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德莱尔《应和》的文本解析

2019-12-04 00:55蓝之涵
读天下 2019年36期
关键词:波德莱尔象征主义通感

摘 要:波德莱尔以诗《应和》为媒介阐述其文艺创作活动的美学思想体系,其文本内容环环相扣,互为引证与补充。《应和》常被视为“象征主义的宪章”,诗中蕴含的思想体系可以抽离与呈现为两个层面即纵向应和与横向应和。一个作品要成为艺术作品必须在“横向应和”的基础上引出更高层次的“纵向应和”。

关键词:波德莱尔;应和论;通感;象征主义

诗可以议论。通过流淌在诗中的思想甚至于将诗中语言与意象等元素进行组合与熔炼皆可剥离出诗人的诗歌理论。波德莱尔的诗歌理论并非通过系统的著书立说进行阐述,他的诗歌思想常常通过诗篇或是评论呈现。《应和》一诗于1857年被刊发于第一版的《恶之花》中,诗中诗人凭借自身对“世界是一个复杂而不可分割的整体”的秉持,提出了“应和”说。这是诗人对批评家角色外套的欣纳,正如他自己客观陈述的“一切伟大的诗人本来就注定了就是批评家”。这篇“对盛极而衰的浪漫主义的修正与反驳”的作品,被研究者视为“象征主义的宪章”和“高级美学的教理”。

《应和》的内容

应和是一首十四行诗,诗本身的创作就背靠于一类美学观念,诗歌章句与内容的行进又是这场美学见解的具体演示。

大自然有如一座神殿,在那里

充满活力的廊柱不时发出含混的话语;

人在此经行,穿越象征的森林,

森林注视他,投以亲切的目光。

诗歌伊始,即是宏阔的世界幽深的自然出现。诗歌的这部分以神秘的笔调讲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诗句鲜明地展现了两种关系:位置关系与交互关系。人经行在自然之中,因而人是处于自然的包围之内的,正是這种囊括的位置关系进一步产生了深层的情感交互。如同数学之中两圆的关系,人之圆内含于自然之圆;内含的位置关系并不意味着,自然与人的亲近与感应。在此基础上,实现感应的前提就是两圆间产生共振,共振的形态是象征,共振的手段是“含混的话语”与“亲切的目光”。

值得关注的是,共振的手段并不局限于目光的投射与音波的传播,这两种不同的手段最终将上升为两类维系人与自然互动的代表性方式。“维系人与自然这种亲近关系的天然手段就是所谓的应和现象”,第一种应和方式是“充满活力的廊柱不时发出含混的话语”,这是大自然单向的非连续性的信息素的释放,信息素的释放是普遍的并不只针对人类,如同自然景观的存在,人可以选择见与不见,但无法位移景观存在的时空状态。人类在这场自然之物向人传达讯息的过程中,保持着被动接收,主动选择的状态。由此可见,诗人清醒地认识到,人的活动受限于自然的条件之中,同时人在自然的客观限制中依然保持着半开放的自主性。如同在《信天翁》中描述的“他笑傲弯弓,风雨中自由翱翔,跌落尘寰,便身陷嘲弄的海洋,拖累它前行的恰是那巨大的翅膀”人迎合着自然又受限于自然的客观条件,对自然的挖掘是抽象浅显与朦胧的。

第二种应和的方式更体现了“应和”二字的精髓,“你唱我和,相互应答”。“投以亲切的目光”是自然与人的双向互动,自然作用于人的感官,使人沉浸于自身的感受中反馈自然,并赋予他们以直觉意义与主观色彩。森林注视着人,人凭借视感进一步意识森林的注视,在自我的感官运行中赋予自我的情感与直觉含义给森林,森林披上了象征的外衣蕴藏着情感的色彩。此类方式中,自然与人的关系双向而复杂,将这种交互活动延拓至象征的层面。

无论是两种应和方式的哪类,比作神殿的自然依然是神性与人性交融的产物,“自然”摆脱了浪漫主义中山水格态的物质化单一形式,取而代之的是拟人化与再造的“自然”。自然的象征与隐喻功能在急剧地增加,它与人类共成一个整体,与此同时,它又如同人类一样是有生命与灵魂的实体。物质性实体与精神性存在并存的表象征的“自然”的实质通过两种深浅不一,互动殊异的方式实现传递。

诗人的思想理论在诗歌开头中阐论得斑驳难测,神秘而若现若隐,但在诗歌第二部分的描写中,运用两次比喻清晰地将理论分割成纵向应和与横向应和两部分。

如悠长回声遥相应答的和歌

终汇入一个混沌深邃的整体,

如黑夜又如光明般浩漫无际——

芳香,色彩和声音在互相应和。

法国批评家让·波米耶在《波德莱尔的神秘主义》一书中,针对《应和》诗的内容解析指出:应和的观念包括两个不同层面的内容,一为“横向”应和,一为“纵向”应和。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横向应和”指应和现象在感官层面展开,指一种实在的感知和另一种实在的感知在同一层面的水平应和关系。“纵向应和”则作物质客观与观念主观,外在形式与内在本质在不同层面上的垂直应和关系解。以对两种层面的应和的定义为基础,可轻易将第二段的诗歌进行归类。第一句比喻句是“纵向应和”,原声与回声遥相应答恰是具体与抽象,本相与镜像的关系,两者互相依存不可割裂同时又垂直相连组成一组二元对立的存在。这二者在应和后,又归遂于一个深邃的整体之中,混沌与深邃一面体现了物质的颗粒性状,另一方面展现了以深为量度的纵向展开。

