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乱象之学理分析

2019-11-24 18:29高贯发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拳种传统武术乱象

高贯发 武 冬

(1.山西师范大学,山西 临汾 041000;2.北京华育大学,北京 100084)

在社会学领域内,武林乱象通常表现在社会越轨层面上。武术文化研究者王柏利博士从越轨理论的视角研究认为:中国武术传播中依附神话、杜撰故事、自我吹嘘等属于违俗类;相互诋毁、自立门户、狂妄自大等属于违德类;拉帮结派、宣扬正宗、追逐掌门人等属于违规类;好勇斗狠、打架斗殴、目无法纪、杀人放火等属于违法类[1]。当然,这种分类并没有绝对性的划分,只是依据武术在社会上危害程度而进行的一种归类。近年来,武林乱象频繁发生,主要表现为武术自创门派、约架、自封掌门、假大师、山寨版国际武术赛事层出不穷等现象。尤其“闫芳事件”、“徐雷之战”更是占据各大媒体之头条,对武术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引起武术界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如何客观看待武林乱象,为什么会产生武林乱象,如何规范武术乱象?是当前迫切解决的问题。基于社会学、文化学视角对武林乱象中的“自创门派、约架、赛事”典型案例进行探究,究其原因,对症规范,持续推进武术健康有序发展。

1 武林乱象的归属问题辨析

在社会转型与文化转型的过程中,由于生活世界的变迁和新文化要素的出现,引发了激烈的文化对立和冲突,造成一度在人们精神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模式不能再有效地规范个体行为和社会运行,人们开始从思想上怀疑、批判或在行动上背离,进而造成整个文化秩序的混乱,这就是“文化失范”[2]。置身于历史文化发展中的武术,遵循着文化发展、繁荣、分裂、融合的演变事象。武术文化历经社会转型与文化转型过程的洗礼,其内容与外象发生着变化。武术文化的变迁,深受社会、政治、经济与人的价值观影响,武术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常有规范与失范两种现象。所谓武术文化失范就是武术在发展过程中,与外界文化发生了碰撞,导致人们在思想与行动上开始背离武术发展的规律,进而造成武术文化秩序的混乱。武林乱象是武术文化失范现象表现中的一部分,隶属武术文化失范范畴。

诸多的武术文化失范现象脱离不开社会环境。从社会学视角审视武术文化失范,更能透视武林乱象产生的动因。武林乱象产生归根结底是由于武术人价值观念导致的,因此,习武群体是武林乱象产生的主体。习武群体置身于社会之中,又遵守着社会习俗、社会伦理、社会道德的规定。这样,社会、人(习武群体)、武术文化失范(武术乱象)三因素产生关系,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2 武林乱象典型案例之解析

2.1 造拳乱象之注释

新时期,武术发展呈现出繁荣的景象,但也出现不乐观的一面。创拳立户、自立门派,自封大师、名师、泰斗各种等称谓频频皆是,深深影响着武术健康有序发展。笔者深入山西谋拳门进行深度访谈,并就此所创的谋拳门进行深度调研。该拳是以陈氏太极拳风格为主,融合了当地的洪洞通背拳动作而创编的一个拳术套路。此拳的诞生,是另立门户,自创拳派,收徒传授。该拳门起步阶段为一个拳术套路,时隔一年后在山西鞭杆演练风格基础上创编了短棍,主要借助互联网(微信)传播媒介的平台进行传播。该拳门虽是一个别事象,却能折射出现阶段创拳立派的共性特点。

