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垫资风险分析与防范

2019-11-28 08:39
金融经济 2019年4期
关键词:发包方工程款承包人

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现状及风险概述

(一)建筑施工企业垫资现状

1.建筑施工企业垫资概述

垫资施工一般是指工程项目自开始建设起,承包人即建筑施工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筹措资金投入到项目中进行工程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进度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再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条款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间接形式则是承包人应发包人的要求,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借款,或是在项目开工前支付一定数额履约保证金,使得发包方对承包人达到资金占用的目的。

2.垫资施工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垫资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从垫资时间、额度上讲,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前期垫支,表现形式为承包人帮助发包人为达到项目建设条件,为其垫付代付各项费用,并于后期计算合理资金占用费后,随工程进度款一齐收回的情况;二是工程进度形象节点付款,主要表现为承包人以自有资金及筹集资金完成项目节点工程,发包人按约定以完成产值一定比例支付相应工程款的情况,多数采用阶段性垫支节点为工程主体封顶;三是全额垫支,指承包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完全依靠自有资金或筹集资金完成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方可获取工程款的情况。

从垫支投入形式来说,主要有几种:一是资金借贷,即承包方通过企业之间资金借贷的方式将资金转到发包方,然后发包方再将这笔款项用于工程进度支付;二是实物垫资,即承包方以自有设备及材料用于工程建设,直至工程进度达到约定支付条件时再进行结算付款;三是提供服务,即承包方自身提供有偿服务及劳务,直至完成约定工程进度节点再进行结算付款;四是饱览似垫支,即承包人负责提供自身劳务及服务,并为完成工程约定进度节点而垫付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间接费等工程费用,最后再进行结算付款。

从垫资意愿上讲,分为主动垫资和被动垫资。所谓主动垫资是指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已明确为垫资施工,承包方根据评估情况愿意接受垫资条款。被动垫资是指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垫资条款,但是发包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承包方被迫形成垫资施工的状况。

(二)建筑施工垫资施工的风险分析

1.风险类型

工程开工后承包人不能按进度取得工程款,甚至在工程竣工后也无法结算的现象频发,使得施工企业形成的应收账款越来越多,催收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甚至会阻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由此形成一环接一环的债务链问题也将引发社会问题。垫资施工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发包方恶意违约风险

发包方为加快自身扩张或弥补其他资金缺口,通常在垫资项目获取足够资金回报的情况下,单方恶意违约支付的现象时有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碍于前期投入大,为防止项目停工造成资金沉淀,且下游涉及面较广,停工将面临银行、材料商、设备商、劳务等债权人的催收压力,从而陷入停工或继续垫资投入盘活项目的两难境地。

(2)发包人经营不善引发的支付风险

项目投资金额是巨大的,如果发包人一旦经营不善,则会出现支付能力危机,甚至因资金缺口过大,最终采取以房抵款的方式进行支付,或通过在建工程、现有资产抵押,使得承包人进入漫长的等款过程。这无疑是建筑施工企业最不想面对的不可控因素,对企业来讲,资金周转困难是经营发展的最大阻碍。

(3)承包人项目承接风险

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展前风险评估不足,对项目施工难度及预算成本编制不准确,则实际成本会偏离预算成本,需垫资力度将超越企业资金支付承受能力。此时,承包方既要面临筹集资金困难及高息融资成本,又要承担潜在违约风险。

(4) 承包人融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占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母公司借款、下游供应商垫资。这些垫资都承担着一定的资金成本,一旦资金困难出现逾期,还要承担逾期违约金或是罚息,这样一来,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及融资风险,也给企业信誉带来不良影响。

(5)诉讼风险

在垫资施工的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为减少自身资金投入压力,往往通过提高一定单价以补偿供应商赊销成本的方式,引入供应商参与二级垫资,减少前期资金投入。一旦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或是施工企业自身管理引发资金问题,就会出现潜在的诉讼风险。

2.风险成因

(1)激烈的市场竞争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日益增加,房价助推的房地产市场迅猛扩张,多个大小建筑施工企业应运而生。建筑施工企业迫于获取项目,压价竞标、接受垫资合作条件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愈演愈烈。

