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翻译目的论看戏剧翻译

2019-12-12 10:02郑畅
青年时代 2019年30期

郑畅

摘 要:戏剧是一门融合文学、表演、音乐、美术等艺术手段为一体的艺术形式。这种兼具文学性和舞台表演性的双重特性使得传统文学翻译理论在指导戏剧翻译时显得力不从心,无法满足戏剧翻译的需要。本文以奥斯卡·王尔德的戏剧作品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 的翻译为例,试着从翻译目的论的角度来探讨戏剧翻译。

关键词:翻译目的;戏剧翻译;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

一、翻译目的论相关理论概述

翻译目的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它认为翻譯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结果的行为。译者应该根据委托人的翻译需求、读者的情景需求及相关目的对原文实行有目的性、有选择性的有效翻译。翻译目的论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译者应根据翻译目的来选择相应的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二是连贯性原则,译者应充分考虑译文的连贯性和可读性。三是忠实原则,译文应该与原文的基本思想内涵一致。连贯性原则和忠实原则都从属于目的原则,目的原则居于首位。这样,“对等”不再是评判翻译的标准,取而代之的是充分实现预期翻译目的。

二、戏剧翻译的特征分析

戏剧与小说、诗歌、散文并列为文学的四种基本体裁,但戏剧是一种特殊的文学形式,具有文学性和舞台性的双重特性,这就决定了戏剧翻译应保持语言简洁、台词口语化。余光中在谈戏剧翻译时说:“戏剧翻译应该是读者顺眼,观众入耳,演员上口。”而戏剧翻译的特殊性也决定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不能使用注释或者音译的翻译方法来处理一些修辞手法以及和文化相关的信息,否则台下的观众完全无法理解相关的内容,欣赏原文措辞的精妙,而作为戏剧翻译呈现者的演员也无法完整的展现原剧的精髓,直接影响演出效果。

三、基于目的论的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的翻译分析

本文选取取钱之德、余光中的译本,拟从目的论的角度探讨奥斯卡·王尔德的著作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的翻译。

(一)人名的翻译

戏剧语言应具有通俗性,戏剧中人物的名字可以帮助刻画人物形象,同时应便于演员言说和观众理解记忆。钱之德和余光中的译本对人名的处理方法截然不同。

钱之德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将人名全部音译成中文,如:“Ernest”译为“埃纳斯特”,“Gwendolen”译为“格温多林”,“lady Bracknell”译为“布雷克耐尔夫人”。这样的翻译晦涩拗口,演员和观众都难以理解,对人物形象的建立也毫无帮助。

而余光中将这部喜剧里的主要人物“Ernest”翻译为“任真”,是在仔细品味原文后,抓住原文的精髓,运用归化的翻译策略的神来之笔。王尔德以妙言警句著称,他的作品中的人名也是颇具深意,经常选用同音但拼写和含义不同的词作为人名,以达到幽默讽刺的效果。原文中男主角的名字“Ernest”和“Earnest”一词发音一样,“Earnest”意为“认真的,真诚的”,王尔德给游戏人生的男主角起的这个名字不可谓不讽刺,反讽十足。余光中在翻译时就深谙此道,将“Ernest”翻译为“任真”,既保留了原文的精髓,又符合中文的人名习惯,便于演员言说和观众理解接受。余光中对原著里的其他人名的翻译也是基于翻译的目的,采用灵活的翻译方法,既忠于原文,又准确实现了戏剧翻译的目的。例如,“Gwendolen”译为“关多琳”,同样是音译,但这个名字和曾经红极一时的香港女明星关之琳很接近,更容易被观众接受。

(二)文化负载词的翻译

文化负载词是翻译过程中一个绕不开的障碍。文化负载词产生于语言使用者长期的社会实践,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文化负载词是一个语言系统中,最能承载语言文化信息,反映语言使用群体的文化民俗特性的词语。但戏剧翻译有别于其他文学体裁翻译,无法用注释的方法处理文化负载词,这就要求译者充分考虑戏剧观众的文化价值观、思维模式及接受能力等情况,灵活机动地选择翻译策略和翻译方法,将文化负载词在文内处理掉。例如在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原作中有“Besides,Jack is a notoriously domesticity for John!And I pity any woman who is married to a man called John.”钱之德翻译为:“再说,杰克无非就是声名狼藉的、耽乐于家庭生活的约翰!我怜悯一切嫁给名叫约翰的女子。”这样的直译只会让观众无所适从,一头雾水:“杰克”怎么就成了“约翰”?不是说不喜欢“杰克”这个名字吗?怎么又说怜悯所有嫁给名字叫“约翰”的女子?而余光中将这句翻译为:“何况,杰克只是约翰的家常小名,实在很不体面。无论什么女人嫁了叫约翰的男人,我都可怜她。”这样的处理就清楚地让观众明白英语文化里,“Jack”是“John”的昵称,不至于感觉错乱。

(三)句子的翻译

戏剧融“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于一体,观众既可看见舞台表演又可听见演员言说,但因戏剧舞台受时空限制,观众在欣赏戏剧时多数时候是“听”大于“看”的。而要在这种转瞬即逝的时间内让观众一听便能理解,戏剧翻译的语言就需要通俗易懂。刘肖岩说道,剧本不是静态的文本,而是要搬到舞台上演出,用剧本上的文字(台词)来进行对话和表演,这就要求剧本台词读起来顺口,听众听起来顺耳。例如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原作中有“It suits you perfectly.It is a divine name.It has a music of its own.It produces vibrations.”这四句话结构短巧,形式一致,用排比的方式列出,强烈地表现出女主角对“Ernest”这个名字的热爱。钱之德翻译为:“这名字再适合你不过了,它是一个优美的名字,有自己的节奏感,能够使人感奋。”而余光中翻译为:“这名字对你是天造地设,神妙无比,本身有一种韵味,动人心弦。”这两种译文都比较忠实的翻译出原文的意思,但余光中译文中的“天造地设”“神妙无比”和“动人心弦”三个四字短语让译文读起来更流畅,观众也能更好地感受人物的情感,充分实现了翻译的目的。又比如原作中的这句话“But you dont really mean to say that you couldnt love me if my name wasnt Ernest!”,钱之德翻译为:“如果我不叫埃纳斯特,你真的不会不爱我吗?”。而余光中的译文是“万一我的名字不叫任真,你不会当真就不爱我了吧?”。两种译文都按照中文表达的习惯对原文的顺序做了调整,把“if my name wasnt Ernest”这个表示假设的从句放到了句首。但钱译对原文里的两个否定结构的处理让人读起来非常费力。到底是爱还是不爱?读者已经被绕晕了,更何况是台下的观众。反观余光中的译文意思表达清楚,而且“任真”和“当真”前后呼应,读起来郎朗上口,讽刺意味强烈,充分展现了原作的精髓。