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问题

2019-11-25 02:45潘秀清
就业与保障 2019年23期
关键词:公平性税率纳税人

潘秀清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概述

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定义为针对个人收入水平,以相应比率收取一定费用的税务类型。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关键渠道之一,同时也是调节不同人群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措施,在国内税收领域发挥着很大作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正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不断对其修改与完善,确保该税务符合不同时代的征收需求,并与国内公民收入的整体发展速度保持一致。

近几年,国内经济市场逐渐进入转型发展时期,加上整体环境的需要,国家更重视对节能环保类经济及创新类经济体系的发展。在此情况下,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合理配置个人资金的作用更加明显。尽管此类税务仍未成为我国税收体系内的核心税务,但是随着人们整体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不同人群收入差距的日益加大,个人所得税在国内财政收入分配过程中占据的位置日益重要。想要发挥出税收作用,需要注重个人所得税的制度效应。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合理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财政收入的合理筹集、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调节以及公民纳税意识的正确提升,都有良好的促进效果。尤其是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收入水平显著提高,收入差距也逐步扩大,在此状况下更需要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完成对不同人群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

如何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之一,同时开展公平公正的纳税措施也是税务领域得以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主要是从各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大小角度而言,在实践中发现,国内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具有统一性特点,即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人们采用的是同一种征税规则,从发展性角度来看,这一做法存在明显的不公平现象。

当前,个人所得税模式包括分类模式、综合模式及混合模式三类,其中分类模式主要是指针对不同职业性质的人群分类,对各类纳税人设置不同的税率完成税务征收。综合模式是指对纳税人项目资金进行汇总,对最终总额进行税务征收。而混合模式则融合了分类模式和综合模式,即首先对纳税者分类,再对所有项目的总额完成税务征收。

近年,国内各地区的发展差距日益扩大,不同地区的人群收入水平也出现明显差异,特别是城市人群与农村人群的贫富差距巨大,如果在个人所得税上全国实行统一的标准,不符合税务的公平性。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不公平的原因

国内个人所得税出现征收不公平现象的原因有很多种,主要包括征税模式设置不合理、未结合各地发展实情制定相应的扣税标准、税率设置过分复杂且存在漏洞、缺乏严格的税收监管体系等四个方面。

(一)征税模式设置不合理

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根本目的是调节不同人群的收入分配差距,因此当个人收入水平持续增加时,此类税收的调节作用不明显。在对收入较高的群体进行调节中实现缩短收入差距,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并且能够体现出税务征收的公平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应为高收入群体,不应针对低收入人群。

(二)未结合各地发展实情制定相应扣税标准

从整体来看,国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距,特别是城市人群的综合收入远远超过农村人群的综合收入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但在我国当前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体系中,并没有针对不同地区的人群制定不同的扣税标准,很容易导致征税不公平现象产生。据调查发现,我国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不同状态,位于东部地区的前五名城乡居民个人平均收入和位于西部地区的后五名城乡居民个人平均收入比例为5:1,居民平均收入差距过大造成征税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

(三)税率设置过分复杂且存在漏洞

目前国内设置的税务征收模式为自行申报与代扣代缴混合模式,其中自行申报是由纳税人自己到相应纳税机关进行税务申报及缴纳,通过这一方式可以促进纳税人对国内税务机制的全面了解,并且熟悉税务机关权责分配情况,进而提升自身纳税意识。而代扣代缴模式则是通过企业等代替个人缴纳,通常企业会为员工实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通过两种模式的有机结合可以使人们形成正确的纳税理念,并有效降低纳税机关的税务成本,促进纳税者与纳税机关之间的良好互动。在实际情况当中,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和政府征收税务机关人员意识不完善让自行申报效果不符合期望。

(四)缺乏严格的税收监管体系

国内对高收入人群设定的纳税模式相对欠缺,无法从根本上完成对高收入人群的收入调节,再加上我国税务体系存在一定漏洞,部分高收入群体会通过多种途径逃税。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高收入群体能够控制好资金收入的时机、地点、组成和数额,用以补足在收入上的税率变化。