第二句为“横向应和”,横向应和的着力点在于同一水平层次的铺张,“如黑夜又如光明般浩漫无际”描述了黑夜白昼铺就的水平面的广阔无际,黑夜白昼以时间维度横向展开呈现了平面的延拓性,而在这无限的背景之下,三觉联通在同一层次互相应和。芳香是鼻之嗅觉,色彩是眼之视觉,声音是耳之听觉,这是人的感官与感官间的相互沟通,进一步达成了事物间隐喻性的关联。

有些芳香鲜嫩如儿童之肤肌

柔和如双簧管,青翠如绿草场,

——还有一些则腐朽,浓烈而神气

具有无极无限之物的张扬

如龙涎香,麝香,安息香和乳香

歌唱精神与感官交织的狂热

在承下的诗段中诗人将多重感觉浓烈地糅合起来,实现触感与气味的邂逅,音乐性与色觉的触碰,精神力与嗅觉的缠绵。感官的混杂加深了情感的稠度,画面鲜明诗意深刻。浓烈的情绪“无极无限之物的张扬”注入与感官连觉的物质之中,是精神状态的投射亦是精神与感官交织的狂热。

梁宗岱在《象征主义》中指出,艺术激发的“精神与感官交织的狂热”,一方面带给人“形骸俱释的陶醉”,另一方面唤起“一念常惺的澈悟”。“形骸俱释的陶醉”字面解释而言便是身心愉悦的情绪,是物我相见,终达物我两忘的欣悦。这独立于物质外又因于物质的精神存在抛却了形的束缚,自由地呼吸扩张,激越地表达自我,将自我迷醉至大和谐的宇宙之间。这种艺术式的陶醉,吞并了世间一切的矛盾与不美好,腐朽与对立诸如种种被抛却最后并行于私人的身心欢愉之中。“一念常惺的澈悟”即為处世,见世姿态的洞达,其以隐秘状态躲在诗歌字面之后,是诗人本身秉持清醒的精神,难以在本诗歌中根据诗文本句进行具体的分析解读。

应和论

让·波米耶提出的“纵向应和”与“横向应和”是应和论的主要部分。一个作品要使之成为艺术作品,需要在“横向应和”基础上引出更高层次的“纵向应和”。郭宏安在《论<恶之花>》中,对于“读懂”世界做出了这样的解释:所谓“读懂”就是洞见世界的整体性和世界的相似性,而这种“整体性”和“相似性”的表现是自然万物之间,自然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人的各种感官之间,各种艺术形式之间有着隐秘的,内在的,应和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发生在一个统一体之中的。

在“横向应和”之中,正是事物之间存在的相似性,为人的不同感官间的交互与交流提供了可能。心理学中将感觉的转移命名为“联觉现象”,文学修辞中称为“通感”,通感的运用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便大量存在,诸如“听声类形”的典例“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又如《李凭箜篌引》以形写声的部分“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在波德莱尔的应和论中,通感不再是只局限为修辞手段,其运用范围被扩大。在《应和》中通感作为感知方式出现,摆脱了仅通过重组诗句字词从而增色表达效果的限制,通感成了联系不同事物相似之处的细线,也将未关联事物背后的隐喻清晰显现。

波德莱尔多次申明世界是部“象形文字的字典”,由此观之,通感是进入应和世界的契机与入口。通感的功能是一种感官的解放,它使事物实体突破了刻板的既存状态开始全新的自由呼吸。它的功用反映了它的性质是流动的机敏的,它与人交汇融合最终融入混沌深邃的整体——神明之境中。应和理论在发展的行进中又予兰波以启发,诗人只有打破感官间的限制,实现“长期的,广泛的,有预期的错位”才能达到“未知”的,深邃的领域,成为“通灵者”。

“纵向应和”讲求二元关系中的象征关系,如同诗人自己在另一篇论文中陈述的:“我总是喜欢在可见的外部自然寻找例子和比喻来说明精神上的享受和印象”,这句话是对应和论中象征主要观点的精辟总结。分析波德莱尔在《人工天堂》中的观点表达,不难发现他对象征思维方式的解读,象征的三大构成要素为象征物(“最自然,最平凡的场景”),被象征物(“生活的深刻之处连同各种问题”),促使象征形成的条件(“心灵的某些超自然的状态”)。象征的三大要素完善了象征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展现了物与人心的沟通和物态与精神投射的转换的显现形式。

正如波德莱尔在论述瓦格纳的音乐时开宗明义“自从上帝说世界是一个复杂而不可分割的整体之日起,万物就一直通过相互间的类似在彼此表达着。”万物的彼此的表达也是象征的泛化运用,“横向应和”的提出已承认了世界的相似性与整体性,“纵向应和”便是在此基础上的具体实现与观念表达。

“纵向应和”与“横向应和”构成了应和论,且二者本身就呈一种垂直层次又千丝万缕胶着的关系,当感官层面的相互交流与作用最终向观念层次的提升最终才能达到全部的艺术效果。从“横向应和”至“纵向应和”,波德莱尔辨析了通感的功能,逼近了象征的本质,解剖了应和理论,他既解读了“超自然状态”中自然的性质,又在艺术形式的基础上展现了物质性与精神存在互相照应的象征功能。

参考文献:

[1]波德莱尔.1846年的沙龙:波德莱尔美学论文选[M].郭宏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2]沙尔·波德莱尔.恶之花[M].郭宏安,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94.

[3]郭宏安.论《恶之花》[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123-128.

[4]象征主义·意象派[M].黄晋凯,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34-35.

[5]梁宗岱.诗与真·诗与真二集[M].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84:77-78.

作者简介:

蓝之涵,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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