证实,单纯依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会导致周期性的经济运行危机,因此在发挥好市场作用的同时,政府的宏观调控必不可少。中央一再强调,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总基调是“稳中求进”,要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必须注重宏观调控。进入新常态后,我国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这样大的宏观发展形势的转变,必然要求政府在相关政策引导,相关资金支持等方面做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升级。

(三) 强化市场监管

市场的竞争从来都是无序的,放任市场绝对自由发展而导致监管职能的真空,将造成严重的社会和经济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于市场的监管还存在着注重准入审批,轻视过程监管的问题。一方面是准入审批手续复杂,门槛较高,操作死板,给权利寻租提供了温床,推高了行政成本,降低了市场活力。另一方面是企业进入市场后,动态法制监管缺位,造成食品、卫生、医疗等公共领域缺乏保障。

二、 新常态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困境

经济新常态下要求政府转变职能面临着诸多困境,究其根本是全能型政府带来的职能错位、利益固化、缺乏激励。

(一) 职能错位现象频繁

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错位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越位现象突出。从中国政权体系来看,职能越位发生的形式十分多样,包括上下级政府之间、上下级政府部门之间、平级部门之间等,相互侵占、争夺权力。就经济领域而言,职能越位多体现在政府过多干预市场运行,直接参与投资管控经营企业,一定程度上导致市场资源的错配、市场规则的无序。如钢铁、煤炭、有机玻璃等产业,经由地方政府的盲目支持、直接干预,造成的产能过剩。又如許多政府为地方经济增速、税收增收、就业充分,过多的设置贸易保护,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营商环境不健康,落后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无法新陈代谢。二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缺位现象明显。相较于职能越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缺位产生的影响更为巨大,导致的结果更加影响民生。缺位现象主要表现在对市场运行主体监管不力或监管缺失。如“三鹿奶粉”等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多由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不健全所导致。

(二) 职能转变阻力顽固

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需要“取消、整合、下放、加强”四种方式并举。职能的转变冲击惯性思维、牵动各方利益,必将遭受巨大的阻力。一是全能型政府思维根深蒂固。四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历了由计划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撰转型的阵痛。直到今天,改革进入深水区,但是许多政府工作人员的观念依然停留在改革初期,对于政府功能的定位停留在“保姆式”政府。观念的难以转变直接导致各项改革措施实施大打折扣。二是利益格局固化难以突破。经过四十年经济飞速发展,既得利益群体已掌握较多资源,要“取消、整合、下放、加强”管理职能势必会涉及权力的重新分配,甚至部分权力的下放。这种改革必将打破原有的权力格局,遭受各方阻力。

(三) 职能转变激励不足

改革需要动力,目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缺乏鼓励机制,现行考核机制缺乏职能转变导向作用。公务员考核对公务员自身发展至关重要,长久以来,我国政绩考核偏重GDP增长和税收增长,这就不可避免的激励官员重视发展速度而轻视发展质量。职能转变过程势必会经历阵痛,影响经济增长速度,这种政绩考核方式,很难激励官员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职能转变上来。

三、 新常态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路径探究

(一) 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

改革开发初期,我国实行的是“双轨制”市场经济模式,即一部分缺乏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依然享受补贴与保护,部分市场开放竞争。这对于刚刚走出计划经济模式的中国经济平稳增长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由于不充分的竞争造成权力的寻租,进而导致市场价格信号扭曲,一些国有企业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取消双轨制,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领域的介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是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必然路径。

(二) 优化行政运行机制

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核心是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其实现依赖于不断优化行政运行机制。一是要厘清政府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新常态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着重于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的监督管理。不适宜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权力都应当依法依规取消。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晰的权力都应当依法明确。二是要完善政府责任清单,确保权责分明。拥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权责对等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保障,政府各部门在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落实责任清单,实现有效监督。同时,厘清责任清单有助于行政职责的细化,避免部门间出现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

(三) 转变政府考核机制

考核机制是所有公务人员工作努力的方向,对政府职能具有重要导向作用。新常态要求中国经济必须从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粗狂式发展,转变成注重质量、注重创新的集约式發展。这就要求考核机制必须彻底摒弃之前“唯GDP论英雄”的政绩观,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经济发展环境以及经济结构优化的考评比重。另外,考评机制应更多关注民生、环境、公民获得感等软性指标,吸纳公民、社会组织成为评价主体,切实督促政府转变职能,公务人员转变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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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重庆市巴南区委党校,重庆 4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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