高收入群体在进行合法的避税活动下进行的逃税行为都是不合法的,这种行为减少了收入较高群体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导致社会税收征收不平衡。从整体而言,当前国内的税务征收制度不利于有效监督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行为。在实际的纳税中,高收入群体纳税数额降低会导致税务负担分配到其他收入阶层中,导致所得税公平性失衡。再加上国内普遍缺乏严格的税收监管体系,无法实时监督不同人群的纳税情况,导致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在实际纳税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不公平现象。

四、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公平的措施

从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需要尽快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国内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以纳税的公平性和高效性为根本目标,通过简单、明确的纳税制度促进税务改革,进而提升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公正性。

(一)完善征税模式

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征税模式有关,良好的征税模式可以从根本上提高税收的公平合理性。因此,我国在未来发展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必须合理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税收模式,再从我国实际国情和公民收入水平出发,并以提高公民合理纳税观念为根本目标,以分类征收税务为基础,通过多种综合税制增加为主要内容来实现征税模式的转换。通过这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我国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二)完善费用扣除标准

1.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费用扣除额

当前国内主要是通过个人所在企业申报的模式来完成,将企业作为目标对象计算出相应征税额度,而西方发达国家则习惯通过夫妻申报或家庭申报的模式来完成。通过家庭申报的模式主要是依据纳税家庭的实际人口数量、各人口年龄范围、身体健康情况、就业情况等信息,制定出以家庭为单位的扣费标准,并通过定期扣除家庭费用完成所有成员的纳税过程。通过这种扣费标准能够进一步提高纳税的公平性,如果家庭收入水平一致,其承担的纳税负担也相同,可以减少个人纳税过程中税负过大的情况。

2.考虑地区收入差距

国内不同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存在显著差距。在制定个人所得税扣费标准时,必须考虑到这种地区收入差距,制定出相对每个公民都公平合理的扣费标准,以确保每个纳税人都承担同等水平的纳税负担。比如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消费水平制定出不同的纳税扣费标准,并依据各地区的发展差异适当调整标准范围,进而从根本上促进国民收入分配的均衡调节。

(三)完善税率制度

1.降低税率

税率高并不代表财政收入高,在变现高税率的征收中会带来相反的效果。当前国内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为45%,远远高于其他国家。我国应当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控制在35%到40%之间,并且实际应用中结合国情来调整。使用税率较低的方式可以防止高税率代替性行为出现,进而导致纳税人积极性增加,促使社会良性发展。我国税率与国际税率接近之后,可以吸引更多国外人才来我国就业,增加国际竞争实力。

2.减少税率级次

当前国内针对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实施的是七级累进税率机制,与其他国家的三级或五级累进税率机制相比复杂很多,并且从实践结果来看,税率级次越低,取得的效果越好。我国应当在借鉴其他国家税率经验之后,将税率制度从累进7级降到5级,以便提高高收入人群的征税额度,促进不同人群收入的均衡发展。

(四)完善税收征收监管措施和体制

1.对个人收入来源实行有效监管

国内出现个人所得税缴纳结果不理想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无法随时跟踪纳税人的收入来源。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可以参考美国实施的税务代码机制,比如我国能够利用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税务代码,并以此在银行开户,税务机构能够直接通过查询居民身份证号码了解每个纳税人的收支情况,进而有效监督纳税者的个人收入源。在此过程中需要采取实名认证政策,这样能够确保税务机构全面、及时地掌握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进而提高监督效果。

2.完善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

一个国家的信息化程度对于税务征收水平高低有很大的影响,我国应结合实际情况发展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申报和纳税服务,与银行做好联系,对需要纳税的公民做好监管,增加逃税、漏税等惩罚力度,以减少偷税漏税等行为的发生。

五、结论

国内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问题已引起税务领域的普遍关注,并且社会各界力量都参与到个人所得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努力从不同角度分析提升税务公平性的策略。本文分析了当前国内个人所得税不公平性的具体表现,并且探讨引起这些不公平的主要原因,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改善措施,对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性改革具有良好的理论参考作用,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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