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道国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区位选择的影响

2019-12-11 10:06钟锋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9年23期
关键词:引力模型对外直接投资营商环境

钟锋

[提要] 本文基于引力模型,利用2005~2017年中国对全世界172个经济体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数据,实证研究东道国营商环境及其子指标对中国OFDI区位选择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整体偏好营商环境水平较高的东道国,这一偏好在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样本中更为显著,而交纳税款这一子指标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正向影响在任何经济体中都比较显著。

关键词:营商环境;对外直接投资;引力模型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9月2日

一、引言

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强化培训,促进改革》报告记录了全球范围内190个经济体过去一年之间发生的314项监管改革。其中,共计128个经济体进行了314项重大的营商环境监管改进,由此可见,营商环境软实力不仅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体现,如今已然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竞争力,也是吸引高端要素集聚的优良手段。Eifert、Djankov et al.等学者都验证了营商环境便利度对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性。

而对于各个东道国而言,中国则是重要的外商投资来源。201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达1,298.3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投资国,中国资本正彰显越来越强的全球影响力,中国资本的流向也成为学者们研究的热点话题。以Buckley为代表的一众学者将市场规模、劳动力成本、市场开放度等因素纳入影响中国OFDI区位选择的因子行列,但研究营商环境对中国OFDI的区位选择影响的文献不多。因此本文将从东道国营商环境便利度水平出发,结合我国对各东道国的投资情况,分析二者之间的具体联系。

二、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一)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本文选取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OFDI)作为被解释变量,时间跨度为2005~2017年,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公报》。

2、解释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为营商环境,用营商环境便利度(DTF)来表示,它包含10个子指标,具体包括——开办企业(SB)、办理施工许可(DCP)、登记财产(RP)、获得信贷(GC)、获得电力(GE)、保护投资者(PI)、交纳税款(PT)、跨境贸易(TAB)、执行合同(EC)、办理破产(RI),营商环境便利度得分取10个子指标平均分数而得,阈值范围为0~100分,分数由低到高代表营商环境水平由劣到优。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数据库。

3、控制变量。本文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1)东道国市场规模(GDP)。大量研究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规模往往与其吸引到的外商投资呈正相关,本文用各国(或地区)GDP来表示。(2)东道国人均工资(PGDP)。在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不论是并购还是绿地投资,都难免雇佣当地劳动力,一般而言,劳动力越廉价则越能吸引外商投资的进入,本文用人均GDP来表示。(3)东道国自然资源禀赋(RES)。对于资源寻求型企业而言,可能偏向于对自然资源越丰富的东道国进行投资,本文用燃料、金属和矿石占商品出口百分比来表示。(4)东道国高科技水平(TECH)。对于战略资产寻求型企业,则可能偏向于对核心技术越前沿的东道国进行投资,本文用高科技产品占制成品出口百分比来表示。以上数据均来源于世界银行发展指标数据库。

本文基于数据的可获取性,样本选取了全世界172个国家(或地区),同时为了体现投资的真实性,其中剔除了香港、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三大避税地,然后根据《世界投资报告》的分类标准将172个国家分为36个发达经济体、15个转型经济体和121个发展中经济体。

(二)模型设定。依照引力模型,根据研究内容,本文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i表示国家(或地区),t表示时间,ε表示随机误差项。

三、实证分析

通过对模型进行F检验、LM检验和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固定效应模型的结果优于混合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故本文决定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

(一)基本回归结果分析。从表1全样本回归结果来看,优良的东道国营商环境能显著吸引中国投资者的进入,营商环境水平越高,说明在该国投资建厂的流程越简洁,获得的保障越有力,所需花费成本和所承担的风险就越少。这一结果在基于东道國异质性的实证结果中也得到了验证。从LNDTF的系数来看,发达国家的系数最大,转型经济体其次,发展中经济体系数最小,说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发达国家的营商环境改革更为敏感。(表1)

(二)营商环境子指标回归结果分析。从表2回归结果来看,LNSB、LNDCP、LNPI、LNPT和LNTAB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保护投资者、交纳税款、跨境贸易这些方面表现较好的东道国能更好地吸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LNGC和LNEC的系数显著为负,说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偏好获得信贷与执行合同方面表现更差的国家或地区。LNRP的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表明整体看来,中国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可能并不特别在意登记财产的便利度。但这一指标在发达经济体样本中呈正向显著,说明在对发达经济体投资时,中国企业在对发达经济体投资时,还是会注重登记财产的便利程度。而转型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都只在保护投资者和交纳税款两项指标中显著,且保护投资者指标系数符号相反,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发展中经济体整体经济水平有限,关于保护外商投资者的法律体系更是不够完备,中国投资者可能会由于市场或其他因素的吸引而忽略缺乏法律保障带来的损失,因此笔者认为,不能单纯地理解为“中国企业在对发展中经济体投资时偏好保护投资者表现更差的东道国”。这也同时说明中国企业在针对不同东道国进行投资时,对于各个流程的偏好并不会始终一致。(表2)

(三)其他控制变量回归结果分析。可以看出,不论何种经济体,LNGDP的系数都显著为正,说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十分注重东道国市场规模的大小,且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的系数明显高于转型经济体,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一是发展中经济体巨大的市场潜能吸引了中国企业;二是中国对部分发展中经济体的援助式投资。LNPGDP的系数为负,说明廉价的劳动力更受投资者的青睐。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资源寻求动机在发展中经济体中得到显著验证,而战略寻求动机在所有样本中都未得到验证。

四、结论及展望

本文通过借鉴引力模型,对172个国家(或地区)在2005~2017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分析了营商环境及其子指标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内在联系,得出以下结论:第一,中国企业更倾向于对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较高的东道国进行投资,提升同等水平的营商环境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东道国吸引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越多。第二,在对营商环境子指标进一步进行分析时,发现无论在对何种经济体进行投资时,交纳税款这一流程得分较高的东道国都能显著吸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第三,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仍十分注重东道国市场规模的大小,不仅是可见的市场容量,还包括市场潜力。第四,针对不同东道国,中国企业在投资时对营商环境各指标会展示不同的倾向,一般而言,这取决于该项投资活动的动机。

本文也为中国企业在做跨国投资决策时提了个醒:需时刻关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营商环境建设与改革进程,充分利用營商环境便利度所带来的好处,同时也要避免因东道国营商环境太过恶劣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中国企业也需在投资过程中对东道国的营商环境改革进行选择性学习,结合国情,着力打造一个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期吸引更好的外商投资。

主要参考文献:

[1]Eifert B.Do Regulatory Reforms Stimulate Investment and Growth Evidence from the Doing Business Data,2003-07[J].SSRN Electronic Journal,2009.

[2]Djankov,S.,Ganser,T.,Mcliesh,C.,et al..The Effect of Corporate Taxes on Investment and Entrepreneurship[J].American Economic Journal:Macroeconomics,2010.2(3).

[3]Buckley P J,Clegg L J,Cross A R,et al.The determinants of Chinese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2007.38(4).

[4]周超,刘夏,辜转.营商环境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基于投资动机的视角[J].国际贸易问题,2017(10).

[5]崔志新.外商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42个国家数据的实证分析[J].管理现代化,2015.35(6).

[6]董志强,魏下海,汤灿晴.制度软环境与经济发展——基于30个大城市营商环境的经验研究[J].管理世界,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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