造拳创拳是武术概念对象失范所诱发。造拳离不开造拳者的创拳目的,是造拳者对武术的全面认知的误解。不可否认,武术概念的争议一直存在,是困扰武术健康发展的一大因素。对象失范是难以规范、统一武术概念的根结。2009年,经过官方认定的最新武术定义为,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的传统体育[3]。根据这个定义,究竟套路、格斗、功法是武术,还是它们的综合体“运动形式”是武术?或者究竟是支撑这些运动形式存在的“拳种”是武术?还是运动形式形成的套路运动、功法运动、格斗运动是武术?以此类比,在概念外延模糊的情况下,任何武术定义的认知之源—对象,只能是不同人的不同猜测[4]。武术概念对象的失范与错位,使不同标准划分的不同称谓的武术名称不能相应地对应武术现象。就如现今的青少年习练的武术,可以说是竞技武术,可以说是学校武术,抑或是现代武术。武术概念对象的失范,为正确认识武术带来困惑,浑浊状态下的武术,为创拳造拳提供了时机。这种“创拳立户”与武术概念对象的失范存有姻联关系。武术概念对象的失范,造成了人们对武术现象认识的模糊,对武术产生了误读,使造拳者失去对武术这一传统文化的敬畏感。

创拳立户是对拳种的一种误读。拳种的形成标志着武术发展的真正成熟[5]。拳种的形成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历代习武人的智慧结晶。明清时期,众多拳种的问世,是武术原生态的现实观照,是武术外在的一个重要载体。那么什么条件才能达到拳种的标准呢?拳种的形成需要具备源流有序的传承体系、明晰的拳术理论、技术风格的迥异、完善的技术体系等四个条件,且缺一不可。要想创拳立户必须要有历史的发展、师徒传帮带的延系、文化哲理的理论、各种拳术器械套路的形成以及独有的演练风格。杨建营指出,中华武术的拳种之所以在明代形成,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是元代的严厉禁武,其二是宋明理学家完成了中国文化的“下移”。最初真正意义上的拳种流派都有某一技术核心,都是围绕这一技术核心向外拓展而形成的具有不同外在表现风格的技术体系。中华武术发展到20世纪乃至21世纪,很多人为标新立异,稍微有所不同,就自称一派,实际上这些派别并没有发现新的技术核心,严格讲不能算作新的拳种流派[6]。拳种流派的诞生是由于当时朝代为打压百姓、防止对抗朝廷而出台的禁武措施,导致习武只能秘密进行,进而为拳种套路多样性奠定基础;宋明理学的“下移”,使中国传统文化开始走向、深入民间,为拳种注入文化内涵,具有了生命力。

文化心态失衡是创拳者价值观的误导。文化心态是指某一民族及其成员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自己文化传统的感知、认同以及由此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情感倾向[7]。文化心态实质是一种心理倾向,是一种对文化认可的心理取向与心理效应,反映出人民对文化的一种态度,抑或一种敬仰。传统文化的形成是历代人民智慧的集体结晶,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武术是民族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是传统身体文化的诠释者。基于人民对传统文化认同的情感上,从武者对武术文化必会产生一种文化心态效应,对武术会产生认同与共鸣,对武术形成稳定的心理认可与情感厚爱的倾向。因此,从文化心态的视角而言,习武是传统文化体验,是一种体悟、享受的过程。面对外来西方文化的碰撞、交流与融合,传统文化的固有地位将被动摇,传统文化的权威性亦随之瓦解,某种程度上,造成人们文化心态失衡的状态。造拳者对传统武术失去了一种认同、敬仰之心,文化心态失衡是创拳的另一动因。传统武术是人们用来继承、发展与传播的,是让大家来体悟传统武术的“真意”与魅力所在。习武人要认识传统,要敬畏传统武术,要学习、体验与继承传统武术之文化。文化心态失衡,是人们对传统文化认可的一种误读。

2.2 武术约架之争

当今已经是自媒体时代,不经意之间的一场“徐雷”约架,一段闫芳太极推手视频,通过网络等多媒介迅速波及世界。各种对抗比赛,一龙与泰拳对抗,中日散打与空手道对决,各种搏击赛事,特别是一些综合格斗项目叫阵中国传统武术,直接影响到了世人对太极拳乃至传统武术技击性的认同。一时间,传统武术在影视作品、小说传说的“天下无敌”被人们深深打上了问号,甚至撕裂了传统武术的技击价值,人们对传统武术投去了怀疑、迷惑的目光,追问传统武术究竟能不能打?是不是花架子?闫芳的推手被央视新闻评论员白岩松称为“熟人间的游戏”。针对传统武术能否打的问题,最为典型的是“徐雷之战”之因,引发深入思考。

