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5年,原交通部首次颁布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7号)。伴随着机动车维修业的蓬勃发展,为顺应时代需求,该规定自颁布以来已先后经历了3次修订。第一次是2015年8月8月,以交通运输部2015年17号部令的形式发布;第二次是2016年4月19日,以交通运输部2016年37号部令的形式发布。近期,第三次修订于2019年7月8日以交通运输部2019年20号部令的形式发布。新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出台,从经营备案、服务范围、质量管理、信用考核等各方面对汽车维修行业的所有维修经营业户以及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新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进行更为规范的要求,旨在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鼓励连锁型维修企业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