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办事』病得治

2019-12-04 07:48唐剑锋
杂文月刊 2019年19期
关键词:医治办事污染源

●唐剑锋

在一些地方,“喝酒才能办事,不喝酒事难办”,不仅是一个潜规则,更是一个顽疾。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制度也规定得很具体、很明确,但“喝酒办事”顽疾,并没有彻底医治好。一些人,一些地方,在喝酒问题上,总能找到理由、找到借口,在桌面下“顽强”地活下去。

在“喝酒才能办事”的地方,尽管“不耽误”工作,“有利于”工作,却让这种不好的风气,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造成了严重污染。“喝酒才能办事”,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一种政治生态、社会生态污染源,与全面从严治党和正在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格格不入,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如果对“喝酒才能办事”现象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还会污染日渐向上向好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就会让打政策法规擦边球的行为合理化,就会让“变通”行为堂而皇之拿到桌面上来。“酒好”,却能醉人,能让一些人利令智昏。前些年,擦边球和“变通”行为盛行时,把政策法规弄得面目全非,甚至把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弄得乌烟瘴气,让正直的人对党的前途忧心忡忡,让很多群众心灰意冷。“喝酒才能办事”现象,绝不是一件小事,绝不能任其发展,更不能放任自流。

“喝酒才能办事”,是一种病。是病,就得治,就得及时医治。如果不医治,小病就会拖成大病,病灶就会在全身蔓延,甚至还会发展到病入膏肓地步危及生命。这可是要死人的呀。酒是好东西,却绝不是“好办事”“办成事”的条件、理由,更不是“好办事”“办成事”的程序、手段;什么事可以办,什么事不可以办,政策、制度规定的清清楚楚,绝不含糊。办或不办,不在“喝不喝酒”,而在合不合乎政策、合不合乎规定、合不合乎原则、合不合乎手续、合不合乎规矩。

同一件事,如果“喝酒”能办,不“喝酒”就不能办,政策、规定、原则、手续、规矩就会形同虚设。于是,一些人“有人有酒”就能办事,“没头没脸”的普通群众“没人没酒”事就办不成事;党的方针政策,就会被“酒”弄得“南枝向暖北枝寒,一样春天有两般”。能办、应该办、政策规定可以办的事,也一定会是“好事多磨”;如果“酒”喝的不够好,“酒”喝的不够多,就是政策规定能办、应该办、可以办的事,都可能办不成、办不了。

酒不仅可以醉人,也能够让政策、规定、原则、手续、规矩“喝醉”。当政策、规定、原则等“喝醉酒”的时候,也就是失去群众信任的时候,也就是背离群众、脱离群众的时候,也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非常严重的时候,也就是动摇执政基础的时候。待到失态的时候才醒酒的话,黄瓜菜都要凉了。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好,叫做见微知著。只有见微知著,才能亡羊补牢,才能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有病并不可怕,就怕有病不去就医,有病忌讳就医。我们要旗帜鲜明反对“喝酒才能办事”,要坚决医治“喝酒办事”病,也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内容之一,也是要针对的问题,聚焦的问题,解决的问题。不要再等到“酒杯一端,政策放宽”时,才引起重视,才加以治理。建立良好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要拒绝一切污染源,治理一切污染源。

要将彻底医治“喝酒办事”病,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过程同步进行,才能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才能让政策意识、党性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达到良好状态,形成群众称赞的良好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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