传统武术技击功能在异化为“打假”埋下伏笔。传统武术的技击异化常具神功绝技、出神入化的功能,烙有自吹自擂的特点。这激发坚守传统武术本真的习武之人之愤恨情感,使维护传统武术的人对那些自吹自擂者发出挑战、接受挑战,最终为约架埋下隐患。热议的“徐雷”事件,先不考虑其他因素,徐晓东公开挑战的一个原因即是打假,打假的核心就是打假大师,打假那些自认为自己功能高深的“武术人”,尤其是具备神功绝技,夸大武术能打功能的习武。因此,传统武术技击功能异化,是武术“约架”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

假大师是武术约架的间接导向。在各种网络媒体中自称大师、大侠、掌门人、创始人、武林泰斗等传统武术人,比比皆是,传统武术拳种流派也似乎与日剧增,特别是健身市场看好的太极拳,冠以某某太极的各种流派近几年似乎一夜之间如雨后春笋般地凸显,传统武术的人人、事事,也导致传统武术的声誉渐渐失去信任。武术假大师的出现,使武术作用过于的夸大与玄乎,为武术披上了一层神秘乌纱。武术假大师具有追逐名利、虚荣以及自我意识过度膨胀的特点。有的假大师,打着“另起灶炉”的幌子在懵避世众,这就激起维护拳种利益的传承人发出打假的声音,也为谋求利益的人提供了打假为借口提出挑战的机会(如徐晓东)。武术假大师的出现,对武术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是武术约架的间接导火线。

功利性是媒体需要的直接导向。体育与媒介始终保持着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体育新闻传播的健康有序能够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相反,如果体育新闻传播的形态发生了变异,其传播产生的负面影响则会对体育事业的发展形成阻碍。体育新闻畸变主要表现为两大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体育新闻的虚假化,另一方面则指体育新闻的过度娱乐化[8]。体育与媒介的姻联,常有一层以市场效益为中介的动因,显示出媒体报道体育新闻的多方面性,存有正面与负面性,体育负面性常是媒体关注的热点。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武术,必然是媒介关注的一面。“徐雷之战”的导火线是媒体抓住了人们热熟的传统武术能否打的受众口味,在媒体中徐晓东对传统武术的谩骂显然反映出网络传播中的低俗性,通过夸大的言语暴力,来达到吸引受众的眼球。媒体的介入,更多的是由于利益的存在,此次事件的发酵,媒体是最终的受益者。因此,媒体的商业利益以及功力性的目的,是武术约架的助推器。

2.3 武术赛事“大、乱、低”之解

武术巨大的市场为一些人看重,一时间,冠以“国际”、甚至“世界”名头的各种各样以传统武术为主体的以太极拳居多的比赛。文化节等在香港、澳门、内地甚至海外频频举办,几乎是平均一年之中每个月都有赛事。然而,常常出现“国际”比赛不见“世人”几乎是清一色的“国人”,经常为了“门面”邀请几个在华留学生撑门面,对国际运动员全部免费,比赛的真正目的何在?比赛的含金量在哪里?在2017年结束的第六届厦门国际武术节上,作为裁判笔者目睹了一大批传统武术拥趸,练的传统南拳身型歪斜,面目狰狞,喊叫失声。其中包括为数不少的广大青少年的传统武术练习者,看了深感惋惜。此外,各类“国际”、“国内”的搏击类商业赛事也出现了混乱无序的状态。武术赛事的“大、乱、低”,使传统武术的竞赛价值会失信,这就迫切明晰传统武术赛事“大、乱、低”现象的缘由。