(2)先施工后合约导致的垫资施工

在工程建设行业不乏有一些项目为赶工期和产值,同时进行着审批、评估、设计、施工各项工作,在工程资金来源和施工作业尚不明确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合同洽谈与方案落定过久,没有对发包人支付约束,直接导致企业前期形成垫资施工。

(3)建筑施工企业当前的经营模式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模式多为合作、联营。合作方、联营方利用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自身资源承揽项目,将项目挂靠在施工企业中,通过向施工企业交纳较低管理费实现合作的经营模式。但未来各种阻碍施工的因素是建设施工企业无法预估的,若合作方、联营方出现信用危机、经营危机,企业为保社会信誉,往往不得不接盘继续垫资施工。

二、构建垫支项目风险防范体系

垫资项目的风险不局限于前期的决策风险,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资金风险、经营风险。构建垫支项目风险评估体系,能够规范企业在项目承接前期对风险识别与防范,增强企业事前、事中、事后内部控制,减少因垫资施工而带来的不确定因素,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一)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落实事前管控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企业风险评估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包括财务、审计、法务、市场开发、工程管理等职能部门参与组成的决策机构。在项目承接前,应就项目资金来源以及到位情况、履约能力、盈利预测以及发包方实力等多方面进行调研评估,把风险控制在源头,做到事前管控。

(二)制定垫支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垫资范围和额度

制度是规范业务行为的一个标准,依据企业自身发展战略、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及资金实力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垫资项目承接评审流程及提交上报材料清单,结合垫资项目的性质、合同条件等因素,明确垫资项目的范围和不同造价项目的垫资比例及上限,以此保障企业障资金风险、经营风险在可控范围中。

(三)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跟踪

对于承接的垫资项目,应建立项目跟踪管理机制,采取不定期现场检查、定期报告等形式,跟进垫资项目施工进展、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发包方的履约情况,及时预防潜在风险发生,对于已造成的损失能够及时有效控制。并借此抓好项目债权债务管理、资金使用计划审批管理、现场生产管理,做好事中管控。

(四)完善项目考核制度

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绩效考核制度主要关注于企业产值、技术创新、现场管理等方面,但是却忽视了风险的管理、资金的管理、效益的分析等工作。因此,应完善现行绩效考核工具,加强风险控制与资金管理,降低运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效益分析落实项目奖罚制度,若出现工程款无法回收现象,则将清收责任要落实到个人,强化垫资责任管理制。通过绩效考核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管理质量,还充当着风险评估体系的重要闭合环节,这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垫资项目风险管控的建议

(一)提高项目预、结算水平

标前预算,是企业决策是否承接项目的重要依据,准确的标前预算,能够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标后预算是相对于投标预算而言,一方面,标后预算是编制目标成本计划书的基础,用于测算项目实际成本和利润,指导项目开展成本管理工作,能对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进行超前的、有目的把控;另一方面,标后预算与投标预算对比分析,有利于对于一些盈利低、甚至亏损的分部工程提前做好防备。工程结算则是建筑施工企业对发包人债权的确认,是实现前期垫支投入资金回收的前提。

(二)严把合同评审,防范违约风险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工程建设资料,做好相关合同洽谈与合同评审工作。各职能部门可在企业内部组成合同评审委员会,针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风险点提出修改意见。针对发包方工程款支付违约情况提出严厉处罚,甚至可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履约保函,以此保障垫支项目的资金回收。

(三)提高融资管理能力及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提高企业融资管理能力,能助于企业更好地抵抗垫资项目资金风险带来的影响。另外,企业可根据垫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管理,倒逼项目施工生产、合同结算、资金使用规范化。通过把握项目资金实际需求与投放时机,提高垫资资金使用效率,使得投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实现小投入大产出。

(四)提高法律意识,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权利,在项目达到可支付条件时,如果发包方无法按约支付工程款或是恶意拖欠工程款,建筑施工企业可依照法律规定,及时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希望通过法律手段,及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企业进一步亏损。

四、结束语

在建筑行业利好趋势下,建筑施工企业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在机遇与风险共存的环境里,让风险防范、资金管控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驱动力,帮助企业提质增效,越做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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