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家的遗嘱

2019-12-02 04:04潘焕新
做人与处世 2019年20期
关键词:廖某席次漫画家

潘焕新

2006年8月22日,漫画家廖冰兄走完了自己91年的人生历程。为尊重他的愿望,家属决定丧事从简。随后一份正反两面印刷有廖老生前照片、《预立遗嘱放言》一文的单张在印刷厂开印,由广东美协分发给全省的会员,作为老人离世的消息通告,此外,不再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现将廖老的遗嘱摘登如下:

“我早和家人说过了,如果我死了,千万别开追悼会,也不要搞什么遗体告别仪式。遗体告别,其实有点儿像尸体示众。人老了,本来形体容貌都不雅了。这岂不是让死者献丑,活人受罪?又何苦如此?以后我死了,希望我的孝子贤孙千万别做这种事情。可以一死便烧,骨灰也不留。骨灰这玩意,既非生活用品,也不可供摆设观赏。当然,留或不留,悉听尊便。不过,我日后死了,可不必留下。留来何用?放在家里,不单徒占空间,还会影响家人特别是来客的情绪。谁喜欢老对着这副迷你棺材?倘若寄放到公墓的骨灰存放室,对我也不妥。当今之世,活着还处处讲究等级,连宴会也得按官级大小、分席次和座位呢。死了,在不少角落,同样等级森严,骨灰存放就有官室民室之分。官室之内又有部委级柜、厅局级柜、处科级柜以及等而下之的柜,按级存放,不得僭越。人在活著时,按他的专长、能力、贡献等不同定级别、评工资,还有道理。死了之后,大家都是一把灰,还有什么差异呢?所以,‘一视同灰,平等对待,按化灰之先后依次搁放,不是合情合理吗?有人说,你廖某现在级别不低了,死后排座次准占便宜。这种按等级排座次的便宜,我廖某实在不敢当,也不敢占。我这个人穿起龙袍也不像皇帝,若死后同大人物摆在一起,既会有辱人家的尊严,也会使我自惭形秽。所以,不如把骨灰撒尽,让我魂游四方,岂不快哉!”

(编辑/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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