山寨“国际”武术组织的泛滥,是武术赛事“大”的组织者。武术赛事的“大”是指常用“国际、世界”等词冠名,分析近年来的赛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基于传统武术这一主要内容而举办的,明显区分于官方主导的国家武术赛事(竞技武术)。自国务院46号文下发后,赛事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与权力下放,这是武术赛事雨后春笋般出现的原因。从组织武术赛事方来看,国家武术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国荣指出,社会上各类冠以“国际”、“世界”、“全球”、“中华”等名头的“国际”民间武术组织,大都是境外(香港)注册,无门槛、无监管、制假售假、真伪难辨[9]。这些域外组织也被称为“山寨”国际武术组织,境外民间武术是武术赛事“大”的主要发起者,跨境外、跨区域的国际武术赛事组织是一个显著的特点,也是主要的动因。

行业管理的漏洞,是武术赛事“乱”的导火索。所谓武术赛事的“乱”主要指各类搏击商业赛事的混乱无序,特点表现在各种层次的举办方和各种搏击赛事的商业炒作。随着赛事审批制度改革、权力的下放,举办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不再需要体育部门的审批,但如何进行赛事的监管却未予以明确,后续的政策法规不到位,致使各类“国际”“国内”搏击类商业赛事混乱无序[10]。国务院46号文件的下发,各种行业监管文件、措施以及保障并未跟得上,并没有同步进行,迫使搏击商业赛事的运作缺少行业督促、引导与监管。

商业赛事的门槛不高,是武术赛事“低”的驱动器。所谓武术赛事“低”是指赛事品牌并未形成,主要表现在赛事档次不高、参赛人员不固定、观众少、媒体关注少等现象上。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体育赛事兴起的大环境下,武林风、昆仑决、国际武术争霸赛等搏击赛事品牌初步构建,同时国外的“K-1”、“UFC”等知名赛事品牌相继引入中国,武术搏击赛事进入蓬勃发展的阶段。然而在我国武术搏击赛事品牌发展过程中,由于赛事运营不当、经济体制限制等原因,导致赛事更迭频繁,赛事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武术搏击赛事品牌建设[11]。武术搏击赛事的品牌并未形成是因为缺少统一的赛事管理规范,缺少专业运作赛事的人才以及人们对搏击赛事消费观念未形成等原因造成的。此外,武术搏击赛事还有低俗化特点,在商业化利益驱动下,为满足观众的口味,搏击赛场上出现了非正常的现象,如血腥暴力的决斗场面。就如杨建营所言,近十年来,武术文化传播存在的最严重问题是各种商业赛事愈演愈烈的暴力化、低俗化趋向[12]。

3 武林乱象之规范

《现代汉语词典》将“规范”定义为: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规范研究侧重于探讨与伦理、道德、信仰、目标等价值取向有关的问题,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应然”。任何规范都有特定的适用范围,这个特定范围就是某一社会共同体,这就是规范的合理性。规范的正当性指规范充分地体现、维护或促进它所适用的社会共同体的共同利益。基于规范这一词义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是解决一些问题的理论基础。

武术是中华民族经历了风霜雪雨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人类独特的搏击知识。武术的技击技术彰显了人类文明格斗的智慧,其功法套路格斗整体的运动形式表达了中华文化整体思维的魅力,其健身修身防身功能一体传递出东方身心兼修的福音。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对民族文化自信的不足,西方强势文化挤压,似乎真的是“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殊不知当今风行世界的“核心力量训练”、“运动是良药”等前沿现代体育科学理念和方法,与我们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及武术有着源与流的关系。现如今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最好时期,武术文化繁荣自信就在当下,树立武术文化繁荣自信源于自身的独特魅力与感召力,是文化自信的时代召唤。武术文化繁荣自信其实就是在继承的基础上,应用传统理论和现代科学知识,多层次、全方位、探索武术规范化发展的本体、路径与方向。

树立文化繁荣自信,规范普及武术文化认知。规范武术概念,普及拳种知识,敬畏武术文化。武术概念的对象失范,出现众多武术概念的纷纵论谈,这种众多武术概念的论争是否为正确认识武术发挥真正作用?纵观武术概念的历史演进会发现一些特征,武术概念的频繁更迭与界定,常是在高等院校、官方等领域内的延用,并未在社会大众 、民间习武群体中普及开来,这就奠定武术概念在群众领域欠缺普及性与认知度。应规范武术概念,树立稳固的概念意识,不频繁界定概念。武术概念特点应大众化、普及化,应兼顾习武群体的认知特点,基于民间习武群体对武术概念认知诉求,呼唤“上层官界、学界”的引领与决策,形成良好的互动枢纽。拳种的界定由来已久,有高度一致的认可度,官方已认定129个拳种。但在民间群众习练单一拳种时,并未从拳种视角进行深入认识,对拳种、拳系、门派、流派存有浑浊状态。应在大众普及拳种知识,深入民心,指导于民。在习近平总书记吹响“文化自信”号角时,文化复兴与繁荣大发展已成国家发展战略,传承、回归民族传统文化应为己任。武术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抱有敬畏的心理来继承、发展武术文化。

保护、认定民间传统武术拳师,以防“假大师”蔓延。各种新出现的拳门,反映出传统武术拳师受到挑战,应保护与认定民间传统武术拳师,防范假大师与家掌门人,杜绝“打假”为由进行武术约架。针对传统武术大师满天飞,掌门人遍地是,甚至“鼻祖”屡见不鲜的乱象,传统武术的传播者资质需要规范。目前的段位制、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评定难以适应传统武术传播的需要,必须根据传播的需要和传统武术的特殊性制定传统武术传人的资质标准,如《传统武术拳师等级标准》。根据不同拳种,制定每个拳种的具体拳师等级。这里我们以国家层面的普及类太极拳为例,制定一个太极拳拳师等级范例。根据拳师的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分为:领师(相当助教,以领做示范为主要特长;讲师(具备一定理论水平,不仅可以领做示范,还可以讲解动作技术要点,掌握常规教学技能);导师(理论水平高,不仅可以讲解动作技术要点,而且,可以上升到理论分析,具备一定教学经验);范师(具备了良好的技术和理论水平,可以教导学生做人,并能够以身垂范,教学方面有独到之处);大师(技术高超、理论知识渊博、可以创造新技术、品德高尚、行为能正面影响人)。根据习武的水平及修养逐一认定拳师等级。引经据典,以太极拳拳师等级认定为范本,统领其他拳种拳师等级认定,进而保护传统武术传承人。

规范武术竞赛活动,发挥武术竞赛的作用。竞赛是撬动传统武术套路发展有力的杠杆。有学者从武术整体性、原本性的角度认为不宜再搞类似竞技武术套路的比赛。竞赛对一个运动项目发展所起的巨大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应从推动传统武术套路发展的角度,竞赛必不可少,通过正式的国家认可的高规格竞赛,会极大地推动技术水平提高。然而,目前传统武术赛事出现一些乱象,政策法规需要一致,赛事名称要合法,组织竞赛要有规。国家体育总局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文件中明确,要规范使用赛事和活动名称,未经中国武术协会同意,在国内举办的武术赛事和活动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和“世界”、“国际”、“洲际”、“全球”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这里“审批”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之间应该明确关系,制订一些列可操作的条例。武术需求竞赛,竞赛引领技术发展导向,应充分发挥武术竞赛的价值作用。

4 结语

武术创拳立户、武术时下约架、武术赛事失范是制约武术健康发展的瓶颈,应引起武术界内外人士的关注。针对时下武林乱象的频发,应主动出击,积极出台防止乱象的滋生,减少武林乱象造成的负面影响。

新时期,武术迎来等发展的契机,但也面临着新矛盾与新问题。应以发展的眼光,运用新理论解决武术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任何问题的解决,都是综合协同发挥的作用。今后应从武术文化失范理论的视角对武林乱象进行深入分析,有序推动武术的发展。

猜你喜欢
拳种传统武术乱象
气候乱象促发法国大革命——并对今天有巨大的警示作用
整治“饭圈”乱象
传统武术对警察徒手防卫能力提高的作用研究
基于养生视域论传统武术的现代传承与发展
云南彝族传统武术溯源
“非遗”视角下传统武术传承与发展研究
以“模件”思想解读中国武术拳种与流派规模化产生的机制
武术套路的本质研究
技术还是技艺:应该如何看待武术
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